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是贵族,却一点不像别的贵族那样瞧不起他们,虽然不爱笑,板起脸来还有点莫名的可怕,但也从来没对他们表现过厌恶、嫌弃。
而且因为他愿意教导孩子们学习,这几年来,那些学会了算数和认得些字的孩子们,都在城里找到了好工作,不再像以前一样,干着最累的活,却挣不到什么钱。
萨姆因此对两人十分感激和尊重,其他人也是一样。
阿贝尔倒是没想过这么多,他只觉得镇民们过于热情了,有时候甚至有些让人苦恼,就比如他们家的储藏间,诺曼都不止一次考虑过要不要再盖一间了。
当然,阿贝尔还是很喜欢小镇居民们的淳朴和热情的,否则当初从王都离开后,也不会选择留在这里。
红棕发的青年收起弓箭,帮着巡猎队员们把野猪捆起来。
忽然,一个巡猎队员“咦”了一声:“这怎么在动?”
他脚边有一小片泥土鼓起了一个小包,簌簌地抖动着。
旁边的人看了一眼:“田鼠?看这动静,个头应该不小,正好抓回去加餐。”
说着,他就伸手过去,想扒开泥土把里面的东西抓出来。
就在他快要碰到鼓包的时候,不远处的阿贝尔鼻尖微动,脸色忽然一变,大喝道:“别碰!”
但已经来不及了,手指触碰到泥土的瞬间,一道暗红的身影闪电般从底下窜了出来,一口咬在了巡猎队员的手指上。
“啊!什么东西?!”巡猎队员又惊又痛,拼命甩着手,想把咬着自己的东西甩下去。
他的手臂在下一秒被人抓住,阿贝尔紧紧抓住他的手腕,限制他的动作,另一只手拍在他被咬住的手上,微光乍起,那咬住巡猎队员手指的东西就掉了下去,“吱吱”叫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一连串事情都在一眨眼之间发生,旁边的巡猎队员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听见惨叫声响起,然后阿贝尔就以快到让人眼睛都看不清的速度冲到了那人身边,阿贝尔的手心笼住了净化之力的白光,队员们没有看见亮的那一下,只看见一个东西掉了下来。
直到此时,巡猎队员们才反应了过来,赶紧跑了过来。
“怎么了?!” “发生了什么?!”
阿贝尔抿着嘴,脸色严肃,那被咬的巡猎队员也一脸的惊魂未定。
他的手被阿贝尔抓着,还在不停颤抖,手指悬在空中,指头上带着四个深深的牙印,深可见骨,血液正不断地从里面流出来。
刚刚要不是阿贝尔反应快,他的手指就要被咬掉了。
众人都朝地上的东西看过去。
那是一只有着暗红色皮毛的动物,看起来像老鼠,外表却比老鼠狰狞邪恶得多,两只黑色的眼睛带着螺旋状的纹路,即便已经不再动弹,也依旧让人下意识觉得眩晕,鼻尖细长,四颗大板牙上下对称,从鼻子下面暴突出来,像刀片一样锋利。
这明显不属于艾泽大陆生物的眼睛和牙齿,已经表明了这只动物的身份。
——魔物。
第12章
看着躺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的魔物,萨姆咽了咽口水:“这是……魔眼鼠?”
