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分了,凑活过吧(52)
傅永华握回去乔明月的手,猜测着乔明月与乔民的关系,记忆里乔民应该有这么个儿子,“你好。”
沈长卿盯着傅永华友好握紧乔明月的手,脸上宠辱不惊,心里一直骂着,放开乔明月,快放开,你这个男人一直握着明月的手干什么?
也就几秒钟,沈长卿开始后悔搭话傅永华,拉了拉乔明月的衣角,“乔明月,傅总还有急事呢。”
傅永华眯眼看着沈长卿,若有所思,放开了乔明月,既然被下了“逐客令”,就讪笑,“那我先失陪了。”
乔明月见着傅永华渐行渐远的身影,一脸埋怨沈长卿小家子气,“你别这么明显啊,他都看出来了。”
沈长卿不高兴了,他握紧乔明月被傅永华握住的手,吃醋般地重掐了一下,见乔明月眉间轻皱才松手,“你被别的男人握那么长时间,我当然会觉得不舒服了。”
乔明月见他不满的表情,讨好道:“行啦沈哥,以后我只握你一个人手。”
沈长卿听见大脑充血,他想把乔明月压在身下,好好亲亲这个可爱的男孩。
会所很大,容纳了很多知名人士,也有泰岚当地的市长,其他省市的官员,算得上一个很庞大的聚会。整个会场戒备森严,进入检察十分严格。
沈长卿和乔明月分开,以免被人误会他俩的关系,其实眼神一直追着对方。沈长卿正拿着高脚杯晃悠,恶狠狠地看着有个地中海胖子老板不怀好意的搭讪乔明月,飘了一个白眼过去。
“沈少你要是舍不得,就赶紧过去英雄救美呀。”明溪突然出现在沈长卿的身后,笑吟吟地看着被搭讪的乔明月,乔明月的目光还瞥见沈长卿,嘴角自带笑容。
“算了人多口杂,我们约定好了互不干涉。”沈长卿耸耸肩,碰了一下明溪手中高脚杯的杯沿,小抿了一口其中暗红色的酿制高贵的葡萄酒。
明溪叹了口气说:“是啊,互不干涉。”他的酒杯正对着隔着几个人身后的董臻,怨忧的眼神带着可怜,“同为天涯沦落人。”
沈长卿也不在管乔明月做什么,眼不见心不烦,反正乔明月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转身找认识的一些商业巨鳄结交,为了这次旅行回去之后就要为新公司铺路。
晚会很热闹,只有零落的昏暗灯光,沈长卿终于在一片漆黑下寻找到角落里的乔明月,他走了过去,肩碰上了乔明月的肩,透过光线他看见棱角分明的还拥有少年的脸颊的乔明月。这片地方,乔明月选的很好,隐蔽又安静,他伸出胳膊,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乔明月,然后拿着高脚杯的小手臂缠住了乔明月同样拿着酒杯的手臂,他开口轻声道,同时也害怕别人看见他俩这么亲笔的动作,“来,喝交杯酒。”
乔明月给足了面子,喝完酒后,还顺着感觉亲了一下沈长卿下巴,红晕的脸颊在黑暗里看不出来。
沈长卿满鼻全是乔明月的气息时,他多想回应这个美好的吻,但是时候不对,他放弃了深吻,取短拉住了乔明月的手,隐蔽的角落没有摄像头的窥视没有大众的眼光,只有偷偷摸摸谁也不曾知晓的小动作。
“逃吗?”乔明月觉得有些无聊,还不如和沈长卿单独在一起有意思,他问沈长卿要不要离开这个会所。
沈长卿当然乐意了,“走。”随后拉着乔明月的手从后门走了出去。
刚走到拐角处,一个迎面而来的女声叫着“赵明月”三个字的名字。
乔明月微微一愣,仔细看着面前这个身高只到肩部的女人,她面色憔悴,像是几天没睡过觉的惨状。他在脑海中翻阅这个女人的容颜,恍然大悟之中问道:“你是...李丽丽?”
沈长卿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两年没见,李丽丽老了快十多岁。高中时的她拥有小家闺秀的清秀,而现在就像三十多岁为家庭操碎了心的妇女。
“是我。”李丽丽颤抖着身体回答,声音也嘶哑,没有那段时间的冷漠坚韧,苦苦哀求着乔明月,求助的眼光也扫过沈长卿,“求你们帮帮我!只有你们可以帮我了!”
本就不该在一块的人又重新凑到了一块。他们的交易在两年前就结束了,应该一刀两断,谁也不认识谁才对,为什么李丽丽还要找乔明月?沈长卿不解地想。
李家和沈家是死对头,虽然这两年曾经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的李氏集团跌入谷底,但死对头依旧是死对头,不能因为对方的惨败而伸出援助之手或者是怜悯之心。但看见李丽丽这幅模样,沈长卿问道:“怎么了?”
“我哥被我送到美国去了,他...”李丽丽难以言齿地说,“他杀了人。”
“我父亲也因为这件事,昨天晚上一觉不醒,李志这个混蛋也真不省心,为什么总让我给他擦屁股!还有我的父亲的下葬钱,我现在手头没有钱,可以借我一点钱吗?”
