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网游竞技

网游之千里之行(完)(158)

作者:云上君子 时间:2018-08-20 14:29:27 标签:欢喜冤家 甜文 游戏网游 竞技

  没多久,菜品就一样一样端上桌了,连千里这种对西餐毫无研究的人都看得出有多讲究,他学着无咎的样子一手拿刀一手拿叉,瞅着碟子里那块牛排盯了半晌,才笨拙地切下了一小块,送进嘴里。
  “好吃——”千里还没咽下去就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无咎笑了笑,“S市可以说汇聚了从全国到世界各地的美食,以后我带你慢慢吃。”
  千里有个毛病,不仅饭量少,还不爱吃肉,每天他被逼吃饭就跟上刑似的,把吃当作一件苦差事他也算是神奇。但无咎还是留意到了,千里对牛肉的接受度比较高。
  不过牛肉比其他肉类都贵,千里自己买菜几乎不考虑……就算买了他也不懂做。
  “职业联赛打上个十年八年应该就差不多了吧。”千里一脸心驰神往。
  说是这么说,可国内的电竞领域至今还没出现过超过30岁的职业选手,当中有一位年纪最大的职业选手倒称得上是个神话,此人28岁入圈,29岁在上半年赛季和下半年赛季中相继拿到全国亚军和全国冠军,而且在成为职业选手前他是个外卖小哥,一度被奉为电竞界的励志经典。
  遗憾的是,他获奖的那个竞技游戏相当小众,因此他的事迹最多就是个茶余饭后作为话题消遣一下的梗,水浪没掀起多高就沉回去了。残酷的事实是,在当红的电竞游戏里,28岁,连候补成员的位置都挤不进去。
  曾经,25岁被视为电竞选手的极限,这个魔咒在电竞业多年的发展中逐渐被打破了,极限被拉到了30岁。全息技术的面世,能否突破这个极限?这是个很受关注也很有争议的问题。
  行,还是不行,只有去做了才知道。


