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栖棠挣脱不开手上桎梏,死死盯着朝别:“而后,阿谨忽而闹着肚子发痛,还从马上摔了下来,付伯伯便借了人手给夺心楼,将功劳让了出去,只派出几人往另一小道去例行查探,余下人一起回了庄。”
“那次他的确摔得不轻,在庄内养了许久,我再去见他已是一月后,那时才知,他是故意让自己摔下去的。我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回答,是为了救下那个小哥哥。”
“阿谨说,怕自己讲了吓到那哥哥,而且一时动静太大反引得林子里的人察觉,便故意指了错误的道路拖延大部队时间。又知道父亲习惯,那几个查探的弟子就足够让哥哥的家人觉察逃跑了。”
朝别声音已然有些颤抖:“那他又怎么知道,那位哥哥……不是人?”
“他说,那个哥哥太傻了,他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他的两只耳朵,后来把耳朵藏了起来,身后还吊着一只灰色的大尾巴,给他抓鱼的时候,尾巴一晃一晃的……”
朝别骤然松开手,脸色煞白。
薛应挽心中一块石头猛地落了地,击起千万尘沙飞扬,如何也平静不下了。
是了,当初的朝别记得父母叮嘱,特意指了与家中相反方向,薛应挽此前一直不明白的就是,分明是错误的路,为何朝别依旧被灭了族。
如此这般……便说得通了。
当初的两人分别出于为自己,为对方的考虑做出了恰好相反的决定,都正确的选择,在阴差阳错下酿成了最错误的悲剧。
他甚至能想象出,付谨之小时那副得意洋洋,自以为救下了一只错漏百出的狼的骄傲模样。
喻栖棠跌坐在地,一张脸气得涨红,高声反驳:“所以阿谨,根本就不会是你口中说的……利用妖物,杀害亲族之人!”
朝别脚步踉跄,后退一步,双目发红。
“你别以为和我说这些编造话语就能替他辩解!这些都是数十年之前的事,根本没人能够证实!”
又像找到什么漏洞,掌心重重抓握着桌沿,顾自抬了声音,恶狠狠道:“何况哪怕真如你所说,他也绝不是什么你以为的良善之人。他与付成海商议将我交出去,那三天我遭遇什么,你分明看到了的,他就是想要我死,要牺牲我的命——”
喻栖棠本就尚处于悲愤之中,犹自记恨着朝别,愤声截口:“你才是忘恩负义!那天翔谷谷主出了名的凶残,你以为你得罪了他儿子,是怎么只挨了三天教训就活下来的?
为了你一个乞丐,流云山庄亲自出面求情,阿谨为了让他父亲同意保下你,足足跪了三日,受了和你一样的戒鞭,宁愿放弃他坚持了那么多年的自由去接替庄主……他一直不愿让我告诉你,说你自尊心高,若是知道,定要去天翔谷大闹一番,可你呢,你又是怎么待他的!”
说至激愤处,喻栖棠已然泣不成声。她将地上一只在方才打斗中碎裂半边的瓷瓶捡起,再一次砸上朝别脸庞。
朝别依旧没躲,任由碎瓷尖锐处划在他脸庞,刮出两道血痕。
“我最后悔的事……就是为你,去百花门求取能够治疗聋聩的丹药,你根本,根本不配……”
朝别被砸得偏过一点脸,肩头随着粗急的喘息起伏。
其实薛应挽并非不能理解此刻的朝别——这般境况下,朝别自然不愿意承认族人死去有自己的缘由,继而下意识暴怒,急切寻找其他罪状妄求得到一点心里安慰,试图去证明喻谨本就是个死有余辜的罪人。
本来可以逃过的,本来可以活下来的。
就差一点,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朝别是聪明人,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能,只是一直不敢去确认付谨之并非自己心中的恶人,他怕自己心软,怕自己因为一时感动,而放弃为亲族的复仇。
可他坚持了这么久,几近完美的计划,终于得偿所愿报仇雪恨,却有人突然前来告诉他——你恨错了人,怨错了人,当年之事,究极根本,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罪人……
那朝别这错很的十几年,痛苦的十几年,又有谁来弥补呢?
