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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东北1970(73)

作者:本座无忧 时间:2020-11-05 09:57:12 标签:重生 穿越时空 种田文

    闫宝书应声点头,“婶子说的话我都记住了。”
    李队长的媳妇儿没有生过儿子,一家就那么一个姑娘也都嫁到外家去了,不知是不是渴望生男孩的愿望太过强烈,她横看竖看都觉着眼前站着的三个男孩特别顺眼,再加上闫宝书是个可怜见的,她便心更软了,“你们来的巧,婶子刚炖了肉,你李叔差不多也快回来了,你们就留下来吃中饭吧。”
    闫宝书和陆向北在留客别人家中的想法还是非常相似的,面对别人的邀请能够婉拒还是婉拒,可顾军儿就不一样了,刚才被那肉味勾的馋虫都出来了,一副满嘴淌哈喇着的德行此时恨不得冲进屋里捧着饭碗大快朵颐。
    “不了婶子。”
    “谢谢婶子。”
    陆向北和闫宝书同时看向顾军儿,他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没深沉了,难为情的笑着挠了挠头,“我这不是被咱婶子的手艺给吸引住了吗,遮肉闻着就香。”
    三个少年,性格上迥然不同,不过李队长的媳妇儿仍旧欢喜着,“行了,你们就留下来吃饭,如果不肯啊,那东西我也不能够收了啊。”
    得,闫宝书和陆向北对视一样,这回想走都走不成了。
    三个人被李队长的媳妇儿请进了屋,没屁大的功夫李队长就从队里回来了,他跨过门槛进屋时饭菜早已摆上了桌,有猪肉炖粉条子,还有烙大饼,糖三角,花生米也都是炸好的,上面撒了一层盐面子,蘸酱菜或不可缺,大萝卜切条码在盘子里。李队长进屋就把目光落在桌上,还没等看见屋里还有外人他就说道:“不行我要饿死了,操他奶奶的,一上午俺就没闲着。”
    李队长的媳妇儿笑了,“瞎咧咧啥呢,孩子们都在呢。”
    李队长一愣,在往屋里炕上一瞅,“哟,这都谁家的孩子,一个个长的倒是挺俊的,这要是我老李的儿子就好,哈哈哈哈哈。”
    闫宝书听到这话心里咯噔一声,下意识的看向李队长的媳妇儿。闫宝书的担心似乎多余了,只听李队长的媳妇儿跟外屋地笑骂道:“埋怨我也没用,自己个儿种的瓜还能生出茄子不成?”
    李队长哈哈大笑,“俺可没那意思。”
    话音落下,紧接着听到李队长的媳妇儿跟外屋地说:“那么想要儿子,干脆认了屋里那三当干儿子吧。”
    闫宝书脑袋嗡一声就大了,心想这李队长两口子到底是什么套路啊?按照正常思路,李队长刚才那番话完全就是在责怪他媳妇儿吗,结果人家媳妇儿不仅没生气反倒开起了玩笑,紧接着还要认他们三个当干儿子?这可真是……看来这个年代的人和人也不一定都完全相似,至少在思想上绝对做不到完全吻合。
    李队长觉着自己的媳妇儿这个提议非常靠谱,连忙进屋脱了鞋,笑问道:“你三都谁家的啊?”
    “叔,我是你前几天刚从江里就上来的老闫家的三儿子,我叫闫宝书。”
    陆向北急忙接上话,“叔,俺爸是矿大院煤质科的科长,俺上头的三个哥也都跟矿大院上工,俺姓陆。”
    李队长越听越开心,急忙看向顾军儿。
    顾军有点不好意思说,吱吱呜呜屁大的声音捣鼓道:“叔,俺才来这嘎达,家是乡下村儿里的。”
    李队长根本不介意这些,大手往顾军身上一拍,“这有啥不敢说出口的,腰板挺直了照样是个男子汉。”李队长眼尖,说话的同时看到了炕头上烫着的白酒,故意训斥道:“宝书,这酒是你妈让你买的?”
    闫宝书连忙摇头,“我妈只负责给钱,买的东西是我们三个选的。”
    李队长叹了口气,“叔可不是那种人,这东西……”
    闫宝书生怕李队长拒绝,打断他的话说:“李叔,这酒都开瓶烫上了,你就别拒绝了,您要不嫌弃,我们三个陪你喝一盅咋样?”
    李队长是个爱喝酒的,哪怕他知道这酒贵不到哪里去,但他仍旧开心的要命,“好好好,来小子,把酒倒上。”说完,李队长冲外屋地吆喝道:“你个败家娘们能手脚麻利点不,这都饿着呢。”
    说着,李队长的媳妇儿端着一大锅花卷走了进来,她一边笑一边骂:“你当着孩子们的面少瞎咧咧,这酒还没喝上呢就醉了?”
    饭菜上齐,李队长的媳妇儿解下围裙,“你们吃着,我去隔壁那屋找王大娘借轱辘黑线回来。”
    “婶子。”闫宝书叫住了她,“咱一起吃呗。”
    李队长的媳妇儿一脸微笑,“不了,你们几个吃。”
    家家都是如此,来且儿了女人都不怎么上桌,闫宝书再没好意思开口叫她。酒桌上的男人大都如此,几杯酒下肚脸色开始变红,说起话来也都是没边没落的,这李队长也是个粗矿大汗,不拘小节早成习惯,再加上酒桌上陆向北和顾军儿竟挑好听顺耳的话说,李队长这个心里那叫一个高兴,于是他把自己媳妇儿刚刚认干儿子的话又在心里琢磨了一番,认还是不认呢?
    作者有话要说:  
    切回正题,相信很多看官都是那个年代的人比较淳朴可爱,有啥说啥的人不再少数,李队长和他媳妇儿就是因为生不出儿子,所以才觉着救了闫宝书,认个干儿子挺正常的,急是急了点,可结果总归是好的吗。
    再说了,这李队长认了闫宝书和陆向北还有顾军当干儿子,这也就是变相的资源啊,人脉资源。
    还有我前面写到过闫宝书在理发店碰到用头油的那个男的大家伙都记得不,那也是资源,后面马上就写到了。
   
