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他们不应该有多余接触了,万一他害对方倒霉身亡,或者他失控了把人杀了可怎么办,就像那对想捉他去领悬赏金的父子那样……
没见到人的两天后,艾尔菲斯想到小孩儿身上总是干干净净的,料想他是经常去溪边清理自己的,这么冷的天用凉水净身还没生病也是奇迹。
对小孩儿格外心软的艾尔菲斯还是一边嫌麻烦,一边准备了热水。
在换了发色的四天后,艾尔菲斯又在非饭点时间去了洞穴,果然堵到了人。
温斯特头一回感到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艾尔菲斯却没有提小孩儿这几日的回避,“新长出来了一点黑色头发,过来洗一下。”
等温斯特洗完头,艾尔菲斯倒了那盆水,将水囊里的热水倒进盆里,“擦一下身体。”
温斯特悄悄看了几眼不见温柔笑容的少年,一字不吭地照做。
艾尔菲斯坐在洞口的石头上,支着脑袋走神,真是个麻烦的小鬼——算了,至少不是很熊很没教养的那一类,将就养着呗。
等温斯特穿好艾尔菲斯之前送来的冬衣,也不敢靠过去,只讷讷地说了声“谢谢”。
艾尔菲斯看了一眼那糟心的发型,早有准备似的拿出一把剪刀,“过来,修一下头发。”
温斯特看见对着自己的利器,不由绷紧了身体,“我不剪。”
艾尔菲斯见他后退一步,看了眼自己手里的剪子,心中叹息一声,这是防备心有多重?
他也不勉强,从腰间取下一把藏的挺好的匕首放在地上,“你总是呆在森林里,指不定会遇到野兽,这个给你防身用,不许用来伤人,也不许做坏事。”艾尔菲斯顿了顿,继而揶揄道:“比如拦路抢劫什么的。”
温斯特身体一僵,想起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头埋得更低了。
独自一个人呆在森林里有多无聊是艾尔菲斯无法想象的,所以有意给小孩儿找点事做,“我回去了,你帮我把东西送到家门口可以吗?”
温斯特不但送回去了,还是在溪边洗干净后才送的,以后的每一顿饭后都是这样。
艾尔菲斯从门口拿回东西的时候不禁摇摇头,比起这小孩儿,自己这个成年人还挺娇气,冬天里都是烧了热水洗的。
第二天,艾尔菲斯给他带去了自己小时候用过的弓箭,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想着温斯特无聊了就练习射箭,练习时间足够,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神箭手。
温斯特确实每天都在很认真地练箭,除了没事做之外,更多的原因是天生就对掌握力量这件事很有兴趣,而且他越快强大起来,就能越早自力更生。
很快又到了艾尔菲斯要进城办事的时候了。
当天送早餐的时候,艾尔菲斯告诉温斯特:“我今天要外出,傍晚才回来,之前我有给过你五十枚铜币,中午你可以去小镇买点吃的。”
小孩儿看着艾尔菲斯匆匆离去的背影默不作声,他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自己的身份——如果他不是什么厄运之子,就可以离艾尔哥哥近一点了,可以跟着哥哥住在一起,一同外出、一同回来……
是的,即便温斯特从未开口叫过,心里却已经开始管艾尔菲斯叫做哥哥了。
可是,如果他不是厄运之子,就不会出现在这里遇见哥哥了……
一时之间,温斯特竟不知道这个“如果”是好还是不好。
——
艾尔菲斯已经进城很多次了,但他难得像今天这么充满期待。
虽然今天的计划需要花一大笔钱,让他有点心疼,不过没关系,他花钱买开心!
第12章
艾尔菲斯今天要和威尔大叔一起进城买马匹,他在一年前就学会了骑马,早就想每次外出的时候独骑一匹了。
威尔大叔家的马拉着板车,不能跑太快,而且他坐在前面总是要听一路的嘎吱嘎吱声音,是真的有点烦,不过他就要和烦恼说拜拜了!
