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cp之后(146)
“你是暗夜里杀戮游走的影子,我愿做你刀尖的玫瑰,用血为你写就史诗。你是月下挂满尸骨的荆棘,我就是为你歌唱的夜莺,把心脏穿在你孤傲的枝头。”莺深情地说“广场上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确信,我可以为你而死。”
这么炉火纯青的爱语,究竟是和多少人说过才会如此熟练自然?无名妒火烧上奚白的心脏“我不喜欢和别人听一样的情话,如果你对其他人说过,他们会死。”
“我赞美过一些美人的容颜如鲜花晨露。只有你,盖过了这大陆所有美景。比人鱼海的明珠耀眼,比深渊更深邃,比神秘的黑夜更迷人。你诠了我的万种心动,你是我愿意用一辈子来歌唱的诗歌。看见你,我安静如幼时在母树的果实中睡眠,喜悦如生命第一次睁开眼。我生长所见的高山大海,走过的每条路,唱的歌,拨动的音符都是为了此刻与你遇见。你是我的风雨雷电,春花冬雪。你是我的奇迹,我的日升日落,爱的光辉照亮我心灵的海。”
奚白头一次听到如此热烈的告白,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习惯一人独行。在黑夜沾取一点冰冷的露水,抹上刀锋。然后割断人的喉咙,带走他的生命。
但却突然有一个大胆的精灵要沾染这个杀戮者的厄运。也因为他对厄运的可怕一无所知所以才敢靠近。
奚白站着不动,他在思考怎么拒绝,既是在拒绝精灵也是在拒绝那个心底不断诱惑着自己答应的,恶魔。
始作俑者,莺并没察觉到对面人的纠结和那沉默拒绝下隐藏着危险。他热烈又迷恋地注视着奚白。
广场前方突然传来喧闹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寂静。
“布兰伯爵来了!他在镇教堂门口!”有人高声喊,镇民们纷纷拿起采好的鲜花和做好的蛋糕熏肉出门,往教堂赶。广场里的鸽子也跟着拿着食物的镇民们飞走。
奚白拉了拉斗篷,转身也走向镇教堂的方向。目标人物来了,两千金币走来。做完这一单可以让他暂时脱离贫穷。
“等等。”莺跟上他。
叮。一排寒光飞出,钉在莺跟前的地砖上。细窄的刀整整齐齐扎在坚硬的砖里。闪烁着寒光,每一把上都密密麻麻刻着魔导纹,华美,且贵…高收入的刺客先生贫穷的部分原因就是这些昂贵的魔导武器。
“不要靠近。”奚白冷漠地说,靠近会死。
“美人有高傲的权利,这是美丽给予他们的特权。谁让我已经是你的俘虏,即使你更残忍地对待我,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亲爱的。”游吟诗人说起甜言蜜语不要钱一样往外洒,可以让任何一个怀春少男少女溺死。
“闭嘴。”奚白沙哑的声音从斗篷下传来。其实他原本想说的话是——你欠草?但终究克制住了。
镇教堂门口聚集了一大批镇民,布兰伯爵站在高台上讲话。
“感谢镇上的镇民们共同做出的努力。明年的税会进一步减少,王国已经提议从明年开始不再向教廷上供。我们可以攒下更多的钱,一切都会变好!”布兰伯爵激情地讲着。
台下人群欢呼。神父混在人群里,叹息“凡不信我主者,必受惩。人要为贪婪,傲慢,不敬畏付出代价。诚实,勤劳,温驯才是美德。”
“伯爵先生!”一个农夫的孩子捧着鲜花跑上高台,举着画送到伯爵面前。山羊胡的和蔼男人弯腰准备抱起这个孩子,下一秒,他的身体停住了。
孩子清澈的大眼睛中映出一彭炸开的血花。
一枚魔导箭矢刺穿了布兰伯爵的额头,布兰身上连续闪烁起数种颜色不同的能量罩,但都被这箭矢瞬间刺破。来不及反应,那箭穿透而过,带起一蓬血花,深深钉在教堂后面的大门上。
失去生命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溅起一片灰尘。
人群中,再次飞出一枚箭矢。哆。一张纸被钉在布兰倒下的尸体旁。迅速被血染透成血红色。上面写着一个数字,九。
一份悬赏令会同时被发给几个刺客,各对应各的编号,刺杀完成后在现场留下对应号码的纸条。确认后便可以领取赏金。
当然,更困难一点的任务都只会由雇主花大价钱找一位传奇刺客完成。无名普通刺客才集体做单。
镇民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傻了,他们惊慌地叫着,四处逃散。布兰伯爵的护卫们立刻将教堂包围。他们第一时间控制住了神父。
“刺客在哪?有人看见了吗?”侍卫长大声问“最近有什么可疑的外乡人来到镇上吗?”
“有!先生,昨天有一个穿黑袍子的怪人来到镇上,他像个巫师!从来不露脸。还有,他还喂死了我们镇上一半鸽子!”
镇民们立刻想起奚白,他们七嘴八舌地报告。他们有多敬爱布兰伯爵就越痛恨那个刺客。
“居然谋杀伯爵这样的大好人,真是该死!”
“伯爵大人刚刚答应的减税还有效吗?”
混乱吵嚷中,被侍卫押住的神父握起胸口的神像,神情虔诚宁静“愿我主庇护善良的人回归天国。”
很快,将小镇翻个地朝天的侍卫们回来了“没有找到那个黑袍人。刺客可能已经逃走了。”
侍卫长脸色难看“立即报告给大公!”
“跟着我干什么?”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然后多了个尾巴。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竖琴,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
“你是刺客,我是游吟诗人。我们都要四处流浪,看,这就是天生一对。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为它唱歌。假如被拒绝,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他丝毫不为爱羞耻,他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
这是被爱者的特权。
“我是刺客,很穷,养不起你。我还要赶单子,别跟着我了。”奚白拒绝。精灵只有一个,养死了就没了。
“我养你啊。”精灵上前几步,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我很有钱。”
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
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
“不信?”莺摸摸下巴,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
哗啦啦——
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
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
奚白问“你要杀谁?”
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
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
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
“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
“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
“很多,精灵,暗精灵…”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
“保护我吧,刺客先生。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我为你唱歌。”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他有感觉,对面的人不会拒绝。
“成交。”奚白说。
是你自己找上我的。
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