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之型男天师(117)
萧潇和阮暮灯两人共撑着一把伞,沿着白色碎砂石铺成的阶梯,缓缓穿过沿着山坡修筑的一排排整齐的墓碑。
这里是A市郊外最大的一处公众墓园,以阴宅的价位来说,能在死后“定居”此处的,都是有些钱财地位的人。
非年非节的工作日里,墓地里十分冷清,一眼看过去,除了师徒二人之外,根本看不到还有其他任何一个来祭扫的人。
萧潇手里捏着一朵白色的郁金香,一路顺着阶梯,爬到了墓碑群视野最开阔的顶层,停在了最外侧的一块墓碑前。
墓碑是大理石材质的,只有方方正正简简单单的一块,既没有繁复的雕花,也没有镶嵌照片,上头的红漆字迹很新,内容却极简单,只有四个字——萧宁之墓——没有立碑人落款,甚至连生卒年月日都没有。
只是墓碑前却摆着一束花,虽然被雨水打了个湿透,但花朵仍然很新鲜饱满,明显是才刚放在这儿没多久的。
“有人比我们来得早。”
萧潇看着墓碑前的花束,轻声笑了起来。
“我想这花大概是周涵带来的。”
阮暮灯想了想,叹了口气,“还惦记着今天是‘他’的七七的,怕也就只有周涵了。”
“是啊……”
萧潇伸手拍了拍墓碑,“当时也是周涵那小子坚持要把‘他’的骨灰葬在这里的。”
他说着,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光洁的大理石墓碑,感受着从指尖传来的冰凉而湿润的坚硬触感,似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那个早就不存在于三界六道之中的故人说道:
“你真是……何德何能,有那么一个傻小子喜欢你……”
遭天雷轰顶的人,不止身体,连三魂七魄都会被烧得灰飞烟灭,不能轮回,无法超度,天地之中再也不存在任何一点儿痕迹。
对于魂飞魄散的人,甚至连给他寻处安息的阴宅都没有必要。因此葬在这块墓地里的,不过是“白意鸣”仅剩的一只手掌烧化后的一小撮骨灰,同时也是周涵心中对曾经所爱之人的最后一点儿执念而已。
看到萧潇的视线变得空茫,心神似乎又不知陷入了哪一段回忆里头,阮暮灯伸手拉住自家师傅空着的那只手,用力握了一下。
萧潇回神,转头对阮暮灯笑了笑,然后将那朵白色的郁金香放在了墓碑上。
“这是凤雏让我带给你的。”
萧潇面朝虚空,对他那早就不复存在了的师兄说道:“她说,一切纠葛,就此两清了。”
说完,萧潇转过身,不再看萧宁的墓,牵着阮暮灯的手,沿着来时的阶梯,一步一步朝坡下走去。
“这个地方,我以后不会再来……也没有必要再来了。”
他对阮暮灯说道。
“好。”
阮暮灯回握住萧潇的手,低声回答:
“故人,就让他留在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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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列高铁停在了距离A市一千三百多公里的N市火车南站6号月台上。
一个穿着淡紫色灯芯绒连衣裙的年轻女孩,拉着一只半人高的巨大的行李箱,独自走下了火车。
那女孩约莫十七八岁,身材很瘦小,脸蛋倒挺漂亮,只是眼中有着与年纪全然不符的阴沉和算计之色。
出站时,闸口在姑娘的身后莫名其妙地卡了一下,像是碰到了什么东西似的,无法关上。
旁边有个车站工作人员听到闸口卡住的响声,好奇地探头看了一眼,却见姑娘的身后空无一物。
“大概是碰到箱子了。”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再关注那个身穿淡紫色连衣裙的漂亮姑娘。
他没有看到,有一条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火车站里的巨大黑狗,正亦步亦趋地,紧紧跟在年轻女孩身后……
————正文完————
第 130 章、番外一、归乡01
原本萧潇是打算等事情都结束之后, 就陪着阮暮灯一起回乡去的。
不过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 即使解决了萧宁,但随后需要他帮忙一起收拾的手尾实在太多了, 这一拖就拖到了十一月上旬, 萧潇和阮暮灯才终于赶在寒衣节前, 敲定了送阮暮灯大哥阮靛仪骨灰归乡的行程。
阮家村所在的位置,比当初他们相遇时的郗家村还要偏僻, 连村后头的国道都是这五、六年里才刚刚修起来的, 当然更不用指望有什么火车、客运直达。
萧潇和阮暮灯从A市出发,倒了两趟火车, 来到距离阮家村最近的一个小县城里, 又找到一家预定要在后天往阮家村送货的粮油店, 花了两百块,蹭店里的车一同回村。
进山以后的国道路况实在不怎么好,水泥铺成的路面上,到处是被杂草和小树顶开的裂缝, 不少路段甚至破出了一个个需要减速绕行的大坑。
萧潇和阮暮灯以及几十个大箱子一起挤在货车的后车斗里, 一路颠得像是锅子里的两粒炒豆子, 没有安全带可以固定身体,他们只能就近攀住车厢里任何可以抓的地方,好让自己不从座位上飞出去。
“啊,我觉得我的屁股一定已经撞得发青了。”
萧潇右手抓着固定货物用的铁架子,左手撑着自己的腰,皱眉哼哼唧唧可怜兮兮地抱怨道。
“其实跟以前比起来, 现在这条路已经好走多了。”
阮暮灯单手揽住东歪西倒的萧潇,让他靠过来一点,将身体的重量分一些到自己这边,权当多个缓冲。
“以前汽车开不进山里,我们要进出村子,都只能赶牛车或者坐拖拉机,从村子到县城,得花上整整一天的时间。”
萧潇将一边的肩膀抵在自家徒弟的肩窝里,勾着头看向阮暮灯的脸。
