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标准员工餐是一荤两素一汤,主食随便吃。
小孩要更注重营养,因此虽然菜的分量会减少一些,但菜的质量显然更好。
两荤两素一汤一冰粉。
这是标准。
每份盒饭都是从食堂已经煮好的菜里面搭配好的,有过敏的忌口或者偏好能换种类,不过到底是没有刷饭卡来得自由。
马丁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运,他挑到的盒饭是锅包肉、西红柿炒鸡蛋、芦笋炒肉片、白糖拌黄瓜和莲藕排骨汤,冰粉则是红糖冰粉。
但说是冰粉,但并不冰,上面还有很多葡萄干、坚果碎这类小东西。
冬天晚上的气温虽然不高,但体力劳动总是会出很多的汗,一冷一热很容易着凉。
小孩子的体质更差一些,一碗不冰的冰粉下肚,既能解渴补充水分,又能调节过高的体温,舒服得整个人都快乐起来了!
至于这个菜色,也不是故意偏爱,其中西红柿炒蛋和芦笋炒肉片只能算半荤,两个半荤加起来才是一份荤菜,剩下的两份半素加起来也算一份素菜。
这样,一份两荤两素一汤一冰粉的标准盒饭就打好了!
而且并不是他一个人是这个标准,一眼望过去,大家都是这样的。
而且因为他干的活很出色,还能在三种“限定”肉菜和甜点里面选一个。
红烧肉、糖醋排骨、梅菜扣肉、蛋挞、泡芙。
五选二。
马丁显然是都没吃过,但喷香诱人的香气冲击得脑袋都是浆糊,显然是都想吃,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犹豫了一下,选择全部都是肉的红烧肉,以及看起来个头更大的泡芙。
那一顿饭,简直就是马丁这辈子吃过最好的饭。
在圣城里是能够一天吃三顿饭的,但三顿都是糊糊,不是土豆糊糊就是红薯糊糊,偶尔才有白面包。
马丁曾经以为那样的生活已经是最幸福的生活了,却没想到这么轻易地就被兰斯维利打破了。
他像只饿了好久好久的小猪,一脑袋扎去吃,狼吞虎咽地吃着。
他已经很饿了,但并不是无法忍受。
早在很久之前,他就已经习惯了饥饿,从中午到晚上没吃,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但眼前的饭菜实在是太美味了,美味到迟一秒吃完它都是对它的侮辱!
“呼噜呼噜呼噜——”
无数道飞速往嘴里扒饭的声音在寂静的晚上显得更加的大声,但没人在乎!
盒饭都是提前打好的,拿到手就能吃,温温热热的正好是最适宜的温度,众人全部被盒饭吸引了注意力,谁还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看别人的礼仪合格不合格啊!
“嗝!”休伯特.哈代一直到吃完饭盒里的最后一粒米、一滴汤汁,才有空抬起头喘了一口气。
任何他的目光突然顿住,落在马丁手中的泡芙上,眼神突然变得深邃又温柔。
休伯特的目光太过炙热,炙热得马丁难以忽视,他认得这个孩子,他是大贵族哈代家的孩子,十分有钱。
马丁知道,这个时候放下泡芙,将对方想要的东西双手奉上交给他才是最好的选择,讨好他的话,未来搞不好能获得更多的东西。
而且八美德里面也说,要乐于奉献。
但是啊,但是啊,但是啊……
马丁当做什么都没有看到地将泡芙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他决定了,自己不再当一个虚伪的、每天将八美德挂在嘴边的人了!
斐洛司一个棍子一个甜枣的教育让马丁下定了决心,虽然他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究竟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去神国,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他能靠自己的双手赚来食物,那么,他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也应该由他自己决定!
底层的人没有选择,那是因为他们有限的眼界和有限的生活条件。
虽然只是一个晚上,但辛苦工作后能换来美味又能让自己肚子吃饱的食物——这件事给了他极大的冲击!
休伯特.哈代没想到马丁这个穷小子竟然当做没看到,自己就把那个看起来就很好吃的东西就吃下去了。
他有些生气:“你竟然不听我的?!从来还没有人敢这样对我!”
马丁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小声地嘀咕说:“斐、那个渎神者比凶多了!”
休伯特:“……”倒也没错。
休伯特.哈代重整旗鼓:“不对,除了那个渎神者,没人敢——”
马丁又提醒他:“还是不对,管理也比我凶。”
休伯特.哈代:“……除了那个渎神者、管理之外,还没有人敢——算了算了,懒得说了。”
一而再再三地被打断,休伯特.哈代再大的火气都冒不出来了。
休伯特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但马丁却奇异地不太害怕他了。
他主动地做到休伯特的身边,小声地说:“好朋友是能分享食物的,明天我们一起努力,你挑糖醋排骨和蛋挞,我挑梅干菜扣肉泡芙,我们分彼此一半,这样一来我们都能吃到了。”
或许是心里依旧有顾虑和对“贵族”的恐惧,马丁又加了一句:“好不好?”
休伯特.哈代高傲地哼了一声,以哈代家族显赫的身份,他和马丁这种人交朋友简直就在给家族蒙羞!
但是……这种人?马丁是哪种人?
休伯特.哈代产生了一瞬间的迷茫。
在斐洛司打破了光明神的神像那一刻,他是渎神者,但他强大的力量又向全世界宣布——自他之下,全是蝼蚁。
蝼蚁和蝼蚁,即便有些许的区别,但又能大到哪里去呢?
马丁是更弱小的蝼蚁,而他也只是稍微大一点点的蝼蚁罢了。
“好。”休伯特.哈代在马丁略带亿点震惊的目光中点了点头,“那我们约好了!”
马丁先是一愣,似乎被休伯特.哈代的好说话震惊到了,但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那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说着,他灿烂的笑容里多了一抹激动的水光。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但这就是被视为“世人”的感觉吗?
马丁觉得,自己或许有些不正常,要不容易怎么会在渎神者摧毁他的信仰、打乱他的生活后,还会对他生出感激的情绪呢?!
——虽然饭真的很好吃!
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一天四顿——早餐、中餐、晚餐、夜宵的影响下,众人逐渐开始喜欢上了劳动。
除了第一天,农场工人的上班时间都在白天,晚上则是留给学习上课的安排,因此也有一顿夜宵可蹭。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群人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农场,不给他们找点事情做的话,在无聊中很容易闹出打架斗殴这种恶性事件。
要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忙起来!
忙起来就好了,忙起来就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上去了。
信仰这种事情,说白了就是内心空虚的人才会相信。
贵族们从小是在大环境和长辈的教导中被洗脑的,他们的空虚是精神上的空虚。因为除了信仰神明,就没有其他的精神食粮了。
平民和奴隶对神明的深信不疑则是因为物质的匮乏,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精神资源可言!
这辈子太苦,所以只能找个寄托。
就算不是光明之神,也是丰收女神、金币女神之类的。
那么,就忙起来吧!
去劳动之中寻找自己的价值!
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上的匮乏,只要足够忙碌,忙碌到一点空闲的时间也没有,自然不再需要那些东西!
成年班的课程是农活和工程相关的技能课程,那群贵族和中产们一边吵着为什么要学这些,和他们的贵族气质一点也不匹配,但是为了考试前几名能得到的奖品,又忍不住卷生卷死。
小孩们的课程更杂也更多。
虽然这些小孩不是兰斯维利的小孩,但让这些小孩白白地被耽误,斐洛司是干不出这种事情的。
他不但要给这群孩子找事情做,而且还要把他们的三观掰正,教他们知识,给他们打更坚实的基础,让他们有出去影响别人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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