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异典(14)
然后他就看到了院子里的林渊。
林渊的生活非常规律,这个时间刚好是他过来喂猫的时间。
每天将一定数量的食物端出去,然后在一定时间去外面清理盘子。一开始过去收盘子的时候,盘子里是完全没有动过的小鱼,林渊虽然没有说话,不过深白总觉得他有点失落的样子。
于是林渊第二次将装着猫粮的盘子端出去、收盘子的时候,里面的猫粮就明显有了被吃过的痕迹。
到了今天……
看着林渊端着猫粮到处找猫的样子,深白嘴角忽然一翘,然后,林渊就好像看到了什么。
一只小黑猫从右边花坛里轻轻一跃,随后优雅的蹲在了花坛边缘。
目标已经找到,林渊看起来一副准备放下盘子的样子。
深白的嘴角却弯的比刚刚更加明显一点,有点恶劣的样子。
下一秒,林渊左边的花坛也跳出来一只黑猫。
同样优雅,这只黑猫也蹲在花坛前认真注视林渊了。
似乎完全没想到这里的黑猫不只一只,林渊微微停顿了一下,就在深白琢磨他一会儿要怎么做的时候,林渊拿着盘子离开了,不过他离开的快,回来的也快,等他再回来的时候,手上的盘子并猫粮都变成了两份。
将两份猫粮分别放在两侧,林渊这才离开。
也不知道这个举动哪里戳到了深白的笑点,总之,等到林渊从外面回来、敲门进来叫他吃饭,深白还站在窗边笑呢。
“试试看,应该是修好了。”没等林渊问他为何笑,深白主动开口,他没有打字,递出助听器的动作已经很能表达他的意思了。
林渊将助听器戴上,半晌抬起头看向深白,这一回,他也不用打字了:
“修好了,感觉似乎比以前听到的声音还要自然一些。”
他还评论了一下。
“谢谢。”
“不客气~”深白露出一朵大大的笑容。
两个人随即到外面吃饭,不过这一回他们吃饭可不在地板上了,深白昨天下午网购了一个餐桌,桌面很大,可以装很多盘菜,不过椅子只有两把。
两个人安静的吃完了饭,像往常一样,深白将餐盘扔进全自动清洗机之后,却发现林渊没有像平时那样坐在沙发上等他。
“既然助听器已经修好了,我就不应该打扰了,我已经和朋友联系过了,一个小时候他会在地铁站等我。”不是询问,林渊说的是自己已经决定好的事。
深白愣了愣,然后又笑了:“这么晚了,干嘛不再住一天啊~”
“这两天是周末,你明天该上学了吧?”这两天的聊天过程中,林渊已经知道深白还是学生了:“而且我朋友明天也要上班,明天去找他时间会尴尬,要么你不方便,要么他不方便。”
对方说的全部在理,似乎也没有一定要挽留对方的必要,深白愣了愣,半晌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去地铁站吧?”
这一回,林渊没有拒绝。
五分钟后,两人再次走出了大门,深白住的地方交通很方便,所以没有多久他们就到了地铁站,挥挥手,示意深白不用进站,林渊告别了深白。
直到上车,他才想起来自己忘了问深白的电话号码。
这就是生活在小镇的坏处了:镇子太小,大伙彼此都熟知,原本就没有互相询问电话号码的意识,毕竟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嘛~
然而这里不同,一旦分别,如果没有联系方式的话,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然而此时他已经进站,就算跑出去找对方问电话号码,也不能确定对方仍然等在哪里,而且……
有必要询问电话号码吗?毕竟对方也没有询问自己的电话号码。
林渊胡思乱想着。
直到手机发出“喵”的一声。
一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自己手机发出的声音,还是手机的震动功能让他把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他收到了一条短信:
“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哦 φ(゜▽゜*)”
熟悉的颜文字,即使只是一串数字而已,林渊已经完全知道这条消息是谁发来的了。
“你怎么知道?”他慢慢的敲。
“别忘了这个手机是谁修的()而且人家天生对数字敏感,不止你的号码,你手机里的全部号码我好像都不小心全部背过了呢~如果你忘了谁的号码,可以问我喽!╰( ̄▽ ̄)╭”
林渊:……
“好。”
“想在黝金市逛逛的话可以找我,过几天去换药的时候还可以找我,我是学生,没课的时候还是挺闲的。”
“好。”
“ヽ(▽)ノ”
没有将手机聊天继续下去,关上手机,林渊大步向和朋友约好的地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阿海答读者问:不打阿花的原因是因为阿花本来就在我这里订了五只走地鸡,按照她一次就能吃两只的饭量,剩下八只肯定是阿美吃的。
而阿美从来没在我这里定过鸡。
她嫌走地鸡肉少,平时老买镇上老赵家的饲料鸡!
