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找出他们的爹娘?”一旁的大夫问。
程烨然给小婴儿盖上小被子,“罢了,这孩子以后就是我的小闺女了。”
他开了这个头之后,后面天天都能在家门口看到小孩子,多出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婴,也有一些男孩子,男孩子数量少,还多数是残疾的。
程烨然有钱养得起也没这么多精力,他干脆叫来师爷,“派人给城里盖一家孤儿院,以后谁想扔孩子,就扔到孤儿院去,只是遗弃了孩子之后,以后孩子长大了出息了,便不能再认回去。”
最初程烨然是想把这些扔孩子的爹娘找出来治罪,但是他听说许多地方生了女孩之后就直接埋了或者淹死,让他们把孩子带回去,那孩子就没命了,若是治罪,其他人便不敢把孩子送去孤儿院,可能生下之后就直接杀了。
几个村的村民很团结,他想要查谁杀了孩子,也不好查出来,不如送去官府办的孤儿院,总好过在家里过苦日子。
等这些孩子长大了,接受新的思想,以后便不会像他们的爹娘那样对待下一代,改变了孩子,也就是改变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沈云棠办了一场隆重的收义子仪式,同时把小闺女的满月宴也选在了同一天,他们把捡孩子那天当做小闺女的生日,还说以后她就是他们的亲生骨肉了,不是养女。
程烨然开心的不得了,还特意写信给扬诗名,让扬诗名帮忙给小闺女起名字。
扬诗名收到信之后忍不住笑着摇头,“你是一个孩子的名字都不愿意起,全部都推给我来做。”
第214章
程烨然在扬诗名给小闺女起名字之前,先给她起了个小名,叫阿珠,说她是自己的掌上明珠。
阿珠年纪还小的时候被他们两个养在家里,这边找不到合适的奶娘,只能暂时给她喂奶粉。
“喝这个可以吗?”沈云棠有些担心,可是这边不比京城,随随便便就能找十个八个奶娘,这边找了一圈,一个都没有找到。
“可以,我小时候都是喝奶粉长大的。”程烨然买奶粉之前还特意查了许多的攻略,甚至还加了个宝妈群,是某购物软件里面的宝妈群,跟着里面看,看看大家都给宝宝买什么,他就给宝宝买什么。
沈云棠看他这样,“你还真是喜欢闺女。”
程烨然回忆起当初兴兴出生的时候,他给兴兴找了三个奶娘,还有两个婆子专门照顾兴兴,元宝柳芽他们也是每天都往他们家送东西,兴兴就是在万千宠爱中长大的。
现在有了小闺女,他也很爱兴兴,对小闺女的事上心,也是因为阿珠就只有他们两个,没有其他人的宠爱。
“我那时候也有加群,要看孩子的,还看了孕妇的产后护理,你看我把你照顾的多好,”程烨然搂着沈云棠撒娇:“委屈死我了,你竟然还怪我更爱小闺女。”
沈云棠拍拍他的背,“没怪你,都两个孩子的爹了,还这样动不动的就撒娇哭,你让孩子怎么看?”
