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的东西哪有往回拿的道理啊,让别的小孩知道不得笑话半辈子。
言惊蛰听他这话,反倒比段从更惊讶,愣愣地又抬起眼。
他嘴巴动动,终于张开嘴跟段从进行了第一次对话:“……我有。”
“你有你不穿?”段从更不开心了,感觉这人莫名其妙,大冬天穿单鞋光个脚。
亏他还一回来就跟姥姥问,觉得自己可乐于助人可有爱心了。
见言惊蛰还跟个呆子似的伸着手,他绷着小脸扭头就朝院里走:“拿走,都说了给你的。无聊。”
那会儿的段从还不知道,他随手一扔的袜子,对于言惊蛰来说,却是人生中第一次收到来自朋友的礼物。
——都送他袜子了,应该可以说“朋友”了。
言惊蛰自己在路灯底下又站了几秒钟,很珍惜地轻轻攥两下袜子球,将它重新藏回家里去。
小孩子的友情就是这么奇妙,一群小孩子可以凑成堆玩一天,却不是每个人都能通过一团袜子球,建立起微妙的情谊。
第二天再在街上看见言惊蛰,段从的感觉就不太一样了。
具体怎么不一样,他也感受不上来,毕竟他俩连认识都不太能算得上。可街上熟悉不熟悉的小孩那么多,偏偏他就对言惊蛰,额外多了一种很模糊的亲近。
硬要说的话,大概是一条街上有许多流浪猫,他可以跟任何一只玩,但他给其中一只喂了根火腿肠,从此这只猫对他而言,就成了猫群中不一样的存在。
像是变成他的猫了。
小孩儿对于喂养一只独属于自己的宠物,一概没有抵抗力。
言惊蛰不是宠物,也轮不着他段从去养。但在这种喂猫效应所带来的成就感驱使下,段从那个五一多了个爱好:给言惊蛰塞好吃的。
从一块巧克力开始,到一包糖、一瓶酸奶、一袋薯片……段从也懒得跟他多说,反正言惊蛰的嘴就像个摆设,木讷讷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
他就是把姥姥每次拿给他的零嘴儿留一半出来,见到言惊蛰就给他,酷酷的,只让他吃。
言惊蛰前面两次还接得很不好意思,抿着嘴摇半天头,看段从要生气了才红着脸收下。
连着被塞了几次好吃的,他发觉段从是真的跟其他小孩儿不一样,是带着真正的善意与友好的,也逐渐放开了不少。
连着几天下来,两人形成了他们之间的小默契,每天傍晚一起去县里一所废弃学校里,坐在乒乓球台子上边乘凉,边吃零嘴,边看红彤彤的太阳下山。
“昨天那个巧克力糖好吃。”
言惊蛰开始学会跟段从分享吃后感,也会拿出自己寒酸的小零食——两毛钱一大把的泡泡糖,给段从。
段从看不上他这破泡泡糖,每次嚼不了几下就满嘴的渣。
但言惊蛰给他,他也高兴,“喂猫”的成就感更上一层,干脆把自己的那份零嘴儿也留下来,换言惊蛰的破泡泡糖吃。
“巧克力啊?”他撕开泡泡糖扔嘴里,随口说,“我妈从家带来的,外国的,这边街上没有。”
“好吃。”言惊蛰又点点头。
“那下次回老家我给你多带点,带一盒。”段从吹了个泡泡,让言惊蛰看一眼,又“啪”一声嚼回嘴里。
言惊蛰听到这话,第一反应并不是开心。
“你要回去了?”他歪头看着段从,手指头在球台边沿上轻轻抠。
“开学了能不回去吗。”段从数数日子,“回老家好几天了,我还有作业没写完呢。”
言惊蛰“哦”一声,有些失落地点点头。
旧操场没人打理,杂草长满了跑道,被初夏傍晚的风拂过去,带来扑鼻子的青草香,伴着此起彼伏的蟋蟀叫。
听言惊蛰不说话了,段从偏偏头看他,没心没肺地问:“你不舍得我吗?”
