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餐具,食物堆在两片翠绿的香蕉叶上,干燥的米饭旁边依次是咖喱、豌豆、配有奶酪片的吐司,红茶和奶被装进左手边的银盘里,粼粼反光和走廊里热烈的色彩闪烁映照。我抓起一坨米饭,看着上头堆积的配料,感到一阵伤感,“虽然说一晚上两千卢比换算成人民币真不算贵,但只要想到这可能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就有点吃不下去呢。”
沈叙倒上红茶,交叠起手臂和我一块感慨,“也有很大一部分人连两千卢比都赚不到......这儿是富人区,只有旧德里——那里才是真正的印度。”
困苦总是埋藏在浮华之下,我掰下一块马铃薯,说想去看看旧德里。
“好,还想去哪里?”
“看湿婆。”我不假思索地说,这也是我和男朋友原本计划中的最初目的,我们都很喜欢这位美丽又善良的神明,尤其是当他的美丽掺杂了太多的神秘,就更令人无法自拔了。
这时,肩佩红章和流苏的侍者上来为我们添茶,他一边有技巧地让茶水注入壶中,一边扭头问我:“aha,shiva?”
我点点头,说“yep”,他看上去非常雀跃,用印式英语叽里呱啦说了好多,我没听懂,无助地望向沈叙,沈叙嘴角上扬,拉出一个大大的笑,“他在说——‘小心!只要你见过瑞诗凯诗的湿婆像,你就离不开印度了!’”
侍者好像知道沈叙在给我翻译,厚嘴唇一张一合,又是好多话,他蜷曲的眼睫毛、黑白分明的眼珠在那张橄榄色的面颊上各外突出,以至于我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光顾着看他生动无比的脸去了。
“沈老师,我们去完旧德里就去看湿婆好吗?” 我迫不及待了。
“不急,重头戏留到最后一天去看吧。”
出乎意料,沈叙拒绝了我的提议。
“可是——”
“放心,一定会让你看到的。” 沈叙眼睛里带着笑意,语气却模糊不清,“印度是个心想事成的地方。”
接着,他搁下茶杯,彬彬有礼地朝侍者说了谢谢和再见,但怎么听都很像是在赶人。
第3章 味
[Dhvani].
临行前父母百般交代我,不要吃路边的小摊啊,苍蝇乌泱泱停过的,特别脏......也不要喝生水,喝了保证你拉三天肚子,印度医疗系统落后,真到那时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哭都没地方哭!
我说不会的,我身体很好,药带两版就够了,再多装不下啦。
我妈急了,从城郊冲过来看我旅行箱,“命重要还是画重要?”
“画重要。”
“真是要死!” 我妈解开大药房的塑料袋,露出小山高的药品,问我还能放下多少,我说满了满了,真满了。我妈叉起腰,环顾整间屋子,发问:“他和你一起去?”
“对的。” 我点头。
“他人呢?”
“学生家,做思想工作去了。” 我看看钟,“要晚一点回来。”
老人家叹气,“我们是管不了你们了,这些药放他包里吧,可别忘了啊!”
我一口答应下来,说肯定会带上的。
我妈离开前又絮叨了一阵,我耐心听着,其实他们能接受我去印度就已经很不错了,之前好几次我和他们提起,二老都出奇一致地皱起眉撅起嘴——去那里干嘛?
现在,我人在旧德里,正盯着路边的奶茶摊看。
它们被装进敦实的瓦罐里,整整齐齐码放在平板车上,香味十分诱人地飘出来。招牌上写了只要五卢比,但小份的奶茶是用迷你瓦罐装着的,人不能离开小摊太远,因为喝完了得把瓦罐还回去。
街道乱糟糟,我停下脚步的时候,沈叙也有预感似地停下了,转头问我是不是想喝。
他依然背对着我,肩膀稍侧,下巴在逆光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我微怔,这一幕好熟悉,熟悉得叫人心惊,是不是我从前梦到过......或是经历过相似的场景?
