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一天,他在后花园一呆就是一下午,这一整天阿弥伽都不见人影,也不知道忙什么。
教堂在很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来,但是也会有人,蒲遥以为阿弥伽在忙着给凡人祈福。
这些都是他们的日常,蒲遥并不过问。
他懒洋洋的像只猫似的,白天正是他睡觉的时刻,他在树荫下一摇一摆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
蒲遥记得那天的晚霞是美丽的粉蓝色。
阿弥伽躺在他身边,把他抱在怀里,温柔的笑着:“给遥遥准备的新衣服,遥遥试试看?”
蒲遥想起来了,阿弥伽最近做了一名裁缝的学徒,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在做什么。
直到蒲遥穿上了他亲自缝制的新衣服。
这身衣服华丽又贵重,穿在蒲遥身上贴合无比。
他穿戴出来,正好在教堂的入口,窗外是一片粉蓝的晚霞,教堂里竟然是一大束一大束蓝色的玫瑰花,像是蒲遥初见阿弥伽的那个夜晚。
在荆棘森林里。
阿弥伽单膝跪在他身前,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昂贵的戒指。
“遥遥,我们结婚吧。”
蒲遥已经听他提起过好几次,明里暗里给他科普婚姻、也听过很多夫妻之间的事情,有那么一点准备,他知道阿弥伽想和他结婚。
蒲遥愿意成全他所有的愿望。
“好。”
他刚说完,心魔已经暴怒。
“荒谬!你怎么能答应他?!”
霎时间风云色变、地动山摇,整个世界都像在摇晃。
蒲遥脸色苍白,眼睛一眨,只见一片黑暗。
黑暗中渐渐出现一个白色的王座,上面有个银发如瀑的俊美男人。
他冰冷垂眸,目空一切的瞳眸显出一丝怒意——
“够了,遥遥,你还要闹多久?”
如同天地一般巨大的压力悬在头顶,像是一柄危险的剑。
蒲遥毫不畏惧的直视他。
“滚。”
在他眼里,这只是一个心魔。
他不能接触他,也不应该是赐予他初拥的、不管他的父神。
只是他的心魔而已。
心魔是可以祛除的。
只要他意志坚定。
不一会儿,天空竟然又恢复如初。
而他此后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心魔。
阿弥伽似乎什么也没注意到,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但是他嘴角却流出了鲜血。
他甚至还没发现自己受伤了,直到蒲遥扑了吻了过来。
这个吻持续了很久。
直到夜幕降临才结束。
阿弥伽弯着眼睛笑着:“还给遥遥准备了一个惊喜。”
接着,蒲遥竟然看见了自己的好朋友小白兔。
“呜呜呜遥遥!!!!”
小白兔一蹦一跳的扑到了蒲遥的怀里,“终于找到你了我的宝贝遥遥!”
蒲遥睁大眼睛,抱着毛茸茸的小白兔蹭了蹭,开心的笑了起来:“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我的朋友,你过得好吗?”
其实……还不错啦。
就是没找到蒲遥,急得它上火。
还好,可恶的人类教皇找到了他。
但是有条件的,他要他当他们的证婚人。
当天晚上两人就举行了婚礼。
只有一只兔子和一对新人。
小白兔跳上高高的讲台上,充当司仪,高昂的念了一段例词。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你都愿意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吗?”
“我愿意。”
“我愿意。”
…………
婚礼过后,蒲遥和阿弥伽解锁了一个新的仪式。
是比亲吻更为亲密的仪式。
只能他们两个人,小白兔也不能在场看的。
阿弥伽难得满脸通红的拿出一本厚厚的本子。
“这、这是我亲手画的,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那是一本厚厚的白皮书,阿弥伽当时穿着庄严的神官制服,连扣子都差点扣到冷白的喉结上,他端庄的坐在蒲遥的身边,蒲遥以为又要背什么圣经了。
结果打开一看,竟然是伤风败俗的画!
