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丈(29)
“没时间。”祝弃随口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你的行李准备好。”
第二天是满满前往新家的日子。这天祝弃起得很早,他重新检查了一遍满满的包。
三年前,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而现在,他已经把一个两岁大的孩子养到了五岁。祝弃比划了一下满满的身高,有点成就感,又有点伤感。
或许每名父母在送孩子离家时都会这样多愁善感。祝弃摸摸满满的脑袋,他睡得正香,脸颊软软地蹭在祝弃的手上,依恋地贴着他的掌心,像是一团过于黏人的、热乎乎的小年糕。
祝弃不禁想起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满满的时候,他就这样香甜地睡着,偶尔挥一挥小拳头,动一动小脚丫,似乎在做一个努力爬行的梦。
祝弃说自己从没见过满满的父母,这其实是一个谎言。
他见过满满的妈妈,还跟她说过几句话。那是个苦命的女人——女人总是比男人苦命,多半是因为她们的心更加柔软。
满满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人。哪怕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她都算不上一个好女人,但至少对满满,她倾注了所有的爱意。满满对当时的她来说是个累赘,她却依然用所有的钱给他买奶粉、买玩具,买一切她能想到的小宝宝需要的东西,满心欢喜地期待他长大,虽然她自己也很清楚,她是撑不到那一天了。
临死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不远处的满满,徒劳地伸长瘦骨嶙峋的手臂,用因吸毒过量导致的无比沙哑的嗓子,唱着一首祝弃似曾相识的、旋律轻缓的歌。
如果时间再长一点,或许她会学着做一位合格的母亲,可惜她没有机会了。
祝弃看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首饰盒,又扭头看向满满。
你妈妈很爱你。他无声地说。虽然她不让我告诉你。
尽管祝弃无比希望这一天的早晨能够晚点到来,但太阳还是照常升起。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祝弃甚至感觉,今天天亮得比平日里更早了一些。
满满迷迷糊糊地爬起来,自己乖乖洗漱完,在床上呆呆坐了一会儿,逐渐意识到今天自己就要走了,眉毛慢慢耷拉下去,嘴巴绷紧,眼看着又要哭出来了。
可他看着给他做早饭的祝弃,终究没有掉眼泪。
没有他,哥哥可以过得更好,每天可以多吃一点饭,就不用那么瘦了。满满想。这个念头让他开心起来,于是他跳下床,吧嗒吧嗒跑到祝弃身边,抱住他的腿。
祝弃揉揉他的脑袋:“起得这么早。”
“哥哥,我下次看见你,你要胖这么多。”满满在祝弃的小腿处比划。
“那时候我就不是你哥,而是大象了。”祝弃无奈,“去看看还落下什么没有——唔,落下也无所谓,给我打电话,让我送过去就行。”
满满就又跑过去看自己的行李。他一点都不担心忘带什么东西,甚至有点期待,至少这样就有理由跟哥哥打电话了。
磨磨蹭蹭地,满满吃完早餐。磨磨蹭蹭地,满满走出家门。他背着自己的小书包,穿着新衣服,大街上玻璃的反光映照出一个帅气的满满,可他却一直都在看身边的哥哥。
他竭力放慢脚步,希望这段路长一点再长一点。可事实上,道路是那样的短,时间是那样的快,满满觉得自己只是眨了一眨眼,面前就多了一个高高壮壮的胖叔叔。
“这是汪叔叔。”祝弃向他介绍,“汪叔叔会送你去新家,去了之后要听话。每天不许多吃糖,不许挑食,要好好吃饭。我过几天会去看你。”
满满霍然抬起头:“几天?”
“一二三四天吧。”祝弃想了想,“我路过就去看你。”
满满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很满意,最快他后天就能见到哥哥。于是心情好了一些,抬起头对着胖叔叔甜甜地笑:“汪叔叔好。”
汪叔叔直接被这个笑容萌化了,一叠声地说“好好好”,搓着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祝弃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个样子,新奇地说:“汪胖子,你什么时候从阎罗变成菩萨啦?”