同一时刻,我也觉得自己无比熟悉这个地方,但我更愿意称之为亲切感,它毫无预兆地撞进怀里,好像这片土地在我人生的前二十多年里曾一刻不停地召唤我,如今终于把我盼到了,就拿出所有的好东西来招待。
“小谨,想喝就喝吧。” 沈叙走过来揉揉我的头,“不用顾虑太多。”
理智告诉我应该避开的,可身体不听使唤,我听到自己说好,甚至更挨近了他一点。
店主热情地招揽顾客,我们一人得到一只青灰色的小罐子,找了片阴凉的地方蹲下品尝,细碎的日光透过叶缝,使沈叙的眼睫毛看起来像两朵蓬松的绒草。
他抿一口奶茶,看着我笑了笑,然后抬起手腕去撩额前的发。
咔哒,与许多年前的影像重合,那微微下垂的眼角,恍惚是记忆中的模样。
二次曝光。
我一定是起肖了,我心想,怎么会有人去问一个在旅途中认识的陌生人是不是自己男朋友?实在是不着边际,疯病得厉害。
“......好喝吗?” 沈叙转脸问我,嗓音温和。
我心跳加快。他长得好好,近乎不真实的好看......如果没有很出色的自制力,也许小小一个踉跄就会跌进他的蛊惑范围,再也出不去了。
这样的人即使是惊鸿一瞥,也会难以忘怀,会一刻不停的跟朋友谈论他,猜测他,品咂他,希望再见到他。
瓦罐沉手,我无意识地、一点一点地顺着横向的纹路摸,好像它是这里唯一真实的东西。
“甜。” 我说,“还有股清香。”
“印度人喜欢吃甜,代表幸福平安,一生顺遂。” 沈叙没忘自己向导的职责,认真和我解释,“太甜了吗?”
他总能猜中我心思。
“有一点。” 我说,毕竟在国内喝奶茶只点三分糖。
“我这罐没有加很多甘蔗糖,换一下吧。” 沈叙自然地拿走我手里的瓦罐,好像知道我会答应一样。
但我确实不抗拒,沈叙换过瓦罐,手腕有意无意地转了一个方向,两瓣唇覆上了我之前碰过的位置。
他闭起的眼皮在颤动,如果我没看错的话。
耳根火热,我几口喝完剩下的奶茶,坐在原地等他。
这个习惯不好,吃东西狼吞虎咽的,我知道,但改不掉,以前我妈特看不惯我扒饭的速度,说慢点慢点,饿鬼似的,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们亏待你了。
我脖子一梗,说我要抓紧时间学习!
“学习?你有什么习好学?” 我妈调侃我,“得了吧。”
可我的确是想学习,因为一个约定,我从未这样激情地学习过,现在想想还真是有点恋爱脑,不过挺值的,悬梁刺股换一个男朋友,划算极了。
我们高中每周有一天晚上可以放学生出去吃饭,大家三三两两的,语代和英代走,我找同个画室的朋友走,只有地代是一个人,他每次都是一个人。
其实他也有跟大伙一起出去吃过,但那次我在集训所以没有参加,回来后听到同学说他小话,他们说地代看着韬光韫玉,月朗风清的的样子,但其实是个很喜欢占小便宜的人,吃钵钵鸡大家都说够啦够啦,他却还要继续点,情商好低的。
这话我是不信的,当中肯定有误会,地代怎么可能是那种人,徒手画全球洋流线的地代是完美无缺的,不允许任何反驳。
所以我一直想找个机会问问他,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问这种事情需要时机,我逮不到。
但有次我吃完黄焖鸡米饭,出门就瞧见他杵在奶茶店门前,仰头看发光的菜单。
“地代!买什么呢?” 我揽住他脖子,书包斜斜滑落一边,少年人嘛,老喜欢用那些看上去大大咧咧的行为掩盖其真实想法。
“奶茶。” 他侧头,高挺的鼻尖离我很近,“拿到奖学金了,想请自己喝。”
“恭喜恭喜,你没喝过这家店的奶茶吗?”
他垂着眼:“没有。”
“这个好喝。” 我指着“养乐多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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