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哥儿大气!”
黎荞立马夸赞, 很是捧场。
陶竹听着他略有些夸张的语气, 翘了翘嘴角,又道:“嗯……等祭灶那天,咱们再给县城的红薯作坊捐一次粮食和猪。这次多捐几头猪,争取让每个工人都能吃上一口肉。”
“听你的。”黎荞对此没意见。
这都是小钱。
陶竹嗯了一声,闭着眸子,大脑放空,舒服的想睡,但是,想到旁边的银子,他大脑又兴奋的不想睡。
想七想八,脑子里一会儿一个想法,片刻之后,他道:“马上要过年了,朱家村的腊肉好受欢迎啊。”
当初朱村长找上黎荞,说朱家村不仅想养鸡鸭猪,还想做腊肉生意,黎荞答应了下来,将腊肉的做法教给了朱村长。
有了腊肉方子,还养了猪,于是朱家村真的做起了腊肉生意。
冬日要做粉条,所以朱家村是在春天做腊肉,他们做的是烟熏腊肉,味道好,不干硬,放在望月楼出售,不仅平城本地的人会买,一些外来的商贩也会买。
眼下过年,不少人想买些当做年货,但朱家村的人忙着做粉条,没空做腊肉,这市场就白白丢了。
朱家村的腊肉生意是要给黎荞分成的,但因为朱家村人少,做的腊肉有限,所以分给黎荞的银子其实没多少。
以陶竹此时的家底,他惦记的自然不是这点银子,他想的是让乡亲们挣钱。
他的鸭货作坊,此次准备再招五十人,争取每日能做一千只鸭子。
但说到底,他的鸭货作坊只是一个百人小作坊,规模小,提供的岗位有限。
但若是腊肉的法子流传开……
虽然乡亲们挣不了大钱,但挣个小钱是可以的。
一头猪一百多斤,去掉骨头内脏里脊等,能用来做腊肉的只剩下几十斤。
一斤腊肉纯利润有二十文钱,一头猪若只卖腊肉,那大概能挣一两银子。
此时没有大型的养猪场,平城的猪是有数的,因此,在货源不够的情况下,腊肉真的挣不来大钱,只能挣点小钱。
“要不,咱们把腊肉的做法教给咱们村的人,愿意做的就做,至于给咱们的分成,咱们不要了。”
他又道。
“好。”黎荞没意见,朱家村卖腊肉所得的那些钱,对于此时的他而言的确是小钱。
他后年就要去京城,若无意外,这一去就没什么机会回三柳村了。
在进京之前给乡亲们再寻个财路,也算是全了这一场缘分,他穿越到这里,并且这几年日子过的还不错,他希望三柳村包括整个平城的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小日子红红火火。
陶竹看黎荞二话没说直接同意,忍不住在黎荞的心口蹭了蹭,要说大气,这人才是真大气。
他的命真好,竟然嫁给这么好的人。
“早上想吃什么?”他问:“我去给你做。”
“让春桃和三姐做就成,咱们赖床。”
被窝里暖呼呼的,趴在他怀里的陶竹也软呼呼的,黎荞想要赖床。
陶竹闻言笑了一下:“好。”
要以这个人的意愿为先,黎荞想赖床,他当然要陪着。
于是,夫夫俩抱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闲话,一直到黎大山来后院喊他们吃早饭,他们这才起床。
今日依旧下着雪,小雪花飘飘洒洒落的很快,黎荞吃过早饭,径直去书房读书。
陶竹则是开始面试,他还没招够人手。
书房里放着炭盆,平城这边没有煤,黎荞烧的是本地产的木炭。
这种取暖方式对黎荞而言马马虎虎够用,他是异能者,本就比普通人抗冻,身上穿的厚实,身旁再放俩炭盆,他坐在书房中当真一点儿都不冷。
先把昨日明知府考校他的内容复习一边,然后他便按照之前制定的计划继续背诵《史记》,他快把《史记》给背完了,他要在年前彻底背完。
快中午时,陶竹来了,问他午饭想吃什么。
想了想,黎荞道:“去郑家买些肉和丸子,再把腐竹、豆腐、木耳、白菜这些备上,咱们吃火锅。”
“好。”陶竹也正有此意。
