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喝完这碗药,郑成安已经生无可恋,眼神放空,但很快连星出去又回来,给他带回一碗温水。
他全都喝下,把嘴里的药味冲淡后,方觉得好了一些。
人一精神,就有力气撩男人了。
连星在收拾一张小榻,正好背对着他。郑成安眼神放肆,上下打量,像是街上吊儿郎当总往姑娘胸上乱瞄的小混混,声音却一本正经:“连星……啊,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连星脊背僵硬,连手指都不听使唤了似的,顿了顿,才回答:“可以。”
“唉!”郑成安装模作样地叹口气,“这样说话太累了,你可以过来一些吗?”
连星登时转了过来,脸上还带着抑制不住的紧张:“阿姆应该用完夕食了,我去刷碗了。”
说完就慌乱地跑走了,连床榻都顾不得了。
郑成安:“……”
郑成安真是难得想撩一个人,可人似乎不吃他这套,这让他不由得反思自己,莫不是做得太过了?油腻过头了?
他暂时放下了自己色-欲熏心的念头,转头思考自己的处境。
显然这是一个不知道新不新,但绝对陌生的世界,但似乎除了他以往对性别的认知不同之外,其他的和古代也差不多少。
但好不容易穿越一趟,赶了一回潮流,他也不说穿成什么王爷、皇子、阿哥、世子,好歹也得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吧。
现在这闹的,连喝个苦药都没有蜜饯来甜嘴。
这让他不由得思索,如果自己是穿进了言情女主文中,那他不是个炮灰,就是个路人甲。
女主造玻璃,发明肥皂、水泥、炸-药……他就只能是个捧场的路人,说不定还是一群捧场的路人中的其中之一,连书上的一个字都不配占有。
郑成安现在就是悔不当初。
早知道能有穿越的一天,他就把翻开的种田文多看几页了,这下可好,当初觉得家长里短没意思,也没见上过热榜,估计挣不了几个钱,短短翻了几下便放弃了。
现在呢,只热爱泼一盆通天大狗血,狗血淋得多了又能怎样,让他在这和人骂街的时候多几套词吗?
他小时候也确实在农村住过几年,会说方言,但不代表他就能种地了啊。那时候他整天摸鸡逗狗的,不是上树摘野果子,就是下河摸鱼,正儿八经的农活是丁点没干。
可今后若想在这个陌生的朝代活下去,这样苦逼的日子他可坚持不了多久,怎么也得想个法子挣钱来。
洗刷完灶房的东西连星就回屋来了,继续收拾他那张小小的床榻,郑成安不舒服的扭了扭身子,唤他:“连星,你过来一下。”
他皱着眉,表情严肃,连星心里骤然腾起警惕,该不会这就要开口休他吧?
连星磨磨蹭蹭地过去,绝不主动开口说一句话。
郑成安难受极了,“你摸摸我褥子下面有什么?这几天不能动快硌死我了。”
连星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要休他。
他伸手往褥子下面探去,刚一动郑成安就一个激灵,控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别,你别往那伸,哈哈哈……太痒了,下面,在下面……”
“呼——”郑成安喘了口气,用被角擦了擦眼角沁出的生理性泪水,然后就看到连星拿着一本书一样的东西站在旁边。
郑成安够着头看了看,没看清是什么,问道:“那是什么?”
“书。”
郑成安:“我知道是书,是什么书啊?”
连星拿着书往他面前递了递,郑成安粗略一瞅有些头大,上面的字和繁体字有些像单个字几乎都看不懂,但合在一起他又能大致摸出是什么意思。
郑成安一个字一个字地读:“闹……西楼……多……情张……郎将……”
连星道:“是《闹西楼多情张郎将》。”
郑成安点点头:“哦,这样啊,我这样看太不方便了,你帮我读一下吧。”
连星听话地翻开了书,乖乖照着念:“张郎将遇一人,高谈虚论,引为知己,喜极饮酒,一时激动搭上其肩,搂在怀中方而得之,此人身娇体软,身上又散发曼妙之香……”
念到这里,连星的脸蛋已经慢慢升起红晕,他“啪”的一下合上书,结结巴巴道:“后……后面的,你……你自己看吧……”
郑成安听着听着也发觉不对,怎么感觉马上就要朝不可描述的地方发展了,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啊?
郑成安叹了口气:“算了,我不看了,你把它收起来吧。”
连星把它放到一个小小的箱箧里,又听郑成安自言自语道:“这到底算是什么书?话本?还是小黄-书?”
第3章 话本
连星才不乐意他污蔑话本,“这才不是话本呢,话本多有趣啊,哪像这本,分明是污言秽语!”
“哦?”郑成安来了兴趣,“你倒说说,你口中的话本有多有趣?”
连星整个人顿时生动起来,积极地向他介绍:“就比如那个《常胜将军》,他世代为国,征战疆场,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他会使计谋、设陷阱让敌军有来无回,他还孤身一人杀入敌军首营,千米外取其首级……”
连星说得兴奋,但郑成安只觉得这故事无聊得很,哪有他那些狗血故事吸引人,道:“你只喜欢打打杀杀的故事吗?女子和双儿的故事想不想听?”
连星感兴趣道:“还有写女子和双儿的故事吗?是什么?”
“当然有啊,一名女子为争取自由坚强斗争的故事。”看了他一眼,郑成安问,“你想听吗?”
连星有些不好意思,但今日这般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没了,一年到头他难得听上一回故事,现在有人愿意给他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故事,连星自然受不住这诱惑,咬着唇小声道:“想听。”
“咳咳……”郑成安清清嗓子,讲了自己前世写的那本成绩一般的《冥王追妻:逃爱99次》,“冯兰儿是漠北将军家的独女,她生长在大漠,在那片土地上生活洒脱,活得恣意潇洒,一袭红衣烈烈如火,她打马扬鞭,笑起来像大漠的红日一样明艳,声音像铃铛一样清脆悦耳。然而京城不安于将军手握重兵,一旨令下,将其许配给了京城的明王……”
“封号虽是明王,但实则大家私下都称之为‘冥王’,此人面若好女,但性情阴狠,手段毒辣,主管京城诏狱,手中沾染的鲜血数不胜数……”
“冯兰儿告别父母,孤身带着护卫去了京城,紫禁城,那可是一个吃人的地方,里面住的都是人精般的人物,使的阴私伎俩数不胜数,里面不知埋了多少枯骨红颜……”
“这个笑容明艳的少女以为迎接自己的是华灯璀璨的繁华城池,却不知后来……”
“……”
“冥王对娶进来的娇妻不闻不问,觉得像她那种跳脱的性子是给他惹麻烦、丢面子,每当遇见这种事,他都要训斥冯兰儿一番……”
“冯兰儿前头十几年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说错话了要罚,礼仪不标准要罚抄《女戒》,请安晚了一息要跪一个时辰……”
“没有人为她说话,那些笑着为她开脱的人转头又将另一滩污水泼她身上……”
“……她过得不快乐极了,郁郁寡欢,人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终于有一天下定了决心逃了出去。那天冥王回府后没有听到叽叽喳喳的声响,有些不习惯,第二日终于发现自己的内院已经没了那抹俏丽的人影,他心底一颤,立即封锁城池,派遣属下严查人踪。”郑成安舔了舔唇,说了这么久,已经干得不行,“行了,今天就说到这里。”
连星眼眶泛着湿意,真情实感地为着故事里的人物伤心,他一脸意犹未尽,想要接着听下去,“虽然是皇帝赐婚,按礼不该逃,可是看她能逃出去我真的好开心啊!那座城果然是吃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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