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那封短笺,除了叮咛以外,结尾还有几句,大意是“祖母老糊涂了,常常说了后面忘前面,你不要嫌啰嗦”。这话乍看是没什么问题,老人都爱说车轱辘话,但他们家老太太是不知道自己有这毛病的,因为就算她嘴里的故事讲过十多遍,全家还是会很有默契地假装第一次听说。
奚平越看越觉得,写这封信的人是庄王。
咫尺是三哥给的,那很可能不是一对,是三块,三哥自己还留了一块,能同步看见他和老太太之间写的信,也能单独和他这边联系。以奚平对他的了解,这会儿自己写信回,祖母那边应该是看不到的。
仿个外祖母的笔迹,对庄王来说是小儿科,特意留下最后几句话,应该是怕真老太太过会儿再写信,提前做好铺垫。
奚平心思急转,知道是他给半偶起名叫“奚悦”的事让他三哥觉出不对了。
他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快了起来,随即他怕太岁察觉,动作很大地往起一跳,一惊一乍地朝侍立在侧的奚悦叫唤道:“你!以后不经我允许,不许偷看我的咫尺,听到没有?”
半偶被他这一嗓子吓了一跳,随后疑惑不解地看过来:这喜怒无常的主人好像忘了他不识字的事。
“出去出去。老太太真是……”奚平朝半偶挥挥手,一边抓耳挠腮地找笔,一边迅速盘算:他应该写什么,怎么把他被附身的事告诉他三哥。
但就在他要落笔的一瞬间,奚平忽然一惊:不对,三哥有什么话为何不直说?
为什么要仿祖母的笔迹,用这么隐晦的方式跟他联系?
他想起烟海楼里那只金龟,苏长老说过,假如和那降格仙器打听别人的事,可能会被对方的灵感捕捉到。
也就是说,降格仙器不是什么安全保密的东西。
电光石火间,奚平就克制住了搞小动作的念头。
他定了定神,权当没看出来写信的换了人,只跟平时一样,东拉西扯地跟祖母撒了一通娇,又照常讲起他身边的奇人异事……今天主要是“奇人”。他先认真地画了个青面獠牙的奚悦,随后又在旁边画了个罗青石——挺形象,只有半偶一半高。
惊心动魄地写完了信,奚平又没事人似的拿出了那只转生木雕的因果兽:“前辈,这要怎么用?”
太岁却沉默了片刻,说道:“本座以为,你最好还是不要再写你那师兄的坏话。”
奚平:“啊?”
“白玉咫尺是降格仙器,”太岁道,“降格仙器之所以没人爱做,就是因为这些贵重的垃圾漏洞百出。哪怕是开窍期的半仙,只要稍有手段,也能随意窥视,何况筑基?你方才在咫尺上画罗青石的鬼图,与当面羞辱他没什么区别。”
奚平:“……我画的不是鬼图。”
太岁没理他。
“不是,”奚平又“忽然想起了什么”,愤然道,“前辈,那你刚才怎么没告诉我?”
“人总要受几次教训才记得住。”太岁冷淡地说道,“玄门不是你们人间,有大道三千,别人会有什么手段、什么法宝,你想都想不到,本座教你的第一课,就是要谨言慎行。”
奚平不吭声了,表情明显是不服。
太岁旁观他作死,故意没提醒,是因为察觉到此时与奚平通信的咫尺与平时来信的并不是一块,起了疑心。
不过现在看来,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多虑了:那傻少爷完全不知情。而咫尺另一边的人见他这么埋汰罗青石没提醒,似乎对“降格仙器上不能写高手名讳”一事也不太了解,估计也是个不熟悉玄门规矩的凡人……可能是不好意思表达牵挂的父兄之类。
奚平本色出演了委屈无处诉的少爷——他确实是故意用罗青石试探大邪祟,顺便隐晦地给他三哥传信,但真的没有故意“画鬼图”羞辱谁。
哪有明知道人家能看见还故意羞辱对方的,找事么?他画的明明是正经肖像!
