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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魔的庄园(124)

作者:蜀七 时间:2020-07-18 08:32:09 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升级流

  池晏:“……”
  果然,魔族哪怕是个小姑娘也不能小看。
  小黑说:“妈妈找到我之前,我跟弟弟都是奴隶。”
  不能让人发现他们的身份,要老老实实干活,小黑每天都要用淤泥涂满自己和弟弟的脸,蓬头垢面的干活,免得因为长得漂亮被人抓走。
  池晏想了想,他蹲下去,目光和小黑平视:“小黑,你回去好好想想,好吗?不要急着做决定。”
  毕竟不一定要选小黑,如果想让人放低警惕,女人也可以,只是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
  领地上的女人大多数都是技术型人才,做卧底或者线人,只有蕾妮最合适。
  但蕾妮被毁了容,要是长期待在一个地方会很危险。
  小黑看着池晏的眼睛,小脸更红了,她坚定地说:“我不怕!我可以!我还能保护他们!”
  她可比两个成年男人能打得多。
  小黑咽了口唾沫,小声问:“我好好完成任务,等我长大了,能嫁给您吗?”
  池晏:“……”
  小黑很认真地说:“不能嫁给您也没关系,我可以当您的情人!”
  她一直待在坎贝尔夫人身边,对班尼迪克的事了如指掌,当然知道妻子和情人的区别。
  池晏也很认真地回答:“我有爱人,不能再要情人了。”
  小黑眉头微皱:“不能要吗?可班尼迪克就能……”
  池晏:“我跟他不一样。”
  “我是个很忠诚的人。”池晏伸出手,拍了拍小黑的小脑袋,“你还是个小孩呢。”
  “回去休息吧,好好睡一觉。”
  等小黑离开后,池晏才对管家说:“不行,她太小了。”
  池晏以前不怎么喜欢小孩,尤其讨厌亲戚家的小孩,只要亲戚家的小孩来家里做客,就会哭闹着要玩他的电脑,玩他的手办。
  他初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结果被玩坏了不少手办和游戏机。
  后来他就聪明了,在亲戚来之前,把自己的东西全部锁在卧室里,再把房间钥匙藏起来。
  对方再哭再闹,他都不动如山,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见。
  对方的父母如果受不了孩子的哭闹来问他,他就说门锁坏了,还没找人来修。
  虽然年年一个把戏,到最后亲戚都知道他是个“小气鬼”。
  但当个小气鬼总比当个“冤大头”来得强。
  来了这里以后,池晏才觉得小孩可怜可爱。
  可能多数懂事听话,让大人觉得可爱的孩子,都是经历过现实残酷的孩子,他们过早的成长,过早的成熟,明明还是孩子,却在他们身上找不到孩子的影子。
  对这些孩子,池晏总有更多的耐心。
  听他妈说,他小时候也很调皮,但是很会装,每次惹了祸就用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盯着大人,让人舍不得对他发火。
  但调皮是真调皮。
  他妈妈还会很怀念地说:“虽然你小时候我经常想揍你,但你不惹事之后,我反而觉得缺了点什么。”
  估计对所有家长来说都是这样,别人家的孩子看起来又懂事又乖,但还是觉得自己家这个调皮捣蛋的最好。
  池晏再次认真地对管家说:“不能让孩子去。”
  管家也没有坚持:“我会再留意人选的。”
  只要在冬天结束之前把人送出去就好。
  一个名叫莉莉的女奴隶,很快就走进了管家的眼里,莉莉是个不怎么漂亮的女奴,但也说不上丑,她干活很卖力,跟其他女奴没什么区别。
  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她总能偷懒。
  她可以迅速完成工作,然后去偷懒,并且一次都没有被发现过,因为她工作完成的很好。
  但她并不能算是个懒散的人,做事的时候,她比别人都要认真。
  管家并不讨厌偷懒的人,只要这个偷懒的人做好了该做的事。
  有时候花别人一半的时候做好事情,也是一种能力。
  接下来要看的,就是莉莉忠诚于否了。
  管家花了很长时间去观察她。
  发现她朋友很多,并且朋友们都愿意帮她的忙。
  她是个很会交朋友,也很会利用人的人。
  经过半个月的观察,管家最后把她的名字告诉了池晏。
  “大人,她比多特和伯特还要合适。”管家认真地说。
  管家把自己看到的,查到的都告诉了池晏。
  池晏听得一脸迷茫。
  没想到他块小小的领地藏龙卧虎。
  一个不起眼的女奴,都是个天生的政治家。
  会利用别人的人不少见,但能让被利用的人对她感恩戴德,觉得她是最好朋友的人不多见。
  管家保证道:“她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池晏以防万一,还是对管家说:“带她来见我吧。”
  为了保险,在他们离开之前,还是每个人都见一见。
  把魅力开到三档。
  哎,又要出卖美色了。


