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筝,你不信上帝,这种誓言没有意义。”
“对,我不信上帝,因为我的信仰,就是我爱的人。”
时筝分不清那一刹那,这话是发自内心说出来的,还是仅仅是为了更大程度的摆脱丹尼尔。
他绕过了杵在面前,浑身散发着不友好的气息的丹尼尔,丹尼尔在一刹那,忽然闻到了一缕若有若无的甜香,仿佛是种水果,但又不是纯粹的水果,而是夹杂着另一种更加内敛却沉郁的气息。这种气味在时筝身上是如此地美妙而和谐。
他克制不住地拉住了对方,但是这次,对方却无比彻底而快速地挣脱了他的手,并且厌烦地快速地离开了这里。
丹尼尔失落地勾了下唇角,他就算一言不发,站在一处不显眼的地方,但是英俊的外表足以吸引路过的任何一个Beta或Omega,所以很快就有人来向他搭讪,带他离开这种孤独落寞的氛围里。
在零点时还有一场表演舞会,时筝趁着灯光暗下,便和助理从大厅中脱离,绕过狗仔队聚集的前门,从偏厅出去,直接去了停车场。
“回酒店。”
时筝吩咐了句,就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却有浮现出了花架下的那一幕,右手的手背仿佛被火焰烤过似地热起来,令人烦躁。
小助理看到时筝一副厌倦疲惫的模样,不敢说话,只能将毯子往他膝盖上披了披。在时筝回到自己房间前,小助理交代了明天的行程,又看到时筝苍白的脸色,问道:“筝哥,你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时筝没什么喜怒地看了她一眼,提起个不算敷衍的笑,说道:“没事,你早点休息。”
他关上了门,然后走到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把右手放在水流下,开始搓起来。
香皂,洗手液,打了好几遍,可是却洗不掉那被人意外触碰的感觉。
甚至还能感受到对方的嘴唇上的温度。
时筝越想,脸色便越白,甚至对着马桶干呕。
他看着自己手背红彤彤的皮肤,躺到了床上,手臂伸展。
想起自己第一次拍吻戏,除去刚开始的不适应,但却没有过多的感觉,没有紧张羞涩,也没有迷恋,和碰到一张桌子,一株草没什么区别,只是要装出来某种演戏需要的情绪罢了。
可是那和直面某种威胁是完全不一样的,丹尼尔的眼里,有时筝最恐惧的欲望,欲望是种很可怕的东西,会让人疯魔,如同醉酒后吵架的父母,他们不再是人,而是会毁灭一切的怪物。可以动动手,就将一切美好都毁掉。
时筝翻了个身,想起了很多人,那些人从他身边路过,他们显示出各种各种的欲望,对金钱,对权力,对地位,对性,甚至演戏就是将人的喜怒哀乐贪嗔痴很放大,时筝讨厌这些,连带着讨厌这些人。
明明人都是如此,活下去的动力就是欲望。可是他却始终防御着,所以同样恐惧爱情。
在他的眼里,爱情最初是生理,最终是怨恨。
所以他避而远之。
如同恐惧丹尼尔的炽热的眼神。
但是——
叶津渡呢?