言惊蛰对着夕阳的方向,营养不良的脸颊被照得几乎透明,能看见细小的绒毛。
“嗯。”他认真地点点头,眼珠像黑葡萄,“你是我第一个好朋友。”
段从对于自己这个“第一”的地位很满意,小老大似的拍拍言惊蛰的后背。
“没事,我跟表哥他们说了,以后不要欺负你。”
“一放寒假我就让老妈带我回来,到时候给你带……两盒巧克力,行吗?”
“到时候还来这个秘密基地吃,再堆个大雪人。”
言惊蛰尖尖的嘴角抿了抿,又抿了抿,亮晶晶的眼仁轻轻弯成了两道弧。
第 6 章
从那个五一开始,段从投喂言惊蛰的这个习惯,就一直保留了下来。
每年的寒暑假,以及五一国庆,只要回老家,段从都会带回去一大兜好吃的。
如果假期有了别的安排,比如补课或旅游,他也要把东西寄给姥姥,让姥姥分给表哥和言惊蛰吃。
但见不到段从,那些高级的小零食,对言惊蛰而言也就没那么有滋味了。
五年级那年的寒假,段从的爷爷脑溢血摔了一跤,差点儿没救过来。那年的春节,段从爸妈和两个姑姑,在奶奶家与医院之间忙得团团转,没回姥姥家过年,段从也没顾上给言惊蛰寄好吃的。
开学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班主任亲自来转交给段从,当时他们的语文课正好在学写信,班主任还顺便夸了段从两句,夸奖了这封信的格式规范,在讲台上笑盈盈地读:“段从收,言惊蛰寄。”
五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开始拥有了“谈恋爱”的概念,班里顿时“喔喔”着一阵怪叫声,后座把脸挡在课本后面小声喊:“段从收情书!方佳晨失恋咯!”
方佳晨是他们班的小班花,班里总开他俩玩笑。
段从有点儿不好意思,绷着脸回头踢踢桌腿,小跑着去讲台上领信。
2毛钱的白色信封,右上角的邮票贴得方方正正,图案是一只灰麻麻的小鸟。
中间用小学生工整的字迹,写着段从和言惊蛰的名字。
信里并没写什么很有意思的事,言惊蛰含蓄的天性,连在信纸上都表现得一览无余——他规规矩矩遵循着写信的格式,以“段从:你好!”起头,“很想念你的:言惊蛰”结尾。
正文的内容从街上的大黄狗,写到今年春天来得早,修辞规矩得像在写作文。
毫无趣味的一封信,段从就是觉得很开心,同学们要看他还不给,自己暗搓搓拆开又折上,一天看了得有十来遍。
放学回到家,他问老爸要了点钱跑去超市,给言惊蛰买了一堆好吃的,和一沓信封。
小学生拥有一个自己的笔友,就像拥有自己的宠物一样,真的是件很酷的事。
整个五六年级,段从和言惊蛰断断续续地写了很多封信。
其中有一封被言惊蛰专门挑出来单放,在他们小学毕业后,段从回来过暑假时,拿出来读给他听:“‘告诉你言惊蛰,我现在是我们班的班草,我太帅了,没办法’。”
言惊蛰笑得直眯眼,冲段从“哗啦啦”地晃晃信纸:“你真不要脸。”
段从坐在石桥围栏上,自己都听乐了,笑得直晃悠。他感觉有些丢人,又藏不住那点儿臭美的心思,索性一偏头盯着言惊蛰:“我不帅吗?”
言惊蛰第一次明白“帅”的概念,就是在这一刻。
言瘸子家的条件给不了言惊蛰讲究美丑的机会,在他心里,身边的同龄人始终都是群咋咋唬唬的毛头小子,大家都是小孩,谁穿得干干净净,谁就是好看的。
他认真看看眼前的段从,突然发现,段从好像真的跟其他小孩不太一样了。
准初中生段从坐在石桥围栏上,耍酷地抄着兜,眼睛里盛满小少年亮晶晶的意气风发。
“帅的。”言惊蛰点点头。
段从满意地一乐,打量打量言惊蛰,眉毛动动:“你其实也……”
“我知道我不帅。”言惊蛰习惯性地躲避视线,低头捋捋自己的旧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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