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免得被狗仔根据户型推出你家地址,”关阳道,“公司这边会安排的,找个样板间布置一下,和你家差不多就行,突出一个生活感。”
想了想又补上一句:“不过视频的主体还是在你,你家那位的存在感不用太强,毕竟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你结婚了这件事的——做了这么多年艺人,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你应该也有数吧,别拍什么有争议性的内容。”
言下之意就是两头都要讨好,又都不能太过。
但余昧从一开始就没想让余煦多有存在感,也没什么意见,就点了点头,淡声道:“嗯,知道了。”
回家之后他和余煦说了要拍Vlog的事。
“跟拍啊,”余煦倒是挺感兴趣的——抛开工作不谈,他确实对“记录心上人”这件事本身很感兴趣,“那我要出声吗,你的粉丝会不会介意?”
“……他们应该不介意,但还是算了,免得被人认出来,”余昧想起那条微博评论的过火程度,在心里摇了摇头,问他,“你觉得怎么拍比较好?”
余煦有些惊讶:“我来定吗?”
“嗯,公司那边也有剧本,但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那就正常地过一天吧,”余煦想了想,居然跟他小小地卖了个关子,“我会有选择性地拍下来的。”
不过毕竟是拍给粉丝看的,很多东西不能入镜,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
第106章 Vlog
拍Vlog这种工作不需要提前准备什么,等样板间布置好,就通知他们过去拍了。
租的样板间——或者说是影棚——和他们家的格局并不太像,但家具都是照模照样买的,尽量一比一还原了陈设,乍一看倒是有几分亲切,小蘑也没表现出什么排斥的反应,算是让人松了口气。
尽管是拍日常生活,但工作毕竟是工作,有个摄像头二十四小时跟着,余昧还是不能完全放松下来。
——具体表现在睡醒之后很快把自己调整成了工作模式,不像平时一样半天开不了机,连穿衣服都要余煦代劳。
这一幕当然也不适合拍进Vlog里——视频开场是七点半,拍他洗漱完打开房门走出来,身上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对着镜头说了声“早上好”。
镜头外的余煦晃了晃镜头,回应似的,就逗得他忍不住弯起嘴角,越过镜头去揉了揉打工小狗的脑袋。
余煦用发尾蹭蹭他手心,仗着镜头拍不到,用口型对他说了一句“喜欢你”——下一秒就看到镜头里的大明星欲盖弥彰地摸了摸耳朵,开始不动声色地转身躲镜头。
公司给他的拍摄设备是一台手持DV机,参数事先调好了,拍出来的画面大部分是清晰的,到了边缘却带上一点模糊的像素感,像加了一层复古的虚焦滤镜,让整个画面看起来很柔软,弱化了镜头性,有种自然而然的居家感。
于是镜头里的余昧也变得柔软了些,不像平时那么冷,距离感也没那么强了——也可能是因为和熟悉的人独处,周围都是习惯了的信息素,会更放松些。
早餐已经做好了,是他最近常吃的开放式三明治和一杯牛奶,熏培根、虾仁、蛋和蔬菜整齐地码在面包底上,还放了一剪小番茄,看起来很丰盛。
他和镜头面对面地吃完一顿饭,一边确定了一下今天的行程,看到九点线上的研讨会要开,还是进衣帽间换了身正式些的衣服——衬衫、休闲裤和毛衣外套,应该和大众对他的印象很不相符。
但他私底下确实是个普通人,不会二十四小时保持那种精致又华丽、下一秒就要上台演出似的状态,如果没有拍摄工作,别说化妆,连发型都不会刻意去打理,更像个时刻都在赶deadline、永远开不完会的寻常打工人。
今天开的会是关于演唱会细节的,因为许观珏要拍戏,行程实在对不上,只能在线上开,舞台导演给他们过了一遍排曲和走台流程,又给了舞美的核心概念,春巡的基调就算定下来了。
这些东西当然不能给粉丝看,于是Vlog到这就停了几个小时,直到他开完会出来吃午饭。
