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疑惑:“不像么?他今天给你挑裙子的时候,还拿自己当模特把裙子往身上比呢,就怕你穿着不合适,挑了一下午才选出三条最好看的。”
“……”
迟炀话音未落,叶芷夕故作恶劣的表情便已经出现了一丝松动,她有些怔怔地,似乎是在重新解读迟炀刚才的话——
像凌琅这种凶悍冷漠、爸嫌妈不爱、三棍子敲不出一个屁的怪人,怎么可能花一下午时间给她挑裙子?
叶芷夕不确定地抬头看向迟炀,触到他似笑非笑的目光。
他勾起唇角,叶芷夕的脸一下更红了。
这一切,凌琅就站在旁边看着,没什么血色的脸藏在碎发的阴影中,像个冷漠的旁观者,任由迟炀把装裙子的纸袋从他手里拿过去,然后放到叶芷夕手上。
因为一个局外人的突然闯入,叶芷夕的叛逆情绪显然没有之前那么高涨了。
迟炀拦了辆路过的出租车,拍拍她的肩:“先回家吧,这么晚了,你一个女生在外面不安全。”
大概是想到了刚才找自己麻烦的不良少女,叶芷夕抿唇抿了半天,又看了沉默的凌琅一眼,咬着唇钻进出租车。
“师傅,麻烦送她回家。”迟炀转头问凌琅,“地址是什么?”
凌琅在旁边报了一个小区。
看着出租车驶离的方向,迟炀摸着下巴:“你这个妹妹好像不怎么领你情啊。”
“你不懂……”凌琅话未说完,顿了顿,直接略过道,“反正不怪她,她没有错,而且管教她是她父母的权力,我本来就没这个资格。”
不仅仅是身份不配、时机不对,正如叶芷夕所说,他自己都不像个样子。
凌琅靠着路边嶙峋的秃树干,微微仰头的姿势显得喉结的颤动格外突出。
“如果她哥哥是你就好了,你看,她就特别听你的。”
迟炀比他有说服力多了,温和却有力量,三言两语,就让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照着他说的去做。
“可对她好的那个人是你啊。”迟炀笑了笑,看凌琅的眼神就像看个缺爱儿童,“不是吗?”
凌琅摇摇头,没接话。
他根本不知道怎样才叫对一个人好,他并不认为自己对妹妹做得很好,更不会邀半分功。
毕竟,曾经的他也愚蠢地以为,帮助凌瑾逃跑,就是对凌瑾的好……
夜凉如水,寒风阵阵,迟炀高大的身躯已经替凌琅挡了大半的冷风,但凌琅的手还是止不住地轻微颤抖。
他刚要把手放进口袋,猝不及防被迟炀双手握住,合于掌心。
凌琅抬头,对上了迟炀变得浓郁如绿色湖泊的眸光,是他从没见过的温柔,从未有过的亲密。
扑通。
心脏毫无征兆地漏了一拍。
然后是飞速地跳动,比起上午在更衣室里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干什么……”
他怔怔地望着迟炀,原本晦暗的眼里蓦地闪烁出路灯的光,变亮了好多。
“当然是给一位失落的哥哥送关怀,送温暖。”
迟炀抓起凌琅另一只手,为他冰凉的指尖取暖。
像对待一只路边无名的小动物。
那怜爱的神情刺得凌琅大脑空白了一瞬,眼中的光猝然被垂落的睫毛压灭。
他把手从迟炀温暖的大掌中用力抽出,“啪”的落回自己的口袋,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地铁站方向走去。
“你不用这样。”
这是今晚,凌琅说的最后一句话。
声音冰冰的,和吹散口中白雾的风同个温度,如同一头初长成的小狼踩在界线上,磨着利齿发出警告,突然将他推远。
迟炀看着凌琅单薄疏离的背影,脸上游刃有余的表情有一瞬松动,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八风不动的心脏竟在这一刻刺痛了一下。
不怎么舒服。
-
带着一身寒气回到宿舍,迟炀给自己倒了杯热茶,喝的时候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他摊开手,一个半厘米的小口子,已经半结痂了。
凌琅甩开他手的时候力道太大,指甲划破了他的手掌。
