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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魂(13)

作者:永远的无声 时间:2018-01-30 15:37:05 标签:灵异神怪 虐恋情深 前世今生 布衣生活

  “翎王的名讳,你可还记得?”
  夏沥懵懂地摇了摇头。
  印春水深深吸了一口气,道:“不用着急,以后慢慢想吧,我们可还有的是时间。”
  翎王、邬修筠,这些和此时的他都没有关系。
  他的家不在南国夏国,他的志向不在天下。他的家在麓城,他所在意的人也就只有那么一个两个,只要他们都平平安安的,那自己这一辈子也就足够了。
  这短短几日内,他招惹来了百年的大厉鬼,导致了钱府惨案,师父被囚,安子仪被牵连,如今这些事情,也到了该了结的时候。
  不是由邬修筠来了结,而是让印春水来了结。


第23章 忆经年(五)
  “除却我之外,阿风可还会喜欢其他人呢?”
  桌上放着一盘今年新下的枣子,邬修筠正从其中抓了一枚出来,另一只手取毛笔沾了沾红色的朱砂。笔尖颤颤巍巍地滑过青枣光滑水润的表面,从印风的角度看,却是不知道他正在画些什么。
  “不会。”
  “不是说现在,而是说以后。”
  “那就不知道。”
  得了个这样的答案,邬修筠似乎有些懊恼,笔杆子也更加不稳了。最后他干脆把毛笔扔到一边,有些耍小性子的说道:“阿风,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所以你也学会用些花言巧语的来敷衍我了。”
  “我没有。”
  印风正将邬修筠抱在怀里,从背后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以示安抚。
  就算学不会花言巧语,也不耽误敷衍你。
  “那若是我有一天不在了,阿风没有人喜欢了,可会换一个人来喜欢。”
  “说什么傻话。”
  邬修筠手里紧紧攥着枣子,把上面的朱字都抹花了,才开口道:“我的师娘很喜欢我师父,两人恩爱亲密无间,是神仙眷侣般的一对儿,看上去谁也离不开谁。可是今儿我收到了师娘的喜帖,说她要嫁给金家那个入土半截的老头子了。你说,她是不是不再喜欢我师父了?”
  “金大人才四十岀头,怎能说是入土半截。”
  “这倒也是,我师父才是真的早已入了土啦。”
  邬修筠往后一倒,倚在印风的怀里,抬起头,从下往上看他的眼睛。
  阿风是真的好看。
  剑眉星目,俊俏无双,就是紧锁眉头的时候眉眼也很好看,不似凡夫俗子的那般粗旷,相貌堂堂,执剑是更是威风凛凛,让人见了便忍不住双腿发软。
  然后忍不住要倒在他身上。
  “我师父从来不让我叫他师父,说是邬家的公子身份金贵,他虽承蒙圣恩手握万千兵马,却是出身平凡,一介布衣之身,不足以为我的师父。他也不让我直呼他的姓字,于是我便只称他为大将军了。”邬修筠说着撇了撇嘴:“现在看来这样也好,我也从未唤过师娘为师娘,只叫她将军夫人。这次她改嫁之后,便该叫她金夫人。若从前唤她师娘,那如今不是该显得尴尬了。”
  “嗯。”
  “我师父教了我不少东西,我这点草包般的武艺便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他还总喜欢讲些什么大道理,说得最多的就是告诉我要做个好人。虽然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好人,但可惜啊,我就是学不来这一点。“
  “嗯。”
  “阿风你有时候是不是嫌我话多了些,你是还没见过我师父,那才是个不折不扣的话痨。就算别人不理他,他也能自己喋喋不休地啰嗦上大半个时辰。你说这样的人还总是自称君子,简直是枉用了这个词,对吧。”
  “嗯。”
  你和他,也差不离了。
  印风揽起邬修筠的腰,双臂稍稍用力,将他打横抱了起来。一直走到床前,才将他轻轻放下。
  “阿风,你这是又想要了吗?”
  小公子兴致勃勃,在床上摆了个“娇媚”的姿势,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
  印风只是皱了皱眉,伸手褪下他脚上的鞋袜,露出细白的脚趾。这一看便知是娇生惯养的世家公子,不曾走过多少路,连双足都没受过苦。
  即便是一国王子,也很难养出这样细嫩的脚。
  “该睡了,明日还要早起赴宴。”
  “奇怪奇怪,我还什么都没告诉阿风,你又怎知我们来陈城是为了赴宴,又怎知喜宴的时间是明儿一早?”
