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还是胸口疼得有些频繁,”丛烈轻声回答,“白天好一些,但是很容易累。”
傅晴走到沙发边,弯着腰打量了一下,转身跟丛烈说:“气色倒是确实好一些了,要帮什么忙吗?”
她现在看丛烈对云集很尽心,对他已经远没有过去反感,但也并不多客气,“他现在离不了人,你要是有别的要忙我们就再想办法。”
她也记着丛烈要发专辑的事,怕他为了工作疏忽了云集。
“我没别的要忙。”丛烈说着,已经把傅晴送过来的材料一样一样翻看。
傅晴看了他一会儿,指指自己的嗓子,“你去看过了吗?”
毕竟对一个歌手而言,嗓子几乎就是生命。
更何况他可是丛烈。
“不急。”丛烈低着头,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做标注。
丛烈的字和傅晴想的有些不一样。
因为丛烈其人给人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她一直以为他的字也会是落拓不羁的。
但没想到丛烈的字还挺正派,挺拔的字体凑在一起,居然有种意外的浩然气。
丛烈身形极高大,伏在那张矮小的茶几上,几乎像是盘踞的猛兽。
他捉着那只细瘦的铅笔,写得行云流水。
傅晴稍微打眼看了一下他写的内容,愈发对丛烈另眼相看。
之前在医院里丛烈指点过她一次。
云集病中把公司的一些合同交由丛烈代为处理的事傅晴也知道。
可她以为丛烈也就是帮云集念念合同改改称谓这种小瑕疵,没想到丛烈居然真的能独当一面。
“来了?”云集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揉了一下眼睛跟傅晴打招呼。
“慢点儿慢点儿。”丛烈见他醒了,立刻就放下手上的合同,伸手护住云集身上新包上敷料的伤口。
云集稍稍一挡,推开了他的手,“没事儿。”
他向前探身把桌子上的资料拿起来,稍微翻了翻,抬头看傅晴,“嗯,我明天下午五点之前就能给你。”
“没事儿,这些不急。”傅晴揉了一下他的右肩,“你先好好休息,身体最重要。”
“已经好多了。”云集笑了笑。
“别逞强了。”傅晴半开玩笑地说:“你真的可别再这么吓唬我们了,我快让你活活吓死了。”
云集略带疲倦地揉揉眼睛,“行了,不大点儿事,别担心。”
傅晴感觉他心情不是太好,想让他早点休息,又聊了几句就回公司了。
等傅晴走了,丛烈在沙发边坐下,很小心地去摸云集的手。
汗津津的,很凉。
“怎么了?又做噩梦了?”丛烈轻声问他。
云集重新闭上眼,靠回沙发上。
他感觉自己也就眯了几分钟,却做了一个很完整真实的梦。
他梦见云世初又来找自己,逼着他回云家,问他知不知道自己错了。
梦里的场景非常平实,好像真的刚刚发生过。
那些话真的是云世初说得出来的,而且按理说云集应该已经习惯了。
但那种被否定的感觉却钉在他心里,挥之不去。
他把脸埋进手心里,牵扯着胸口的伤口带起一丝丝疼痛,反而带来一些清醒。
“怎么了?”丛烈半跪在沙发边,焦急地轻轻掰开他的手指,“说话,云集,哪儿难受?”
“没什么。”云集拒绝和他沟通。
丛烈快急疯了,却不敢催。
稍微等了几分钟,他握着云集冰凉的手指轻轻搓,“我刚炖了甜盅,你稍微吃一点儿,好不好?”
不等云集回答,丛烈就去厨房里端了炖盅出来。
他把盅盖揭开,“你喜欢的冰糖雪蛤,我放了椰汁。”
热腾腾的白汽冒起来,空气中弥漫着香甜的气息。
云集迟疑了一下,把勺子拿了起来。
看见云集肯动勺子,丛烈稍微松了一口气。
至少他身上没有不舒服。
趁着云集吃东西,丛烈在一边接着看傅晴送过来的材料。
他早一点看完,云集就能少挂念一些。
批着批着,丛烈感觉到云集在看自己。
他手上的笔一顿,带着问题去请教云集,“这个地方的金额,有问题吗?”
云集皱着眉稍微前后翻动了一下,“没算税后。”
丛烈点点头,又翻过一页,“这里呢?这个乙方的划定范围是不是不够详细?”
云集扭头看他,“你不是说你什么都懂,怎么总问这么简单的问题?”
“这份合同很重要,我怕我没把握好,跟你核对一下,我比较放心。”丛烈说得很诚恳。
“你是在跟我没话找话吗?”云集直接戳破他。
丛烈看他精神好了一些,又看了一眼见底的炖盅,“吃饱了的话,出去散散步?”
“我们不是一起散步的关系,”云集冷冷地转开脸,“别忘了约法三章。”
“那你一个人散步,我在后面跟着行吗?”丛烈又退步,“医生说了要适量运动,现在太阳下山了,外面也不算热,出去走走不正好吗?”
查小理往云集膝盖上猛扑,被丛烈拦下来,“你想出去玩啊?那你求求哥哥。”
他把查小理的前爪握在一起,“查小理想出去玩了,是不是?”
云集被他俩闹得没办法,把查小理的狗绳找出来,准备给它扣上。
丛烈把狗绳从他手里接过去,没让他动手。
“我遛查小理吧,”丛烈抿了一下嘴,“你顾好你自己就行。”
仲夏的傍晚,其实也和凉爽不搭边。
但云集在空调房里靠着歇了一天,骨头都快松了,被温暖的熏风一吹,还是挺舒服的。
他在前面走着。
丛烈同查小理一人一狗在后面跟着。
查小理总想往云集身边跑,又被狗绳扯住,退回丛烈身边,欢快地打转。
云集走不快,几个饭后遛食的老头老太太很快就从他旁边超了过去。
但丛烈一直和他保持着五六米的距离,默默地跟在后面。
他们所在的街区是城市规划新旧交替的结合产物。
一边是静谧的梧桐道和独栋别墅区,一边是老城区还没完全被扒掉的旧住宅楼和生活市场。
虽然这边的环境有些复杂,但仍有很多富人选择在附近买房。
一个是图生活便利,一个是因为附近有本市最出名的重点初中。
学校的地势高一些,从正门接出来一条长长的街道。
云集走到这条街的时候,正赶上路灯亮起来。
各式小摊贩踩着放学的浪潮纷纷占据街道两侧,仿佛一条隔开烟火人间与纸醉金迷的喧闹河流。
生气勃勃的学生从学校里成群结队地涌出来,叽叽喳喳的,却不让人感觉厌烦。
云集边走边听着这些孩子兴高采烈地讨论要去哪个小摊排队,好像他们在学校遭了一天的罪,就是为了迎接这个快乐的时刻。
他们的快乐真简单。
好像只要在路边买根炸串都是幸福的。
云集活了两辈子,其实一次路边摊都没吃过。
原因非常简单,他没时间。
哪怕是上初中的时候,他一放学就会立刻被云家的车接走。
除了学校里那点东西,他有太多的功课要做。
云集很擅长和人做朋友。
因为当把一个人当成客户的时候,他能非常冷静敏锐地感知别人的潜在需求。
好像一种冷漠的读心术。
以至于他不需要和学校里的同学交心,就能轻松博取别人的喜爱。
甚至更多的时候,他根本不需要去博取。
因为他可以在各个方面做到令人瞩目的优秀。
而人类总是慕强的。
所以云集不需要和任何同学勾肩搭背地去打篮球,或者约着放学之后一起去买最近大家都说很好吃的炸串。
用云世初的话说,那些都是无效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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