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总是觉得哪里不对(58)
“无妨。”春花笑得高深莫测。
三个时辰过后——
一败涂地的肖泓剑:“……”
春花对一脸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肖锦书道:“祖父,兄长虽是镇国公唯一血脉,但是身为肖家子孙,若是不能战场杀敌,不能镇守北疆,不能保家卫国,那么就算活着,也是苟且偷生。兄长胸有丘壑,一身抱负却无施展的机会。祖父你看兄长这些年在皇城虽然没有接触战事,但每一样都不差,显是偷偷下了苦功的。既然兄长有此热血,祖父为何不给兄长一个机会?”
肖锦书看了看肖泓剑,微微颔首道:“虽然还欠火候,但能看出你很努力。祖父年迈,想法有些迂腐了,若是你想去漠北,祖父会为你寻个好师傅。可是泓剑,刀剑无眼,在军中要小心。”
肖泓剑败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听到肖锦书这么说,只能默默点头。他看了一眼春花,咬牙道:“春花,我会去漠北习武上阵,不靠祖辈福荫,只凭自己努力,争得一身功名回来,给你撑腰!”
听到肖泓剑这么说,春花和肖锦书知道他对春花的心思是暂且放下了。等到了漠北,没有几年功夫是无法回京的,时间一长,哪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了。春花满意道:“春花先谢过兄长了。”
肖泓剑离京的时候,春华郡主与景王的婚期也定下了,是来年秋季,足有一年多才能成婚。
按照夏国习俗,从订婚到婚礼前两位新人不能见面,这个噩耗可真是要了春花的命。在镇国公府的日子,春花每天晚上都想去景王府去见景王,可是肖锦书看他看得死死的,每天都要找春花来切磋行军布阵。肖锦书征战数十年,他的经验和计谋都比春花要强很多。而春花则是接受了未来的新式教育,虽然经验上不及肖锦书,但偶尔有奇招,能够反败为胜,两人的对战中肖锦书胜率占八成,春花却只有两成,可是就这两成,却给了肖锦书无数灵感。
肖锦书每天都要与春花对战到深夜,到了半夜景王肯定会睡觉,春花舍不得吵他,便只能忍着不去。偶尔有两个晚上实在忍不住去,大半夜地跑到景王府,谁知景王的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养了只鹦鹉,他刚一落地,鹦鹉便大叫起来,王府护卫立刻赶到,春花没办法,只能回镇北侯府。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有余,春花日益思念景王,这哪里是蜜月,根本就是在受罪。
就在春花忍不住想要去掐死那只鹦鹉时,宁安帝赐下郡主府,郡主府与景王府只有一墙之隔。
春花搬到郡主府,肖锦书便不能与他对战到深夜,最迟到黄昏就必须离去。这么一来,春花就可以在日落后去景王府与他私会,不必担心再吵醒景王。
而在春花搬到郡主府当天,景王便送来乔迁贺礼,身为未婚夫,景王的礼非常重,都是奇珍异宝。不过春花最在意的,是礼物中居然有一只鹦鹉。
这是知道自己今晚逃不掉,送鹦鹉来赔罪吗?春花望着那只鹦鹉,想着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还是炖汤好。
鹦鹉在春花虎狼的目光之下似乎感觉到了生命危机,情急之下开口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一日不见,思之若狂,明朝秋日……”
周围下仆都忍不住看向那只鹦鹉,这是景王养了一个多月送给春华郡主的……
春花立刻一把抓住鹦鹉的嘴,不让它在人前再发声,直到将鹦鹉带进卧房后,才将它的嘴放开。
鹦鹉被捏的大概是憋坏了,春花一松开手,它便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
窈窕淑男……春花忍不住笑出声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鹦鹉的羽毛。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鹦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春花愣住了。
生离死别,那是上辈子的事情。小皇帝独自一人守着这个国家,整整十三年。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游戏世界,小博士都没有提到过那十三年。他醒来后便见到了爱人,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小皇帝那漫长的十三年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人知道。
当夜春花没有去景王府,景王遣散了侍卫整整等了他一晚,都没见人来,第二天起来时景王表情不变,只是眼下阴影有些重。
一直好几天,景王都很安静,隔壁郡主府收了贺礼后便再无声息,不知道那边在做什么。
直到第七天傍晚,那只被送走的鹦鹉又被送了回来。
景王拎着笼子回到卧房,给鹦鹉喂了点食物,鹦鹉吃得高兴,张嘴便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景王正在拿食物的手微微一顿。
一双手臂从背后伸出,将景王紧紧搂在怀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道:“前生生死离别,今世永不相弃。抱歉,丢下你一个人孤单十几年,抱歉……”
景王握住那人的手臂,低声道:“与你无关,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早在你去世后三年,我便知道自己是现实中人,可以随你回到现实中去,却依旧选择留下。剩下十年,是我自己的责任,不该是你自责的负担。”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度蜜月了。”云锐锋柔声道,“这里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幸福的源泉,这里有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也没有那么浪漫,只是想看看宁安帝是否真如我预期一般,能够成为一个有气量的帝王。现在看来,我没有选错人。”景王微笑道。
他只是针对游戏的旅游性能做了一些改动,对于游戏的大背景,以及其中的NPC人物,没有进行任何改动。宁安帝所做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意志。他像景仁帝期望的一样,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君王。
云锐锋吻了一下景王的耳朵,含着耳垂含糊道:“以后这个游戏要是被淘汰了,我们就买个超级智脑,将淘汰的游戏数据买下来导入智脑中,将这个游戏永远地留下好不好?”