“欠债还钱杀人长命本就天经地义,我有什么理由借给你钱?”乔明月仰头望着李丽丽。
李丽丽恳求道:“就借我一百万,我把我父亲安了葬,把房子一卖就有了钱,立刻还。”她自嘲地笑了笑,“哈哈,我一定疯了,我竟然借钱给那个老混球安葬。”
“我把我哥前几天送出了国,本觉得什么事了,我爸也知道自己活不长,瞒着我找了律师把遗产提前全部分给了李志,还指望他能在新环境有出息。”
“没想到李志出国第一件事不是找工作建立公司,而是去杀人,终于把老混球气死了。哈哈,我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我这个女儿当的真命苦,整天操心公司,结果是为了给李志数钱。”
“这可好,李志被美国人抓了,要遣送回国,财产全部冻结。还给老混球下葬?我借钱就是为了给不疼我的父亲买块坟墓,虽然他只给我一套房子,还是我妈的,但毕竟是我爸,生我的人,我不忍心看到他魂魄都无处而归。”
沈长卿一听,无语对待这李家人,其实李丽丽也蛮可怜的,突然萌生了想借钱的想法,话还没开口,就被乔明月打断了。
“你说李志杀了人?”乔明月皱起了眉,心中隐约的有些不安,“借钱可以,你得告诉我,他杀了谁,为什么杀?”
李丽丽老实地追寻着记忆回答,“那边没给明确的答案,是今天他开车撞死的,还在检查是否意外,但我确定,那个人一定和李志有仇,李志一定存心想杀他。只知道英语名字,叫Moore。”
乔明月一听这个名字慌张了,他睁大眼睛又问道,想听清这个名字到底是不是心里那个名字,声音有点激动:“是谁?”
“叫Moore。”李丽丽回答。
乔明月头一懵,险些跌倒,沈长卿幸好扶住了他,他念念道这个名字,“Moore。”
“这他妈是季凌!”乔明月没有理智的大声吼道。
沈长卿也完全愣住了,表情诧异。
“这个名字,是他选的,他说他中文名字没有我,但英语一定要把我包含进去。我叫明月,是Moon,还要叫Moon,但我不同意,他就改成了Moore。”乔明月回忆起那个时候他俩才十岁,想起个英语名洋气洋气。
他和季凌最后一次见面在去年的医院里,他生日时还收到了季凌从美国运过来的礼物,但他连开都没开就扔到了外公家的杂货间。本来没多大事,他也不稀罕这礼物也就没和沈长卿说,反正他们之间都翻篇了。
想起在医院里季凌想要请求他原谅的可怜样,乔明月心里酸楚,没想到那是最后一次见面。
而这次,季凌的死亡也和他有间接原因。当时他为了把李志送监狱,季凌参与了,亲自把李志送了进去。应该被李志查到了吧,特意弄死了导致他家破人亡的季凌。
他自责起来。
他和季凌每一次离别都是不好的回忆,十二岁时他要离开季凌时就是吵了一次架,他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欢而散。但季凌为了他把自己送入深渊时,那凄惨想要安慰他的笑,让他牵挂了整整三年。
每一次受伤都和他有不可磨灭的关系。
去年的最后一次见面,失落的表情,乔明月也感到心烦意乱。
没有一次是朋友间拥抱着对方,笑着说离别的。
相识了十七年,全是痛苦的。
“沈哥,带我回去,我心很乱。”乔明月坚持不住,他闭上了眼睛,季凌的脸出现在脑海中,他把他想赶走,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季凌的篇章,太心疼这个男孩子了,边写边哭。没错恶毒的我就要把他写的更虐一点,没有任何人物,能比失而不得临死前,还没得到喜欢的人的原谅,还一直被误会是偏执症并非喜欢,就被为了喜欢的人把他情敌的仇人送进监狱的人寻仇撞死他还要惨的。
真是悲情人物。
本来想把他放到二十六岁沈长卿重新和乔明月和好时去世的,因为细纲大删,只能改变时间线,提前死亡。啊!你真的好惨啊,连作者都要把你写成早几年死。
第55章 第五十三章
“季家那边怎么说?”沈长卿问刚挂掉季故电话的乔明月,此时乔明月表情并不是很好看。
他们从泰岚回来已经三天了,在李丽丽口中说出季凌被李志开车撞死的事一直到三天后的今天,乔明月的状态一直都不对。
沈长卿有点郁闷,也想一想这也是理所当然,他不可否认季凌对乔明月的好,也羡慕季凌和乔明月在一起十六年。十六年啊,水滴能把石头戳穿,人生有几个十六年?
就好比他和朱青,如果朱青死了,他也会难过伤心欲绝的。如果朱青知道被自己冥想死了,他一定跳起脚来,指着自己骂吧。
李志昨天就被押送回国,季家用尽一切手段让李志判了死刑。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季凌十九岁就坠入了深渊,一睡不醒,大好的前途与光明都葬送在李志的手中。
沈长卿对季凌没什么交际,也没有什么好印象,除了“情敌”这个标签就是“无理取闹的小孩”,但他还是同情季凌,在他面前跳的季凌,当下狠话一直要得到乔明月的季凌,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乔明月面无表情地搓着手机屏幕,声音冷淡,“季故邀请我去葬礼,在淮城,明天。”他呼了一口气,打探问着沈长卿,“我拿不定主意,我到底去不去。”
沈长卿望了一眼乔明月另一只手拿着的手机,他知道那不是乔明月的,隐约的记得是季凌用过的,他淡然地一笑,“去吧,不用在意。”
乔明月摸着这部没有充电器已经关机快一年的手机,这是去年十月哄骗与季凌一起回淮城时,他从季凌那顺过来的。好像这部手机是季凌留给他的遗物,最后属于季凌的东西。依稀记得,这张锁屏还是他和季凌小时候的合照,不过现在永远是黑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