大佬的垂耳兔又跑了(2)
还未分化的少年,头上的兔耳朵时不时欢快地抖动,软乎乎的小尾巴,从剪裁得当的西装裤露出一个毛绒头
从那以后,他等了两年,阮熙一点也没让他失望,分化成了一只诱人的omega。
今天是他和阮熙的第一次见面。
可在阮熙不知道的地方,他已然盯着他的猎物,很久了。
第3章 你只有一次机会
阮熙听了这话,才敢微微抬头,只能瞥见一抹黑色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寂。
“我给你选择的权利。”秦琛仿佛恩赐地说道。
阮熙以为他在做梦,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琉璃般纯净的红色眼瞳,“真…真的吗?”
他承认他心动了。
他无比地想要逃离这个阴冷可怕的地方,去找他的沈哥哥。
“你只有一次机会。”
是去还是留,是生还是死,皆在一念之间。
阮熙因为激动和兴奋,手心发颤,他连忙把钥匙捡起来,打开了手腕和脚腕上的锁链。
刚下地的时候,腿还在发软,阮熙猝不及防地摔了一跤。
可内心的期待和渴望,让他又站了起来,光着白玉般的脚丫,在木地板上踩出啪嗒的声音。
他小心翼翼地路过秦琛的身边,还是没敢看秦琛的容颜,以兔子该有的速度,夺门而去。
别墅里没有其他人,阮熙狂奔在昏黄的长廊,急促地喘着气,脚底冰凉一片也毫无感觉,直到跑出了压抑的别墅才稍微停了下来。
细雨落在阮熙的雪白兔耳上,打湿结成了块,清凉的雨滴滑过白嫩的脸颊。
他转过身,望了望二楼的窗户,眼眸中闪过感谢和歉意。
秦琛…或许没有他想的那么坏…
可现在,他只想快点回到沈哥哥的身边,用兔耳朵去蹭沈哥哥温暖的胸膛。
阮熙酸了眼角,神色坚定地淋着雨在空无一人的街道狂奔,消失在尽头。
秦琛在窗户看着阮熙的背影,幽绿的眼瞳在黑夜的映衬下格外冰冷。
他确实挺喜欢这只omega,但谁让本该乖巧黏人的兔子,不听话呢?
真是可惜了…
秦琛将视线从阮熙身上摒除开来,准备寻找下一只听话的垂耳兔。
他是冷血动物,还是有洁癖的冷血动物。
再怎么喜欢一只omega,当那个omega心里装着别人时,他都觉得倒胃口。
沈忆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知道这只垂耳兔,会不会被吃干抹净呢?
秦琛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隐藏在黑夜中的毒蛇,伸出了冰冷的信子。
阮熙是只兔子,奔跑是他的长项。
他跑进了沈忆寒的领地,躲在一棵葱郁榕树后面,血红双眸警觉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铁栏杆的大门口,两座黄金猎豹的雕塑,是一个家族荣耀的象征。
在这个世界,只有强大的alpha才有话语权,再稀有的omega也不过是alpha的附庸。
他的家族徽章是兔子,大多都是omega,被送去与契合度高的alpha联姻。
契合度,也就是信息素与信息素产生的反应是否激烈,没有一个alpha可以抵过契合度95%以上的omega散发的味道。
当秦琛突然说要娶他的时候,他很震惊。
因为他和秦琛的契合度只有80%,不算少但绝达不到一见钟情的地步。
为什么…为什么要夺去他的生活,让他不得不离开沈哥哥?
阮熙暗红色的眼眸中,藏着难掩的爱意。
他不敢直接冲进去,怕又被抓起来,送到秦琛的床上。
阮熙想到那双深潭般幽深的绿色瞳孔,打了个寒战。
第4章 挖了他的腺体
冰冷的雨滴,浸湿了银白色的头发,阮熙甩了甩头,耳朵也跟着摆了起来,将多余的雨水甩了出去,没一会却又淋湿了。
他冷的抱住了胳膊,抽了抽红彤彤的鼻子,光着脚丫,踩在砾石之中,被割破了一道口子都浑然不觉。
他要等他的沈哥哥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天变得微微亮堂起来,阮熙嘴唇冻的发紫,牙齿打颤。
终于,一辆黄色跑车,从大门口驶了出来,阮熙认出那就是沈忆寒的车,欣喜若狂地狂奔而去。
“沈哥哥!是我!”
