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为什么呢?他真的太想知道了,林澍为什么会愿意和他交往呢?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
算了算了,问的那么清楚做什么呢?人家给面子他接着就是,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林澍见他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蹙眉,像是在想什么深奥难解的问题,他瞥了眼张绎的手腕,那串木珠还好好地戴着。
张绎裹紧外套,这地方冷是真的冷,风吹的脸都要干裂了,“我还是喜欢南方的冬天,虽然湿冷湿冷的,但起码在户外不至于被冻死。”
林澍脱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张绎愣了愣,然后拿下来还给他:“不用不用,我穿的很多,只不过这天气穿再多都觉得冷,而且你这件风衣除了好看真没有保暖作用。”
说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提议说:“虽然我知道你不冷,但你好歹入乡随俗吧,做做样子也好,免得被人当异类,我看孙一凡他们就挺上道的啊,冬天好歹还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绒服。”
林澍解释说:“我与他们品种不一样,耐寒能力也不一样。”
“哦~”张绎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生长在北方的树吧,难怪不怕冷。”
林澍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解释他的说法,在他生长的那个时代,其实很难分清东南西北,而且那时候整个地球的气候也不是这样的。
走回住所,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搓了一把脸,“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演绎不同的人生,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为了拍戏,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长的生命,不过人类不同,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
“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喜欢总比不喜欢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说的对,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我也这么认为,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点缓不过来,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可试过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事倍功半,反而是进了娱乐圈,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每个导演都夸过我,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认真地看着他,“为什么觉得可笑?他们又不是骗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一来嘛,让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动力,二来嘛,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
林澍觉得没必要,“既然你都说了,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那有何必那么理智,他们夸你就收着,你本来就很优秀,我看过你演戏,确实挺有天赋的,至少演什么像什么。”
能得林澍一句夸奖,张绎心情异常好,忍不住吹起了小曲儿,等推开家门,还不忘跟他说一句:“谢谢啊,我突然有信心在这个行业走下去了。”
“那很好,我也期待你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天。”
张绎想了想,笑了起来,“好,到时候我把我的第一座奖杯送给你,就当纪念,等千百年后,你从库存里看到这个奖杯,说不定还能想起我来。”
这话题就不太美好了,林澍选择不接话,两人一起进门,没有叨扰到别人,四面的屋子都亮着灯,大家都还没睡,不过谁也没出来看他们一眼。
林澍让张绎回房间,自己去厨房烧水,看到炖锅里还有鸡汤,也舀了一碗带进去。
张绎已经换好了睡衣,这边太冷,水资源稀缺,他们也就没有天天洗澡,但对于南方人来说,没有洗澡睡觉本来不算什么,但如果要和别人同床共枕就有些尴尬了。
“那个……你今晚还是住这儿?”
林澍把水杯和碗放下,回头看着他说:“今天忘记去找住宿了,再借住一晚?”
张绎摸摸鼻子,“我觉得你就算去找也找不到像样的,镇上能租的都被剧组租了,反正你也住不了几天,不如就住我这儿吧?”
林澍点点头,瞥了眼床头放着的小树苗,“也好,那就打扰了。”
“不会不会。”张绎走过去喝了一碗水,白酒喝多的后遗症来了,口干舌燥,浑身发热,脑子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发蒙,他觉得他有必要立即睡觉,免得发酒疯。
“把鸡汤也喝了。”林澍指着旁边的碗说。
张绎看到孙一凡发的信息了,知道是特意给他留的,不客气的吃了,除了鸡汤还有一个大鸡腿,肉又香又嫩,他一口气全吃了。
吃完这些肚子有点撑,林澍给他倒了一小杯果酒,张绎知道这东西的妙用,道了谢喝了,果然舒服了很多。
他感慨道:“你可真是个移动宝库啊,还有你没有的东西吗?”
“如果你能活到我这个岁数,大概也能攒下很多东西的。”
“咳,你说得对,我要睡了,晚安。”这个天没法聊了,张绎往炕上一躺,被子扯到身上时才想起来这里只有一床被子,昨天他和林澍一起盖的,但那时已经是后半夜了,这会儿再盖一床被子就有些暧昧。
他爬起来跳下床,“我去找他们再要一床被子。”然后冲出了房门。
林澍本想说自己不需要,看他那奔跑的速度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很快,张绎就抱着一床被子回来了,还细心地帮他铺好,像个贤惠的小媳妇儿。
林澍和他一起躺到床上,睁着眼没有睡意,于是把小树苗挪下来放在枕头边,时不时和他交流几句,人类孩子几岁开始说话他不知道,不过这小东西已经能听明白基本的句子了,就是想法有些天真。
张绎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就睡熟了,睡梦中一条腿压过来,手从被窝里伸出来,林澍以前并不喜欢喝醉酒的人,觉得浑身上下都臭烘烘的,不过张绎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点点酒味并不令人反感,而且那微张的红唇还挺吸引人。
林澍不知不觉看了许久,然后闭上眼睛也睡了一觉,等听到外头有公鸡打鸣声才醒过来。
张绎每天都有拍摄通告,这部戏的双男主戏份都很重,通篇故事都是围绕着两个人进行的,而且互动非常多,为了尽量还原原着,编剧把两男主之间的暧昧改成了无伤大雅的互动,偶尔勾肩搭背,偶尔秉烛夜谈,偶尔相互切磋,当然,切磋着切磋着必然会发生一些肢体接触,然后来个“深情对望”,某种情绪逐渐发酵。
台词里肯定是不会有你情我爱的,不过书粉们绝对能从这些日常相处中挖出不少糖,导演甚至还拍了不少花絮,故意往暧昧方向靠拢,如果对方不是郁浩然,他可能早撂挑子不干了。
林澍来过几次,在看过某些镜头后就不愿意来了,张绎怕他太无聊,劝过几次让他回去,这小镇没什么可玩的,林澍估计早待烦了。
林澍一开始没答应,他是安静的性子,在哪都能待着,以前在结界里,他发呆的时间都比想事情的时间多,一个半月对他来说也就是一晃眼的事情。
不过既然不想看张绎拍戏,林澍便决定在周边走走,这附近水土有些异常,不像是正常环境破坏造成的。
林澍离开的那一天,张绎不免还是失落的,不过想到等结束拍摄回去就能见到,也就释然了,并且拍戏时劲头十足,从早到晚也没有怨言,在工作人员那边得了个劳模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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