他俩说这话的时候,低头一看,发现怀里的小婴儿正疑惑的看着他们,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
程烨然抬手捂住她的眼睛,“兴兴那时候都没有你这样八卦。”
阿珠咯咯咯的傻乐,把他们俩也给逗笑了。
他们发现阿珠非常的粘着他们两个,睡觉的时候都要揪着沈云棠的袖子才能睡着,不然就会一直哭,但是揪着袖子就乖乖的,不哭也不闹。
他们两个只能把小宝宝放在床中间,倒是晚上很少醒,醒过来也是程烨然赶忙喂奶或者换尿布,轻手轻脚的,尽量不吵醒沈云棠。
沈云棠工厂那边比较忙,他不想吵到沈云棠。
但是这小孩子除了在他们两个面前比较粘人之外,在其他人面前就比较社恐,害怕任何人的靠近,他们两个离开之后就会很不安,房间里宁愿一个人都不要有,也不能有丫鬟婆子在。
沈云棠怀疑她是因为被抛弃过一次,没有安全感,怕他们两个不是去上班了,而是将她送人了。
程烨然担忧这孩子有自闭症,以前兴兴也不爱说话,很沉默,但是他是冷酷,该说话的时候说话,从不怕人,就算小时候在皇上面前,也从未害怕过。
阿珠是胆子很小,不敢理除了他们两个之外的任何人。
最近程烨然和沈云棠的工作量也不少,程烨然想到之前妹妹看的一篇霸总小说,霸总带着自己刚出生没多久的崽去公司开会,还一脸宠溺的说小孩子离不开人,然后周围人就开始疯狂夸赞总裁是个好父亲,他当时非常不理解,现在也不理解,外面那么多细菌,把孩子带出去也不怕生病。
现在他这么忙,也没有想过把小孩子带去开会,只能尽量把工作带回家来做。
衙门人手不足了,他准备在学校那边选拔一批人手。
之前学校招生之前,他说过,最少上三年学,三年之后参加考核,考核优秀的就能去衙门上班。
现在学校也才成立一年多,但衙门实在是缺人,先挑选一批,再招收新的学员。
考试题目是他亲自写的,有许多哥儿和女子读书都不错,一共有八个女子两个哥儿参加考试,全部考上了。
他们都是家里最漂亮最机灵的孩子,被家里委以重任,家里人以为进了衙门后是专门伺候程大人,他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进了衙门之后,却发现每天要处理一摞摞的公文,看到程大人时就意味着又要加班了,从最初的期待看到程烨然变成了后来不愿意见到程烨然。
沈云棠的工厂第一批衣裳已经生产出来了,第一批的衣裳是由沈云棠亲自设计的,设计好之后让元宝做模特,扬诗名画了图,给扬表妹杂志社最火的一本连载小说的女主做插图,并且还在文中打了软广。
做好这一切之后,又在时尚杂志上专门做了一期女主穿搭,是沈云棠设计的一系列衣裳,用了未来杂志上各大品牌打广告的方式。
广告和衣裳同时上架,就怕先把广告放出去后,就有人自己找裁缝做了。
这个年代的女子和哥儿还是不会去外面试衣服,一部分是自己幻想自己穿了会是什么样子,觉得好看就买了,就跟后世的网购那般,看着网上模特的图片,幻想自己穿是什么样子,一激动就买下来了,还有一部分人比较有钱,会特意叫人将衣裳送去家里试穿。
这衣裳价格并不便宜,只有大户人家的小姐才能买的起,先做高端品牌,再做评价的,先让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买这些衣裳,普通人也会跟风买,或者有些普通人买了这个牌子的衣裳,会误以为凭借同一个牌子的衣裳就挤进那个阶层了。
沈云棠看了许多服装设计方面的书,后来自己编了一套教材,专门教学校里的学生们设计服装,学的不错的就先给他打下手,参与到设计之中来。
第一批衣裳每一款做了一千件,运去京城和几个比较繁华的城市,开店的事都交给元宝来做,元宝特别爱开新店。
他离开时带着一批衣裳、一批香水瓶子,他看程烨然和沈云棠那么忙还要带个那么小的崽,犹豫了许久问他们,“你们已经有一个孩子四个义子了,不如把那个小女儿给我们吧,我跟扬诗名原本也有收养一个孩子的打算。”
程烨然听到这话,一秒都没有犹豫,“不行,那是我亲生孩子,你们想□□,可以去孤儿院看看。”
沈云棠也舍不得,尤其是阿珠那么粘他,程昭也喜爱这个妹妹,每天放学之后第一件事不是回去踢球,而是跑去房里看妹妹,妹妹虽然多数是不理他的,还很害怕他,但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妹妹。
元宝也挺喜欢阿珠,这小家伙长得漂亮,总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望着人,还非常粘人,虽然粘着的不是他,但他依旧觉得这是他理想中的小孩子,“既然堂哥不给,那便算了吧,就算做不成父女,他也是我的侄女,以后我会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的。”
元宝说着又揉揉程昭的脑袋,“记得给我写信,记得想我。”
柳芽也跟着说:“还有我,别忘了,不能偏心,只给你元宝叔叔写信,忘了给舅舅写信。”
“我不会忘。”程昭很舍不得他们,想让他们多留一阵子,不过他也不是会耍赖撒娇让人留下来的那种小孩,他就盼望着能早日回京城,出来前他说要给四皇子、五皇子写信,可是他写了两次信回去,对方都没有给他回信,他也就不写了。
上一篇:食物链顶端的监护者们
下一篇:只能靠美貌苟活了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