  “我看过喜帖了。”
  “阿风,你还当真是越来越胆大妄为了。”
  面对邬修筠的各种折腾,印风已经学会了不动如山,以不变应万变。等邬小公子自己觉得累了,便沉沉睡了过去。印风这才动了动,替邬修筠掖好了被角。
  当初邬修筠救了他的命,他便成了邬修筠的下人,可谁见过哪家下人需要操心这么多事儿的。
  到了第二天,邬修筠一大早就将印风闹了起来,嚷着要让他去试参加婚宴的衣裳。待印风换好之后,又绕着他转了两圈,挑挑拣拣指出了一大堆无中生有的毛病。直到印风都快无法忍受的时候,邬修筠突然停了下来,然后露出一张无比明媚的笑脸,然后捧起印风的脸颊,打开了脸上的面具。
  “果然,只要这么看,就什么毛病都没有了。”邬修筠笑呵呵的说道:“阿风还真是好看啊。”
  印风:“……”
  油嘴滑舌、胆大包天。
  也不怕在场的宾客中有见过他的人,也不怕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怎么办。
  邬修筠像是突然忘记了印风的身份一般,拉着不戴面具的他在城池的里里外外转了个遍。不过印风已经习惯了他这一时兴起能在王都里给他办比武招亲的个性,因而从善如流,也不知是习惯了还是麻木了。
  活得这么累,时时刻刻都在伪装,不辛苦吗。
  “阿风,这把剑送给你怎么样。”邬修筠指着兵器铺悬挂于墙上的宝剑问道:“之前的宝剑太普通了,又怎么配得上你呢。”
  他整日戴着面具,再配上一把金光闪闪的宝剑,恐怕前脚进了皇城,后脚自己的身份也就要暴露个光了罢。
  “那我去替你选一把好些的宝剑,配上普通的剑鞘如何?”
  好剑便是好剑,又怎是能被剑鞘所遮掩的。
  有时候印风也会觉得奇怪,邬小公子究竟是看上他什么了,心眼儿里装了那么多的算计,百忙之中还能耗费大把的时间精力来与他周旋挑逗,甚至对此乐此不疲。若是换做自己,决计不会将一个身份复杂、心思深沉的人放在身边。平日里也就算了,若是卧榻之上都要装模作样,最后恐怕只会落得一个人戏不分、人便成了戏的下场。
  即便清楚邬修筠的心性,印风也越发的看不清他的所作所为。
  棋差一招,就只能被他吃得死死的。
  邬修筠此人,心狠手辣、表里不一、外表光鲜、内里草包,也就只有皮相好看些。
  好吧,皮相是非常好看。
  事到如今,印风已经无法拿自己身陷囹圄的处境安慰自己,欺骗自己之所以越发关注邬小公子只不过是因为“以色事人”、不得不低头罢了。
  有毒的事物,往往也有着极为鲜艳的颜色。让人越是警惕、越是害怕,也就越被吸引。
  越是不懂的东西,也就越是忍不住想要去猜去想去探究,想要知道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陷阱。
  就比如说,为何邬修筠要解开他的面具,拉着一个名义上的“已死之人”来恭贺自己的师娘改嫁。为何嘴上说着不看好那改嫁之人,到了宴席上之后,却一副红光满面快乐的不行的模样,别人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要成亲的是他才对。即便是跟在邬修筠身边已久的印风,都看不出那“喜悦之情”有半分参假。
  这样反倒是让人毛骨悚然了。
  邬小公子那般俊秀之姿,鹤立鸡群,在席间不免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四下打听后得知他邬家次子的身份后更是坐不住了,心思哪里还在这婚宴上,纷纷上来寒暄巴结,很快邬小公子周围的一圈便是“人山人海”、“觥筹交错”。印风哪里见过这般架式,只觉得周围酒气冲天,忍不住以袖遮鼻、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也有不少人以为他是哪个大富之家的公子哥儿,言辞之间满是探究之意,都被他一一挡了回去。邬修筠倒是在席间如鱼得水,无论是谁来敬酒都喝得爽快,一杯一杯下来面色也越发红润、喝的是一个东倒西歪。
  不能喝酒为何还要喝酒,再怎么狼狈都是你自找的。
  终于在邬小公子开始数自己有几个手指头时,印风看不下去了,趁着其他醉鬼疏忽之时扶着邬修筠离开了宴席,朝后花园的方向走去。
  “别……别啊,阿风,你这是带我去哪儿呢?”
