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最开始的时候,瑟维利安白天去哥谭大学上学,而普利斯进行沉睡休眠。切换到夜晚,普利斯去夜班巡逻,而瑟维利安就乖乖上床睡觉。
但这只是最开始瑟维利安还无法很好控制的时候。
回忆起过去几乎24小时不睡觉的悲惨经历——尤其是他的两个马甲都有非常良好的休息时间,导致他身体非常健康,精神却像是高考前的学生一样紧绷疲惫以及亢奋——瑟维利安忍不住就想要叹气。
刚停好的车再度从车库之中开出,瑟维利安对上车内后视镜之中的自己,黑发蓝眼的可靠警官倒映在其中。
其实马甲的存在都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本体”,瑟维利安也同样并不叫这个名字。只是瑟维利安这个身份更符合他对自己的概念,所以他更习惯于以这个身份立足——简单来说的话,“瑟维利安”就像是游戏之中的“大号”。
而游戏之中新创建的小号,也只是为了给大号更好的游戏体验。
瑟维利安将车开到警局,哥谭警局的人只能看到黑发蓝眼的同事急匆匆从眼前掠过,等到达鉴证科的办公室的时候,就看到了联系自己的那个同事。
“沃尔夫!你总算来了!”在看到普利斯的那张脸的时候,马林眼睛一亮,立刻把人拉过来对上桌面上那些照片:“现场现在已经处理过了!你看看这些照片,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线索!”
不只是马林,办公室的其他同事也看向了瑟维利安的方向——瑟维利安只来到哥谭警局不过半年,但是他给了其他同事很好的印象。
如果瑟维利安再来早20年、或者10年,他都绝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哪怕是在10年前,受害者哪怕来警局报警,说不定下一秒就能看到刚才记录案件的警察正大光明地拿出电话,告知犯人这件事,并且要求对方付出足够的钱,才能帮他平息这件事。
哥谭一直都是口口相传的罪恶之都,哪怕是警局,也会和黑帮产生联系,互相帮衬互相隐瞒。受害者无法得到公正的对待,警察的公信力极低,就算或许有满怀正义的新人进入,也很难不被这样的哥谭同化。
一直到蝙蝠侠的出现,一直到戈登成为局长——或许改变的地方并不明显,但是哥谭的确在一些小小的地方开始产生变化。
瑟维利安的目光落点在桌面上的照片之中,受害者——尸体的表情是极为惊恐的,就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存在。
“受害者的致命伤来自于胸口。”马林的手指落在照片上胸口的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和之前那几次案件使用的手段是一样的。”
“真的一样吗?”一旁有个警察缩了一下肩膀:“这次的伤口和之前想比,简直是像野兽留下来的一样——哥谭又要有新的‘鳄鱼’了?”
“别开这种玩笑了,巴尼,小心你在回家路上摔进下水道。”
他们指的是哥谭知名的犯罪者之一,被称为“杀手鳄”的超级反派,据说杀手鳄的大本营就在下水道。
“谁都知道他已经被某个黑漆漆的家伙抓回了阿卡姆了。”
“说真的,在来这里之前,我还以为蝙蝠只是传闻,老天!谁知道他竟然是真的存在!就在昨晚!我亲眼看见了!”
“好了,小伙们,有趣的话题还是等这次案件解决了再说吧。之前的受害者的致命伤同样来自于胸口处,但是受害者身体四处都有其他利器产生的伤口。”
“所以过去两次都显得非常粗糙以及暴力。而这一次,伤口的范围已经只剩下胸口的致命伤——是的,这已经是这个月出现的第三次了,我认为凶手是同一个人。”
“沃尔夫,你是第一场的发现人,你有没有发现其他不同的线索?”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带着恶意开口了:“我之前就觉得了,你们没发现吗,这些伤口简直就像是‘沃尔夫’留下来的。”
“嘿,别开这种恶心的谐音玩笑!”马林直接怼了回去。
狼(wolf)和沃尔夫(woolf)读音几乎是一样的,这是一个稍微有些过分的谐音玩笑。
说出那句话的男人抱着手,用着一种怀疑又恶意的目光打量着瑟维利安:“谁知道到底是不是玩笑?”
