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穿后我成了四个死对头的白月光(34)
他说不好金燕柳让言徽华和他站到一起是不是出于私心,因为从角色重要性和人物关系来说,言徽华作为男二号叶衡阳的扮演者,最合适的站位确实也是金燕柳旁边。
他就是觉得今天的金燕柳和言徽华之间的气场有点怪怪的,金燕柳还好,尤其是言徽华,眼神很古怪。
言徽华今天一天心头都甜丝丝的,他在金燕柳身边站定,摄影师喊“一二三”的时候,他还微微往金燕柳那边倾斜了一些。
这是他和金燕柳的第一张合照,喜欢一个人,什么第一次都变得很有意义。
照片拍好以后就发到他们演员群里了,言徽华保存了一份大合照,然后又裁剪了一张,剪的只剩下他和金燕柳两个人,偷偷保存到了手机里。照片上的他笑的很温柔,倒是身边的金燕柳,张着嘴巴,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格外的灿烂耀眼。
他是循规蹈矩的人,以前也一直以为自己要找的对象,也是温柔沉静的人,遇到金燕柳他才发现,金燕柳这种光芒万丈,肆意潇洒的人,反而更吸引他。这是他没有的特质,他为此感到着迷。
考虑到电视剧一旦开拍,他和周北杨就要长住在剧组,金燕柳打算趁着今天还有时间,去看看周家外婆他们。
周家外婆今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疗养,他们也好久没见面了。
他后妈周泓,离婚以后就没再结婚,一直在娘家住。周家是真正的高门世家,来往者非富即贵。周老爷子酷爱风雅之事,家中经常有各界大咖来小聚。金燕柳一看他们家外头停着的几辆豪车,就知道今天又有客人来了。
金燕柳常来他们家玩,对此早就习惯了。他回身去拎东西,周北杨说:“我来拿吧。”
金燕柳和周北杨在一块久了,懒成了习惯,乐于做甩手掌柜,就直接往前厅去,谁知道才走到庭院中间,就听见会客厅传来一阵豪放的歌声,唱的是李白的《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那歌声极豪迈苍阔,几乎直击人的耳膜和心脏。
他愣了一下,便在窗前停了下来,隔着窗口的月季花朝里看,正对窗站着的周泓看到了他,便朝他招了一下手。
金燕柳朝她轻轻鞠了一躬,便朝房门处走去,耳边那人还在唱: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他好像被那歌声击中了灵魂,只感觉脚下都是软绵绵的。周北杨把手里的东西交给家里的阿姨,金燕柳则直接进了会客厅,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酒气,会客厅里除了周老爷子父女俩,坐着五六个男人,都是四五十岁的年纪,正在弹着吉他唱歌的,是个很儒雅白皙的中年男人,那男人脸色通红,显然是喝飘了。
也难怪,也就只有酒劲冲着,才能唱的如此豪迈悲亢,只让人觉得,人生就该肆意潇洒,为了些什么不顾一切。
金燕柳静悄悄站到周泓一边,听那男人将这首歌唱完,这首歌的曲子谱的太好了,配上李白的绝世之词,叫他眼眶都湿润了,血液却奔腾着不肯停下来。
金燕柳忍不住跟众人一起鼓起掌来,众人这才看到他和周北杨。
周泓笑着给他介绍了一下在座的几个人:“这是张院长,这是陈部长,你刘叔叔就不用介绍了吧,”最后介绍了一下刚才唱歌的那个:“这是赵教授。”
金燕柳很恭敬地打了个招呼,赵教授笑着说:“客气,客气。”
金燕柳鼎鼎大名,就算是他们这些不关注娱乐圈的,大多也都认识。
“忘了这个了,”周泓笑着指向在赵教授身后的一个年轻男人:“这是斯礼,赵教授的外甥。”
金燕柳注意力一直在唱歌的赵教授身上,倒没注意到这个年轻男子,只是听到“斯礼”这个名字,浑身一震,立马朝那人看去。
他就看到一个肤色颇有些苍白的男人,那男人一身正装,身板倒是刚挺,直直地看着他,有些阴戾的眉眼,此刻却似乎盛了些惊艳之色。
赵斯礼?
