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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攻略我(60)

作者:种地七七 时间:2024-02-19 06:15:59 标签:破镜重圆 相爱相杀 爽文 轻松 万人迷

  当然,多的是人极尽钻研去勾引他,讨好他,这就潋潋对自己的欲,望从来都是十分坦荡,直白到可爱——也同样让人咬牙切齿,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新鲜,所以没有人能永远留住他,他是自由的蝴蝶,他是属于天空的雄鹰。

  只有仰望,祈求,甚至卑微挽留,才能多待上片刻,多得到一些垂怜。

  收紧手臂,江隅情不自禁地迎上去,这是沈潋初教会他的:想要想,就得自己争取。

  人长了嘴长了身体,就要去说去做。

  “既要还要的人很下建,江医生可千万别学。”

  情浓至深,江隅的手已经从衣摆下面探进去,纤细的腰,像是上好的瓷器。

  沈潋初却突然狠狠地咬上去,猛得将江隅从甜蜜的乌托邦扯出来,咬得很重,霎时,血腥味充斥整个口腔。

  但是或许此刻疼痛并不能代表什么坏的情绪,痛比轻抚表达的爱更为浓烈。

  而且江隅能感觉到,沈潋初似乎舔了一下那块咬破的舌尖。

  比单纯的吻更加暧昧。

  分开来,嘴唇染血,鬓云欲度香腮雪,媚眼如丝,,眉眼却尽是慵懒与锋利,秾艳娇丽仿佛花朵开到最浓烈时。

  他不是供人掌控手中玩弄的花朵,他是居高临下,生杀大权尽掌手中的掌控者。

  让人生则生,欲人死则死。

  沈潋初雪白的指尖沾染上嘴唇的鲜血,白与红的对比,氤氲出仿佛香水瓶盖剥开那一瞬间的溢满房间的色气,然后轻轻地,点在江隅衬衫领子上。

  仿佛是一个标记。

  点完之后又欣赏了一下,才不紧不慢地,触碰到了江隅的皮肤。

  他的皮肤是冰凉的,泛起一阵鸡皮疙瘩。

  那一瞬间,有一阵令人心悸的酥麻,像是夏天里突然一块冰雹砸下来,紧接着,便是密密麻麻,摧枯拉朽般的冰雹,密集如雨点,破坏力惊人。

  手指残留的血迹,轻轻地,划过喉结,在颈部画出一道淡淡的红痕,好似真的有一把锋利的刀划过一般。

  江隅本是那般隐忍克制,那般淡漠冷清,却在他的手下,颤抖,痴迷,甚至渴望,如同自己手里任由摆弄的牵丝木偶。

  沈潋初掩下的眸子里藏着淡淡的冷嘲:看,轻轻一个动作,他就能毫不费力地杀了他。

  江隅明白沈潋初在想什么,他的臂膀一直有力地锢住沈潋初的腰。

  他想掌控,而他服从。

  两人又闹了一上午,沈潋初换好衣服上班去谈收购的事情。

  江隅送他到小区门口,很是安静的姿态,如果不是衣领上那点吻痕一般的血迹的话,倒真像一个马上就要开会的正经人。

  他和岑元谁也没看谁,最后目送潋潋立刻,又回到自己的房子。

  其实事情已经接洽了一个多月,进展迅速。

  沈潋初坐在真皮沙发上,姿态放松,甚至颇有兴趣地慢慢品玻璃杯里的红酒,岑特助西装革履,面容严肃地静静站在他身旁。

  对面是笑容略显讨好的合作方。

  沈潋初喜欢男人,但凡仔细打听打听都能知道。

  所以合作方今天专门挑了几个颇有姿色的男员工带着。

  本想着要是把人哄高兴了,喝喝酒倒到茶,如果走了运还能吹吹枕边风,但是……

  魅惑别人的人还比不上要被魅惑的人漂亮,这事就很尴尬了。

  有点姿色还真有点不够看,不过没关系,至少要表示一下诚意吧。

  但是别说倒酒了,但凡想要上前,都会被那个凶死人的助理挡住。

  好恨。

  沈二少确实无愧于京城圈子里传出来的花花公子名号,这长相,路边随便看一眼流浪小狗,小狗估计想也不想,晕乎乎就跟人回家了。

  但是漂亮?再漂亮也不是他们够得上的人,自己还等着靠人家活命呢。

  只能膜拜。

  最后双方商谈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成功敲定了合约。

  合作方恭恭敬敬地将沈潋初送上车。

  这时候沈潋初才有时间打开手机,是小狗发的几十条消息。

  沈潋初心情不好,当即佐拉,下拉,点击,删除。

  烦死了。

  “小沈总,去哪。”

  “沈宅。”

  恃宠生娇的某潋早早给刚好在家里休息的沈大哥发了消息:注意注意,沈二少要莅临我府了,劝你快快出门迎接。

  过了一会,对面回消息:话都不会说了?