瑟维利安倒是不觉得有意外,这里可是哥谭,如果警局的所有人相亲相爱没有间隙才是奇怪的。
甚至出于对哥谭的敬畏,刚来的时候,瑟维利安还想到惊讶——关于警局之中竟然有除了戈登局长之外真正干活的警察——这件事。
对此,瑟维利安并不是很在意,他严肃回答道:“鲍尔说的没错,这一次的确非常的像是‘狼’留下的伤口,但显而易见,这只是‘像’,我们或许可以往这个方向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三个受害者的信息出现在了一台电脑之中,一双修长有力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敲击,将三个受害者的共同点归类了出来。
“随机作案?不。”清朗的声音自言自语地低声道:“看来又到了罗宾出场的时间。”
要告诉蝙蝠吗?不,他自己能解决。带上面具的罗宾想到。
第3章 果然还是超龄了。
这个案件其实并不复杂,警局无法及时处理的原因在于他们没有足够明确的情报,而这是罗宾最不会欠缺的。
戴着多米诺面具的罗宾鸟在哥谭的上空划过,提摩西·德雷克——常常被称之为提姆的第三代罗宾的脑海之中分析着自己刚才得到的信息。
夜晚寒冷的风吹过脸颊,撩起头发,腕部射出的钩爪带动着他全身的移动。罗宾却在半路之中转换了方向,因为他看到了小巷角落发生的抢劫案。
那是一个穿着职业西装裙的精英女士,她的面前围了几个小混混,被包围的女士的手掌握成拳头,虽然强装着冷静,但是任谁都可以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她脸上的慌乱。
就在罗宾的腿踢即将落在领头的混混脸上时,警笛声却从远处突然响起,罗宾停下了动作,距离这里越来越近,原本已经要下手的小混混呸了一口唾沫,恶狠狠看了眼那位女士:“算你好运!”
说着,他们就离开了这个位置。
然而停下脚步的罗宾眼中带起了一点警惕——因为这里根本不是警察巡逻的位置。
说不定这是个骗局,比如先用坏人找这位女士的麻烦,之后出现的警察只会得到这位女士的信任,结果警察其实是伪装的、和前者是一伙的——什么的。
对于哥谭人来说这个方式或许有些麻烦,但是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了蝙蝠的关注。哥谭的小混混总是有这样的小想法。
不过在暗处看到了赶过来的那个人时,罗宾眼中的警惕就消失了一半,因为他看到了来人的脸,他刚好认识对方——单方面。虽然没有穿着那套警服,赶过来的那个黑发青年的确是一名在职警察没错。
普利斯·沃尔夫,这个名字在罗宾脑海之中划过。说真的,这个名字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迪克喜欢的谐音玩笑一样。
“晚上好,女士。”罗宾听到普利斯开口说道:“这一块区域夜晚总是不安全的,需要帮助吗?”
那位女士皱眉小声抱怨道:“这里有哪里是安全的?”
显然,她并没有对没穿警服也没有证明自己身份的普利斯放松警惕,甚至很怀疑刚才听到的警笛声是怎么回事。
罗宾看到普利斯笑了笑,拿出手机摆了摆,并没有靠近,只是站在人和人交流的安全范围外,解释道:“只是一个音频,不过还挺有用的,不是吗?”
警笛的声音再度响起,从远到近。近距离听倒是很容易听出距离的问题,但是刚才的情况足够骗过小混混了。
在这个操作,足够罗宾分析出普利斯·沃尔夫这个人的性格形象。是个非常理智且体贴细心的人——理智在于,不是人人都拥有超级英雄的体质,一个小警察想要对付三个身强体壮的混混并不是明智之举。体贴则表现在到现在为止,普利斯也没有靠近那位警惕的女士的防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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