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如果有一天我身败名裂流落街头,你一定要给我口饭吃。
沈懿看着林光希稍显怪异的眼神,低头一看,发现林光希在浏览他们曾经的聊天记录。沈懿立刻回想了一下内容,好在都是很平常的聊天,没什么值得避讳的。
“没什么,吃饭吧。”林光希微不可见地叹了口气,收起手机。
他和沈懿一同起身,沈懿这才看到床头柜上摆出来的相框,神色一怔,随后便多了一丝愉悦。
这个相框他摆在床头很久了,是有一次他们在这边过夜,后沈懿去洗澡,出来时就看到林光希趴在床上从被子里伸出一截藕白的小臂,偷偷摸摸地把相框扔进了抽屉,像只胆小的蜗牛,伸着触角小心翼翼试探。
沈懿问他为什么,林光希吓了一跳,呼得缩回触角,蜷进了被子里。
然后又轻又小的声音从被子下闷闷传出,“这张照片不好看,我以后给你拍张好看的……”
不过自那之后不久,他们就分居了,这里本来也就不常来,相框自然还在抽屉里,更好看的那张照片林光希也没有给他。
现在倒是被失忆后的林光希翻出,并摆出来了,倒是让沈懿略有些意想不到。
林光希和沈懿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他捕捉到了沈懿看到被摆出的相框后,眼中闪过的一丝惊喜,顿时心中了然。
这相框肯定是沈懿摆出来的,又肯定是自己扔进抽屉不准他摆,所以沈懿现在看到自己把相框拿出来了,才那么开心,甚至表现得还很隐秘,不敢太过明显。
哎,自己真是罪孽深重。
本来只是随手一戴的婚戒,这会子也不想拿下来了,让沈懿多开心一会叭。
林光希生怕沈懿没发现自己戴上婚戒了似的,做作地伸手拨了拨鬓发。然而他忘了,脑袋上正缠着一圈纱布,鬓发全掖在纱布里,拨了个尴尬。
不过沈懿还是看到了他无名指的婚戒,忽然握住了他的手腕,低头端详明明已经三年却崭新如初的婚戒。
林光希微微挑眉观察沈懿,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开不开心!
沈懿却执着婚戒,将它从林光希的无名指拿了下来,温柔道:“别戴了,戴久了会有痕迹,影响你工作。”
林光希:“……”
这就是传说中二十四孝好老公的自我修养吗?
过去的我实在是太可怕了,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把沈懿驯化得这么彻底的?
林光希被沈懿牵着手带去餐厅,眼见沈懿替他拉开椅子,放好餐具,又盛了一碗汤放在自己手边,就差喂他吃饭了。
桌上是林光希点的红烧排骨外,浓油赤酱,烧得色香味俱全,还有道炝炒时蔬和虾仁滑蛋,都是林光希喜欢吃的,汤也是鲜得人找不着北的牡蛎豆腐汤。
林光希端着饭碗再度陷入了沉思。
这一瞬间他好像想通了很多事。
为什么他什么都不告诉姚粒?还不是因为当渣男欺骗别人的感情这种事实在不光彩,羞于向自己的发小启齿吗。他打赌要是如实告诉姚粒,姚粒不把他痛骂一顿加以谴责鄙视人格,这辈子都瞧不起他,他就跟姚粒姓。
以及为什么沈懿的弟弟那么讨厌自己?还不是旁观者清,他说不动他哥这个恋爱脑,就把矛头指向了自己这个罪魁祸首。结果没想到他哥恋爱脑这么严重,那么护着自己,还干脆地带自己搬出来了。
林光希越想越觉得很合理,越想越有点心慌。
这短短八年,他怎么就成了个渣男呢?他妈白星女士知道吗?应该不知道吧,不然白星女士不得打断他的腿啊!
