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拯救倒闭农场(9)
“噢,三明治……”兰斯垂下肩膀,无奈地走过去握住小狗的两只前爪把它举起来,小声嘀咕,“坏男孩,我们说好了你不能随便闯进来。”
“你在跟它说什么?”叶群在身后狐疑地问。
“没什么。”兰斯转头露出灿烂的笑脸,叶群裹着毯子光脚跳下床,“你给三明治喂早餐了吗?”
“当然了。”兰斯不赞同地看着他赤裸的脚踝,忙着把他赶回床上,“嘿,你不能光脚踩在地板上,现在还没有供暖,会很凉。”
叶群脚趾瑟缩了一下,乖乖躺回了床上,向着三明治伸出双臂:“过来——乖儿子,来抱抱。”
兰斯立刻把三明治藏到身后,语气有点委屈:“你今天第一个抱的都不是我。”
“别开玩笑了,”叶群摇着头,“和一只狗吃醋?”
兰斯葡萄一样的浅棕眼睛巴巴地望着他,迟迟没有动作。叶群在心里叹了口气,在这个家里,论卖萌三明治只能排第二,它的主人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招架不了。“好吧,那你过来让我抱一下。”
兰斯立刻给了他一个热情的熊抱,在叶群差点被闷死之前把三明治塞到了他怀里,叶群抱着狗嫌弃道;“亨特先生,请问您今年几岁啦?”
“比你小四岁。”兰斯机智地回答。
傻大个其实一点都不傻,叶群噎了一下,只好转而把不满发泄在兰斯老土的格子睡衣上。美国人爱穿格子衫,大家都知道,但穿在兰斯这种身材高大体格健美,还有着一张阳光脸庞的型男身上,就显得很暴殄天物了。
兰斯的衣柜简直让他看见了想抓狂。整整一排颜色老土的格子衬衫和他爸都不会穿的老头背心大裤衩,或者就是大了一号的球队T恤,叶群怀疑兰斯真的具有审美这种东西吗?这跟直男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也是直男,但他绝对不会买一件同时有着黑红灰三种颜色的法兰绒。
“你的审美可不像这个年代的人。”叶群一度怀疑衣柜里是兰斯他爸的衣服,但他不相信一个品味高超的艺术赏评人会有着如此糟糕的审美。
兰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憨厚地笑了:“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还有谁?”
“我的同事——以前在纽约日报的同事。”
叶群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兰斯居然真的穿成这样在西大街上班,好在他们大部分时候都得穿得正式一点,这大概是兰斯这个火星人没有被开除的原因吧。
“你穿得比地里的农民还要老土。”叶群毫不留情地批判道。
“我本来就是农民。”兰斯不解地说道。
“没有人会在不下地的时候也穿成你这样!”叶群忍无可忍地控诉道,“你是刚从土里被挖出来的吗?”
“我觉得还好?”兰斯打开衣柜看了看他的那一半,再看了看叶群的,最后看了看叶群本人,犹犹豫豫地说。
☆、11
“你这是浪费,”叶群表情挑剔,无语地说,“你之所以穿成这样看起来还不那么糟糕,完全是因为你的漂亮脸蛋和性感身材。”那件土黄色外套穿在普通人身上一定是场灾难。
“谢谢。”兰斯显然只听到了后半句,他还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我们之间到底是谁听不懂英语?叶群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不小心说了中文。他瞪大眼睛简直要气死了,无论是刻薄的嘲讽还是明显的挑衅,落到兰斯耳朵里都会像淹没在棉花里一样。他还会冲你傻笑,叶群真的不知道这家伙成天都在傻乐些什么。
他并不特别介意兰斯过时的打扮,拜他得天独厚的外型所赐,他完美的骨骼就像个行走的衣架,就算是披着麻袋也好看。但作为兰斯具有优秀审美的男朋友,首先声明他不是看不起牛仔裤和运动裤,叶群只是觉得一个成年男性的衣柜里至少应该有几件像样的便装,他有义务挽救一下兰斯糟糕的品味。
叶群微生物学毕业后供职于一家红酒庄园,从研发工作一步步爬升到管理层,在青年一代中算是能被称为精英的那一群。常年处于奢华的环境中以及和上流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让他和所有这个年龄段、并且注重形象的男士一样,对得体着装有着自己的心得,保持健康饮食,会定期去健身房锻炼以维持身材,虽然现在他的肌肉都化为乌有了。
“把你的衣服脱了。”叶群突然想到什么,伸出手拍了拍兰斯的腹肌。
兰斯吃了一惊:“三明治还在这里呢…”他小声说道,脸颊上浮现出可疑的红晕。
“请把你的脑内幻想控制在PG范围内好吗?”叶群翻了个白眼,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误会了什么。兰斯满脸错愕地捂着领子一动不动,他干脆自己上手把兰斯扒光,露出八块结实整齐的腹肌,他偏白的皮肤在阳光下像是石膏塑像一般。
“奇怪…”叶群在兰斯的腹肌上摁了摁,兰斯艰难地屏住呼吸,绷紧身体任由叶群又在他的胸肌上揩了几把油,缩着肩膀像个被流氓调戏的良家少女。
我们吃着同样的一日三餐,为什么兰斯能够维持着他的好身材,而我却长出了肥肉???叶群陷入了沉思,他嫉妒地捶了一下床,痛心疾首地质问道:“你每天背着我在偷偷锻炼吗?”