这种天气的确适合围着炉子吃火锅。
郑家今日不仅有猪肉,还有羊肉,黎大山买了十斤猪肉,十斤羊肉,又买了十斤丸子,这才用背篓背着回了黎荞家。
到家之后,该洗的洗,该切的切,该腌的腌。
两刻钟后,一家子围在两个炉子前开饭。
郑浅浅肚子已经显怀,他现在依旧在黎荞家干活,工作量也没有减少。
自打他怀孕,除了胃口变大,旁的并无明显变化,该吃吃该喝喝,孕吐这俩字和他没什么关系,是以,尽管旁人都劝他歇着,但他闲不住,依旧每日来这边和黎大山一起做点心。
黎大山站在炉子旁,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漏勺从锅里捞东西。
羊肉卷,小酥肉,豆腐干,再来几片沾满了红油的白菜叶。
碗里装满之后,他走到灶台旁,开始往碗里加小料。
郑浅浅爱吃芝麻酱,他便往碗里放了三大勺芝麻酱,另外又放了些醋。
“浅浅,给。”他把碗递给坐在黎春桃身边的郑浅浅。
郑浅浅将碗接了过去,但小脸还是对着黎春桃,正嘻嘻笑着:“小姑,你头上戴的这支簪子挺别致嘛。”
黎春桃的头上插着一支木簪子,簪头上缀着三朵红色绢布做成的梅花,梅花很精致,远远瞧着跟真的一般。
黎春桃之前因为常年干农活肤色有些黑,但这两年在黎荞家干活,皮肤捂回来不少,所以此时戴着这红色梅花簪还挺好看。
黎春桃听了郑浅浅此话,大大方方的点头:“章田生前些日子送的,说梅花和下雪天很配,今天雪下的大,我便戴上了。”
“这是他亲手做的,虽不值钱,但也是他的一片心意。”
黎荞正站在另外一个炉子旁往陶盆里捞猪肉丸子,听得此话,他抬眼看向了黎春桃。
刚才他瞧见黎春桃头上的簪子了,但他没想到是章田生送的。
“春桃啊,男人没有钱,能给你的只有这小小心意了,不然他拿什么留住你?你不要随随便便就感动。”
虽然章田生是他挑选的。
但是,要警惕一切男人。
“我知道。”黎春桃闻言立马笑了:“我不感动,我是觉得好看,所以才戴上的。”
不就是做木簪子嘛,她拿着木棍也能削出来。
倒是那三朵小梅花挺精致,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不感动就好,但你都接了他的簪子了,你这是?”黎荞一边问一边去灶台旁给自己加小料。
“觉得还行,我不讨厌他,他坦坦荡荡,不虚伪。”
很多书生的自尊心很强,对自身的窘境想方设法遮着掩着,唯恐别人知道。
但章田生不这样,穷就是穷,忙着挣钱就是忙着挣钱,他每次来见她都会把他前几日的日常说的很清楚。
送簪子时也明确说了没钱送不起银簪,但因为他自己会针线,所以就买了点绢布做了梅花簪。
当然,章田生并没有哭穷的意思,只是单纯陈述他每日在干嘛,他能给的是什么。
这种感觉对于黎春桃而言挺奇妙的。
说不上心动,但算是有趣,给她日复一日有些单调的日子增添不少新鲜感。
黎荞听完黎春桃这话,不由挑了下眉梢,不错,看来发展的还算顺利。
“先不要给他花钱,慢慢接触,不急。”他叮嘱道。
但他话音刚落,陶竹便开了口:“我觉得只要春桃愿意,那就花呗,又不是花不起,春桃开心最重要。”
陶竹不太认同黎荞的话。
而且,明明是他们先选中了章田生,现在章田生挺真诚,那黎春桃也该真诚嘛。
“也是,反正春桃玩得起。”黎荞说着笑了起来:“春桃,听你竹哥的,你自己凭感觉,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嗯!”
黎春桃重重点头。
“小姑,我觉得小叔和竹叔的话都有理,你看着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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