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尽欢抛了个飞眼儿,表示我都懂。
这招“天罗地网”若是由释缘方丈使出来,实在无懈可击,沈墟想了足足两个时辰,也未有良计。
玉尽欢也不催他,慢悠悠卷起画完的那幅卷轴,系上绸带,转身泡了壶龙井,转回时见沈墟立于窗前,眺望院中,显是有了答案。
他走过去,垂目观赏。
只见纸上执剑小人剑尖斜抬,逆击倒劈,挥剑一荡,剑意饱满激荡,有如雪剑光破纸而出。
玉尽欢凝神端详许久,抚掌道:“精彩!”
被夸奖了。
沈墟有些不好意思:“好吗?”
“好,好极了!实在是妙手!”玉尽欢爱不释手,来来回回研究许久,抬眸问:“这招叫什么?”
“没有名字。”沈墟道,“我临时想的。”
“是了,这式返璞归真,苍茫开阔,有中正寂寥之意,是你能悟出的招。”玉尽欢夸人时从不吝溢美之词,笑道,“给它取个名吧,以后它便是你自创的剑法了。”
沈墟觉得他为了鼓励自己颇有些夸大其词,摸摸鼻子:“剑法岂是这样随随便便就能自创的?玉兄说笑。”
玉尽欢不以为然:“你不取?那我替你取吧,就叫‘寒声碎’。”
“寒声碎……”沈墟轻声念了一遍。
玉尽欢:“如何?好听吗?”
沈墟:“好听是好听……”
玉尽欢强买强卖:“那就它了,等你悟出第二招,我再帮你取。”
颇有一股“以后所有你自创的剑法的名称我都包圆了”的盲目霸道。
沈墟:“……”
不知不觉,拆解一下午。
日薄西山。
玉尽欢一推折扇:“今日就到这里,我饿了。”
沈墟这才想起来,他们连午饭都还没吃!而玉尽欢一介伤员,拖着病体陪他拆招,一下午就只灌了一壶茶!沈墟很惭愧,连忙转身:“我这就去生火烧饭……”
“别慌,今日咱们换换口味。”玉尽欢拉住他,眨巴眨巴眼睛,“在屋里躺得久了,筋骨都散了,陪我出去逛逛。”
沈墟自是乐意的,而且巴不得,因为就连他自己,也吃够了自己做的饭。
他于厨艺上实在没有天赋,甚至可以用粗陋贫瘠来形容,偶尔他都会怀疑,像玉尽欢这样挑剔的人,究竟是如何做到吃他的饭连吃了月余而一句抱怨也没有的?
难道是转性了?
沈墟百思不得其解,好在他除了在武学一道上爱钻牛角尖,其余时候都习惯了随遇而安,想不通就不想,玉尽欢转性了也还是玉尽欢。
两人腹内空空,亟待投喂,很快换了衣裳,出院落锁,转上长街。
今日琅琊城里热闹异常,商铺琳琅,酒肆林立,尚未入夜就已张灯结彩,开嗓吆喝,颇有少城主大婚那日的繁华景象。
沈墟发现,主街上的人流正缓缓朝西涌动。
他瞧得新奇,拉住一个叫卖甜食的小贩,买了一份蜜汁糖藕,问:“人们这是往哪儿去?”
“哟,一看您就是外乡人。”小贩笑脸相迎,说话带点儿琅琊城里的软糯口音,“今儿是六月廿四观莲节,每年这时候,城西观音塘就搭台子唱戏,大家伙儿都往那儿去赏花放灯听戏呢!”
作者有话要说:啊……两人对着画连环画的和谐场面。
第52章
观莲节?
沈墟站在原地,看人人脸上喜笑颜开,好像正在操办什么天大的喜事,他头一次生出一种渴望来,渴望融入,渴望沾染一些市井烟火。
这种渴望其实是基于羡慕,他渐渐意识到,当个寻常百姓似乎好过江湖儿女,不用钻研武学,不用提心吊胆,一生远离刀光剑影,平安顺遂,哪怕偶有跌宕,也不至于上升到身家性命,父母妻儿。
江湖是什么?与他们何干?