  宇宙无敌超级大帅哥:呜呜呜我不管我就要哥哥接。

  亲亲大哥(备注):嗯。

  大哥好冷漠哦,我失宠了咩。

  大概一个多小时,终于到家了。

  岑元打开车门,沈潋初看见沈耀就在门口等着,身后是灯光温和的仿古路灯,一身休闲装,冷冽又贵气。

  如此帅气的人是谁!

  是宇宙第一大帅哥的哥哥!

  沈潋初也不管身上穿着西装,直接飞奔过去,然后被人牢牢接住。

  岑元关上门,走去驾驶座,远远地看见,小沈总跳上了哥哥的背,然后兄弟两人慢悠悠地朝房子里面走去,他扶了扶眼镜,收回视线。

  公司还有事情需要他处理。

  大小沈总的感情还真好。

  深夜,沈耀洗完澡吹完头发,已经躺好了,方方正正地盖好被子,准备看一会书。

  他刚拿起书,外面就响起敲门声。

  打开门,是抱着自己天蓝色小枕头的沈潋初,刚吹完头发,头顶立着一根呆毛。

  应该是洗完澡了,穿着大哥买的浅灰色小恐龙花纹的睡衣,整个人香喷喷的,门才开出一条缝就从沈耀的胳肢窝下面钻进去。

  像是一只松鼠,然后猛地飞上床,甚至还在床上弹了两下。

  飞上床,然后行云流水地钻进被子里,放好自己的枕头。

  沈耀关上门转身,就看见自家弟弟拍一拍旁边那个黑色的大枕头,眼神亮晶晶。

  那眼神就像是在说:快来呀快来呀。

  沈耀上床,想了想,将眼镜取下来放到床头柜上。

  转过来揉了一把沈潋初的头发:“今晚又要梦到谁?”

  “我才不要梦见什么呢……唔,如果非要做梦的话,估计就是……穿着红色嫁衣的鬼新娘。”

  “非逼着你成亲?”

  沈潋初鼓着腮帮子,颇为不忿:“结果掏出来比我还大。”

  “……”沈耀捏一捏眉心,轻咳一声:“好吧,睡觉。”

  关上灯,沈潋初规规矩矩地睡好,脑子想着什么要给沈耀讲的,但是莫名其妙就睡着了。

  沈耀总会在半夜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然后摸一摸沈潋初有没有盖好被子,又重新睡下去。

  因为晚上七子的妈咪突然请我吃夜宵,回来就一点多了,呜呜呜晚了很抱歉

 

第54章

  送花

  沈潋初一夜无梦,睡到八点多才起来。

  睡醒的时候,迷迷糊糊摸一摸旁边,发现自家大哥果然早就起床了。

  唔,说不定还晨跑完,晨读完,已经上班去了。

  沈潋初生无可恋,艰难地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小吊灯发呆,然后起床失败,翻个身把自己捂住,接着睡。

  当然,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以为我们沈二少今天估计得荒废下去了,但是怎么可能呢,十分钟之后,沈二少风度翩翩地坐在餐厅,将刚刚在花园里剪的芍药插进明月别枝的青花瓷瓶里。

  芍药开得艳丽娇嫩,圆滚的露珠还躺在花瓣上,粉嫩与青白的花纹相映,别有意趣。

  吃完早饭,沈潋初坐车去公司。

  他最近在发展小成本网剧的线路,成本小,但质量高。

  另一方面,公司签了几个不错的新人,也都稳扎稳打,成绩不错,值得一提的是,《静水谣》被同时提名了青云奖最佳男女主角。

  即使是这样,每次岑元说要扩大版图的时候,沈二少都会在办公椅上轻轻地转,然后钢笔在手指间翻飞,表情无辜:“我一个没什么脑子的花花公子,那么努力干什么。”

  “混吃混喝才是我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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