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洄之慢悠悠转着茶杯,道:“我刚从指挥部听到的消息,成方集团昨天晚上差点出事了?”
阎飞眯起眼,“这事儿没经我们搜救部的手?”
苏洄之:“你们是救人,这次只是抓人。”
阎飞:“抓人不就是为了救人?”
苏洄之可不与他在这上面辩驳,他看向燕月明,又问:“黎铮呢,现在在哪儿?怎么这个节骨眼,他又不在了,电话也打不通。”
燕月明想起昨夜纸条上的留言,思忖片刻,确认眼前这两人应该是可以信任的,便道:“他说他去天河了。”
第167章 驿站
黎铮走过天河之畔,又来到了当年的那个驿站。
高高的旗杆还在迎风招展,黑沉沉的天犹如狂风泼墨,大片大片的黑云被撕扯开来,仿佛将要落雨,却又迟迟不落。
芦苇在风中折腰,那芦絮是红色的。
红色的芦絮漫天飞舞,落进沼泽地,飘落在森森白骨上。黎铮从那儿走过,看了一眼,却没有停留。
这一次黎铮没有带老三,他是一个人来的。但他在这里见到了阙歌和她的搭档,同为一分队新人的连山。
阙歌已经等了一会儿了,看到黎铮过来,赶紧迎上去,“学长。”
连山快步跟上,毕恭毕敬地喊了一声“黎老板”。黎铮淡然地点头,看向驿站的大门口,问:“确定人在里面?”
阙歌:“是,而且我们确认过了,没有不小心掉进缝隙的流浪者在里面,都是NPC。那个赌徒就坐在院子里喝酒,叫了二两猪头肉。”
连山补充道:“还有韭菜鸡蛋馅的饺子。”
隔着老远,连山都闻到饺子出锅的香味了,混合着浓烈的酒香,叫人瞬间便感觉到饥肠辘辘。连山忍不住揉了揉肚子,天知道他怎么混着混着就跟阙歌成固定搭档了,本来只想当个普普通通、本本分分小搜救队员的,被这位卷王带着卷生卷死,一路卷到了天河之畔。
老队员都没来呢,他们两个新人来了,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再看眼前这位大佬,连山只觉得心里打鼓。
阙歌:“直接动手吗?”
什么?这就直接动手了?连山惶恐,刚想劝两句,就听黎铮道:“不用,我们先礼后兵。”
三人走到了驿站门口。
阙歌和连山一左一右跟在黎铮身后,阙歌解释道:“刚才检查过了,门关着,得里头的人开门。我们敲门吗?”
黎铮:“踹开。”
连山:“?”
不是先礼后兵吗!
连山不懂啊,但是阙歌已经大步流星地上前了。他又急忙看向黎铮,只见这位大佬解下了手腕上的长长的水晶珠串,慢条斯理地将它缠绕在手掌上。
他明明没有转过头来看他,却仿佛接收到了他的疑惑,解释道:“驿站一共有三种人,一种是驿站的人,一种是客人,还有一种,是匪。你的进门方式,决定了你是哪种人。”
连山发现,黎铮说话有种特殊的韵律。听感上很从容,慢悠悠的,但实际上并不拖沓,声音不重,但很清晰。
不过眨眼间,“砰!”阙歌一脚踹开了驿站大门,干脆利落。而黎铮也缠好了水晶珠串,小小的珠子带着淡雅的紫色,每一颗都有无数的横切面,让连山的大脑中下意识地弹出一个念头——被这串珠子缠绕着的拳头打中,一定很痛。
但是他眨眨眼,再看那只手,又觉得很漂亮。
淡紫色的水晶珠子在并不明亮的天光里,闪烁着细碎的光。红色的芦絮飘舞,点缀其间,好像天地间所有的亮色都集中到了这里。
那是一双在男人看来都很漂亮的手。
连山有些微的失神,直到黎铮和阙歌都走进了门内,他连忙跟上。
驿站里的人齐刷刷看过来,有面露不善的,有吹着口哨的,风格各异。院子一角堆满了碎裂的酒碗,就像现世里许多旅游景区的噱头一样,喝酒摔碗,堆叠成山。
黎铮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径自走到一个戴着斗笠的人对面坐下。
一阵风吹过,吹起斗笠上垂下的半透明黑纱。黑纱的下面竟是没有脸的,只有一个黑洞,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连山心中警铃大作,身体自动紧绷。
尖嘴猴腮的小二第一时间跑过来,搓着手问几位客人要点些什么。阙歌抱臂看着他,反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是客人了?”