  “带你找个清净地方,醒醒酒。”
  “不要,我……我还未向我师娘道贺呢!等……等一会儿闹洞房了,我……才能见着她。”
  都这副模样了,还指望自己能将话都说清楚不成。
  “听见……没有,阿风,你……你还不放开我?”
  印风只当这醉鬼在发疯,哪里管他口中说的什么,拉着他继续往前走,邬修筠身上浓重的酒气熏的他直皱眉。
  “阿风,你还当真是越来越胆大了。”


第24章 忆经年(六)
  话音方落下之时,印风下意识觉得不妙,还来不及反应,颈间便是一阵猛烈刺痛。他的大半边身子顿时麻痹无法用力,扶着邬修筠的手也不住松开,整个人半跪在地。他下意识朝颈间摸去,靠着肩膀的一处竟插着一把极为纤细的刀片,位置精准,距离血脉之处只差毫厘。
  若是当真刺中,那他这条命恐怕也要瞬间没了。
  印风咬着牙拔出刀片,带出一连串的血珠。他抬起头来,看向站在他面前的邬修筠。即便面上依旧满是醉色,不同于方才的恍惚神情,小公子的双目清明,嘴角勾着一抹微笑,冷冰冰地看着他。
  “阿风,不说一声就带我走,那也太不礼貌了罢。你先回去,待我向金大人陪个不是,再回客栈找你。”
  说罢,又是扯出一个笑容,然后摇摇晃晃地朝正厅走了回去。阴风一个人半跪石子路上,压着颈间伤口。秋风扫过,寒气袭人,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是了,他怎么就又忘记了。
  心狠手辣、表里不一、喜怒无常,当断则断,没有丝毫犹豫、下手干净利落的,这才是邬修筠。
  平日里的他,只是将自己的情绪掩饰极好罢了。若不是今日醉酒,恐怕也不会露出破绽。
  自己于他,也只不过是一颗棋子罢了。被他攥在手心里,也只是考虑着下一步该下去哪里,如何才能用来给他大哥找足够多的麻烦,如何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对这种人,若是交了心,那也只能是亏本的买卖。
  做亏本买卖的,都是傻子。
  一直到了亥时,邬修筠才摇摇晃晃地晃回了客栈,一头栽倒在了床上,宛如一滩死泥。
  “好累啊……阿风,我不想沐浴。”
  “你太脏了。”
  “阿风会嫌我脏吗。”
  “会。”
  “那我在椅子上将就一晚罢。”
  说罢他便站起身来,坐在一旁的竹木摇椅上,倒头便要睡了。
  “你去金府做什么了。”
  邬小公子没有动静,似乎真的昏睡过去了一般。
  “你从来不亲自下手,生怕留下把柄,此次又瞒着我,那裘十三应当也来了。”印风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一般,执着地继续说着:“你会亲自以身犯险,是因为你不想有人察觉你现在做的手脚,所以和裘十三里应外合,以防他被人察觉。”
  “会让你亲自犯险也要引开的人,应当就是你的师娘。”
  “若我猜的不错,只要我现在提醒他们,你动的手脚就会被立刻察觉,你也就前功尽弃了。”
  “……”直到这时,邬小公子才终于有了动静。只见他翻了个身,趴在竹椅上,一双又黑又亮的双眼定定地看着印风:“阿风,你是不会这么做的,又何必故意赌气说些傻话来吓唬我呢。”
  就该把你这混蛋吓死了才好。
  “你若失料定我不会破坏你的计划,又何必搭理我。”
  “我这不是怕阿风你要是一气之下,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嘛。”
  油嘴滑舌。
  “为何你明明有计划,却没有告诉我。”
  话一出口,印风便有些后悔,因为邬修筠一脸惊讶地朝他看了过来,似乎是不相信这如同弃妇一般地话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这还用我说吗阿风。”邬修筠一副茫然无辜的表情:“若是你听说我要找我师母新相公的麻烦,你会愿意听吗?今日喜宴上,你能保证自己不露出分毫破绽吗?”