上辈子哪能想到他能买上几匹马,虽然没有轿车舒适,但不被交通规则束缚,在无人道路和辽阔草地上自由奔腾的感觉令艾尔菲斯很是上瘾。
威尔还是第一次看到小艾尔兴奋的样子,认识这么多年后,才第一次有了感叹:果然还是个孩子啊。
到酒馆卸货后,正是饭点,两人自然是要等吃了午餐后再去挑选马匹。
威尔喜欢大堂里的热闹气氛,便就在那里跟人喝酒吹牛,艾尔菲斯喜欢清静,就去了后院。
这么久过去了,除了莫恩莫娜兄妹,酒馆又招了四人,都是格雷和莫恩了解到的贫穷又老实的人。
一位手脚麻利的大婶负责端菜收拾桌子,她的哑巴女儿在厨房烧几个灶台的火,两位憨厚大叔已经被莫恩训练成了主厨,正是因为有人顶着,莫恩才能在人最多的时候抽出点时间来见艾尔菲斯。
“艾尔少爷,这是您的肉丝刀切面。”
“辛苦莫恩了。”
当初艾尔菲斯给莫娜的那支药水,兄妹俩早就把钱还给他了,没有债务关系也没签卖身契,他们仍认艾尔菲斯为主,让被迫收了两个下属的人很是无奈。
艾尔菲斯不知道,他在兄妹俩心中的形象有多完美,从外貌到品行再到智慧,简直是毫无瑕疵。
跟着这样的人,他们就有了主心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事都不会怕了!
“少爷,城西那边的西顿老爷已经同意了您说的加盟和改酒馆的名字,五十金的入盟费已经交过来了。”
艾尔菲斯接过钱袋,心中叹了一口气,好想念手机支付啊,纸币也行啊,这里真金白银的可真不方便拿。
曾经的他也是万万想不到有一天会嫌弃金子又多又重,真是飘了……
这边酒馆的生意火爆,自然就分走了其它酒馆的人流量,后来上门求买菜谱和来发牢骚的老板越来越多,艾尔菲斯就提出了加盟这个主意。
“辛苦莫恩在那边呆一段时间,把我们的菜谱教给西顿老板,让莫娜过去记账吧。”
莫恩很有斗志,“能为您效劳,成就一番大业,是我和莫娜的荣幸!”
“……”艾尔菲斯尴尬地往嘴里塞了一口面,赚点小钱而已,什么大业啊,这小子到底在幻想些什么?
莫恩突然面色一肃:“少爷,我们和西顿老板签下的契约真的有约束力吗?如果他学完了我们的菜品,过河拆桥停止向我们交月费了怎么办?”
艾尔菲斯心里想,又不是法律社会,能有什么约束力。
“西顿老板为人老实善良,经常同意赊账,也是个好欺负的性子,想来是不会,也不敢做过河拆桥这种事的。至于赊账这种事,你们过去就禁了吧。”
“拉斐城最多再同意两家加盟,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可惜他是个好人,不做打打杀杀的事,不然在这个律法管不了权贵和资本家的世界,杀鸡儆猴也是个很好的办法。
莫恩他们这几年跟城主府的关系维持的还不错,加上他们每年上交的越来越多的税,以及酒馆和利塞镇特产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旅人和货商,需要一点小帮助的时候,相信城主府还是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
莫恩点点头,又道:“前几天有来自圣卡斯托城的旅人路过,提到如果我们把店开到王城,一定会生意爆火,少爷,您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艾尔菲斯总觉得这小子跃跃欲试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开分店,而是去攻城。
他轻笑一声,“王城吗?还早着呢,不急。拉斐城的生意稳定之后,莫恩去近一点的大城市,亚特城开个食宿一体的店吧。”
刚开始接触格雷大叔的时候,艾尔菲斯还想着只是找个老实人合作一下,靠吃红利赚点钱,然后当条低调的咸鱼,免得哪天不小心招惹上得罪不起的权贵或者引起那个把他扔河里的女人的注意。
不是他太胆小,这张脸还真挺引人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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