他的恋人长得实在太好了,脸型轮廓精致,眉目俊秀如画,配合身高和体型优势的加成,整个人就像精心雕琢的玉人一般,当真配得上“芝兰玉树”这四个字。
加上阮暮灯本来就很聪明,性格沉稳而且学习能力惊人,又在娱乐圈里磨炼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而且他从发型到衣着打扮乃至一些小配饰,都是弎子找专门的设计师给捯饬过的,所以无论是外貌还是言行举止,从阮暮灯身上,现在已经一点儿都看不出是个穷乡僻壤里出来的山娃子的痕迹了。
可是阮暮灯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
他依然喜欢着生他养他的那条偏僻冷清的小村子,喜欢村子里熟悉而友善的邻里乡亲,所以会想要送自家大哥魂归故里,也会想要带他最爱的人去看看家乡的故土。
萧潇笑着靠在了阮暮灯身上,扶着腰的手摸上了他的大腿,又暧昧地沿着结实的肌肉轮廓往上爬。
“没关系,反正今晚你替我揉揉就好。”
他的手指隔着牛仔裤粗糙的布料,不规矩地摩挲着阮暮灯的腰线,探头凑到对方耳边,刻意压低声线,黯哑的气音随着湿热的吐息吹进他的耳廓里。
“……而且,你平常凶起来的时候,也经常撞得我的屁股疼得要命……”
阮暮灯的耳朵刷一下红了,红晕像水中晕开的胭脂一样,一路蔓延到眼角和颈脖处。
要不是还在炒豆锅子似的货车后斗里,他简直想将萧潇这老不修现在就直接按倒了就地正法。
他抓住萧潇仍然胡乱撩着火的手,塞在两条大腿之间,绷紧肌肉死死夹住了,不让他继续瞎摸乱蹭,同时泄愤似地在脑海中脑补着萧狐狸十八吃的各种烹饪方法,并且下定决心,到家之后就一样一样地试吃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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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清晨出发,在国道上颠簸了七八个小时,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终于进了村。
两人提着行李包,从货车上下来,一眼望过去,村子很小,只有百来户人家。一幢幢砖木梁瓦结构的小屋,依山势散落在较为平坦开阔的山脊里,隐在入秋后染成金红二色的山林间,百年的光阴都仿佛在这古朴的小村中停滞了下来。
沿路遇到的每一个村民,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是阮暮灯的旧识,他们认出了迎面走来的那两个捯饬得洋气又体面的俊俏小伙儿,其中一个竟然是离家两年多的国栋家二娃之后,都纷纷围了上来,亲热地拉着阮暮灯问长问短一阵寒暄,其中还有些人看过他上电视,自家村里的帅小伙儿成了荧幕里的大明星,更是让乡亲们觉得与有荣焉。
入秋后天黑得早,村里人都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下山就是饭点儿,这会儿村子里已经处处炊烟袅袅,各家各户都开始做起了晚饭。
“哎呀,已经这时候了!”
有位老太太牵着阮暮灯的手唠嗑了半天,远远瞅见从自家灶里升起的炊烟,才想起时间已经不早了,连忙把围在四周的一群人都轰散了,催促阮暮灯快回家去。
“你出门那么久,家里肯定乱套了,冷锅冷灶的也没法烧饭,呆会儿奶奶家送点儿饭菜过来,你们今晚先对付着。”
阮暮灯笑着道谢,接受了老太太的好意。
终于从村民们的围观和寒暄中脱身的阮暮灯和萧潇,沿着一条小河,朝着村子东面行去。
这条小河是阮家村主要的农作物灌溉水来源,村民们都十分珍惜,水质保护得很好,河水清澈见底,还能看到一些小鱼小虾游弋其中。
阮暮灯注意到,萧潇似乎对村里的道路并不陌生。
虽然自家师傅一路上都兴致勃勃地到处打量,但明显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在经过一颗巨大的落叶榕的时候,阮暮灯看到萧潇抬手拍了拍树干,小声嘀咕了一句,“已经长这么粗了……”
他想起在郗家村第一次见到萧潇的时候,当时他就觉得这人有些莫名的眼熟,却一直到今天都始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
后来萧潇道破了他的出身,又忽悠他说自己是个专门研究民俗学的自由职业者,以前曾经走访过这一带的不少地方。虽然后来证明所谓的“研究民俗”是骗人的,但后面半句却应该是真的。不过阮暮灯自问记性一直很好,小村庄又极为封闭,若是村里来了陌生人,只要他曾经见过一面,应该都不会忘记才对。
……所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时候来过村子里的?
阮暮灯故意放慢脚步落在后面,让萧潇一个人走在前头,蹙起眉思考着。
……既然觉得眼熟,那就是我应该见过,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正想着,萧潇忽然来了个左拐,脚步轻快地跳上一条小桥,就要过河。
“萧潇。”
阮暮灯叫住他,“你怎么知道我家在河对岸的?”
萧潇回过头来,脸上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愣,简直如同一只翻柜子偷吃小鱼干的猫,被主人当场抓包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