    第58章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要说这屋里和李队长性情脾气最投缘的当属陆向北,那小酒一喝起来宛然就是李队长二号,顾军相对而言差了分毫,大概也是因为太久没吃这么香的肉了,所以腾不出功夫来和李队长侃大山。至于闫宝书吗,他实则就是个慢热型的人,相对陆向北和顾军的欢实他就显的有些闷有些过于安静了,不过他虽然没怎么说话,但这酒还是没少喝的,大有“话不多说,全在酒里了”的意思。
    闫宝书带来的一瓶白酒很快就被喝的一干二净,而饭桌上的四个人似乎并没有尽兴,至此李队长又从自家柜子里掏出两瓶散装白酒,看样子今儿是要不醉不归了。缘分这种东西说起来是很微妙的,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都不曾感觉到缘分的到来,反倒是刚认识了一天,便有了投缘的强烈感觉。
    李队长救闫宝书兄弟时也没想过会和这三个混小子坐一张桌上喝酒唠嗑,现下已经是对眼前的三个混小子喜欢的不得了,再加上酒精的缘故,他完全放开了态度,一口一个大儿子的叫了起来。
    干爹在这个时代还不是一种蔑称,反倒是一种亲昵联系,更何况李队长的人品是无可挑剔的,认下这个干爹对闫宝书他们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闫宝书这么想,顾军更是这么想,也只有陆向北的内心感受于他们不太相同。就这种情况而言,闫宝书非常理解陆向北,他家境殷实,父亲兄弟都在矿上担任要职,所以他的心思单纯就是顺理成章的,反倒是自己和顾军的想法,相形见绌的可以,没有对比哪里的察觉,没有高山哪里显得出洼地,闫宝书必须要承认,他认李队长当干爹是夹在了私心的,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年代远近,资源这种东西是不可或缺的,不是有句老话说的好吗,“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朋友多堵墙。”李队长虽然不能够和闫宝书成为朋友,但这种认亲的方式要比朋友来的更为便捷,当然,如果李队长的身份普通老百姓,闫宝书也不会有任何嫌弃,最多就是抛开这个私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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