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前段时间升级了一下系统,所以,只要你手里拿着生死簿,就能看到五公里之内的一些即将要消逝的生灵,这个范围内,全部由你掌管,所以你现在过去的话,正好给那个人收尸。”
“……”
“噢,不过她目前的死意还不达标,所以你也不一定要去给她收尸,如果今天晚上过去,这个名字消失了,那就说明她又不想死了。”
“……”
这个意料之外的答案,让霍淮卿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所以这个东西还能提前预知一部分人的死活?”
“对,但是你这个表情是什么意思?”
梁无声的目光突然变得格外意味深长,“身为地府公差,你不能干涉人类的死活,因为没有用,他们每个人的命数都已经在出生的时候就定好了,只有他们自己能改变,外人无权干涉。”
“……”
梁无声说完以后,见他好像没什么反应,就挥了挥袖,又化作了一团青烟,消失在了房间内。
来时匆匆,去时匆匆。
搞得霍淮卿忽然就对地下那个世界非常好奇。
但是……
目光重新落回到生死簿的第八页,他紧皱的眉头始终未曾舒展。
“贾新云。”
这就是那个梁无声口中所说的,想要自杀的人。
-
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贾新云坐在天台边缘,呆呆的看着远处一片黑暗,这栋楼足有六层之高,虽然比不上大城市动辄几十层的高楼,但也不能算低了。
她伸出手,仿佛能够触碰到空气中漂浮而过的那层白雾,湿漉漉的,明天可能要下雨。
“嘎吱——”
身后突然传来微弱的一声响,贾新云被惊的一哆嗦,下意识抓紧了身后的铁栏杆。
她小心翼翼回过头,漆黑的夜色中,隐约有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天台的门口。
“谁?!”
“……”
那个人没说话,只是往前走了两步,和她保持着一个并不会让她太过紧张的距离,而后,模糊的面容就变得清晰了不少。
“……你、你是?”
贾新云双眼渐渐张大,她认出来了这个人。
“怀卿?!”
“是我。”
“你、你怎么在这?!”
“……”
霍淮卿沉默了一瞬,才低声道:“睡不着,没事做,所以想出来找人聊聊天……你怎么坐在那?”
贾新云愣了一下,更加紧张的抓紧了手中的铁栏杆:“我、我也没事做,想出来透透气。”
“这样啊,那真是巧了。”
霍淮卿靠在了天台侧面,变魔术似的变出来了一罐酒,“你要一块儿喝两杯吗?”
“……”
特殊的时间,特殊的地点,他忽然出现在这里,明显就不对劲,但又因为他的身份,贾新云一时之间竟然也想不出他刚才说的那些话的不合理。
当下,贾新云就有些犹豫的看了一下他手里的那个易拉罐,然后,再看他一眼:“你……是来这里录节目的吗?”
“不是,我来见一个朋友,明天就要走了。”
霍淮卿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拆了一罐酒,把剩下的那瓶随手放在了身边,瓶子立马嗤的一声,“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会大半夜睡不着,跑到这里来吹风,这么看来,你最近压力也蛮大的。”
被他这么一说,贾新云就好像是被戳中了什么心事似的,两只手下意识又紧了紧,但就是这样,却让她更加看不透眼前这个忽然间冒出来的人了。
大半夜的,一个妙龄少女坐在天台边缘,换谁来看,都会下意识的觉得危险、怀疑她是不是要自杀才对吧,但他怎么……就感觉完全想不到这一茬似的?
贾新云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
突然,又默默地从边缘处翻了过来。
“扑腾——”
双脚一落地,她刚刚一直悬着的那颗心,也终于是跟着一块落了地。
霍淮卿侧头朝她看去,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来吗?”
贾新云点了点头,努力挤出了一个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搓了搓冰冷的手:“其实……其实我是你的粉丝哎。”
“真的吗?”霍淮卿也慢慢露出了一个笑容,“那就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不然我怎么会刚好选了这个地方,又刚好碰到你。”
说着,他随手把身旁的易拉罐丢了过去。
贾新云赶忙接住,小步挪到了他站的那一侧,嗤的一声,打开了易拉罐。
“咕咚——咕咚——”
冰镇啤酒要比常温的啤酒好喝数十倍,如果要是能在里头再放两块冰的话,那就是一百倍!
贾新云被冻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但还是没舍得放开手里的易拉罐:“其实,我很久以前就开始关注你了,你刚出道那会儿演的那部电视剧你还记得吗?我那个时候还买了专门的DVD放在家里天天看,后来,你也不怎么拍电视了,网上到处都是你不好的消息,但我说实话,还真是有点羡慕你……”
“羡慕?”霍淮卿一挑眉,“这话怎么说?”
“就……就是感觉,那个时候,虽然大部分人都在说你不好,可是你做的那些事都是你当时想做的事情,所以我觉得……你好自由啊。”
贾新云说着,又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好久没有跟人聊天,你能……听我说会儿话吗?”
“可以。”
“……”
掌心触碰到的那一片冰冷的温度,慢慢好像也让皮肤变得有些麻木。
贾新云靠在天台边缘的护栏上,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想说些什么,可是心里头乱糟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她是半年前回来的。
大多数人在刚毕业的时候,都盼望着能够留在大城市,能够在大城市里打拼出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可是最终,能够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失败,反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她以前也是向往大城市的人之一。
当时她就感觉,大城市是真的好啊,处处高楼大厦,机会也遍地都是,工资比小城市高两三倍,动辄上万的月薪,一不留神就能够飞黄腾达。
但是真正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以后,她反而是越来越提不起精神,无数次在夜晚想象着,逃离大城市,回到小县城之后,她的生活会怎么样。
大城市有什么好的?
无非就是物质生活比较丰富。
白天一睁眼就要着急忙慌地挤地铁去上班,夜晚加班指不定要加到几点,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哪怕是想出去玩儿,可是一想到明天还要早起工作,就瞬间又蔫儿了。
辛辛苦苦的这么忙活,一个月工资又能拿多少呢?
当初构想的轻轻松松上万元,压根不存在。
七八千块钱对她这样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不少了,还有些人一个月拿个四五千、甚至三四千的,也不一样是在这里苦熬?
唯一的区别就是,她好歹可以找个一两千的房子,不用为了省那几百块钱而和别人挤在大通铺。
但是,一两千的房子竟然也已经很廉价了,屋里就那么一个小窗户,拿个A4纸大小的书就能直接给堵上……房间越小,生活就越没有动力,每天都压抑的喘不过气来。
不如回家咯。
回家至少房子能够住个宽敞一点的,不用天天看着这扇小窗户,感觉自己就像是大城市里的一粒灰尘,风一吹,什么时候消失了,都没有人知道。
“……”
但是设想归设想,真正做下要回家这个决定,艰难地令人无法想象。
如果不是那个傻缺领导,贾新云觉得,自己可能现在还在大城市里头浑浑噩噩的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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