王胖子——汪自顺严肃地干咳两声,他身后的年轻人忍笑对祝弃说:“对待群众,我们队长一直像春天般温暖。”
祝弃被肉麻地打了个哆嗦。他看着年轻人将满满领去车上,笑着对汪自顺敬了只烟,汪自顺摆了摆手:“这一套就免了,我会照顾好他。”
“嘿嘿,这不是,还有别的事嘛。”祝弃满面堆笑,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汪队,帮个忙呗。您看这个姑娘,是不是有些眼熟?”
汪自顺瞪了他一眼,看了看那张纸,摇头:“不熟——等等,你是不是想骗我犯什么错误?”
“哪儿能呀,我哪里有那个胆子。”祝弃收起那张纸,又说了点满满的事。汪自顺听得很认真,最后,他朝祝弃点点头,庞大的身躯灵活地挤进了车。
汽车发动,满满从车窗中探出身:“哥哥!你要来看我呀!”
“好!”祝弃一手插兜,一手朝满满挥了挥手。
满满慢慢地缩了回去,趴在后车窗上还在朝他摆手。车子很快经过红绿灯,转了个弯,看不见了。
祝弃依然望着车辆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很久。久到那个远处的红绿灯变幻了好几次,车子行人走走停停,向前方滚滚而去,他被遗落在原地,缓缓给自己点了支烟。
第31章 赚钱行当
满满离开了,但日子还是得继续过下去。
祝弃一个人躺在床上,旧小区里吵吵嚷嚷,他却觉得房间里安静得吓人。
满满到新家了么,那家人对他怎么样?他吃得好不好?睡得习惯不习惯?祝弃现在就想跑过去看一看,但是不行。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那道伤疤粗糙而鲜明。
满满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跟他混在一起可没什么好处。等一切安定下来,他或许能从远处悄悄地看看他。
这样想了一会儿,祝弃觉得更加难过了。他感觉自己是一个空巢老人,满心苍凉地怀念着刚刚离巢的小鸟。
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扒拉一下脑袋,慢吞吞地离开了屋子。
此时天光渐暗,家家户户饭菜飘香。他穿过一扇扇欢声笑语的窗户,去了原来常去的烧烤摊——他曾经带着元岳来过这里。他记得,元岳曾在这里驻足片刻。他当时以为元岳是肚子饿了,但现在想来,元岳脸上出现的,分明是带着些羡慕的孤寂。
慢慢嚼着毛豆,他出了会儿神。油滋滋的烤串已经被端上来,咬开后,满嘴流溢的鲜嫩肉汁立刻让他忘记了那个混小子。
“哟,祝哥,好久不见了呀!”
一瓶啤酒被重重放在桌上,祝弃抬起头,看到来人,迅速调整好脸上的表情:“阿猛,你小子,最近在哪发财呢!”
年轻人挠了挠头,露出小臂上的花纹以及一个憨厚的笑容,他用牙齿咬开啤酒瓶盖,给祝弃满满倒了一杯:“我还是老样子呗,跟着伍哥,随便弄俩钱花花。咱哥俩可是好久没见了,今天得好好喝一顿。”说着,他看看周围,将马扎往前搬了搬,凑近祝弃,压低声音问:“前几天,听说祝哥你得罪了……那位,被人给干了,真的假的啊?”
祝弃似笑非笑:“我人就在这儿呢,你说真的假的。”
“我就说,不能是真的。”阿猛摇晃着脑袋,气愤地说,“祝哥是什么人,可是那位心头的宝贝疙瘩,能轻易给人干掉么!”
“别提了。”祝弃摆摆手,“前一阵我在店里的时候,让一肥羊跑了。就因为这事,我不好意思去店里,也没脸见李爷,这不是正郁闷呢。对了,你有什么发财的门路,可千万别藏着掖着,我这都快断粮了。”
“这……”阿猛喝了口啤酒,犹豫片刻,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伍哥这边倒是正缺人,活儿也轻松。祝哥,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颜色?”
“灰的。”阿猛笑道,“祝哥的规矩,我还不知道么。你放心,绝对不沾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