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重生](3)
福宁院里灯火通明,安嬷嬷早候在院门前,夏日蚊虫多,她一边摇着扇子一边跺脚,见着主子回来连忙扔了扇子迎上去。
叶岩柏却摇头,径直把孩子送到床上,又盯着叶重锦的脸看了片刻,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等人离去,酣睡中的叶重锦缓缓睁开眼眸,望着沉沉夜色,眸中闪过复杂。
如今是庆宗六年,那人已是太子,可他却不是宋离了。
宋离小时候过得很苦,家里没米下锅,恰好宫里缺人手,他便凑数被送进了宫里。他是真正过过苦日子的人,所以才越发珍惜好日子。
遇见顾琛的时候,他不过七八岁,进宫还不到一年。
听老人们说,在宫里见着谁都得低着头,尤其不能抬头看主子的脸,否则就是大不敬,是要掉脑袋的。他不知道什么是大不敬,也不知道为什么贵人们不爱让人瞧,但他知道掉脑袋会死,他不想死,所以就乖乖地听话。
但是那些人没告诉他,低着头走路更容易闯祸,因为一个不小心就冲撞了贵人,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冲撞的是贵人。
才六岁的男孩皱着眉,眉宇间俨然已有皇族的贵气,喝道:“你好大的胆子。”
宋离瞥了眼他身上简朴的衣裳,便蹲在男孩面前,咧唇笑道:“摔疼了没有,要不要哥哥给你揉揉?”
男孩涨红了脸,咬牙道:“你不过是个小太监,也敢说是我哥哥!你可知……”
宋离着急回去交差,不想与他继续纠缠,伸手把坐在地上的小孩拉起来,往他肉呼呼的屁股上招呼了两下,无所谓地道:“好了,我给你揉过了,这下可不欠你什么。”
他拍拍手就要走,谁知那小孩不依不饶,从身后揪住他衣摆,宋离用力一扯,对方力气比他小,又一个屁股敦摔倒在地,宋离觉得他模样实在是蠢,没忍住蹲在旁边笑话他。
“你是哪个宫里当差的,怎的这样没用,搁我师父手底下,晚膳都吃不上的。”
此时巡逻的侍卫经过,见状惶恐至极,尽皆跪拜在地,口称:“太子殿下千岁。”
于是宋离便知道,这小孩竟然是皇帝的儿子,是大邱未来的皇帝,是一句话就能让自己脑袋搬家的存在。
他惴惴不安地跪下,然后被一道带回东宫。
东宫,乃是历代储君所居住之地,其豪奢华贵非宋离所能想象,好似连地砖都恨不得用金子做,墙壁上可以瞧见珠宝的光辉,就连宫女的穿着都与他在别处所见的不同,粉色的罗裙缀着珍珠的绣鞋,举止婀娜,说不出的精致秀美,即便是尚衣房的大姑姑,也未必比得上。
宋离恍若进了天宫,他进宫已有一年,却只是低等内侍,这宫里真正的贵人一个都没见到,唯一见过的徐才人并不受宠,那院落说不出的冷清,好似就算死了都不会被人发现。
他心想,师父果然没有骗他,这皇宫太大,有些人有些地方或许他一辈子都无缘得见,但见不到有见不到的好处,安安分分地活着比什么都强。
宋离觉得,他的小命就要交代在这仙宫里了。
小太子已经换上华服,披着一条雪白的狐裘氅袍,板着脸朝他勾了勾手指,宋离踱着小碎步上前,却不敢抬头。那小孩凑到跟前,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犹觉得不够,又伸手捏了捏两颊,那模样竟是有些欢喜。
宋离心里正发慌,这小孩径直把他拉扯到床榻上,口中嚷着:“孤的腚岂是你能打的,四下,孤记得清清楚楚,这便十倍奉还!”