第670章 感同身受
  两人一边吧唧吧唧地吃着一边兴致勃勃地闲聊, 在这优雅的餐厅里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可不, 纵观其他客人,男的莫不西装革履, 女的莫不时尚贵气, 唯独他两,牛仔裤, 运动鞋, 居家毛衣, 羽绒服……乍一看,就是两个普通的大学生,怎么想这都不像他们该来的地方。
  但两人都毫不在意外界的目光,他们也几乎能肯定, 这种场合里,估计没人认得出他们两……
  吃饱喝足, 千里打着饱嗝,跟在无咎身旁心满意足地出了门, 无咎抬手看了看表, “时间还够, 我们去个地方。”
  “哪?”
  “跟我走就是了。”无咎神秘一笑。
  两人上了地铁, 夜晚的地铁十分热闹, 何况今天是光棍节,不少人压根不在意这日子究竟啥含义,反正有节就得过。
  两人被挤在人群中, 无咎扶着柱子,千里扶着无咎,四周除了人还是人,却并不嘈杂,人们玩手机的玩手机,听音乐的听音乐,或只是呆呆地看着前方,神色冷淡而麻木,这就是地铁的日常画面。无咎和千里紧紧地靠在一起,时而被上来下去的人流擦擦碰碰,甚至被踩了几脚,千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抬头便碰上无咎的目光,对视两秒后,两人都傻傻都笑了,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但就是忍不住笑了。
  仿佛连最不起眼的平凡小事都被抹上了彩虹的颜色。
  地铁开了很久很久,停了一站又一站,人流也逐渐变得稀少,这是一辆确确实实地开往城市边缘的车……
  两人下车的地方已很靠近终点站,出站后,千里抬头四望,林立的高楼不见了,绚丽的霓虹灯不见了,熙攘的人潮也不见了,但他看到了夜空中伫立着的一轮如梦似幻、闪闪发光的圆圈。
  那是……摩天轮。
  “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无咎说。
  “想不到你这么少女心。”两人拿着打印好的票来到摩天轮底下的入口处时,千里揶揄道。
  他们恰好赶在了最后一轮,游客都散得差不多了,是以他们能奢侈而任性地两人独占一个包厢。
  无咎看了看他,“登高望远,这是一种气概。”
  “得了吧你,乌漆麻黑的看什么——”
  待两人登上包厢,随着轴心的转动而缓缓地往上升时,千里那句吐槽被眼前的波澜壮阔一点点地堵了回去。
  遥远的那一边,是一片璀璨的金珠银线交错织成的繁华盛世。
  他们站起了身,默默地眺望着,黑暗之中,两个少年立在包厢那透明的玻璃窗前,被朦胧的光线勾勒出两道彼此分离又互相联结的剪影。
  “城市也有城市的风景。”无咎说。
  是的,城市也有城市的风景,而且这是只有人类文明才能缔造出的绝无仅有的风景。有人喜欢它,有人讨厌它,有人习惯了它,对无咎来说,应该就是一种习惯吧,毕竟他生于斯,长于斯,尽管也自嘲般地埋怨过身为S市人压力各种大,可骨子里,这依旧是他抛不开的故乡。
  无咎悄然地伸过左手,抓住了千里的右手。
  那只手显然顿了顿,但没有缩回去,两只手就那样慢慢地、慢慢地十指交缠。
  无咎想,所谓感同身受这种事情,真的很难很难吧。他永远无法真切地体会千里曾为了一席生存之地而寄人篱下、苦苦挣扎的绝望,正如千里也无法体会衣食无忧的他在死神那幽幽的目光下所陷入的哀莫大于心死。千里愿意千里离乡,而不带一丝留恋,无咎则在这片他默默爱着的故土上,牵着他同样爱着的那个人。
  说懂的人,其实又能懂几分呢?
  可是,那也无法阻止我想陪伴你的心情。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明知生来孤独,仍孜孜不倦地寻求伴侣,明知人性各异,仍锲而不舍地渴望理解,很多人在这途中被伤得千疮百孔、鲜血淋漓,也止不住千千万万后来之人的前赴后继、奋不顾身。
  在有的人看来,这是世界的残忍。
  在有的人看来,这是世界的美好。
  结果千里啥都没送给无咎,无咎明言不需要,用他的话说,他们都生活在一起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物质这种东西意义不大。这两人都是耿直的货,相处起来最大的好处是,说不要,就是真的不要。
  秋季见面会日益临近,有一天,虫虫在饭桌上时“咦”了一声。
  “咋了?”蚊子第一个关心地问道,还伸了伸脖子,下意识地把眼角余光死命地往虫虫的手机屏幕上瞟,虫虫倒也不甚在意,直接点开了对方通过职业选手群发起的临时对话。
  “这谁啊?谁找你?”蚊子一副敌人出没的戒备状态。
  “寂寞成灰。”虫虫想也不想道,手指快速地在屏幕上点着,她回得快,对面也不慢,显是守着手机等着虫虫的答复呢。
  “纳尼?”蚊子提高了音量,“那小子?那小子找你干嘛?等等,你们之前有联系吗?他跟你多熟了?”