他似乎不敢确信,求证似的看向其他人。
其他人面面相觑,没人说话,不少人脸上带着犹移,还有一点恐惧。
魔眼鼠在魔灾里并不少见,一般潜伏在地底,一旦有猎物靠近,就会像刚才那样,窜出来发动袭击。
如果深渊生物按照实力划分一个金字塔,那么这种魔物就是处于深渊最底层的那种。
它们实力不强,除了速度稍快,板牙比较锋利,眼睛带着轻微的眩晕效果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反应快点的普通人都能将其杀死。
但另一种层面上,这种魔物又十分难对付,因为它们一出现就是一大群。
现在他们眼前出现了一只,那么很可能已经有千百只聚集在了他们脚下。
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脚底板有点发凉,好像鞋子底下有什么东西在动。
最终,还是阿贝尔给出了回答:“没错。”
他撕下一截袖口,在被咬的巡猎队员指根扎了两道,用来止血,然后捏着魔眼鼠的尾巴,把它拎起来。
“萨姆,你带罗尼去教堂找萨里神父,其他人把野猪搬回去吧,我去把这东西处理一下。”
“等等,阿贝尔。”萨姆喊住了他,“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去吧,现在一个人待在森林里太危险了。”
“是啊。”其他人也开口,“这只魔眼鼠就扔在这里吧,我们回去告诉大家,让大家最近都不要过来就是了。”
在远离王都的地方,有魔物被杀死后,一般都是就地掩埋,之后要么等一两年土地自然净化,要么联系教廷,让教廷派人来处理。
现在魔眼鼠出现,萨里神父必然要上报教廷,有一只就有一千只,后续的鼠群光凭罗格镇自己可没法应付。
教廷一来,土壤污染的问题也会得到改善。
只不过罗格镇离王都有点远,就算现在立刻派人去向教廷求助,等送信的人赶到光明神殿,教廷安排人,光明法师或是骑士团再过来,也得是两个多月以后了。
这段时间里,镇民们最好待在镇上,哪里都不要去,更不要单独出行,以免落单被魔眼鼠袭击。
阿贝尔摇摇头:“不用担心,我只是把它扔到远一点的地方,不会太深入森林的。你们先回去吧,血腥味太重,继续待在这里可能会引来其他野兽。”
说完,他拎着魔眼鼠,转身向远处跑去。
“阿贝尔!”
一群人在后面喊了几声,萨姆下意识追了几步,但仿佛只是一眨眼,那身影就没入丛林里不见了。
萨姆停下脚步,表情有些忧虑,他叹了口气,回过身:“走吧,咱们先回去。我和罗尼去教堂,今天时间还不算晚,等萨里神父写好信,速度快一点,应该能在城里邮局关门前送过去。”
其他人表示明白:“你们先走,路上小心。”
萨里与罗尼往教堂的方向前进,其他巡猎队员收拾好野猪,也往罗格镇去,而在他们相反的方向,阿贝尔停了下来。
他并没有离开狩猎的林地多远,只是确定不会被追上之后,就将死掉的魔眼鼠扔到地面,然后单膝跪地,咬破指尖,在魔眼鼠身上画了一个简易的追踪魔法阵。
这种简易魔法阵经过了改良,并不需要使用者有多少魔法天赋,在魔灾前线基本人手都会。
在战场上,有时夜间会被群居的魔物偷袭,这时候就可以凭借追踪术,利用同族魔物之间的联系,显示其他魔物的位置。
晶蓝的光辉沿着魔法阵的纹路亮起,将魔眼鼠吞没,随后变成丝丝缕缕的丝线,向远处延伸。
阿贝尔看向丝线流动的方向。
远处的森林一片平静,和以往没什么不同,但追踪术的范围只有一千米,也就是说,鼠群就在一千米内。
阿贝尔感觉有点难办。
魔眼鼠是少见的胆小的魔物,一般喜欢潜藏在地下,只有集结成群时,才会在地表行动。
当它们躲在地下,泥土便会掩盖它们身上的深渊气息,只有钻出地表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所以刚刚他才没能及时发现。
对付这种成群结队的魔物,阿贝尔一向有些棘手。
杀倒是好杀,但是太多了,往四面八方逃窜的话,哪怕他是勇者,也没有办法全部追上。
其实光明神殿有一种光明术,能够制造一大片光明之力笼罩的区域,范围以内所有魔物都会被削弱,放到魔眼鼠身上,就是大幅度降低移速,让小孩子也能轻松捉到。
但阿贝尔不会。
光明术只有光明神的信徒才能释放,光明法师、或者教廷的骑士都可以,但阿贝尔这两者都不属于,所以他不会。
在战场上时,对付这种不太强的成群结队的魔物,阿贝尔一般会选择直接用净化之力洗地。
全力输出之下,范围和十个光明术差不多,但效果更强,能直接净化掉不太强的魔物,比如魔眼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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