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被雪白刀锋映照,柏言悚然地开始发抖,眼睛一眨,眼泪终于从眼眶掉下来,划过脸颊,落到两人嘴中,都品尝到那一点苦涩。
庄辰栩顿了一下,但并没有就此停止。
柏言抓着庄辰栩衣服的手掌收紧,心里又羞又气,甚至积蓄到愤怒,终于发狠地绷起脸部肌肉,齿关合拢,咬向了在自己口中施虐的舌头。
血在瞬间流出来,腥味四溢。
在尝到血腥味的一刹那,柏言又害怕了,放弃了攻击,只伤了点表皮。
庄辰栩终于放过他,松开手,后退一点,垂着眼,用手背擦掉被咬出的血,那点血迹在他瓷白的脸颊抹开,像玉器上狰狞的裂纹。
“果然,你有反应。”庄辰栩抬起头看向他,冷冷发问,“熟悉吗?是本能还是记忆?这一次你还要假装不记得吗?”
柏言失去支撑,虚弱地倒在沙发上喘气,手脚还是麻的,他被吻到近乎窒息,嘴角有血,庄辰栩的血。咽一口唾液下去,都是他的味道。
腥气,发苦,品尝到血的滋味,胃里就翻涌,忍不住犯呕。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么难受了,还是哽着声音逞强。尾音打漂,像是在无力地恳求着什么。
可庄辰栩打定了主意今天要把一切捅穿了说。
“这么多年,这么多次,明明记得很清楚,为什么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骗我?”庄辰栩握住柏言的手腕,把他拉过来,面对面看着他的眼睛。
柏言在困住自己的这双眼睛里看不到情绪,只有遥远投进来的破碎灯光,好像一地灿烂的玻璃碎片。
许久后,庄辰栩才慢慢道,“因为,不想伤害我吗?可你从前不是说要让我做你的新娘吗?”
柏言愕然地向前注视,看到他咧开嘴惨笑了一下。
“柏言,我努力让自己离开你了,从出国到陆洵,可你一次又一次把我拉回来。”庄辰栩声音平稳,搂着他,和他额头相抵,“我一直在等,等有一天,你愿意和我把一切摊开来谈,不会一直逃避。我想你只是害怕,也许是还不到正确的时机,所以只能这样维持下去,得让你适应,但现在看来,我永远等不到这个时机了。”
“从来没有合适的时机,因为你没有对我动心,所以什么时候都不对。你不想让我离开,又无法和我在一起。”
“依赖信任是一种习惯,我以前会满足,”庄辰栩抚摸着他红肿的嘴唇,“可惜现在野心膨胀了,我无法忍受待在你身边,却只能像做贼一样,用偷窃来满足欲望。”
“而你的纵容又在滋养它,迟早它会变成一头贪婪的饕餮,连我都无法控制,也许有一天我会眼看它将一切吞入深渊。很多次,我的脑海里都有声音在说,撕碎他,占有他,锁住他,他就是你的了,你敢相信,如果我这样做了,你能逃的开吗?”
