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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纯学弟[快穿](135)

作者:蓝灵仙 时间:2024-11-26 11:37:28 标签:情有独钟 无限流 快穿 万人迷

 

 

第95章 我去广州找你21

  王超坐在黑暗的房间中。

  大白天的,关着窗帘抽烟。

  电话放在桌子上开外放音。

  “查到了,间歇性失忆症,会失去一段时间的记忆,如果不被提醒也许会永远忘记。”

  房间里吞云吐雾、云雾缭绕的,王超眯着眼睛听着。

  难怪。

  难怪蒲遥会和许钧一直在一块。

  不接他的电话,也不理会他们这些人。

  他以为蒲遥厌恶他所以不理会他。

  方宝利接手皮鞋厂之后,蒲遥竟然火速辞职了。

  几乎就在见到了方宝利的第二天。

  他比方宝利更早的查到了蒲遥在哪里。

  他蒲遥和那个叫许钧的男人一起在书店看书,他的朋友无意中碰见了。

  蒲遥消失的时候他很着急,几乎动用的一切的关系去查。

  广州实在很大,一些城中村鱼龙混杂,蒲遥没有去找工作,他几乎是难以查到的。

  那大半个月几乎没有蒲遥任何消息,他甚至以为蒲遥遇到了危险,或者是被拐卖了。

  毫无疑问,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他还让人去两人的老家去查。

  一查,也没见到人,倒是查出了蒲遥在村里的过往。

  过得很不好,亲戚占据了他的房子和地,没办法生存下去才来广州打工。

  如此又去广州的城中村附近排查。

  没查两天,竟然在一个书店遇见了。

  说来也巧,他朋友的表哥开了一家书店,有天他朋友去书店正好碰见了蒲遥。

  蒲遥的照片他们都见过。

  当时在游戏厅的时候王超没忍住,给他偷偷拍了照片,他长得惊为天人,见过的人根本忘不了,一眼就看见了蒲遥。

  连忙联系了王超。

  王超几乎是三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

  他没有直接进书店,而是在和朋友在一块,从后门去了二楼看。

  他冷冰冰的站在二楼,从上往下能看见蒲遥乖乖坐在椅子上看书。

  他的身边是那个叫许钧的男人。

  和在他身边完全不同的是,蒲遥在许钧身边自在得多,开心的笑着,还主动和他说话,许钧去买东西给他吃他也不客气。

  仿佛他是可以用许钧的钱的、可以接受许钧的好。

  可却不接受他的。

  当初的包子、盒饭,几乎是强迫他接受的,连方宝利的零食也编了理由才收。

  这个叫许钧的男人有什么好?蒲遥早早把他当做了自己人,从一开始就念叨着他,工作、辞职都和他在一起。

  他们一定同居了吧?

  王超几乎每天的观察他们,越观察越没有勇气去找蒲遥。

  如果让人知道他竟然如此优柔寡断,说什么没有勇气,估计要被人笑话死。

  可是蒲遥在许钧身边是那么开心,他那么自在,再也没有想起他。

  有一次蒲遥去小卖部买冰棒,他没忍住站在了他身边,和他搭了话。

  “哪种冰棒好吃。”

  他这么一问,蒲遥竟然接话了。

  “那个巧克力牛奶冰棒,特别好吃。”

  他说话的时候还对着他笑了一下。

  他犹然记得第一次见蒲遥的样子。

  他现在和那个时候相比变化真大。

  他不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再畏惧和别人搭话,也会对他释放善意。

  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笑。

  等他再想说什么,蒲遥已经买了冰棒离开了。

  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

  后来不久,他听说许钧开了个公司。

  方宝利也知道了。

  方宝利打了个电话给他。

  “阿超,你知道那个谁,遥遥那小情郎许钧知道不,他竟然开公司了,要不要搞死他?”