宋离不敢反抗,就这么被他压在床上拍屁股,不疼不痒的,好似就为图个爽快。
……
叶重锦翻了个身,清亮的眼眸看向窗外。
那人从小就很会记仇,起初像只娇养的贵宾犬,光吠不咬人;长大后倒像只狼,不爱吠,逮人就咬。
第5章 超凶的
次日,叶重锦睡到午时还未醒,把安氏吓得不轻,她寻思儿子昨夜睡得尚早,却迟迟不醒,莫不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她虽说知书达理,但自小受信佛的母亲教诲,难免潜移默化,对灵怪之事深信不疑。
然而叶家老太爷为人方正,最是厌恶装神弄鬼之事,安氏本就不讨老人家欢心,哪敢多生事端,只私下让安嬷嬷去庙里请道平安符,打算悄悄塞进阿锦的枕头里,有备无患。
平安符尚未请回来,叶重锦倒是先醒了,他昨夜失眠,天微亮时才入睡,自是怎么也睡不够。他打着哈欠,糯糯地唤道:“母亲早。”
安氏越发担忧,道:“快午时了,哪里还早,往日也不见你这样嗜睡,可是身体有何异样。”
叶重锦略一想便明白了,摇头道:“昨夜有蚊虫在耳边嗡嗡地叫唤,阿锦睡不着,就玩了会七巧锁。”
安氏心下一松,转过头却把房里的丫鬟叫到跟前,质问:“昨夜屋里没燃驱蚊草?怎的让小主子被蚊虫扰了一夜。”
“奴婢真的燃了,”那丫鬟道:“许是那蚊子不怕,又或者是小主子皮肉金贵,蚊子稀罕得紧,拼着被药晕也要咬上两口。”
安氏被她的狡辩气笑了,可回头看自己儿子玉雪可爱的模样,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她摇头道:“也罢,我再想别的法子。”
她伸手将儿子的黑发拾起,持起一把红衫木梳缓缓划过,这孩子虽然年幼,一头乌丝却长而黑亮,抚之柔顺温软,前额两撮发丝微微有些卷,显得有些俏皮。
丫鬟药碗端上来,安氏放下梳子接到手上,舀了一勺轻轻吹散热气,这才递到小奶娃的唇边。
叶重锦嗅到药味,眉头轻蹙了一下,却不似在安嬷嬷跟前那般任性,吵嚷着说不喝,只犹疑了片刻便启唇吞下,然后一张精致的脸蛋便皱成了苦瓜,安氏喂药的手有些轻颤,却仍是舀了第二勺。
等喝完药,叶重锦趴在软塌上动也不动,活泼朝气的脸蛋黯淡了不少,像朵蔫了的花,小模样甚是惹人怜爱,安氏拿着厨房做的小零嘴哄他吃。
等到午膳时间,叶重晖从泰安书院回来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家这样的门第是不需要教书先生的,但这京城里头看重的不仅仅是学问才华,还有人脉和交际。
论教书育人,津州叶氏一族自是首屈一指,但论为官之道,处世之法,泰安书院则更胜一筹,因此京中许多官宦子弟愿意将小辈送进泰安书院学习,一是为求学问,二是多交几个朋友,将来同朝为官,也可相互照应。
但相比叶氏的“有教无类”,泰安书院的门槛则高得惊人,除了家底殷实,还需要测试学生的天赋,只吸纳真正有才华的学子。
由此可见,八岁入泰安的叶重晖,绝对是天才。
这若是换做是一般的人家,出了这般有出息的孩子,那势必要大摆筵席庆祝的,但在叶家,长辈们也不过是点点头,赞了一声好。
就连外人听了,也只是道:原来是叶家的,那便不足为奇了。
正因如此,叶重锦虽有成年人的心智,却不必时时藏拙装傻,有叶重晖珠玉在前,他便是早慧些,家人也不觉得奇怪,反而都说,这两兄弟个顶个的机灵懂事。