  不能。
  因为即便印风完全习惯了邬修筠的手段,也做不到像他那般的心狠手辣、草菅人命。
  “既然阿风你做不到,我又何必要冒这个险呢。”邬修筠伸出手来,似乎要去抓印风鬓角的碎发,被他躲开了:“万一你善心一发,将事情都告诉了我师娘,我岂不是得不偿失。”
  “我不会说的。”
  “总有万一呢,要是你突然觉得她可怜……”
  “但我不会背叛你。”印风抬起头来,目光如炬,直直看入邬修筠的双眼:“我会永远站在你这边的。”
  “永远是多久。”
  “一辈子。”
  听言邬修筠不禁笑了。
  “别开玩笑了阿风,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嘛,改日去春水楼的时候用来骗骗小姑娘还行,但对着我的话,即便你不这么说,我也会给你睡的。”
  邬修筠理所当然的说着伤人的话,却仿佛没有自觉。
  “你上半辈子都被人关在笼子里,如果有我放你出来,你都不知道这天地间有多大。你能见过多少恶事,遇到过多少诱惑?一辈子这样的话,你这样的人怎么敢说得出口呢。”
  “以后可就不一样了啊,你已经出了困住你的笼子。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你以后是会变的,变成自己也认不得的模样。就算死了之后,化作孤魂野鬼了,还是会变的。轻诺者寡信,所以以后不可能的事情,就不要随便说出口了。”
  “我已经变了。”印风猛地插言道:“因为你,我早就变了。”
  在这之前,他是被关在深宫中的王子。但即便天命对他不公,那基本的仁义道德,他还是懂的。
  但遇到邬修筠之后,他强行将自己改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
  即便做的都是恶事,即便他这把刀握在恶鬼的手中,即便他满手鲜血多的再也洗不干净……他也认了。
  不再是像从前那样不情不愿地执行命令,现在他已经自愿地成为了……邬修筠的东西。
  他想要留在邬修筠这只恶鬼的身边,想要保护这只恶鬼,只要他能够随心所欲、心想事成……即便是因此自己也变成了邪魔外道,他也心甘情愿。
  我都这么喜欢你了,你还要我怎么办。
  “既然你自己都知道了,那我也不必再说了啊。”邬修筠轻声说道:“你现在会改变,所以以后遇到了其他事情后,也是会改变成其他样子的。”
  对印风来说,邬修筠像是个精致美丽的玩偶。虽然外表涂着毒液,但他是个穷惯了的孩子,所以就算要付出生命,也想紧紧握在手里,不想再放开。
  在那之后,两人相顾无言,印风清醒着坐了一晚,等到天亮之时,发现邬小公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竹椅上趴着睡着了。待他醒过来之后,浑身上下又酸痛的不行,缠着印风为他推拿,甚至主动问他脖子上的伤口还痛不痛。
  一切如常,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两人相安无事,直到有一天,邬修筠从裘十三那里不知得来了什么消息后,对着手上的书信笑了。
  “明日,金大人恐怕就要面临牢狱之灾了。”
  “只因为他娶了你师娘,你便要如此报复他吗。”
  “他是罪有应得,这次可不是我陷害他。毕竟他和我师娘现在是一家了,我怎么能不尊师重道呢。”邬修筠笑着讲信纸在火焰上燃尽:“我所说的,不过是将他的把柄找了出来,而且没告诉我师娘,他成为金夫人之后的半个月,两人便要分隔天涯罢了。”
  婚宴之上的金大人文雅得体,面色红润,嘴角含笑,笑的是自己人生之中这最大的一桩喜事。大概那时他也不会想到,在角落里有只小心眼儿的小狐狸正喝着他的酒、吃着他的菜,暗搓搓地算计着怎样让他摔落万劫不复之地罢。
  邬修筠又找来了新的宣纸,取了字帖来,沾着笔墨,安然自得地临摹着,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隔着冰冷的面具,印风静静地看着这人,寒意自双眼一直渗透入心。
  当真是个无情无义无脸无耻无赖之徒。
  “……那日与你说过的话,我又想了很久。”
  邬修筠笔尖一顿。
  “我都没放在心上,你还想这些做什么呢。”
  “你说的话,或许是对的。那么为了让你放心,我就以此剑起誓。”印风说着,拔出了自己腰间的宝剑。
  “若是我有一天背弃了你,你便用这把剑杀了我,我绝不抵抗。”
  “……只一把烂剑,我又怎么舍得用它取你的性命呢。”
  “它有名字的。”印风皱了皱眉:“我给他取名为虹宇,若是有朝一日你能用它杀得了南国王子,它可能当真要成了名剑。
  邬修筠轻声笑了。
  在印风面前,他总是笑嘻嘻的,笑得虚假而矫揉造作。这一次他的笑声缺很淡很淡,如同斜阳刮过屋檐,清风刮过细雨,让人几乎无法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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