  “不熟。”虫虫言简意赅。
  “不行啊,这联赛里狼多肉少,太惨烈了,”蚊子痛心疾首地摇头,“这些人一天天地不好好训练,满脑子想的都是啥呢?手居然都伸到咱吾名之族来了,这么下去日子没法过了——虫子,来,哥帮你解决他——”
  虫虫头也不抬地伸手把他挡了回去,依旧专注地和寂寞成灰聊着,这场景让蚊子差点把手中的筷子折断,修罗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笑道,“蚊子,你说的那是你吧?”
  “修罗,你是不是咱公会的人?”蚊子看向他,“一致对外的精神呢?”
  “关我啥事,我只是吃瓜路人,你们继续产瓜,看好你们哟。”修罗还挑了挑眉。
  想起来,以前电竞圈妹子少倒可能还有个好处——比较小几率会闹出什么爱恨情仇之类的年度大戏……
  “他问我女王的事情。”当事人虫虫终于放下了手机,亲自澄清。
  “啊?女王什么事情?”蚊子也好奇了起来。
  “就是女王的签名是什么意思。”虫虫说。
  “签名?Q(河蟹)Q签名?”修罗问道。
  “嗯。”虫虫点头。
  女王的签名是一句英文——Don't ask for it,earn it。寂寞成灰至今没敢加醉凌云好友,但时不时就会偷偷摸摸地去看看她的微博和空间,她签名上的这句话从没变过,一直萦绕在寂寞成灰心头,无奈……他是个英语渣。
  不止他,这个联赛里10个人有9个半都是英语渣,队伍里的人他也不敢问,百度……怕不精准,思来想去,还是问个陌生人最靠谱,他依稀记得某次群聊时谁说过虫虫是英语大神,那个沉默寡言的妹子……看起来不像八卦的人,哟西,就她了!
  虫虫思索了一下,原句她一下子就理解了,可是中文的话……总觉得翻译过来怎么样都有点词不达意,虫虫想了几秒,告诉寂寞成灰——“大意就是别苦苦乞求,要凭实力争取。”
  看到虫虫的答复,寂寞成灰呆了好一会儿。果然是醉凌云的风格啊……
  凭实力争取吗……?
  他陷入了沉思。
  他并不是一个人在苦恼,另一个城市里,也有个人正对着衣柜发愁。
  “你都这杵半天了,纠结啥呢?”三拭锋芒边喝着饮料边走进房间,看到大圣这模样,不由好笑道。
  “我在想见面会要穿什么。”大圣一动不动地盯着衣柜里边,一本正经道。
  “……哈?”
  “阿锋,你说哪套合适?”
  “哈???”三拭锋芒端着饮料张大了嘴,一脸看智障的表情看着他。
  “能不能给点有建设性的反应?”大圣说。
  “不是,你这是发什么春?以前跟你妹子过情人节都没见你这么骚呢?”三拭锋芒倚着门边说道。
  “好好说话。”大圣严肃道,“这次见面会……要面对很多粉丝,当然要注重仪表。”
  “见面会上我们那也是穿队服啊,用得着操心穿什么咯?”
  “……”
  你这样会把天聊死你知道吗?
  “哦——”三拭锋芒竖起一根手指,不怀好意地咧嘴邪邪一笑,“我懂了。”
  “你懂什么?”
  “某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别乱说。”
  “你有种就对天发誓不是为了那个谁?”
  “……”
  “啧,早知今日,当初装个啥的正人君子呢,坦诚点不好吗?不过你厉害啊,咱这种小老百姓都只敢偷偷爱慕一下什么的,你这丫都打算出手了——”三拭锋芒越说越口无遮拦,大圣生怕他那肆无忌惮的嗓门被路过的其他队员听到,赶紧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你再这样下去会被日的我跟你说。”
  作者有话要说:  云导在纠结一个问题,是关于要不要开第二部的……想看看大家什么想法。
  目前云导心中有两个选项——
  1,直接完结,附上后记交待季后赛及之后发生的事情。(这基本是杜绝了写第二部的可能性……就算写,主角也不会是千里了。)
  2,在季后赛之前完结,不写后记,在完结的同时开第二部文案。但是,对于写不写第二部,云导心中对是与否都没有100%的肯定,快的话有可能一年半载后写,慢的话有可能三年五载后写,也有可能再提不起兴趣写……
  大家更倾向于哪个选项?
  (完结是肯定是要先完结了,得歇一歇,再写下去不是我疯了就是文崩了……)


第671章 征服
  三拭锋芒推开他的手, “也不问问谁才是日天日地日空气的大佬——”

推荐文章

网游之千里之行(中)

网游之千里之行(上)

[足球]这个神

网恋吗,我女装巨巨

全息网游之苦力

网游之一技倾城

网游之一品闲人

网游之全服通缉

作者部分作品更多

因为太非酋就全点了幸运值

吃鸡之始于足下

网游之千里之行(完)

网游之千里之行(中)

网游之千里之行(上)

上一篇:网游之千里之行(中)

下一篇:[网球]秦晋之好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