这就是赵斯礼?!
金燕柳立马朝他身上看了一眼,果然在他身后的书架旁边,看到了一根拐杖。
《轮番宠爱》这本小说,在一瞬间变得无比真实,大概是突如其来的缘故,远比言徽华的出现让他汗毛倒立。
金燕柳伸出手去,跟赵斯礼握了一下手:“你好。”
“你好。”赵斯礼的声音也是带了一点沙哑的,那手掌或许常年拄拐的缘故,掌心都是厚茧,和他白皙柔软的手掌形成极大的反差。
金燕柳莫名感受到背后一阵寒意,他回头看了一眼,见周北杨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到了他身后。
周泓笑着给赵斯礼介绍:“这是我们家北杨,,你们也是头一回见吧?”
“以前见过一次。”赵斯礼笑着说。
周北杨也跟赵斯礼握了一下手,赵斯礼的眼睛却一直在盯着金燕柳看。
周北杨的脸色便有些难看,对周泓说:“我带哥去见外婆。”
“北杨,可有日子没见你了。”张院长笑着说:“你今天得给我签个名才行,我孙女现在可是你的忠实粉丝。”
“我上个月在电视上看到他,可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娱乐圈了。”刘叔叔说。
周老爷子笑着说:“年轻人,他想玩玩,就让他玩两年。”
“先去见外婆吧,她念叨小柳好久了。”周泓笑着说。
金燕柳和周泓从会客厅出来,忍不住又回头看了赵斯礼一眼,却被周北杨挡住了部分视线,察觉周北杨在看他,他便微微一笑,回过头去。
这笑容却落在了赵斯礼眼里,他怔怔地看着金燕柳的背影,却看到周北杨回头看向他,刚才还清正温和的一个年轻人,此刻的眼神却格外警备。
赵斯礼冷冷勾了下唇。
“你认识他?”周北杨问金燕柳。
周泓闻言回头:“谁?”
“赵斯礼。”周北杨说。
金燕柳笑了笑,说:“不认识,第一次见。你以前就认识他?”
“跟着外公出去应酬的时候见过一次,这人不怎么样。”
赵斯礼喜欢男人,玩的还挺凶。他刚才看金燕柳的眼神,就很让他不舒服。
周泓就说:“这小伙子也是可怜,前段时间出车祸,残了一条腿,本来特别精神的一个小伙子。”
据《轮番宠爱》里说,这次的车祸,貌似和赵家的财产争夺案有关,天生冷情的赵斯礼,从这次车祸死里逃生以后,性情变得更加阴戾多疑。他后来一心往上爬,要赚最多的钱,掌最高的权,干最帅的男人,于是乎,他瞄上了一线顶流,以美貌闻名娱乐圈的冒牌货版金燕柳。
冒牌货虽然是NP文男主,可他“清纯”,“三观正”,怎么可能屈服于他人淫威,于是断然拒绝了赵斯礼,赵斯礼因此由爱生恨,开始了他的反派之旅。
不过他实在没想到他竟然会在这里遇到赵斯礼,这个人物在《轮番宠爱》里应该很晚才出场,难道因为《入魔》的提前开拍,所以一切都跟着提前到来了?
这是好事,说明他的反穿行动确实能改变未来。
金燕柳突然想起赵斯礼在原著里很著名的那句台词:
【“如果我不能得到你,别人也休想得到!我要毁了你,拽着你一起下地狱!”】
金燕柳忍不住笑了出来。
好他妈古早味的台词啊。
周北杨就看了他一眼,金燕柳忍不住伸出胳膊来,攀着他的肩膀。
两人在行走之间,身体蹭到一起,周北杨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金燕柳身上的香水很淡,他一般都喷在衣柜里,经年熏染久了,衣服什么都不用喷,也会残留有极淡的香味,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
他用的香水,也都是周北杨买的。
这细微的香水味钻到周北杨的鼻息之间,让他的心情舒缓了下来。
金燕柳身上穿的,喷的,从外套到内裤,从手表到香水,无一不是他为他选的。这让他很是满足,金燕柳从头到脚,都是他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