阮熙用尽全身力气,跑到沈忆寒的车前,伸出双臂,用小小的身躯将车拦了下来。
跑车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一停。
车灯的光芒太刺眼了,阮熙半眯着双眼,却还是执着地看着前方。
一个男人从跑车里走了出来。
高大的身形在地面印出一道阴影,亚麻色的短发上,是猫科动物的暗褐色双耳。
沈忆寒的相貌极其张扬俊逸,桀骜狂狷的轮廓下,迷人的眼瞳墨深似海。
他穿了一件裁剪极为讲究的白色西装,修长笔直的大腿后面,粗长的红棕色尾巴上点缀着黑色斑点,优雅地来回摆动,全身散发出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
阮熙在看到沈忆寒的一刻,骤然眼圈发红,委屈又激动地潸然泪下,扑进他的怀里。
“沈哥哥!”
沈忆寒眼眸略深,随即淡笑着将用宽厚的手掌抚摸阮熙柔软发抖的兔耳朵。
他担忧的温柔嗓音响起:“小熙,你怎么在这?”
“沈哥哥…我好想你…”阮熙抽泣着,吮吸着沈忆寒身上的薄荷信息素。
怀里的兔子身体冰凉,心脏却热烈地为面前的男人跳动着。
“先进去再说吧。”
沈忆寒将阮熙带进了他的领地,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一件干净衣服。
阮熙怯生生地走到客厅,银发湿漉漉的,兔耳朵的雪白绒毛粘成一团,下面粉嫩的软肉若隐若现,垂在宽大的白色衬衫上,露出两条细细的颤巍巍的大腿。
兔子鼻尖恍若樱桃红,还时不时地打个小小的喷嚏,血玉般的眸子恢复成淡褐色。
垂耳兔omega身材大都娇小,灵敏度和听觉细胞却高出其他种族。
在受到威胁或是感到害怕时,瞳孔的颜色就会变为暗红,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在这片大陆,每一个家族都有专属的能力和徽章,根据能力的强弱分为领导者和顺从者。
比如秦琛和沈忆寒,就是绝对的领导者,精神力高达2s的alpha,动动手指都能让大地一震。
omega这样弱小的生物,大都是顺从者,alpha的附庸品,命运完全掌握在家族的手里,没有半点自由。
秦琛想要他,他就必须臣服。
但在阮熙心里,同样是领导者,秦琛和沈忆寒却完全不同。
秦琛是只将近四十年的蟒蛇,如同地狱修罗冷酷无情,生活在暗夜之中,仅仅听见他的名字,都会升出畏惧。
而沈忆寒温柔、理性、善解人意、对伴侣绝对忠诚,没有一个omega不想嫁给他。
可在这么多的omega里,沈忆寒选择了他,一只家族徽章不出众,能力分化弱小的垂耳兔。
他怎么能这么幸运,得到沈忆寒的青睐。
客厅里空无一人,阮熙听不到沈忆寒的声响,焦急又不安地唤道:
“沈哥哥!你在哪啊?”
阮熙光着脚丫,白玉般玲珑小巧的指尖落在冰冷的大理石铺装地板上。
他上了楼梯,走到二楼的书房。
兔子的听觉总是灵敏,阮熙动了动耳朵,像是听到了沈忆寒的声音。
他眼眸溜圆,嘴角挂着浅笑,悄悄靠近。
沈忆寒确实在书房里,只不过像是在跟谁说话,很小声,可阮熙还是听的一清二楚。
“亲爱的,那蠢兔子都送上门了,你什么时候挖了他的腺体给我啊?”
第5章 兔耳朵都露出来了哟
阮熙猛地一颤,恍若有一道响雷砸在头顶,将他撕成两半。
那声音娇滴滴的,像是棉花糖要化了似的,甜如蜂蜜。
沈哥哥的书房里…有另一只omega。
还说,要挖了他的腺体。
阮熙仿佛被人抽干了力气,兔耳朵因为震惊和伤心而发抖,剩下的理智支撑着他,靠在墙边继续听下去。
“急什么?要做就做的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