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欢(75)
姜云没地方可去,在房间里睡了半天,饿了就起来随便吃点东西,之后看电视到天黑,再上楼躺着。
窗外的雨点滴答,声声入耳。
她翻了个身,背对着外面侧躺,半天都不动一下。
雨天凉快,窗户大敞开,被风吹得斜飞的雨水不住地往房间里飘,打湿了窗台,也将靠近窗户的那一块地方淋湿。
不知过了多久,姜云感到有点冷了,才动了动手,把堆叠在一边的薄被扯到身上盖着,接着就再没了动静。
老式窗户不是公寓那种推拉式的,需要用插销固定,不然就会被风吹得打来打去。风渐渐大了,左边那扇窗户的插销没固定,被吹得直晃荡,吱呀响,不多时又啪地一下打过来,撞击声大得好似就快碎了一般。
姜云僵直着身子,睁开了眼睛。
风太大,不一会儿又是猛地一个撞击。雨水在这时变大了,细密得犹如一条条线。
约莫过了半分钟,床上的人才撑坐起来,微拧着眉头看向外面。由于没有开灯,房间里黑魆魆伸手不见五指,窗户外倒是有微弱的光亮,但是不足以照亮这里。
那扇没有固定的窗户还在晃动,在黑夜之中格外显眼。
姜云盯着窗户看了好久,才起身从床上下来,光着脚过去关窗户。
只是在这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忽而亮起,微信上有消息传来,她顿了一下,还是没有先去看消息,而是走到窗前。
一过去,她就瞧见了大门外的车子,还有一个撑着纯黑雨伞的身影。
那人不知何时过来的,看起来在底下站了很久了。许是雨势太大,姜云都没能听到车子开进来的声响,要不是过来关窗户都不会发现。
雨点接连不断,导致视线不太清晰,加之又是晚上,即便外头有一盏昏弱的路灯照着,也不足以能完全瞧清楚门口的场景。
但就算看不见那人雨伞之下的脸庞,姜云还是能认出对方是谁。
她俩才短短两天没见面,却仿佛隔了很久,相互之间都有点陌生了。
姜云今天过得非常恍惚,她静静瞧着那个雨中的身影,有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可细细一瞧,对方始终站在那里没有离去。
雨势这么猛,夜风还吹个不听,那人还一直站在门口不离去,即使打着伞,她身上还是淋湿了大半。
许是察觉到楼上房间里有人在看,这人抬起了头,朝二楼窗户那里看去。
两人隔着大雨和黑夜张望,一个在楼上,一个在门外,距离不是很远,可谁都没动。
姜云没有要下去开门的打算,就站在原地看着,斜飞的雨点落到了她身上,冰凉凉的。
而陆念之就杵在门口,仅止远远地瞧着。
她早就来了,进不去院子就只能把车停在巷道里,下雨天外边没人,老房子里也不亮灯,她便在车里等着,之后又下来等,都不会给房子里的人打个电话。
雨夜偏冷,姜云没再窗前站太久,那人没有别的举动,她就把窗户一下子关上了。
陆念之还在门外站着,举着伞淋雨。
不久,二楼房间里亮了灯,不到两分钟,一楼的客厅也变得亮堂。
姜云身着单薄地出来,脚下趿着拖鞋,出来开门。
院子里的老树叶子落了一地,全是被风雨打落的,踩在上面都是水渍。
两人见面以后都没说话,也不温存。
先把车开进院子,然后回屋。
外面斜风大雨太冷,客厅里暖和一些。姜云不管对方,回去以后先擦了擦身上,再从茶几上拿了两个杯子接热水。
陆念之的衣服都是湿的,看起来有些狼狈。
姜云倒了水又去洗手间拿了一张干毛巾出来,递过去。
陆念之不立马接下,先说:“礼物我看到了。”
那天晚上在别墅的房间里,姜云把早就准备好的生日礼物放在了抽屉里,原本是打算等晚一点这人上去以后再给的,但出了意外没来得及,也忘了把东西拿走。