  方宝利在生意上是个狠人,下手比他狠多了,他出生在商贾之家,从小就耳濡目染,能在几个强势的姐姐手里有一席之地,他可不是那么简单。

  而他接手皮鞋厂之后受了大挫折。

  因为蒲遥在见过他的第二天就辞职了,和他的小情郎私奔了。

  当时王超满满酸意的说许钧是蒲遥的小情郎,他还觉得他那酸劲没必要。

  如今觉得必要得很!

  他那个小情郎那么好?为了他放弃了五千的高薪?一个打工仔能有什么,他一个手指就能碾死。

  而蒲遥也那么狠心,他明明对他那么好,就算蒲遥不接受他,他们也算是朋友啊。

  打游戏、吃零食,蒲遥和他在一起都很快乐。

  可他一声招呼都没打就辞职了,让方宝利感觉蒲遥一定很讨厌他。

  当然,罪魁祸首一定是那个叫许钧的男的。

  如今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想在他们广州的地界开公司?

  门都没有!

  王超沉默了片刻。

  “我知道,那个公司遥遥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

  方宝利不敢相信蒲遥怎么会有钱开公司?一半的股份?

  蒲遥有什么钱?

  对了,那个打工仔许钧又有什么钱?

  据他所知,这个公司的还算是正经的公司,卖鞋的。

  找到是一个温州老板供应,那温州老板和他大姐的关系不错,做的鞋品质上等。

  他知道许钧的钱一定是经不起推敲的,他的供应商他也能直接断绝,但是他得拉上王超。

  他这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打算让许钧背上巨债,一辈子也翻不了身!

  所以他才要拉上王超。

  万一事发、万一被蒲遥知道是他们俩搞的鬼,可以把王超推出去挡枪。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公司有一半是蒲遥的。

  那还搞什么?他要是敢动什么手脚,估计要把蒲遥害死。

  蒲遥这么漂亮,喜欢他的人多的是,他一旦发生什么有的人是想要担着捡漏,到时候非但不能把许钧按死,还会让蒲遥恨死他。

  他对蒲遥的感情十分复杂。

  很喜欢,但是知道蒲遥一句话也不说就辞职之后已经决心不再喜欢他。

  没准人家讨厌死他了。

  可是人总是要抱点希望的,他父亲总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这些道理再浅显不过了。

  没准他还有机会呢。

  王超这么一说他就偃旗息鼓。

  只是静静的看着,看他能搞出个什么花样来。

  没想到一鸣惊人。

  这人竟然有点本事。

  连他姐都关注到了。

  “宝利!他们家哪款限量版的鞋我真是喜欢死了!你不是和遥遥是好朋友吗,这鞋是遥遥亲手设计的,真真真是太好看了!”

  他姐的一句话直接让他愣了许久。

  蒲遥亲手设计的?

  可是蒲遥不是小学还没读完吗?他爱吃爱玩游戏,也只会做些车间的简单工作,就连想要把他调来当自己的秘书,也是存了养他一辈子打算。

  他竟然能设计得出这样的鞋子?

  骗人的吧?

  他是做生意的,一看就知道这些设计灵气满满,完全不能想象这些设计竟然出自蒲遥之手。

  蒲遥那么漂亮、那么可爱,很适合被人宠着、养着,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开开心心看电视玩游戏和吃好吃的就行了。

  如果,蒲遥和他在一起的话,真的也能展现自己的才华吗?

  方宝利陷入了沉思。

  于是这件事王超和方宝利都没有插手,只是一直全程围观。

  王超安静的看着一切,几乎已经死心了。

  蒲遥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看起来很快乐。

  也许,他跟适合他的同乡。

  只是没想到这么一出!

  蒲遥竟然有失忆症!

  他猛然想起第一次见到蒲遥的时候,他手里写着地址,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医生说他的失意症并不会完全忘记所有的事,只要一遍遍记、有人提醒复述之前的事情,他又会慢慢记起来,只是不是那么清晰。

  蒲遥为了来广州打工一遍遍记许钧的名字。

  甚至当初在火车上,蒲遥差点记不住许钧的名字,还是他好心帮他一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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