他呆呆地想着,竹签子挑起一块糖藕,糖藕粉嫩晶莹,沾着蜂蜜和玫瑰花瓣,闻起来清甜芳馥,然而还没来得及送进嘴里,就被玉尽欢半道截了胡。
“这琅琊城的观莲节向来是东陆一大盛事,方才那小贩说的观音塘,碧波千顷,绿意滔天,每逢仲夏青叶翠盖,荷花渐次盛开,清丽非凡,实乃人间一大奇景。”玉尽欢风流倜傥,缓摇折扇,腮帮子鼓起一个小包。
沈墟低头注视着空荡荡的竹签。
玉尽欢吃完一个,自然而然握上沈墟的手,就着他手里的竹签又去戳藕:“怎么,想去看看?”
沈墟很诚实地点头,并且把端着糖藕盘盒的手挪远。
一点一点,越挪越远。
玉尽欢终于够不到,凉飕飕睨一眼,假装无事发生,讪讪松手:“想去就快些走,磨磨蹭蹭。”
沈墟卷起唇角,看着某人讨不到食气急败坏还要强装体面的背影,真的很想笑。
嗯,能得玉尽欢青眼相看,看来这藕确实不错。
一路被人潮裹挟着,往观音塘走。
为了报复沈墟,玉尽欢沿街买了无数点心吃食,茯苓软糕,琥珀糖,澄沙团子,洞庭橘,后来手里实在拿不下,直接雇了个脚夫,用扁担挑着两个大篓子在后头跟着,游到兴起时,也不仅限于吃食了。琅琊城本就不设宵禁,夜市火热,又逢一年一度的观莲节,货摊上卖什么的都有,玉尽欢见猎心喜,珍奇古玩,细画绢扇,看上就买,甚至还凑热闹玩了一把关扑。
这关扑本就是一种民间赌博,双方以一种货物谈好价格,设赌定输赢。
如买方赢,则货物归买方而不必付钱;如卖方赢,则买方付钱且得不到货物。
沈墟起先连关扑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不过是多看了那盏琉璃莲花灯几眼,就被货郎拉住了,一顿游说,沈墟盛情难却,随口问了句价钱几何,货郎说若郎君运气好就白送。
天下哪有白送的道理?
沈墟再傻,也知道白给的东西不能要,转身就要走。
结果没走成,因为玉尽欢站定了。
他也看上了那盏流光溢彩的琉璃灯。
沈墟当时就预感到,完了,要被宰。
货郎定价三两纹银,掷骰子比大小,赢了白送,输了给钱。
对于一盏灯来说,这就是天价。三两纹银够普通老百姓半个月的口粮。
沈墟两眼一黑:“玉兄,要不咱……”溜吧?
玉尽欢金口一开:“十两。”
沈墟闭嘴:“……”
他疯了。
“十两?”货郎也觉得他疯了,“这位郎君,这……只是一盏莲花灯,虽说是琉璃做的,烧制技艺高妙,但……”
“废话少说。”玉尽欢嫌他啰嗦,丢下银锭子,“十两,我赢了灯归我,你赢了,钱给你,灯还归我。”
货郎两眼放光,觉得眼前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散发着自信光辉的大肥羊。
以一搏十的买卖谁不做呢?
何况还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好好好,既然郎君愿意加注,小人奉陪到底。”货郎笑眯眯掏出骰子盅来。
比完大小,沈墟抱着价值十两的莲花灯,气呼呼走在堤上。
夕阳临照,烟波浩渺,暮霭斜陈,近处游人如织,衣香鬓影,远处莲叶接天,红霞映水。湖上画舫尽开,头尾相接,有若浮桥,歌欢箫鼓之声,振动远近,荷风靡香,动人心旌。
“你怎么看起来不大高兴?”玉尽欢纳闷。
沈墟面无表情:“我很高兴。”
十两换回一个灯,谁敢不高兴?
玉尽欢不信:“那你笑一个。”
沈墟:“……”
他没笑,玉尽欢笑了,低沉的笑音就响在耳边,很近,直穿过耳膜,往人心里钻。
沈墟的耳根又不争气地红了。
“那货郎在骰子上做了手脚。”沈墟忍不住道,“再来多少回,你也赢不了。”
“我知道。”玉尽欢道。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