他越想越觉得大邪祟没有欣赏眼光,愤愤不平地摆弄起转生木雕。
忽然,他捏着木雕的手指起了微微的凉意,奚平耳边一下炸起了无数杂音,他激灵一下要缩回手……未果。
太岁控制住了他的手,牢牢地握住了木雕。
“平心静气,”太岁说道,“入定,你不是学过了吗。”
奚平努力忽略着耳边的动静,闭上眼,凝神于眉心。他眼前不同的图景飞快闪过,一刹那间,奚平与无数双或浑浊、或黯淡的眼睛对视又分离,最后,停在了少女那双颜色略浅的杏眼上。
找到阿响了。
阿响递给春英一壶水——春英方才不歇气地骂了半炷香的街,把不安好心的咸鱼伯祖宗十八代挨个揪出来玷污了一遍,那老赌棍躲在屋里装死,连个屁都没敢放。
然而这样畅快淋漓的一场大骂喷完,她俩心里却都没松快多少。
春英带着小姑娘奔波了一天,她人面广得难以置信,整个南郊,好像跟谁都能搭上关系。然而即便如此,她们依然一无所获,只打听到此事由京兆尹亲自督办,抓去的人都已经下了大狱。
春英还找了南郊码头上一个姓吕的工头,那人总吹嘘他有个在城防里当兵的小舅子。此君是个有名的色中饿鬼,见了春英,乜斜着眼将她上三路下三路打量了个遍,却也在听问能不能找人疏通关系时把哈喇子收了回去:“说什么呢,厂区出这么大的事,连大掌柜都一并要治罪,你一个妇道人家,可别去找那个死!”
眼看天色晚了,春英给阿响买了一碗面,自己没吃,坐在旁边皱着眉发愁。
春英对阿响和她爷爷的一切似乎都很熟悉,能脱口叫出爷爷的名字和他在老家的外号,知道他们爷儿俩住哪。可阿响来金平已经大半年,却完全不知道爷爷认识这么个人,便忍不住问道:“春姨,你和我爷爷怎么认识的?”
“关你屁事。”春英没好气道,“吃你的饭。”
等她吃得差不多,春英又说道:“吃完自己回去,你爷的事,你不用管了。回家把你那身衣服换下去,你爷既然把你充男娃养,你就继续当男娃——反正你那丑逼样子也瞧不出公母来。”
阿响没吭声,不想招惹她。她感激这萍水相逢的女人,不想对春英有任何不好的想法,可这位春姨实在是不说人话,要想在这张狗嘴下心平气和,非得有佛祖的修为不可。
春英说完,给面摊主放了一排大子儿,又想起什么,回头扔了颗小银珠在阿响面前,一言不发地走了。
很久……记不清多少年前了,那会儿她还不如阿响这小丫头大,爹娘都死了,逃荒逃到了陵县。那年江南下了场罕见的大雪,把天地都冻上了,她亲哥为了活命,把她卖了二两银子,给老地主当小妾。
老地主家的二少爷是个读书人……不太聪明,吭吭哧哧地读了小二十年,毫无建树,但心眼很好。碰上这事,傻少爷感觉自己老爹挺不是东西,就支了二两银子叫家人去交差,将她“买”了下来,叫她帮着做了一冬天的杂活,以工抵债。
开了春,傻少爷把卖身契还给了她,跟她说:“老头子快不行了,我大哥不见得能容下我,就不留你了。你伶俐,干活是把好手,以后去宁安、去金平都好,给大户人家帮佣,慢慢熬,未必不能挣份体面。贵人家的老妈子比咱们乡下的大小姐还金贵哩。”
二少爷大名魏鹏程,俩月背不下一首七律,当地人都叫他“魏二傻”。二傻缺心眼,却生了一双柳叶眼,眉上与眼角各有一颗显眼的红痣,十分俊俏,给了春英这辈子最安逸的一个冬。
时隔多年,他在金平南郊瞪着那双昏花的狗眼跟她打听路时,她一眼就认出了那双红痣……只是没脸叙旧。
放你娘的狗屁魏二傻,“挣份体面”哪那么容易?少爷还不是都晚景凄凉了!
春英打发了阿响,整了整衣襟,又去敲了吕工头的门——工头平日为干活方便,都住运河边,十天半月才回家一趟。他们一般能有个小院,比睡大通铺的苦力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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