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陆声也觉得他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我应该是真糊涂吧,比如你这句话我就没懂。”
“……”莫予无可奈何,默默腹诽,李庭喜欢的这人虽然脸和演技都不错,就是有点儿笨。
既然追李庭这件事已经彻底没戏,莫予便直接对陆声解释:“知道我为什么要问你,你是不是他男朋友么?你难道看不出他在追你吗?他给别人买咖啡蛋糕,都直接选相同的牌子和口味,只有给你那份是单独挑的。我跟他提过不喜欢吃提拉米苏,他没有一次记住,可是他一直记得你爱吃芒果千层。就算一个人出手大方,是个散财童子,也不至于每天有闲心请所有人吃吃喝喝吧?他只是想借着请客的名义,单独给你送这些东西罢了。”
最后,莫予一语道破:“所以,李庭喜欢的那个人,其实是你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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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只有一个李庭
李庭喜欢的人……是他?
陆声一怔,整个人像被施了定身术,呆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就在他神思恍惚之际,服务生端着托盘走到了他们桌边,轻轻地将两杯咖啡放在两人的面前。
一时间,没有人再主动开口说话,陆声端起杯子,眼睫低垂,借喝水的动作掩盖自己的僵木。
二人之间,反倒是莫予表现得更轻松。莫予转头看向窗外,发现天色转暗,阴云渐渐布满了整片天空。他靠在椅背上,随口说:“早晨看天气预报说傍晚有雨,看样子是快要下雨了。”
“嗯。”陆声点点头,神不附体地应答。
这几天他意乱如麻,其实根本没有留意过每天的天气预报。
莫予仰头将杯中剩下的咖啡一饮而尽,干脆利落地从桌前起身,披上一件外套,“出门的时候没带伞,我先回去啦。你也早点回去吧,一会儿雨下大就不好办了,听说今晚是强降雨呢。”
见对方说要走,陆声抬眼看向莫予,一向口齿伶俐的他难得失语,只能嘱咐一句:“好,路上小心。”
对方的神色坦然自若,他盯着陆声看了几秒钟,笑了:“陆声,要勇敢一点啊。”
莫予又说:“揭发周鸣岳振凯的时候不是还很勇敢吗,怎么一到谈恋爱就变得这么麻烦?”
不等陆声再说什么,莫予就转身走出了咖啡馆。陆声欣羡地望着莫予离开的背影,心道,真潇洒。
是啊,莫予说得没错,他从来不是一个不勇敢的人,相反,他自认可以做到比别人承受更多。
回顾他人生的前二十几年,籍籍无名没有让他心灰意冷,万人唾骂也从未浇灭心头热血,他甚至在生命重来一次的时候,又一次做出了同样的选择。
可是一旦涉及李庭,陆声的顾虑总要更多。
那天,他独自一人在咖啡馆里坐了很久,默默地喝光了一杯冰美式和一杯冰水,冰凉的液体仿佛顺着血液一并涌向四肢百骸,心跳的频率却丝毫不降。
他听着窗外淅沥不断的雨声,从未有哪一刻如此迫切地想要见到李庭。
就在这一想法冒出头的时候,陆声不愿再等下去,他快步迈出咖啡馆的大门,却忘了向店员借一把雨伞。
几乎是一路跑回了《另演相看》的排练场地,陆声自打高中体测一千米之后,就没这么卖力过。他跑得太急,嗓子里像有一把火在烧。直到进了大楼里,陆声双手撑着膝盖歇了好一会儿,直到气息逐渐平缓下来,才向李庭的排练室走去。
明明跑过来的时候一秒钟都不想耽搁,这时的陆声反而没了方才的勇气。他神色忡忡,没来由的怯弱与紧张让人放缓脚步,只能慢吞吞地向前挪动。一段短短的距离被他拖得无限漫长。陆声想,如果他见到了李庭,该说点什么?
又或许……什么都不必说。
快要到排练室门口的时候,陆声隐隐听见从门内传出的声音。
房门没有关,他透过虚掩的门缝向屋内望去,看到房间里只有李庭一个人。
灯只开了一半,李庭站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伴着窗外雨声,正在唱一出曲词。
陆声没有在这时推门而入,而是静静立在门外。他分辨得出,李庭唱的不是与莫予一同排练过的《宇宙锋》。
他在唱《桃花扇》。
陆声一愣。
就在那一刻,他被某个更为荒谬的真相击中了。
此前所有的困惑与不解都在此刻化成一柄利刃,直戳进他的心脏,鲜血直流。
陆声瞪大眼睛,猛地后退两步,慌乱中撞到了身后的墙壁,他索性靠着墙壁,任由自己慢慢蹲下身,抬手捂住了眼睛。
双手控制不住地发抖,陆声按了按自己的眼睛,紧紧咬住嘴唇。
李庭对莫予说过,自己学过一点戏曲,却并没有向莫予解释具体的原因,只说是学舞时接触过皮毛。
至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李庭根本没法说。
他曾经接下过一部电影,主角既是个戏痴,也是一代名伶,一辈子活在爱恨情仇的戏文里,活在咿呀婉转的唱词中,最终竟也同他扮演的角色一样,落得了个痴傻疯魔的下场。
为了演好这一角色,李庭在进组之前,跟着数位名师学习一年有余,才最终在银幕里成就了这位绝代名伶如露亦如电的一生。
到后来,这部电影入围三大国际电影节,直接让当年的李庭拿下了人生第一座影帝奖杯。
直到现在,陆声也一直记得那部电影的宣传海报——李庭一身华丽繁复的戏服,脸上只余斑驳残妆,立在舞台的明暗交界之间,而台下却无一位宾客。
李庭看向镜头,那样叫人肝肠寸断的眼神,却没人知道他究竟在看谁。
影片上映后,李庭接受采访,有人问他在塑造角色时在想什么,李庭沉默片刻,只说了三个字。
——“求不得。”
戏中主角寻死前,唱的最后一出戏正是《桃花扇》,那时他身患重疾,已是惨绿愁红。
空无一人的房屋中,他却重整衣冠,用一把嘶哑了的嗓子唱着那哀江南。
“俺曾见金陵王殿莺啼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
在真正录制这一段的时候,李庭唱错了词。后来又补录了几次,导演却始终不满意,认为情绪不够到位。最后正片中还是将出错的那段剪了进去,“容易冰消”变成了“已经冰消”——主角那时已经疯疯癫癫,年少的风头无两化为梦幻泡影,如今的他不要说唱错词,就算嗓音沙哑、风华逝去,也无人在意。
陆声分不清自己脸上的液体是雨水还是眼泪,他随手拿袖子擦了擦。他想,小庭,这段词有那么难吗,怎么这回又唱错了啊?
……他明明早就应该发现的。
为什么试镜《春光,春光》那天,李庭会情绪反常,为什么李庭有着远超出这一年龄的精湛演技,为什么李庭学会了熟练地做饭和抽烟,为什么李庭会记得他最常用什么眼药水……
因为从始至终,陆声只认识一个李庭。
第63章 :“陆声,我喜欢你。”
“这么久了,原来你还留着它……”
“哥哥,你的话好奇怪,这不是你前几个月送给我的么?”
“他也没有恶意,和他聊聊天还是错吗?”
“万一有呢?陆声,你就没遇见过对你有恶意的人么?”
“哥……我不想坐车。”
“是难受了吗?”
“没有,不难受。我只是……”
“直到某一天,我有了一个可以重来的机会。明明是件好事,可我还是会觉得很累。”
“你能重来,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但是我的秘密听起来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我有一个喜欢的人,他可能不会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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