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能算白头偕老。
“安安,你说的不对。”
傅明川的眼神看上去坚定,又偏执,他抬头看着渐渐阴云密布的天空,“你是我的妻子。”
“即使是死亡。”
“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天空中轰隆隆地发出雷声。
傅明川眼神决绝。
周身的符纸开始自燃,形成最强大的招魂阵法,傅明川闭上眼,准备好了承受雷击的惩罚,可是。
等到符纸烧完。
周围都没任何变化。
乌云散开,晴空万里。
日光照耀在傅家老宅,石阶上新长出的草叶上圆润的露珠反射出七彩的光芒。
招不到。
哪怕是最强大的阵法,也召不来时雾的魂魄。
为什么。
傅明川脸色苍白如腊,惶然失措。
心头爆发出一阵令人窒息的绞痛。
“不……”
不该这样的。
怎么会招不回来。
不是你说要当我妻子的吗,不是你说,要和我白头偕老的吗。
时雾死后第十天。
傅明川终于同意给他立衣冠冢。
这几天,时雾连一个梦都没托给他,好像对这个世界真的毫无牵挂。
他将许多能烧的东西全都烧给了他。
傅明川已经失魂落魄得好像根本不关心任何事情。
还是裴净配合着他,用一直收集的资料,成功将他那利欲熏心的大伯傅轩送进了监狱。
时雾嘴里放着防腐珠。
可即使这样,最多也只能让他停棺一个月。
在快要开春的时候,傅家将时雾下葬。
下葬前,他最后一次启动招魂阵。
依旧毫无反应。
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直到这一刻,傅明川才不得不承认——
一个普通的人的死亡。
的确有可能,就像是一滴水融入了大海里。悄无声息,无迹可寻。
余生漫漫,可是。
他再也找不到他了。
***
十五年后。
在傅明川重新活过来那天。
他刚刚新婚的妻子,永远地死去了。
这件事情成了傅家伺候长达十几年,绝对不能提起的事情。
傅明川已经到了不惑之年,他将傅家地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
今天是他和时雾结婚十五周年。
他手指上戴着那一枚翠绿的戒指,和祖传的手串——这两件东西,已经是时雾留给他最后的念想。
那一场大火把什么都烧得干净。
连同着他在傅宅的所有痕迹,连带着,他们短暂地,不过三个月的相识相知相恋。
时雾这一生,算命从未有过错漏。傅明川很清楚,顺应着天命,他就该活到九十七岁那年。
他静静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毕竟,这已经是时雾留给他唯一的‘预言’。
遵循着这个‘预言’活着,好像已经成为,时雾留在他生命中唯一的烙印。
可是,岁月却比他想象中更加漫长。
裴净的哥哥追逐梦想当了检察官,他毕业后就代替哥哥,继承了庞大的家业。
这些年来,傅轩在牢狱里一直想通过各种手段减刑,保释。
最终都被驳回。
这其中很大首笔,都是裴家的功劳。
裴净承认,在盯死傅轩这件事情上,他是有私怨的——
如果没有那一场绑架案。
他根本不会怀疑时雾,更不会像后面滚雪球一样,将点点误会越滚越大,最终雪崩一般无法挽回。
就只差一点点。
差一点点,那个人就可以平安无恙地活着。
这十五年来。
每次到了时雾的忌日,裴净就在想。
当初如果没有那么努力地去查傅明川的死因。
即便错失复活机会,傅明川一直化作恶鬼。
可时雾能好好活着,是不是也能算是更完满的结局。
*
今年的傅明川长出了第一根白头发。
路过街头的时候,他看到最新推出的科技型自拍机器正在屏幕上打着广告,年轻靓丽的明星们推荐着这一款自拍仪器,说是它能够无比真实地拍出一个人老去时候的样子。
傅明川的脚步停住,抬头看向大屏幕。
他从陈旧的钱包里取出一张他们两个人唯一的合影。
进入了街边自拍仓里。
他将照片放进了机器中,随着机器的演变,他看到了时雾三十三岁的样子。
褪去稚嫩,漂亮得让人一眼就无法忘记。
他用机器预判的‘33岁的安安’,和现在‘41岁的自己’,想要重新拍一张依偎在一起的合影。
可是傅明川不大会笑。
他记得结婚那天,拍这张照片的时候,那个摄影老人家也总是说他不会笑。
他十分努力地扬起嘴角,却怎么都笑不出当年那样的弧度。
最后实在拍不出来。
他只能用当初的那张照片,同时模拟了两个人的十五年后,制造出一张全新的照片。
这一次。
照片里,两个人都笑得十分灿烂。如同一对相当恩爱的夫妻。
傅明川看着手上的照片,终于……微微扬起了嘴角。
眼底好似泛起一瞬间的晶莹。
仿佛他手里捏着的,不是一张科技合成的,虚假的照片。
而是他错失的整个人生。
“安安。”
“结婚十五周年快乐。”
***
***
“在这个世界,你是一个替嫁的新娘。”
“仙族和魔族大战初败,魔尊满天下地寻找当初曾经救过他的白月光,你偷窃了信物,伪装成魔尊的白月光下魔界和亲,本来以为可以在魔界享受万人之上的拥戴,没想到魔尊早就看透了你根本不是他的救命恩人,对你冷淡且疏离,让你受尽冷眼。”
“你恼羞成怒,你报复心重。”
“不计后果地盗取魔族圣草,栽赃给仙族。就此掀起一场更加惨烈的仙魔大战。”
时雾看了眼剧本。
“绝了,这个炮灰作死的能力真是牛得很啊。”
“自己骗人,骗不到还生气。”
时雾看着一副地铁手机老人表情:“渍渍渍。”
开弓没有回头箭。
此时此刻,坐在仙族特制的云间婚轿里,周围彩霞漫天,好不绚烂。整个上重天都在为找到了魔尊的‘白月光本光’而欢天喜地。
毕竟,他们是在是不想再和魔界打下去了。
能用一场和亲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动刀动枪的呢。
时雾手中紧握着少年魔尊遗留下的信物,嘴角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任谁都想不到吧,他也有如此风光的时候。
在仙界偷仙草过活的日子。
哪里有去魔族当尊后来得爽啊。
他修仙法力低位,原身又只是一只最普通的小仙鹿。
好不容易偷点仙草吃涨了点修为化成人形,才刚满三百岁呢就飞升到了上重天,还以为能享受点清静日子呢。
没想到就直接遇到仙魔大战。
打来打去,鸡犬不宁。
现在整个仙界听到魔尊桑冥都头疼不已。
眼下这位魔尊相当有野心。
根本不是泛泛之辈,是魔族近三千年来手腕最厉害的一位魔尊。
沉寂了数千年的魔族从此壮大,开始肆虐人间,甚至挑衅仙族,这三百年来一直打得不可开交。
直到一个月前,仙族大败。
几位仙君都重伤,其中就包括魔尊真正的心上人,清衡。
这场战虽是赢了,可魔族大军也损伤有些惨重,和谈不是不可。他提出,如果能够让当初救下他的那位仙君和亲到魔族,这一场大战就可以暂且停歇。
仙族的仙君听了,都觉得不亏为是个好法子,开始满仙族的找魔尊那位‘心上人’。
时雾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说来,也算是他的造化。
其实当年,清衡仙君救那个重伤的魔族少年的时候,他刚刚出生,就在旁边。当时那魔族少年浑身是血,看起来太可怕了,还把他最喜欢的月见草都染红了,害得他根本没办法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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