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矮人族唯一的城池,文明大陆的大地之城,现今又名机械之城。
第90章
大地之城堪称卢恩提斯大陆如今规模最大的城池, 说是城池也不太对,这个地方的存在相当微妙。它不像大陆普遍的有高大围墙的城池,也不像族群聚居的部落, 更不像城镇、村庄等任意一种存在方式。
这里是杂糅的,也是特殊的。
矮人族在万年前遭受屠戮后, 本就不算繁盛的族群只剩下寥寥几人,经过了多年的休养生息, 又在一次次变动中起起伏伏。这个族群如今依旧不算强盛,但也有上万的族人, 而且凭借着高超的炼金术在大陆站稳了跟脚。
因为族群曾经遭受的灾厄,矮人族堪称大陆最团结的种族, 上万的族人一齐居住在庞大的大地之城,只有历练的族人才会短暂离开。他们把这座城当作他们的根,当作他们的故土, 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进行研究, 也在这里死亡埋葬。
听到伊莱的描述时,路凯先是觉得不可思议, 但联想到矮人族曾经的灭族之灾,他又对这个族群如今的状态有了理解, 这是一个相当重感情的族群。
当亲眼看到夜色下辉煌的大地之城时,他有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最初出生的世界,那个灯火通明、繁华喧嚣的世界。
“怎么了?”伊莱微微侧头问。
路凯怔愣一瞬,很快从回忆中脱身, “没,这里很漂亮,让我想起了我出生的地方。”
伊莱挑眉, 饶有兴趣的问:“你出生的世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路凯沉思了好一会才慢慢开口道:“一个很繁华的地方,没有神祇,没有魔法,没有精灵、矮人、巨龙这些种族,只有弱小的人族和普通的动植物,虽然也有过战争,但大体上逐渐趋向和平……”
伊莱静静的听着,等他说了一通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时,他又问:“能跟我说说你以前的事情吗?”
路凯抬头看他。
伊莱温柔的笑道:“我想了解关于你的一切,从出生开始,没一个细节都不愿意错过。”
这当然不可能,路凯没有像戈恩菲瑟那样重现过去的实力,但他不会拒绝伊莱的这个要求。
他尽力的回忆着过去的时,细细的将他能想起来的每一件事讲给伊莱听。
大大小小的事听起来是有些枯燥的,毕竟人的一生大部分被无趣的琐事占据,只有剩余的一小部时间才在努力寻求快乐。
但即便是琐事,伊莱也倾听得非常认真,他微微侧头看着路凯的脸,捕捉着他每一丝表情变化。良久,他确认了,路凯是很怀念那个地方的,即便他嘴上不时抱怨着学习压力大、交通拥堵之类的。
几乎任何生灵都对故土有着本能的眷恋,漂泊已久的路凯也不例外,无论那个世界有着多少缺陷,他的心底依旧牵挂着。
路凯说到毕业找工作,抱怨跟人相处不容易,发现伊莱许久没有说话,一转头就对上他温柔沉静的视线。路凯摸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不是太无聊了?”
“不,很有意思。”伊莱轻笑道,“是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凯,你想回去看看吗?”
路凯一愣,看了他好一会才说:“不了,都离开这么久了,那里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回去也没什么熟悉的人或物在。”
他在卢恩提斯大陆经历了第二次新生,这里有他的家人,有他的朋友,还有他的恋人,把这里当成第二个故乡也无妨。
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着,等逐渐接近那片灯火通明的城池时,一道身影从中飞速掠出。
伊莱抓住路凯的手,止住话题。
他抬眼看向大地之城中出来的人,那是一个略显颓废的矮人,与颓丧外表不同的是他强盛的气息,显然这是一位顶尖强者。
“亚摩斯。”伊莱道,“你果然在这里。”
亚摩斯俯身行了一礼,“光明神大人。”
“我有些事情找你商量。”伊莱道。
亚摩斯沉默片刻,邀请他们进入大地之城。
远看大地之城让路凯有恍惚的熟悉感,但真正走进这个地方后每一处都是截然不同的。矮人和人类是两种不同的种族文明,相似的只是科技的发展趋势,其他方面却是不一样的。
尽管差异巨大,路凯还是对这个地方相当感兴趣。
看他东张西望的样子,伊莱笑了笑,对亚摩斯说:“这是我的伴侣,凯·弗雷斯,能麻烦你找个人带他参观一下大地之城吗?”