那只手顺着后脊的凹槽缓缓向上滑动,兀然合拢,贴着他的背,柏言渗出冷汗,好像被湿黏的冷血动物缠绕。
“你害怕了,”庄辰栩轻轻贴着他的侧脸磨蹭,语气轻柔,“不要害怕,我不会这样做的。我可以伤害一切人,包括我自己,唯独不能伤害你。我喜欢你信任我依赖我,把我当做你最重要的朋友,我害怕你讨厌我,这比永远见不到你更让我难过。但你不能那么残忍,连逃避都不允许我做。这么些年我不在,你明明也过得很好,你有其他朋友、有事业、有家人,太多东西比我好了,足够你快乐的生活,你不需要我。”
柏言颤抖着被他抱在怀里,这些话震耳欲聋地在他耳边重复。庄辰栩的手指落在他脸上,像落了一片雪,冰凉的,没有温度。
不对,他的思绪混乱,可还是知道一切都不对,不是这样,不能是这样。
的确,从毕业时KTV里那个青涩的吻开始,他知道庄辰栩在他身上的每一次试探。
但那又怎么样呢,那只是醉酒后一场意乱神迷的春梦,梦醒了就了无痕迹。他不讨厌也不喜欢,只是那是庄辰栩,他不知道如何拒绝。
第64章 副CP(9)
楼下传来道别的声音,庄家的人要走了,庄辰栩得下去送行。
庄辰栩松开抱着柏言的手,“记住我今天说的话,不要再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庄辰栩要推开他,但柏言固执地抓着他一动不动。
额头抵在肩膀处,眼泪留下来,浸透布料,留下深色污迹。
像把头埋进沙地的鸵鸟,柏言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思绪组织不成完整的句子。他早知道揭穿一切会是这样的结果,他所害怕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在那个黑暗的KTV包厢中,他因为震惊而浑身发凉,那个蜻蜓点水一样的吻,毒药一样顺着中枢神经瘫痪了他的大脑。他尽全力假装酒醉不醒,直到守在自己身边的人被叫走,他才睁开双眼,狼狈地坐起来。
旁边的人用胳膊肘顶他,给他递来一根烟,怂恿他试试,他盯着那根白色的小东西,劈手夺过来,深吸一大口,被呛得狂流眼泪,疯狂骂人。
就在这时包厢门打开,庄辰栩回来了。看他醒了,在他身边坐下似乎想要说什么。
柏言心慌意乱,只能拿烟打岔,又吸一口,一口烟雾喷出去,青烟缭绕间,庄辰栩的脸陷入迷雾,似梦似真,然后渐渐模糊,沉默一如雕像,线条紧绷不再说话。
第一次是这样,接下来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一次是谢师宴,一次是半夜宿舍惊醒。
感官记忆异常清晰。
搭在自己颈边冰凉的手,迫近的清凉的漱口水味,撬开齿关的如小鱼般跳脱的舌……
每次醒来都浑身狼狈,柏言不得不刻意地躲开庄辰栩,避免两人有独处的机会。只是交际太多,怎么躲都躲不开,又害怕被人察觉。
恰好这时有女生跟他表白,他就答应了,特地在庄辰栩约他出来吃饭时,带着女朋友过去,看到庄辰栩震惊的样子、躲闪的眼神、无措的动作,他有一种残忍的轻松,他觉得这是一种兵不血刃的解决办法。
他想,凭什么庄辰栩什么都不说,就能对他做出这种事,把他搞的心慌意乱,而他却连回击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用这种隐晦的暗示。他在乎庄辰栩,庄辰栩却不在乎他,他不想破坏这份感情,而如果让一切宣之于白日,结局只有分道扬镳的一种。
只是女朋友分的很快,他总在约会中途被庄辰栩叫走,或真或假,带饭、做实验、送钥匙……也许和他急于逃脱约会时的尴尬状态有关,又或者寡言冷漠的庄辰栩比身边活泼开朗的小女友更让他在乎一点。
这对女生不公平,柏言很快就意识到这一点。虽然他很想认真地投入到这段感情中,但做的并不好。
分手后的那个吻,比前几次都要野蛮,好像积蓄了某种愤怒,即使酒醉后半陷麻痹的神经仍然感到了一丝疼痛。
像一根细针戳刺,这种疼痛激起了男人的一种本能反应,这是柏言第一次在被吻时起反应。如遭雷击,他倍觉羞耻,更不敢动,庄辰栩似乎愣住了,又似乎笑了,只是接下来的吻就变得很温柔,是对待情人的吻。
手掌按在他的后颈,指腹因为常年握笔而生出了薄薄的茧,刮着他凸起的一根筋。
他慌张得心快要跳出嗓子眼。
直到发现庄辰栩除了亲吻没有什么别的动作。
也许庄辰栩只是好奇,也许这不代表什么,也许只是戏弄,哪有亲了这么多次,清醒时却连一句话都不敢当面跟人说。
他其实并没有多讨厌这个吻,也喜欢这样紧密的被拥抱,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很特别。
庄辰栩从来不是个情感外露的人,小时候他们可以整天黏在一起,像个连体婴,但长大了,因为他们是男生,贴在一块是小姑娘的举动,他只有强迫自己松开手。而庄辰栩更不会主动过来牵自己,最亲密的也不过是搭一下肩。
柏言想,如果只是喝醉状态的话也没有关系,他们都不清醒,只是被亲一下,又不会掉块肉,醒了就可以装作不知道。如果只是青春期躁动的好奇,是不是不要戳破才不会让两人间变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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