红烧排骨又香又嫩,林光希却难以下咽。
他没什么胃口地吃了两大碗饭外加大半盘排骨和一大碗牡蛎汤,撑得又开始打嗝。
饭后争着抢着要去洗碗,也没挣过沈懿,沈懿一句洗碗机不费事就把他打发了。林光希也不好意思什么都让沈懿来做,但沈懿什么都不让他做,他只好抱着手机在中央岛边坐着陪他。
沈懿又系上围裙挽着袖子收拾厨房,林光希则偷偷摸摸地搜索沈懿的名字。
第一个跳出来的词条就吓了林光希一大跳。
沈懿,攀星集团董事长,22年冲上富豪榜成为岚城首富……
林光希看着这词条被震得久久没回过神。
岚城是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公认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科技等重心城市,岚城首富,是个什么概念啊!
他没有听过攀星集团,怕自己搞错还特意搜了一下。攀星科技,游戏起家,以超乎想象的迭代能力以及断层技术迅速攻占了整个国内游戏市场,逼得友商绕着攀星走,前几年就没有任何游戏公司能跟攀星打擂台了,现在国内市场已经完全是攀星的天下,在国际市场也有不可撼动的绝对地位,吸金能力可以想见。
而林光希记忆里的龙头游戏厂商,现在连水花都没有了。
除了游戏,攀星还开辟了新的科技部门专攻人工智能的开发,现在市面上的智能家电和全屋智能系统都是攀星的产品,无人驾驶技术也已经进入了测试环节,甚至还有传闻攀星已经攻克全息技术,全息时代即将由攀星拉开帷幕。
而攀星掌舵人沈懿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
他一手创立攀星,在二次元开启了一个辉煌的多端互通时代,在三次元同样创下了改变全民生活的璀璨纪年。
攀星帝国,沈懿就是神明。
林光希冷汗涔涔,不知道手机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沈懿,跟眼前这个正在擦灶台的沈懿,是不是同一个人。因为他翻了老半天也没有翻到大人物沈懿的照片。
倒是有几张糊得好似座机拍的一样的照片,只能大概看出一个冷白端正的轮廓,认不出究竟是不是眼前的沈懿。
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叭,毕竟沈懿那么年轻,比自己还小一岁呢……
正想着,林光希就翻到了文森的照片,金发灿灿碧眼如玉,头衔是攀星总部CEO。
姚粒是不是说,文森是沈懿下边的二把手来着?
嗯,真的是他呢。
林光希冷静地关了网页,打开微信,指尖哆嗦地给姚粒发了个消息。
林光希:“如果有一天我身败名裂流落街头,你一定要给我口饭吃。”
姚粒:【?】;
姚粒:“怎么了?”
姚粒:“你有病叭。”
姚粒:“滚。”
林光希没有回,而是放下手机,拼命稳住声音问沈懿:“我们是在我出道前还是出道后在一起的啊?”
沈懿哪知道他在想什么,收拾完灶台正在给林光希切饭后水果,闻言随口答道:“你出道后,在慈善晚宴上,我追求的你。”
沈懿又开始胡编乱造,真实情况是当时林光希难得跟沈懿碰上面,很谨慎也很忐忑地问他,“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那时沈懿看着林光希在会场昏暗的光线下单纯却又出奇昳丽的脸庞,猛然间没忍住自己的私欲,脱口而出:“可以和我结婚吗?”
他刚说完就后悔了,不该在这么随便的场合更不该用这么唐突的态度。但没等他收回,林光希就点头答应了,局促地说了一堆:“好,什么时候?明天?明天下午我有空,之后都有通告,当然我推掉也行,以你的时间安排为主……”
“那就明天,我去接你。”他的点头让沈懿更加拴不住自己那脱缰的私欲。
然后第二天,他们真的就领证结婚了。
只是这些话现在不能如实地跟林光希说罢了。
只不过沈懿不知道,自己的话落在林光希耳朵里,却是变了番味道,让他如坠冰窟。
好家伙,全明白了。
肯定是沈懿无意中看到自己的剧什么的,然后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自己这小明星,苦苦追求,爱情使人盲目,也能使巨佬变舔狗。
沈梵骂的那几句说不定是真的,他就是背靠沈懿好乘凉,不然娱乐圈哪有那么好混呐,他除了一张脸别的啥啥没有,演技又是公认的差,这么快就能挤上二线了?肯定是沈懿在捧他,而且是不着痕迹的那种捧。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