“这不是特别、特别那什么伤风败俗吗?”
这个词还是源于两人有次住旅馆,有个房间贴满了这种画,美艳老板娘还朝蒲遥抛媚眼,阿弥伽说这些是伤风败俗的。
阿弥伽别过头,不敢看蒲遥,只露出通红的耳朵,“这些、夫妻之间不算……”
然后两人尝试了一番。
一开始,相当不适应,蒲遥只觉得自己要完了,要被人类的神官弄死了。
后来渐渐的,竟然觉得挺舒服。
特别惊喜的是人类的精元对他特别有益,只是不能太多。
这也代表着,不必每次都吸阿弥伽的血,也不用每天让他受伤。
但是,那什么,太多了。
而一向自矜克制的阿弥伽像是突然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遥遥、遥遥……宝贝遥遥,今天可以了吗?”
他发现了,发现蒲遥的头发会很敏感。于是总是很喜欢抚摸他的头发,然后蒲遥会软在他怀里。
阿弥伽并不直接亲吻他,而是将他的发尾含在舌尖挑弄。
他穿得整整齐齐端端正正的,可是美丽的吸血鬼少年一下子就靠在了他的怀里,他的漂亮的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他:“不准乱玩我的头发。”
他的声音那么软,带着可爱的气音,像是撒娇一样,甜得人心都要化了。
阿弥伽把人抱在怀里,将他压在软床上,“之前的消化了么?”
他抚摸蒲遥可爱的小翅膀,温热已经褪去,他心里估量着已经可以了,但是还是要问蒲遥的意见。
蒲遥轻轻瞪了他一眼,阿弥伽甚至觉得这个眼神特别媚。
像是带着钩子。
“是不是可以了?”他低沉沙哑的声音贴在蒲遥的耳畔。
没有得到蒲遥的回应,但他知道是默认了。
于是连忙吻了上去。
主要是阿弥伽实在太猛了。
蒲遥以前不知道阿弥伽看起来这么温柔、冷静、克制的一个人,竟然这么猛。
每次一来就是一个晚上,能把蒲遥弄得手指都抬不起来。
昏天暗地,完事之后他不知道是白天还是晚上,他两眼一闭就昏睡了过去,阿弥伽会负责帮他洗澡或者擦拭干净。
醒来的时候阿弥伽也会特别兴奋,几乎是两步一抱,三步一亲,无时无刻都要和他贴贴,两人就差成了连体婴了。
“我爱遥遥,我好爱你,我的宝贝,我爱你如命……”
他现在说情话都信手拈来了。
一直黏黏糊糊过了两年。
两年后的一天,教廷有人突然来找阿弥伽,让他回去当教皇。
其中就有亚瑟。
阿弥伽并不愿意:“有赫森在,我很放心。”
这几年,阿弥伽早就不是通缉犯了,甚至他又
被传颂成了光明之子,贵族完全拜倒在赫森的强权之下。
虽然没有了吸血鬼的挑拨,但是矛盾越来越多。
赫森的行事作风比阿弥伽更强硬,年轻的君主希望阿弥伽再次成为教皇,因此一直在大肆宣扬他的功绩。
亚瑟左右看看,一直在寻找蒲遥的踪迹。
阿弥伽冷冰冰盯着他,“你在找什么?”
亚瑟说:“遥遥呢?”
这几年,关于阿弥伽被一只吸血鬼勾得神魂颠倒的传言已经不是秘密,只是很多人没有见过这只吸血鬼,也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活着。
阿弥伽笑了一声:“他是我的妻子,你怎敢直呼他的名讳?”
然后几名神官眼睁睁的看着阿弥伽从教堂里牵出一只美丽的吸血鬼。
“他是我的妻子,蒲遥。”
几名神官睁大眼睛。
不仅仅是因为阿弥伽这大胆的行为,冒天下之大不韪竟然和吸血鬼成婚,更是因为这只吸血鬼惊人的美貌和难以描述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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