却说叶重晖回府,书袋都没放下,径直奔向弟弟的福宁院,院子里几个婆子在树荫下纳凉,几个丫头在踢鸡毛毽子,他认得其中有他母亲的人,便知道安氏此时在屋内。
他捏住书袋里的东西,有些犯难。
安氏身边的大丫头琉璃走过来,略一福身,道:“大少爷,小少爷先前喝了药,正不高兴呢,夫人哄了好一会,眼下已经没辙了,您快过去瞧瞧吧。”
叶重晖心里便有了谱,点头说好,转身进了内卧。
因为叶重晖身子不好的缘故,几乎不用熏香,室内只有淡淡的药香,以及各种不知名的食物的香气。阿锦那馋猫,是什么都喜欢吃的,不挑食这点,一点都不像他叶重晖的弟弟。叶大少爷如是想。
他踏入室内,那胖娃娃正趴在软枕上装睡,安氏手里拿了一块桂花糕,表情很是无奈,显然正如琉璃所说,已经没辙了。
叶重晖几步上前,望着那沉静的睡颜,弯了弯唇角,俯身在小娃娃的侧颊上亲了一下。
“啾——”
于是方才还睡着的孩子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抡起小拳头可劲地往叶重晖身上砸,可凶可凶,然而三岁和八岁的区别就在于,三岁小孩的拳头软的像棉花糖,只想让人一口吃下去,根本就不痛!
叶重晖颇为享受地道:“阿锦,这边也要。”
“……”
第6章 吃与不吃
叶家虽说是书香门第,但家风并不古板,安氏瞧着两个儿子打打闹闹,也不觉得有何错处,反而为孩子们活泼开朗感到高兴,兀自在一旁瞧得起劲。
叶重晖抓住那只软乎乎的小爪子,却见白皙的手指有些泛红,便道:“手可打疼了,哥哥给你吹吹。”
说着竟真的垂下头呼呼地吹起来,这分明是把他当小孩来哄,叶重锦大为光火,恨恨地抽回了自己金贵的小手,完全忘了自个儿的的确确就是个三岁小孩,而且瞧着只有一两岁的模样。
安氏抿着唇偷笑,见小儿子瞪着眼,甚是恼怒的模样,连忙止住笑,转头道:“晖儿,瞧你把阿锦气成什么样了,哪还有做兄长的样子,下次可不许了。”
叶重晖咧唇一笑,却没答应下来,只是道:“母亲,晖儿最喜欢阿锦。”
安氏欣慰地点点头,抚着大儿子的脑袋,语重心长道:“晖儿是哥哥,哥哥要保护弟弟,可不能让阿锦被人欺负了去,你可明白。”
叶重晖认真地点头,“晖儿不会让任何人欺负阿锦的。”
叶重锦在一旁听着,嘴角微微有些抽搐,他前世今生加起来,也只听两个人说过这样的大话,其一是那东宫之主,承诺护他生生世世周全,不会让人伤他分毫,到头来他魂断望月楼,天人永相隔。
叶重晖是第二个。明明是个八岁稚童,无权无势,却也敢大放厥词,可见这世上的人总是轻易许诺,却鲜少有做到的。
他正在走神,不知何时,手里被塞了一个精巧的木盒。
抬起头,叶重晖正目露期待地看着他,催促道:“哥哥特意给阿锦寻来的,昨日说的赔罪礼,阿锦快打开来,看喜欢不喜欢。”
安氏瞧见那木盒上刻的“寻香”二字便蹙起眉头,京城最有名的点心铺名叫寻香楼,那里的甜点堪称一绝,但每日只售卖百份,售完即止,因此千金难求。
叶重锦已经打开了木盒,只见红色的锦缎上躺着十几枚精致小巧的糕点,金黄色泽,雕刻精细,皆是动物的形状,圆滚滚的甚是灵动传神,竟让人不忍下口。
叶重晖见弟弟眼眸发亮地盯着那些点心,便知道他是喜欢的,心里竟比被父亲夸赞还要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