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和他们一起走出院门,看着他们把不知什么时候走到院墙处的人形植物搬到远离小院的路口,然后堆放柴火,倾倒汽油,最后点火。
等火势起来,他们把人形植物放在柴火边,又把其它走到路中的植物都搬了过来,围着柴火堆成一个圈。
渐渐的,火越烧越大,越烧越猛烈。在跳跃的火焰间,苏则似乎看到离火堆最远的那个人形植物动了一下。
朝着火堆,动了一下。
等所有人形植物都被火焰包裹,
武承志看向身旁抱胸而立、不知在想什么的男人:“小陈,你看着点,之后还是埋在老地方。我送小苏去长陵山,大概徬晚回来。”
小陈欲言又止,武承志拍拍他肩膀:“放心,我心里有数。”
说完他便示意苏则跟他走,一路走到那辆眼熟的SUV旁,他打开后备箱将苏则的小电驴放了进去,直言道:“进山路上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如果太危险,我可能没办法继续送你。”
苏则点头表示理解,等武承志带上水和食物,安抚好儿子后,两人便上路了。
笠阳市并没有通往长陵山的国道,路都是各村县政府自己修的,因此规格高低参差不齐。
靠近笠阳市的,规格就高,路比较平整,甚至用到了沥青,比如苏则骑小电驴走过的那条路。但越靠近长陵山,规格就越低,石子路接着土路,一路仿佛在坐海盗船。
好在武承志自己就是开车行的,这辆SUV经过改造十分抗造,不管人颠成什么样,至少车没问题。
如果是普通人这么颠肯定受不了,苏则却像个没事人一样,一路专心地观察周围情况,确定危险程度——这个危险程度的衡量标准不是他,而是武承志。
好在因地广人稀又是白天的缘故,来自变异生物的威胁甚至没有糟糕的路况严重,武承志一路将苏则送到了山脚下,还没靠近就能看见参天蔽日的树木,和幽深不见底的密林。
“好了,就到这吧。”苏则开口道。
车很快停了下来,武承志沉默地看着苏则拿起背包,在对方打开车门即将下车时,他终于开口了。
“小苏,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但这长陵山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地方,更何况是现在这种情况,你……一定要小心。”
苏则几不可见地笑了一下:“好,谢谢。”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向着长陵山走去,雪白纤细的背影很快便被密林吞没,没了踪迹。
“希望以后还能再见……”武承志自言自语道,随后他长叹一声,启动车子调头离去。
这时,走在密林中的苏则嘴里也念念有词——
“野兔山鸡狍子野猪……啊!忘带调味料了!!!”
第11章 章鱼
如果问生物学家们,世界上最危险的野外科考地有哪些?长陵山一定榜上有名。
这一是因为长陵山面积广阔,海拔不高但地势复杂,像一个充满各种陷阱的巨型迷宫;二是因为它物种丰富,毒蛇猛兽到处都是,一不小心就会落入虎口。
这样的长陵山,在末世爆发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苏则首先感受到的是诡异。进山一个小时,他已经遭遇了三株变异植物。
一个利用藤蔓捕猎,能将埋在落叶里的枝条织成网;一个长出了散发浆果味道的花朵,只要靠近就会用树枝扎进猎物体内吸取营养;还有一个几乎已经失去了植物的特征,像蛇一般在地上缓慢游走,如同一张诡异的绿毛毯子。
其次是安静。这种安静并不是说没有鸟鸣虫叫,而是想象中的那种混乱并没有出现。
没有怪物大乱斗,也没有发疯的植物,苏则遇见的三株变异植物,只有开花植物主动攻击了他,另外两株似乎吃饱了,哪怕近在咫尺,也没有理会他。
苏则咬了口手里的剥皮树枝,不知道该如何界定它。说它是根须呢,它其实是树枝;说它是树枝呢,它又具有根须的特征。但不管怎么说,它和变异梧桐根须一样好吃又营养。
但苏则只想吃肉。
为什么没有怪物大乱斗呢?这个时候不是抢占生态位的好时机吗?难不成是时间太短大家还没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新定位?
总之,苏则晃荡了一个小时,没看到一只动物。
“真是连茹毛饮血的机会都不给啊……”苏则嘟囔着,开始考虑晚上在哪休息的事了。
把剩下的那点树枝啃完,他辨别了一下方向,继续朝着深山挺进,顺便留意有没有山洞之类的地方可以落脚。
就这样又走了两个多小时,眼看天色越来越暗,苏则终于在深邃的树影间看见一抹灰。
他眼睛陡然一亮,立刻朝那跑去,随着距离的缩短,他也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那是一只看起来像野兔,但身体有小野猪那么大的变异生物。它的嘴里呲出四根利齿,后腿直立,两只前爪指甲漆黑如钩,正在对着什么东西咆哮。
它很快就察觉到苏则的靠近,威胁般冲着他大吼了一声,又回头看了眼对面,随机转身就想跑。
苏则哪能看着到嘴的肉飞了?抽出菜刀就扔了出去,同时他也看到变异野兔对面被树挡着的地方,有什么东西也直飞而去。
那个东西非常精准地打中了变异野兔,直接把它打了个趔趄在地上滚了几圈。不过也是因此,导致苏则扔出的菜刀没能击中目标,和变异野兔擦肩而过直直插入了松软的地面,变异野兔则趁此机会,几个跳跃间便消失在密林深处。
“……”
苏则怒火中烧,拔起菜刀转身就想把打扰他捕猎的东西就地正法,却听到一声惊叫:
“苏…苏则?!”
苏则定睛一看,只见重重树影间站着一个大约两米来高的男人,脸虽然脏兮兮的,但还是能看出长相不错,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多情风流一看就是个渣男。
这种渣男长相,苏则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符合。他的高中同学,全校有名的富二代,刑律的发小兼跟班——
“林修竹?”
准确找出记忆里的名字,苏则的视线不由自主地下移,看向了林修竹的下半身。
那里并没有属于人类的双腿,而是一条条颜色呈朱褐色的腕足,足足有八根,每根上都有白色的吸盘,一看就……很好吃。
林修竹被盯得心里直发毛,八根腕足不由自主地往身后挪:“看、看屁啊看!没见过章鱼腿吗?”
苏则点点头:“长人身上的确实没见过。”
林修竹:
“……”
苏则:“我记得,章鱼好像可以生吃?”
林修竹:“……???”
玩笑归玩笑,他如果下得了这个口,也不至于从笠阳跑到长陵山来。
将菜刀塞回背包夹层,苏则抬脚朝林修竹走去:“你怎么在这?”
“这、这话该我问你吧?”林修竹语气突然慌乱起来,“站、站住!别再靠近了!你、你就不怕我吃了你?”
苏则一愣,有所明悟:“不用担心,外面的怪物比你恐怖。”
林修竹:“……我谢谢你啊!”
“不客气。”
“……”这人还是一如既往地讨人厌!林修竹暗自咬牙,却也不再排斥苏则靠近。
走到林修竹身边,苏则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腕足,发现它们和林修竹融合得特别自然,从腰部开始肤色由白渐渐转变为朱褐,腕足分岔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大腿根,比例合适并不突兀。
好像连皮肤质地都改变了……苏则沉吟一会,再次问道:“你怎么在这?”
见他没有问奇怪的问题,林修竹暗自松了口气,没好气地回答:“你都在这了,我怎么不能在这?”
说完,他上下打量着苏则,眼中满是疑惑:“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病秧子,快走几步都喘不上气儿,怎么刚才……”林修竹毫不怀疑,如果那把菜刀命中,很有可能当场送走那只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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