兰斯看着他的眼神就像只无辜的小狗,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捡起被叶群扯下来的睡衣,拿在手里犹豫着还要不要穿上。
“群……”兰斯露出讨好的笑容,突然听到叶群肚子发出咕地一声。
“想下楼吃早餐还是在床上吃?”兰斯温和地问道,“吃炒蛋和肉松奶酪吐司卷怎么样?正好买了新鲜的奶酪。”
叶群尴尬地按住肚子,瞄了眼时间,原来已经十一点了,难怪他饿了。但他还是狠心拒绝道:“不吃,热量太高了。”
兰斯顿时明白了,他摇着头惊讶地说:“你不需要节食亲爱的,你一点都不胖,而且不吃早餐不利于健康。”
“我没说我不吃,就只是换个清淡点的,黄油和奶酪是肌肉的死敌,脂肪含量太高也不利于健康。”
“好吧,那香蕉煎饼怎么样?”
“不要。”叶群挑剔地拒绝了。
“芦笋虾仁早餐饼?”
“NO。”
“法式煎面包?”
“NO。”
“甜面包圈?”
“NO。”
“牛奶玉米片?”兰斯挂着耐心的笑容不厌其烦地询问着,露出两颗有些孩子气的虎牙。
叶群觉得他们现在就像那些傻透了的情侣,这一点都不符合他的年龄和性别,但又异常的温馨。于是他不再难为兰斯,矜持地点了点头。兰斯亲了他的唇角一下准备穿上衣服下楼去做早餐,“等等,”叶群叫住他。
他撇了撇嘴,眼神充满了羡慕:“你是一直就有这样的好身材还是因为搬到了农场?”干农活可以锻炼出这样的好身材吗?叶群怀疑地想,“可是现在不都是机械化了吗?”
“在纽约我一直健身,而且要经营一个农场并不只是种地这么简单。”兰斯安慰地说道,“还得除草,修理花园,晒干草垛,准备饲料,还要打理后院的果树们。你看到了,这里很偏僻,什么都得自己动手。”他指指天花板,“包括给房顶刷漆,装热水器等等。”
叶群懒得去指出农场里就只有两只鸡的事实,他无情地拆穿道:“这几天你跟我一样,什么都没干,但我长胖了,你没有。”
“这个…”兰斯为难地抓了抓头发,困惑地说,“也许是我新陈代谢比较快?”
你是在向我炫耀自己比较年轻吗?叶群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声,决定不跟兰斯计较——好的,臭小子,我记住你了。
“也许你只是动得比较少。”兰斯诚恳地说,一只手圈住叶群把他拉近怀里,让他的脊背紧贴着自己□□的胸膛,他轻轻地亲吻叶群的发顶,“我们可以多做点运动…”
叶群啪地拍掉兰斯在企图伸进他衣服里的手,挑衅地望了望门口:“三明治还在呢。”
三明治听到自己的名字,高兴地摇了摇尾巴,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跳进了叶群怀里。
兰斯:“……”
他幽怨地瞪了三明治一眼,不情不愿地扣上睡衣扣子。叶群收起得逞的笑容:“我猜镇上也没有健身房吧?”
“没有。”兰斯纵容地笑着说,“不过农场很大,我们可以自己布置一个。”他想了想提议道,“你想去打猎吗?农闲时,镇上人都爱去埃尔帕索山。”
“打猎?”叶群的双眼亮了起来。
“是的。”兰斯望着他期待的表情翘起唇角,“埃尔帕索是户外胜地,植被茂盛,动物种类很多,有鹿、蛇、鹰、夜猫、狼獾,野兔,鸽子等等。”
“听起来都是野生保护动物,不犯法吗?”叶群狐疑地问。
“现在是十一月,是开放狩猎火鸡和鹿的季节,这是法律允许的。”兰斯解释说。
“用□□吗?”
“大部分时候是,有的老手也用弓箭。”
“你以前去过吗?”
“高中的时候,跟着镇上的猎手杰克大叔去过。”兰斯快乐地回忆起来他的少年时代,“我们猎到了两头鹿、一头野猪,和十几只野兔和山鸡,就在山上露营,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河边削砍树枝架起来烤野味,剩下的带回去送给镇上的福利院。”
“你连鸡都不敢杀。”叶群怀疑地说,“你真的敢打猎吗?”
“嘿,”兰斯无奈地耸耸肩,辩解道,“我只是对它们有感情了,你知道的,这么长时间以来,农场里只有他们陪着我。”
叶群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再去为难他:“我们什么时候去?”
“随时,得在打猎季结束以前。”兰斯补充说,“在禁猎时期,去山上露营或者徒步也是很棒的活动。”
叶群被勾起了兴致,打猎这项活动在国内他从来没有机会尝试过。这就是住在乡下的好处,清新的空气、美丽的景色、安静的环境和新鲜的蔬菜水果,也许乡下不如在城市里的生活多姿多彩,但也并不无聊,何苦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农场梦,就像没有男人能抗拒打猎的诱惑。
在那场意外的误诊之后,叶群的心态改变了很多,他不再执着追求事业的成功,比起名利浮华,他更愿意享受平静。尤其作为一个并不钟爱夜店的人,叶群更加喜欢现在的生活。
他目送着兰斯离开去做早餐,在浴室整理好后他下楼,兰斯正把炒蛋盛进盘子里。叶群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他悄悄地靠近,从背后一把搂住兰斯的腰,仰头贴着他的耳朵低声说:“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什么都不穿的时候最性感?”
叶群满意地看着兰斯的耳朵一直红到了耳尖,他添油加醋地说道:“就像现在,如果你什么都不穿——只穿着条长裤在厨房炒鸡蛋,”他舔了舔嘴唇,“那可真是非常的辣。”
兰斯努力压低声音严肃地说:“别闹,你还想吃早餐吗?”
“难道你没有过这样的幻想吗?”叶群挑着眉毛反问道,手指在兰斯的胸口移动,他弯唇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轻轻地吐气,“车里和厨房,你更喜欢哪个?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