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京迟挪出空间让他坐进来,顺手从服务员那里接过新的碗筷和杯子摆在他面前。陆橙觉得自己快呼吸不过来了,也不知道怎么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声“谢谢”,然后回应桌上其他人的“好久不见”。
茶壶在陈京迟手边,他就又随手给陆橙盛满茶杯,回一句“不客气”。
他们没有对视。他们离得太近了,膝盖和膝盖距离五公分,手肘和手臂就快要碰到。陆橙不敢抬头看他,只能固执地盯他握着杯子的手,白色衬衫的袖口搭在手腕,男人手掌很大,手指骨节分明,又长又好看。一句普通的回应在他耳边绕了三百六十五圈,他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分出神去和方佐他们笑着寒暄闲聊的。
他想起第一次和陈京迟见面。他们也是这样在KTV里挨着坐。头顶的光乱七八糟,他因为赶得太紧热出一身汗,包厢里空调一吹又被冷得一激灵,找角落坐了十分钟才后知后觉旁边有人。
陈京迟就在那儿搭着衣服睡觉,也不知道在这鬼哭狼嚎的唱歌间睡着没有。反正陆博唯叫他起来喝酒,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很淡定,称得上漠然,转头看到身边的陆橙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也没问这是谁,堪堪路过他去接陆博唯手里装酒的玻璃杯。
酒是陆橙塞在书包里偷偷带进来的。凌晨一点,他从陆博唯那里“继承”来的二手小灵通响个不停,烦人的表哥让他把校服还有家里酒柜最里面的葡萄酒送到KTV,他不耐烦,但只能照做,毕竟他住在陆博唯家里。
陆家人好面子,明明家里常喝的是菜市场外面几十块钱一斤的谷酒,玻璃酒柜里却摆满了几千块一瓶的洋酒,一直摆着,从来不喝,跟放吉祥物似的,倒是便宜了叛逆的十七岁儿子。
一群高中生学着社会老大哥抽烟喝酒,包厢里闹成一片。陈京迟好像不想喝酒,陆橙记得他只在和他们碰杯的时候抿一两口,之后就接过麦克风开始唱歌。陆博唯象征性地问了一句陆橙喝不喝,陆橙说不喝,他就倒了杯KTV送的橙汁给他,不再管他。
陆橙比他们小一岁,那时候刚刚上高中。戴一副黑框眼镜,因为身体原因不常运动而显得有点微胖,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就越来越自卑,其他人的目光都带毒带刺。可陈京迟看他的那一眼把他的心跳看漏了。那一眼里面没有任何情绪,和看到一扇门、一把雨伞一样普通,偏偏这么平淡的一瞬间实在是太不寻常。
又或许是陈京迟长得太好看。
陆橙捧着手里的杯子小口小口喝果汁看他唱歌。陈京迟不常唱歌,唱起来也没什么技巧,但先天条件好,又唱老的粤语歌,一字一句清楚,陆橙就觉得特别旧,特别深情,特别帅。
所以后来,陆博唯他们无论是晚上去网吧通宵、偷偷深夜开车到处晃,还是逃课约会看电影,缺人打麻将,又或者只是单纯忘带东西需要陆橙送之类的、只要有需要陆橙跑腿的事情,他都答应得很干脆,简直无怨无悔,乐在其中。他想的特别简单,能看到陈京迟就好,一下就好。
他从第一次见就觉得陈京迟特别。和别的人是不一样的。陈京迟也和那些十几岁的男生一起闹,但就是不一样。
陈京迟跟他们玩只是因为他们需要他,他能答应别人所有不越轨的事。但他真正需要什么,他从来不说,就像没有,所以他可能不那么需要别人,虽然他肯定也是需要的,但就没那么那么大的需要……这是陆橙的猜想,他讲不清楚,但他心里笃定,就是有那么一种感觉。
【作家想说的话:】
哈喽!