嗯,就是这么简单。
第二十一章 冯蒙
在约好的地方等了半天也没有看到朋友的影子,林渊习以为常的走向一旁。
果然,他在半路上见到了即将走到相反方向的朋友。
“冯蒙。”伸出手,林渊直接从背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哎?!”冯蒙就傻乎乎的回头了。
这是个小个子的男人。唔……在如今这个营养充分、人们也很会通过各种方法改进自己身体不足的社会,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已经到180cm了,这样一来,身高只有173cm左右的冯蒙就只能成为矮个子中的一员了。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海镇靠山林海的缘故,山货海货都充足,镇上人人个子都修长挺拔,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比一般地方的女性高,比如林渊的外婆就有176cm,海婆比外婆矮一点,也有174cm左右,而阿花婆婆是年纪大了身材抽了,否则年轻的时候据说比外婆还高。
这种情况下,冯蒙在镇上的日子着实有点不好过。
据说他是担心自己以后在镇上找不到女朋友这才拼命考出去的,不过他仍然没有女朋友。
↓
有女朋友的话是不会这么爽快的同意同性的童年好友来自己家借助的。
现任治安官、未来的警察,林渊还是颇有一套自己的鉴别方式的~
“林渊!好久不见!”认出身后的男人是林渊的瞬间,冯蒙的眼睛都瞪大了,踮起脚尖,张开双臂,他给了老友一个热情的拥抱。
不过由于两人超过10cm的身高差,这个拥抱看起来颇有点投怀送抱的意思。
伸出手拍拍冯蒙毛绒绒的后脑勺,林渊想:好像泰迪……
当然,这句话就不好和对方说了。
作为成年人,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林渊心里还是门儿清的。
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老朋友在想什么,热烈拥抱过林渊,又特意紧了紧双臂之后,冯蒙松开了林渊,很主动的拉起了林渊的行李箱,然后噼里啪啦开始和林渊说起话来:
“阿渊你果然好厉害!才来这里两天就对这里的交通系统如此熟悉了吗?居然还是让你找到我的,真是、真是——丢脸啊啊啊啊啊!”
和记忆里一模一样的表情和表达方式,林渊瞬间想起了与这个家伙过去一起度过的日子。
“和地方无关,你之前在山海镇的时候还不是老迷路?”天知道山海镇上正经的路就两条,一条海路,当地人俗称海线的,另一条则是山路,虽然也有一些分叉路,然而正式修建的路就这两条,按理说一般人都不会走错了。
除了冯蒙。
事实上他们俩第一次见面、确切的说是第一次结识就是因为冯蒙的迷路。
年仅2岁,刚刚会自己走路的冯蒙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出现在林渊的小车里了。
附带一提,这个小车是指婴儿车。
那时候的林渊也才2岁,他脚笨,那时候还没法自己走,只能扶着东西走,于是外婆有事的时候就把他扔在婴儿车里。
冯蒙的爷爷老冯是在镇上开照相馆的,因为孙子丢了的事着急的不得了,镇子很小,商业街就更小了,人们的关系也更好,比起邻居更像是亲戚,一听老冯家的孙子丢了,全镇的人都跑出去找了,林渊的外婆也去了。
想当然,他们找了一天也没有找到。
可想而知,众人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的孩子最终被发现在林渊这里的时候,大人们是多么欣喜若狂!
这是冯蒙第一次“走丢”,也是林渊第一次找到“失踪人口”。
同时也是他们第一次相识。
据说那个时候年仅两岁的林渊就非常有担当了,不但把自己的奶瓶给冯蒙喝,还给他盖了一半自己的小被子,甚至还把冯蒙尿过的小褥子踢下去了(←之所以确定是冯蒙尿的而不是林渊,是因为林外婆信誓旦旦林渊那时候已经完全不尿床啦)!
人们找到他们的时候,冯蒙吃饱喝足不算,小屁股下也是干净干燥的,甜蜜蜜的睡着了。而林渊则没有睡,一边看着冯蒙,一边在旁边玩外婆留给他的玩具——纹身枪。
大人们都说:林渊这是照顾小哥哥,给小哥哥放哨呢~
林渊:……
冯蒙:zzzZZZZZZ
总之,从能走路开始就迷路,冯蒙的成长史简直就是一部迷途记!按理说就两条路,想迷路也难吧?然而冯蒙愣是可以花式迷路,经常在各种匪夷所思的地方找到冯蒙,可以说林渊之所以知道镇上那么多不为人知的近路,都是由于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冯蒙的缘故走过太多小路的缘故了。
两人的孽缘开始于两岁时候的小车车,终止于高中毕业。
冯蒙考上了大城市黝金市的黝金综合学院!是美术专业!虽然冯蒙很路痴吧,可是他的脑子其实很好用,从小到大每次都是年级第一,林渊每次考前补习都是靠他才能艰难飞过。
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很快,离开之后冯蒙就回来过一次,林渊不是喜欢没事打电话和人聊天的人,如果不是冯蒙时不时发个消息过来,两个人的联系大概就断了。
如今趁这个机会可以和老友重新在一起一段时间,某种程度上,林渊心里还是很期待的。
“走吧走吧,我们赶紧离开这里,这里可是黝金站,全黝金市地价最贵地方的站点,平时轻易没机会过来一趟,啧啧,这还是站台吗?看起来简直是艺术馆啊!”一边拉着林渊往站台走,冯蒙一边小声对林渊说着:“被你救了的、还帮你修助听器的那个人搞不好是大富豪!”
林渊就愣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