陆念之不知道她把东西放在了抽屉里,今天才发现。
姜云跟没听到一样,不回应,把干毛巾塞她手里,轻声说:“把头发擦干,我去给你找身衣服换。”
言讫,转身上楼。
找衣服不过几分钟,没一会儿又下来。
彼时陆念之已经把头发擦得差不多了,姜云把睡袍给她,让先换了。
陆念之想说什么,嗫嚅半晌,还是作罢,先去了洗手间。
姜云就坐在沙发上等,捧着杯子喝热水。
洗手间里的人动作很快,不多时就换好出来。姜云听到了动静,不会偏头看过去,正要放下杯子的时候,那人忽然说:“我以前跟周允淮他们来过这里,很多年了。”
姜云顿了顿,手上的动作停住。
还未回话,对方又说:“那时候就见过你许多次,几乎每天都能碰到。”
姜云紧了紧手。
陆念之说:“但是你没见到过我。”
……
一辈子长则百年,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见一面是缘分,能多看一眼就是命中注定。
陆念之曾经数次见到姜云,相遇最多的时候就是在这条老旧深远的巷子里。
那时她只是来C城小住一阵子,成日跟周允淮他们混在一起,十八岁的年纪叛逆,总爱做点与众不同的事来彰显自己。
四人乐队就是那时候组建的,当时江洲旭是主唱,陆念之才是吉他手。
周允淮在安和巷租了一个空房子,一行人有时间就来这边练习。这一片自由,没人会管。
空房子离姜家不远,中间隔了几栋低矮的老屋。
这附近破烂而陈旧,陆念之起先是不愿意来的,但邓老师不让他们在别墅里练,他们四个人又不愿意去专门的俱乐部,最后只能来这边。
那时的安和巷不像如今这么清净,夏天的烟火气息浓重,成日都吵吵嚷嚷的,尤其是黄昏时候,周围的麻将声都比他们吵。
四个人一般下午四五点才过来,练两三个小时结束,期间休息的时候就在顶楼的平层阳台上趴着,一边喝水聊天一边吹风。
陆念之就是在那时遇见了姜云,往楼下一低头就看见她在巷子里慢慢往前走。
她怀里抱着两本书,书的封面上别着一红一黑两支笔。
彼时姜云马上就要高三了,刚从学校补完课回家。她扎着高马尾,整个人相对于高一时已经出落了许多,身形抽条了,长高了,也瘦了不少。
因着前几次相遇,陆念之还记得姜云,一眼就认出来了。
陆念之对姜云的印象模糊,已经记不起她的名字,隐隐能想起她是自家姑父教过的学生。
姜云一路向里,没有回头。
走出一段距离,邻居邹婶家的那只蠢胖的三花猫跳了出来,笨拙地落到她身边,扬起脑袋弱弱地叫了声,然后跟着她走,还用肥硕的身子蹭她的小腿。
姜云笑了笑,往旁边躲。
肥猫就凑过去,继续巴挨着,尾巴时而晃动,竖得老高。
一人一猫就这么时停时走,快到院门口时才分别。
陆念之在阳台上独自待着,许久都没收回视线,直到彻底没影了,这才别开目光望向远处。
落日余晖灿烂,辉煌耀眼。
不久,周允淮倏地凑上来,拍了下她的肩膀,好奇问:“刚刚在看什么呢,都出神了,叫你几声都没应。”
她偏头看了眼,拉开手中的汽水罐,平静地说:“没看什么。”
周允淮不信,往外面探身子,一阵东瞅西瞧。
昏黄的阳光下,周围的一切都染上了淡淡的金色,远处,吊在墙头的艳红藤萝花开到荼靡,巷道里人来人往,斜长的影子落到青石板地面上。
陆念之再次看过去时,那只肥猫又从家里跑出来了,它慢悠悠走到拐角处,轻巧地跃上了姜家的墙头。
作者有话要说:十一点左右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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