第一天连载多发几章,之后就每天一章啦
彩蛋是随机一些关于陈京迟和陆橙的陈述/小剧场︿︿
彩蛋内容:
如果要说,那他陆橙是一只蜘蛛,陈京迟不能是那些苍蝇蚊子,而是第一次沾到他网上的漂亮蝴蝶。所以他要留下他,用网把他裹起来藏好,偷偷吃掉他。但他又不是真正的蜘蛛,他能做的就是用那些像塑料一样廉价的东西把自己捆在陈京迟身边,不留一点缝隙,好做一个温柔的茧。
第2章 喜欢的决心
酒席桌上很吵,筷子没停过,大家伙要吃回本钱,因此这边的嗓门比那边更大。陆橙这些年逐渐学会合群,扯着嗓子乱七八糟也能和桌上其他人聊得开心,时不时尝了服务员新端上来的菜会假装不经意地告诉陈京迟一声,“这个挺好吃的。”
陈京迟说好,顺着他的意思每次夹一点,他就乐得在心底打鼓,但又不敢这样太多次,生怕对方烦了。他觉得陈京迟还是难过的,现在完全就在强颜欢笑,虽然也没笑。
刚才司仪说“新郎可以亲吻新娘”的时候,陈京迟看得很认真,表情一如既往,眼睛甚至因为笑意微微弯起。陆橙也看得认真,不过他看的是陈京迟。他身体下意识靠近,伸手想钳住男人手腕,就怕陈京迟下一秒冲上台抢婚,抢的还不是新娘。
幸好中式婚礼没这么多幺蛾子,也没人问一句“有没有人不同意这桩婚事?”陆橙一直觉得这场面太戏剧,从扯结婚证到婚礼这么长时间,这么多事情,该阻止的人早就跳出来了,谁还会搞这么个大反转,拉着人就跑出礼堂?但他确实觉得这种地方的气氛给人干点什么的冲动,比如给了他接下去去找陈京迟的勇气。但他半点不希望陈京迟有毁掉这一切去牵陆博唯手的勇气。
在伴郎团去给新郎新娘挡酒前,陆橙叫住陈京迟,“一会儿酒席结束,我有点事想给你说,你可以等我一下吗?”
陆橙很紧张,害怕从他脸上看到想拒绝的信号,但即使是突然被叫住,陈京迟还是没有什么反应,也没问什么事,就说“可以。”
他们俩对视了一眼,陆橙心脏狂跳,脸上笑容灿烂。他对着镜子练过好多次这样的场景,不至于笑得太僵硬太尴尬,还带了点纯然天真的诱惑。
毕竟在他看来,这张脸已经整过一次容,不再像以前那么丑陋。就是偶尔走在路上也会有人搭讪,至少他自己能容忍自己出现在陈京迟眼中了。
陈京迟跟着陆博唯他们去给各桌敬酒后,陆橙很快走进厕所隔间,将门反锁。酒店的卫生间也很高档,整洁光亮,跟个包厢似的。
陆橙把裤子脱了坐在马桶上,从随身带的包里掏出清洗用的工具,灌肠,润滑。他不知道陈京迟会不会用他的后面,因为他这些年只看到陈京迟和女孩去开过房。但毕竟陈京迟心底最喜欢的还是陆博唯,他要做一个完美的替身,仔仔细细把前面的女穴和后面都弄得干净。
是的,他看到过陈京迟和别的女生去宾馆。应该说,从他上大学开始,他就跟踪陈京迟到过许多地方,看过他和不同的人在一起,大多是一个周末,之后都没有再联系。陈京迟从来没有和人保持过长久稳定的关系。
陆橙将润滑的膏剂涂在阴道口,想起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多喜欢陈京迟时的那天晚上,这一直被忽略的畸形之处在他使劲搓揉阴茎的时候不停流出粘稠的液体,滑腻腻地沾在交叠的两条腿中间,他边哭边捏弄,类似暴力的行径最后却带来更加强烈的抽搐。
他想,他真的很需要陈京迟。
那天是他们高中高三学生第一次去隔壁重点中学联考月考。陈京迟他们就是隔壁高中的,比他大一届,已经毕业离开了。但因为陈京迟和陆博唯同班,所以他知道陈京迟的班级,也到过班门口、每天等在校门口,知道陈京迟的成绩每次都被贴在公告栏,最后一次连带照片贴在校门口。别的人贴那种大头证件照都傻得出奇,可陈京迟帅得出奇。
陆橙路过他们原来班门口,下意识往里面找熟悉的身影,但他看了好几圈,才突然意识到陈京迟已经去首都大学了。那些吵闹的男生,人头攒动的放学场景,他再怎么看,也看不到那个人了。
那瞬间是他那两年懵懂行为的全部解释。他突然觉得害怕,世界本来就是一团空洞,他害怕再也见不到陈京迟,这个空洞就一直在那儿,他们永远平行,陈京迟过得再好再烂,就算有一天死了,他也不知道。这就是他怕的。比他跑到陈京迟面前,而对方厌恶地看着他,还要可怕。
但和陆博唯他们不同,陆橙的高中就是个三流学校,每年上一本的学生都屈指可数。好在陆橙也不需要,他只想离陈京迟更近一点。他本来就不是读书的料,家里也没人管他,能上个高中都算很不错了。不过事实上他高考考得还不错,能上几个二本,但他最终报的是首都大学旁边的专科大学,学料理,听起来还挺高级,实际就是做菜当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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