朝别紧紧盯着喻栖棠,片刻,愤而大笑。
“你骗我,”他声音几近癫狂,重新握住剑,步步逼近喻栖棠,一双眼睛布满猩红血丝,目眦欲裂地瞪着喻栖棠,“你骗我,你骗我——”
“付谨之就是个利欲熏心,唯利是图的小人,他满胸心机,骄傲自满,舍亲弃友,人人厌恶,更私通妖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你休想,休想再为他辩解一丝一毫——”
朝别一句句骂着付谨之,极近恶俗污秽之言,喻栖棠打不过朝别,只空流着泪水,怒道:“混账!混账!”
她没了武器,便用所有能摸到的东西往朝别身上砸:只余下半壶凉透茶水的茶壶,琉璃金枝镂空花瓶,再或是身上饰物。朝别一下没有躲,任那些物什砸落在自己身上,湿漉漉的茶水与几片泡烂的茶叶挂在他衣物,显得十分狼狈。
喻栖棠最后摸到的,是脑袋上那只紫藤花玉簪,手腕一滞,同样撞见了朝别眼里一霎的停顿。
她毫不犹豫,拔下玉簪,上前一步,往朝别脖颈中猛地捅去。
朝别依旧没躲,如注鲜血从脖颈处喷流而出,喻栖棠拔出没入三寸的簪子,要再一次往前刺去时,被紧攥住了手腕。
“你够了没有!”朝别盯着她,鲜血顺着肌肤淌过锁骨胸膛。
“不够,不够!”喻栖棠咬紧牙关,一字一顿,“你做的事,死一千次,一万次都不够!”
两人就这样僵持,朝别盯着喻栖棠一对发倔的眼睛,他松开手,喻栖棠便如同只发狂的野兽再次撕咬而上,几番来回,玉簪在争抢之中被摔砸在地。
清脆触地声响起,那串雕刻完美的紫藤花也随着重击四分五裂,像是散落一地的水晶葡萄。
两人实力差距悬殊实在太大太大,到最后,喻栖棠没了力气,两只眼睛哭得红肿,抛下自尊,哽声恳求:“朝别,他如今已经去了,无论你多恨他,看在我们哪怕相识一场。我求求你,你把付谨之尸体给我,我带他回去安葬——”
朝别喉结滚动,阴沉沉地讲:“不可能,”他重复道,“没有人,能够带他走。”
他的手掐在喻栖棠脖颈上,良久,还是松了手,大声骂道:“滚,给我滚!”
喻栖棠被一股极重力气推至屋外,只见朝别已然扛起付谨之要往外走,她想爬起身,却发现根本无法动弹一丝一毫。
“混账,混账混账混账!”她趴在地面,声嘶力竭,泪水潸然而落,“朝别,你这个狼心狗肺,不是人的东西,你杀了付谨之,你害了流云山庄,我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你,终有一日,我一定会杀了你,把你碎尸万段,给他们报仇……”
咒骂声逐渐变得渺远,朝别变回了一只巨大的狼,利牙叼着付谨之的衣服,将他甩在后背,慢慢走入深山之中。
薛应挽的视线被水意浸染得一片模糊,他随着朝别,走了很久很久,直到天色昏暗,朝别才将他带到一处山洞中,放在一块半人高的岩石前。
他猛然用牙齿扯开付谨之衣物,看到了曾经好友瘦削后背上无数道长鞭抽过的斑驳痕迹,这些伤痕显然已经愈合了,只有一道道长出的粉色新肉,似能窥见……当日下手之人的凶狠与满背鲜血淋漓。
一向受百般惯养长大,害怕疼痛的付谨之,又是如何……能捱过与他同样苦楚的足足三日。
“你活该,”朝别齿关发抖,低声道,“你和妖物混在一起,真是活该,这都是,你应得的……”
付谨之的脸很难看,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里全都是干涸的血,几乎看不出本来白净面貌。朝别静静看了很久,须臾,垂下脑袋,舌头一下一下地舔干净他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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