时筝好像从来没有在叶津渡身上,看到过那种令人战栗的情感,那种似乎下一秒就会无法控制,吞噬他的情感。
叶津渡好像一条强大却与温和的龙,有着坚硬的鳞片和锋利的爪子,却把他最温软的肚子留给时筝。
时筝感觉到了安全。
就算是第一次他们上床,在时筝被生理的欲望折磨得理智全无时,对方也依旧耐心且克制地没有弄伤他分毫。
后来的每一次,都是如此。
正因为那些包容和温柔,才可以让他释放出内心的焦虑和畏怯。
与其说他有多喜欢叶津渡,不如说他依赖叶津渡所带给他的平衡与归属感。
真是自私呢。
时筝脸埋在枕头里,枕头底下露出一个衬衫的袖子,时筝将袖子抽了出来,可以看出是一件男士的衬衫。他抱着单薄的衣服,深深地吸了口气,那上面乌木沉香的气味已经很淡了,甚至更多的是他自己的味道,却仍然让时筝有种安定的感觉,仿佛是Alpha的怀抱,在每个远离他的夜晚,时筝都抱着这件衣服,像个十足的痴汉。
第二天助理来敲门时,时筝的脸色已十分正常,仿佛昨晚那个低气压的人已经不见了。采访是在一家意大利的餐馆进行,主持人是个精通六国语言的中法混血,节目的特色就是一边品尝美食一边对嘉宾进行采访。
而且不是像国内的套路一样,特别喜欢问明星的隐私和八卦,更多的是关注于作品和正面化的内容。加上主持人的风趣以及丰富的阅历,访谈进行的很愉快,午餐也十分好吃,虽然时筝不喜欢吃鹅肝,但是面包甜点却十分符合他的口味。
午餐部分结束,主持人带着时筝沿着小街一路走,一边介绍本土的风景,一边询问时筝的看法,路过一家特色的小店时,主持人问时筝要不要进去看一看。
“这家店是个西班牙人开的,在我祖父小时候就存在着,一直卖地中海沿岸的工艺品。”
第62章 爱是软肋,也是铠甲
主持人看来是常客,所以和老板十分亲热地交换了一个贴面礼,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女人,也礼貌地和时筝这么做了一遍。
“这些工艺品是从珀耳塞福涅神庙里让信徒加持过的,据说很灵验,有许多人来求姻缘,保佑健康,远离病痛。”
主持人给时筝翻译老板的话。
“像你这样的年轻人,需要神的祝福,保佑你找到一个合适的恋人。”
时筝看到了对着他们拍摄的摄像机,笑笑,对主持人说:“可以请老板给我挑一个保佑身体健康,类似平安符的东西吗?”
主持人将时筝的话翻译了一遍,老板便从玻璃台下拿出了一串晶莹剔透黑褐色的石头,间或有红色的珠子镶嵌,大小得当,戴起来也不累赘。
“这是茶墨晶和红纹石,在神庙诵过经,最适合养身健体。”
时筝端详了片刻,便说道:“我要这个了。”
“请问是自己代呢还是送人呢?需不需要写贺卡?”
店老板很贴心地将手串放在了盒子里,系上了丝带。
“不用写了,就这样很好,谢谢。”
店老板耸了耸肩,在贺卡上写了一些很漂亮的西班牙语,很慷慨地说道:“也许你那位朋友读过西班牙的诗。”
时筝不想拒绝老板的好意,只能接受了他的卡片。
一直到录制结束,时筝都忘记了这张贺卡。
也没去深究那上面的文字,到底表达了什么意思。
因为时差的关系,时筝和叶津渡的时间总是差了五个钟头,当叶津渡下班的时候,他还在工作,当叶津渡睡觉的时候,他也还在工作,只有几次上午或下午的时间,两个人匆匆聊了十几分钟的电话。
仿佛是偷来的时间。
讲的话却一点含金量都没有。
时筝向来是个嘴笨的,幸好叶津渡话多,他年少时来欧洲玩过好几次,所以对时筝这里倒也了解几分,和他讲了些曾经旅游的好笑的事,并且要他注意安全,欧洲的小偷特别喜欢对亚洲人下手,加上最近欧洲政府的援助案,很多难民涌入,造成了治安更加不稳定。
“不要一个人出去,带上保镖,工作结束后就乖乖回酒店,你要玩的话,下次我们一起再来。”
他讲得太过自然,仿佛以后是一眨眼的以后。时筝甚至都想象出了那种美好的画面,所以他说:“我知道了,你不要担心。”
两个人说到后面似乎也没话再讲,但是谁也没有先提挂电话的事,直到呼吸声都仿佛变得热烈起来,时筝才耳朵发烫地说道:“我要工作了,先挂了。”
叶津渡仿佛发现了他的窘况,低笑了声,说:“好,再见。”
他挂了电话,将事务都交代给秘书,然后出发去机场。
而另一头的时筝,却是继续投入到了工作中,他闭上眼让化妆师在补妆,一睁开眼,就看到了储秀抱着一束花,很纠结地站在门口。
“筝哥,有人送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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