小二:“这……”
黎铮:“阙歌。”
“明白。”阙歌应了一声。
连山还不知道她究竟明白了什么,就见阙歌倏然抽出了武装带上藏着的匕首,一道寒光闪过,那匕首就架在了小二的脖子上,把人死死地摁在了桌上。
刀尖对准了眼睛。
阙歌就好似那下山的女土匪,一只脚踩着凳子,一只手压着他,俯身询问:“你现在明白了吗?”
小二瞳孔骤缩,连连求饶,“明白、明白,姑奶奶饶命!”
阙歌这才放开他,“滚。”
小二忙不迭跑走。
其他桌的客人对上阙歌扫视的眼眸,要么重新坐回去,要么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没有人轻举妄动。
这时,戴斗笠的人开口了,“黎铮。”
他直接叫出了黎铮的名字,而且声音很奇特,仿佛金石摩擦之声。黎铮直入正题,“你怎么从胡地离开了?”
“我,离开,很久了。”
“不打算再回去吗?”
“回不去。”
“天河上也没有通路?”
“天河,改道了。”斗笠男的声音平直得没有什么情感,带着金属特有的冷意,“胡地的源头,大约,成为了一个湖泊。”
阙歌用眼神请示黎铮,见他没有反对,试探着问:“你没有回去,怎么知道?”
斗笠男指了指自己脸上的黑洞,“风告诉我的。”
连山可完全搞不懂那黑洞是什么东西,又是什么运行原理。他只记得听前辈们说过,天河的源头在胡地,这是一条很神奇的贯穿了很多缝隙的河流。倚红船去胡地,大约走的也是这条水路。
“再来赌一把吗?”黎铮忽然问。
“上一次,你赢走了一座花园。”斗笠男道,“这一次,你又想赌点什么?”
黎铮的袖中滑落一枚金币,落入掌心。他将金币放在桌上,再推到斗笠男面前,“来自黄金国的金币,你赢了,它就是你的。反之,你把斗笠留下。”
斗笠男低头,仿佛“看着”那枚金币,沉默两秒,“可以。”
赌徒从来不会说“不”,但赌局的内容,必须由他来定。这是规则。
“我们今天赌,驿站里最终能有几个人活着。”斗笠男此话一出,其他客人纷纷警觉。刹那间,驿站里的紧张气氛好像就被拉满了,仿佛空气中有无数紧绷的弦,稍微往前走几步,喉咙就会被切断。
连山下意识地摸到了腰间的武器,悄悄跟阙歌对视一眼,时刻警戒。
黎铮还镇定从容,“人的范围?”
斗笠男:“目之所及,能呼吸、能思考的活物。”
黎铮:“时间?”
斗笠男:“日落月升。”
黎铮:“几个?”
斗笠男扫视一圈:“三。”
这个“三”字,带着明显的金属嗡鸣之声。黑洞好似成了一个扩音器,震得人头脑发昏,甚至耳朵里要流下血来。
下一瞬,斗笠男动了,那身影如同瞬移,让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好像就要消失不见。可说时迟那时快,那只缠绕着水晶珠串的手,看似缓慢地伸出,却恰到时机地抓住了他。
“不要那么着急。”黎铮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并且走了过去,按着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回去,“杀人不过头点地。”
说着,他又看了眼桌上的饺子,“你的饺子要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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