这是他们相遇的最初,没有这个游戏,他只怕永远也没有机会爱上沈知微这样优秀又可爱的人。
“此事还用你操心吗?本王早就想好了。”景王淡笑道,“本王有生之年,都不会让这里消失的。”
夜凉风冷,云锐锋舍不得景王站在地上太久,便将自己许久未见的恋人抱到了床上。
景王伸手搂住云锐锋,送上一个绵长的吻。
“春花……春华郡主,过些时日,你便是本王的王妃了呢。”景王低叹道。
“能够与王爷相伴终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气。”春花褪去衣物,双臂正在景王身体两侧,慢慢低下头。
夜很长很长……
第二日春华郡主照常在郡主府起床,而景王也是在自己的卧房中睡醒,一连数日,都没有任何人发现春华郡主不守规矩半夜与景王私会的事情。
直到几日后,景王的那只鹦鹉在周王来找景王时大叫出声:“啊……嗯……哦……你太大……啊……我……”
景王一把捏住鹦鹉的嘴,对周王微笑了一下,便用黑布将鹦鹉的笼子盖上,命下人将鹦鹉送到隔壁好好调教。
周王露出了“大家都懂”的笑容,对景王低声道:“景王不必如此慌张,大家都是男人,我懂的。郡主还未嫁进门,怎么可能为她守身一年。这是你那个春花的声音吧,听这声音便知是世间尤物,我那王府里的莺莺燕燕,要是哪个能有怎么销魂的声音,那可真是……”
“来人,”景王冷冷地瞥了周王一眼,打断了他的话,“送客。”
“诶?”周王一脸呆愣地被王府总管“请”了出去。
当晚,春华郡主爬墙时,遭遇几头恶犬袭击,几日未能进景王府。春华郡主大怒,命人将那只鹦鹉带下去好好调教,不会好好说话就拿去红烧!
暗度陈仓的日子过了一年,景王与春华郡主终于大婚。大婚当日,景王白马红衣,将隔壁同样穿着男装的春华郡主接了出来。
春华郡主一身红衣金甲,身披红袍,坐下黑马俊美非凡,与景王对视一笑。
镇国公的后人,肖皇后的血脉,就算是成婚,也不忘漠北风情,也不忘肖家门风。肖家女成婚,不坐轿不盖头,一骑骏马与夫君共游街。
那一日炫目的红衣骏马,迷住了多少少男少女的眼。没有人说春华郡主这样不合规矩,所有人都在感叹,肖家女子,果真巾帼英雄。
生女当如肖春华,娶妻当娶肖家女。上得了战场,下得了沙场;斗得过外族,打得过敌军。这样的女子,当真是绝世无双!
肖春华:“……”
感觉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已经彻底毁了。
尽管婚礼后世人对春华郡主的评价让他略为窘迫,不过这样的婚礼却是让他相当满足。喜服是在婚礼的前一天送来,一直到结婚前,他都以为自己一定要虎背熊腰地穿着新娘的红衣绣鞋盖着盖头上花轿,穿女装已经习惯的春花倒是不在意结婚再穿这么一次女装,只是有点心疼抬轿子的人,本以为抬得是个娇滴滴的小姐,哪知轿子上是个五大三粗的军汉。
而当喜服送来,春华郡主彻底释然,他就知道,景王一直想要一个属于他们两人真实又完美的婚礼,怎么可能让这场婚礼变成一场闹剧呢?
夫妻一同游街、过门、敬酒,样样都不合规矩,却样样让人满意。
游戏头盔忠实地将这一场婚礼记录下来,保存在芯片中。无论过去多少年,只要将芯片插进头盔中,就能身临其境地再看一遍这场婚礼。
这才是最美也最值得回忆的婚礼。
老镇北侯作为二人的高堂,在夫妻二人敬酒时,笑得老脸像是开了花一般,不用别人灌酒,他自己就将自己灌得大醉。
婚宴中,大家都拼命地灌景王酒,有图个热闹的,也有希望想看一向沉稳严肃的景王失态的。可惜这些人的愿望都落空了,景王只喝了两杯,剩下的酒便全被春华郡主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