吃完就是陪猫玩,小蘑对这个和家里很相似、味道又完全不同的新地方很感兴趣,已经鼓鼓捣捣地研究了很久,把新猫抓板挠得像个二手产物。
倒是没什么不适应,大概因为熟悉的人都在,表现得也很自在,见他下楼就像往常一样扑过来黏他,在镜头边缘留下一道残影。
“这是我家的猫,”在最后一级楼梯上坐下来,对着镜头介绍腿上的一滩长毛生物,“叫小蘑,蘑菇的蘑,因为捡到它的时候瘸了一条腿,站起来像个蘑菇——来,和跟镜头打个招呼。”
猫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看到镜头凑上来,就好奇地伸出爪子挠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
余昧忍不住笑了笑,觉得对着镜头自言自语有点傻,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坐在楼梯上和猫玩了一会儿。
他很少在镜头前展现出这么随意的状态,低头逗猫时发梢垂下的弧度都是柔软的,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松松握着逗猫棒,手背被毛衣宽松的袖口挡住一半,让他的动作也变得懒洋洋的。
阳光从楼梯转角的落地窗里洒下来,沿着他头发和衣服的轮廓描出一圈融融的金,落在镜头里,像胶片电影的某一幕,温温柔柔的一段定格。
余煦入神地看着画面里的场景,就突然产生了一种亲他的冲动——却还是尽职尽责地拍了一段素材,等任务完成,才把DV机放到一边。
然后走上前去,毫无征兆地抱住了他——半跪在楼梯旁、自下而上的拥抱方式,像和猫争宠的大型犬。
“怎么了,突然——唔……”
下半句话被温柔地堵住,余煦就借着仰头的姿势,从他下巴一直吻到嘴角,动作慢而缠绵,就给他一种陷进阳光里的错觉。
是个毫无声色意味的吻,更像对待一件艺术品,珍惜得近乎虔诚。
余昧对他的信息素没什么抵抗力,更何况这样突然而至的、裹在牛奶味道里的吻,被亲得不自觉向后仰,后背抵上台阶边角,又被硌得皱了皱眉。
猫尾巴毛茸茸地蹭过他手腕,痒得他缩了缩,终于忍不住去推年轻人的肩膀——也没用几分力气,手搭在他肩上,更像加深这个拥抱。
但余煦还是乖乖退开些许,在彼此呼吸交缠的距离里蹭蹭他的鼻尖,澄黑的眼睛里蒙了一层清澈的爱欲,又映出他有些狼狈的影子。
“妹妹,你真好看,”余煦的声音有些哑,裹着水汽,咬字几乎落在他耳边,听得他心跳都快了几拍,“我好喜欢你……”
听过一万次的直白情话,再听一次也还是会心软。
余昧垂下眼,伸手拨开他额前散落的碎发,露出那双湿漉漉的、小狗似的眼睛,就突然不想追究他这么亲上来的前因后果了。
信息素太适配的结果,就是两个人不能靠得太近,容易一发不可收拾,第二个吻都像本能。
然而下一秒暧昧的气氛被一连串消息提示音打断,余昧怔了怔,终于想起这不是在自己家里:“等等,这个不能拍进去……”
“我知道的,已经暂停了。”余煦又依依不舍地亲了亲他,才起身去帮他拿手机,回来时目光还是黏在他身上,看着他低头时发尾晃动的阳光,默默地想还有几个小时才能回家。
那串消息是工作人员发过来的演唱会歌单,把开会时讨论的东西汇总了一下。
余昧大致看了一遍,就把陪猫玩的任务交给了余煦:“那我去练琴了。”
余煦还陷在那种被打扰的情绪里,微妙地有点儿吃猫的醋,闻言也只是点了点头,不去拿地上的DV机,也没有接逗猫棒的意思。
“怎么了,”余昧愣了愣,哭笑不得地把那根逗猫棒举到他眼前,逗小动物似的晃了晃,“过来。”
认认真真地抱了一会儿,小狗才终于心满意足,肯放他去练琴了。
因为是整季巡演的歌单,每场的歌有一部分重叠,又不完全相同,最后统计出来就格外多,几乎涵盖了他们出过的所有单曲,就算有一半都是他自己写的,余昧也还是要花不少时间去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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