他嗅了嗅手指的血腥气,脑中又浮现出凌琅那个冷酷无情的背影,有班上同学说的“六亲不认”那味儿了。
他又闻了一下,闻久了竟也有点变态的上头。
今晚的迟炀没有往常打开《小狼崽观察日记》时那种面对小朋友的温柔神情,脸色始终淡淡的,薄唇平成一条直线。
他摩挲了一下下巴,修长的手指在电脑上敲出几行字——
「小狼崽有个同母异父的妹妹。
小狼崽想对妹妹好,但疏于表达,导致和妹妹关系很僵。
……
牵手十秒失败,关爱小狼需谨慎。」
写完日记,迟炀刚要关上文档,面前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屏幕上是凌琅发来的消息——
「明天上午九点过来写作业,别迟到。」
作者有话说:
虽然从后台看目前没多少人在追文,但还是打劫评论!(掏出我的镶钻麻袋(没错,说的就是你们!正在追文滴98个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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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给迟炀发了消息后,没等来回复,凌琅自己反倒睡不着了。
回学校的路上,迟炀始终走在他后面,拥挤的地铁里,他能感受到迟炀就站在他身后,似乎还替他挡了几次列车制动的惯性。
他有好几次想要回头,偷偷地看一眼迟炀的表情,但最终一路都没有。
尽管那点莫名其妙的期待和突如其来的情绪,早在夜风中散尽。
房间没开灯,凌琅坐在床边反复摆弄了一会儿没动静的手机,然后心烦意乱地扔到一旁,仰面躺下,脑中全是迟炀那个看流浪动物的眼神,还有最后,他抽出手时的错愕。
这几年,随着身边亲近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他早就一个人独惯了,他知道周围的人都怕他,对他避之不及,所以也从来不会把别人对他的想法放在心上。
可就在他快要遗忘了如何与人相处、无所谓自己的乖僻是否会赶走别人的时候,曾经离开他的迟炀又回来了。
于他而言,迟炀是他和凌瑾在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的纽带,也是他无数次噩梦的拯救者。
但比起这些,他发觉迟炀更像是一株善意的花,时至今日,仍然愿意再次路过他的身旁,同时却将他的粗鲁反衬无余。
或许,很快又会离开。
凌琅把手背搭在眼睛上,用力摁下去。
夜晚会把人的心剖出来看,夜深人静的时候,人就无法欺骗自己。
他的确再次开始不舍这朵花的气味了。
一如四年前,迟炀不告而别的时候一样。
但不仅仅是他,他想起班上同学对迟炀狂蜂浪蝶般的兴趣,想起连雪鹿从他身上移走的目光,想起那个发言离谱的论坛贴,甚至想起今晚突然乖顺的妹妹……
馥郁是花的天性,漂亮的花终将无差别地把香味散给众人,总有一天,它会再次去到更远更高的地方,供新的人瞻观,无论他是否无限放宽自己的领地,供它栖留。
更何况,他是那个促成凌瑾悲剧的人,这是他无论如何都抹不掉的身份,他甚至不敢坦然面对迟炀,又哪来的资格期待什么独一无二的东西?
缓缓吐出一口气,凌琅挪开挡在眼睛上的手背。
对面窗户忽然亮了一下,他迅速坐起身,跑到窗边,死死地盯住对面那个小阳台。
半分钟后,灯灭了,阳台门纹丝未动。
凌琅躺回床上,一点一点蜷进了被子里。
第二天清晨,迟炀避开人群下楼跑了两公里,然后回寝室和远在A国的朋友齐小西通了个视频。
“迟哥,你你你,你的手?”
电脑屏幕上的齐小西瞪大双眼,盯着迟炀掌心那道口子,这很明显是被人挠出的指甲印。
是谁吃了八百个胆子居然敢挠迟炀?那位利爪勇士之后得被废成什么样??
齐小西不懂,但他大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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