亚摩斯颇为惊讶的看了路凯一眼,很快又收敛了神色,只点头说:“当然。”
他很快叫来了一个年轻矮人,名叫安达斯,他是族长的大孙子。
路凯看了伊莱一眼,见他微微颔首,知道他是想跟亚摩斯单独谈谈,于是跟着安达斯离开。
安达斯年纪不大,脸上也没有成年矮人爱蓄的大胡子,真实的面貌看起来有些稚气,因为身高很容易被人误会成小孩。
“先生,你看,那是我们的机械塔!”安达斯非常骄傲的指着一座高耸的建筑说,“那里有我们矮人族最聪明的大师们,他们在那里研究出了非常多强大的武器!”
路凯往那边看了一眼,问:“博兰科大师也在吗?”
博兰科是安达斯的小叔叔,他在大陆非常有名,安达斯不意外他会知道。
“博兰科大师当然是有资格在机械塔做研究的,但他最近不在。”安达斯说,“半年前有人从外面递来了邀请,博兰科大师就离开了,听他说是特罗斯帝国有他很感兴趣的东西。”
路凯微微蹙眉,没再多问。
安达斯热情的向他介绍完几个重要地点,又带着他往某条街道走,刚靠近他就闻到了酒香味。
“我们非常喜欢喝酒,虽然酿酒技术比不上精灵,但在酿造烈酒上却是独具一格的!”安格斯有些骄傲的挺着胸膛,“先生,既然来了这里,你一定要带上一些酒,这可是好东西!”
这一整条街道都是酒铺酒馆,就算是深夜也有不少矮人流连在这里,偶尔有醉倒的客人也不会被店家赶走,就让他们在店里凑合一晚醒来再离开。
“这么多酒馆,哪一家的酒最好?”路凯笑着问。
这可让安达斯犯了难,他挠挠头,说:“在我看来都很好,第一家的酒最辣,口感刺激,喝起来非常痛快;第二家的酒最醇,后劲非常足;第三家……”
他一一将每一家的酒介绍了一遍,然后眼巴巴的看着他。
路凯也不缺钱,于是笑着说:“听起来都很不错,那就每一家都帮我买上一点吧,正好我有一个朋友很爱喝酒。”
安达斯立马应了,他带着路凯走进酒馆,熟稔的跟店里的矮人们打招呼。听说他是亚摩斯的客人后,店家们不但给他打折,还有要白送他一些的。
矮人们过分热情,让路凯这个平时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人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有酒的地方永远少不了高谈阔论的人,矮人们是个中翘楚,他们爱酒,也爱谈天说地。路凯在酒馆里坐了一会就跟他们称兄道弟起来,虽然一部分人连名字都记不住,但不妨碍他们分享各种八卦和消息。
一个矮人咕咚几口喝完一大杯酒,擦着嘴巴大声说:“我之前在费恩大森林遇上了一个特别漂亮的精灵,像故事里的仙子一样美丽,在我准备上去搭讪时才发现他是男的,我悲伤了好几天才走出来……”
“几年前,我外出冒险的时候看到一朵很漂亮的花,花香非常醉人,就像你家的酒一样。出于好奇,我上前去看了看,结果就被那朵花一口吞下去!等我费尽千辛万苦劈开它的肚子爬出来时,我精心打理的胡子都被燎坏了!”这个矮人说着还摸了一把胡子,虽然胡子被辫成小辫,但看得出来有些参差不齐。
“你那算什么!”另一个矮人拍着桌子说,“我遇上的才叫惊险呢……”
路凯抱着酒杯笑呵呵的听他们高谈阔论,时不时抿一小口醇香的烈酒。他的酒量并不好,一杯酒下肚人就已经晕乎了,但聊得高兴的矮人们并没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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