第68章
  池晏还没有开过三档,他总觉得用“魅力”去操纵别人不是好事, 但那也仅限于普通时期。
  比如现在, 他一边劝自己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一边又很好奇开到三档会是什么样。
  他在克莱斯特面前试过开到三档, 不过即便他不开,克莱斯特也被他“迷”的神魂颠倒, 因此看不出任何效果,这次要见的三个人, 都是他之前没见过的。
  领地上的人太多, 他身边的又都是仆人,除开仆人以外, 别的人都最多在人群中看到过他。
  伯特在家磨磨蹭蹭,他一共就三套衣服,从家里带来的破烂一套,在领地分到的麻布套装两套,偏偏他看着那两套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抹布套装,还非要分出个美丑来。
  家里人也都知道伯特要去见领主,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通知他们的仆人态度很好, 应该不是坏事,因此一家人出谋划策, 要把伯特打扮成一个体面的美男子。
  “穿这套!裤腿瘦呢!好看。”埃布尔跟他哥一起纠结了半天,选了一套裤腿做得窄了点的麻布套装。
  伯特也觉得这套很好,但他是个瘸子, 这么一穿就瘸的更明显了,他咬着牙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选了那套裤腿肥大些的。
  其实伯特长得不错,比弟弟生得好,只是他是老大,能走路就要学着干活,长到十二岁,就得去工作,讨生活,当时亲戚说可以带一个孩子去贵族的领地当仆人的时候,伯特也想去。
  当仆人比当苦力好,有的吃有的住,如果混得好也很有面子。
  但埃布尔是弟弟,那时候的伯特腿还没瘸,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怕自己一走,埃布尔照顾不了家里,最终没等父母做出决定,就主动表示自己要留下来。
  有些事是不能细想的,一细想,就绕不出来了。
  比如他如果走了,当了仆人,说不定腿就不会瘸,一样能把父母接过来。
  再比如如果他努力一些,说不定就没卡迪什么事了。
  伯特深吸了一口气。
  当废人的时间久了,说不恨都是假的。
  可是能恨谁呢?
  恨父母?他们把他养大,把他们能给的最好的都给了自己的孩子。
  恨弟弟?弟弟当时也懵懵懂懂,还以为亲戚要带他去家里玩。
  想来想去,只能恨自己命不好。
  仆人来的时候,伯特已经打扮好了,他还专门修了头发,原本是一头长发,但又枯又干,剪了以后反而清爽很多,胡子也刮干净了,麻衣也是洗过的,仆人见到伯特的时候,差点没把伯特认出来。
  金发的年轻人,深眼窝高鼻梁,脸型有些方,是很正气的长相,足够赞一声英俊了。
  只是一走路,瘸了的那条腿暴露无遗,仆人领他走的时候都有些惋惜。
  要是伯特腿没瘸,说不定以后还能有大造化。
  可惜了,世界上没那么多“如果”“要是”。
  伯特第一次进城堡,他卑微而又虔诚,像是前往圣堂的教徒,连呼吸的放缓了,脚下的走廊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城堡里的仆人们脚步轻巧,不会发出一点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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