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残疾反派的炮灰伴侣(3)
云彦一边想着办法,一边向山上走着,忽然看到不远处一片大波斯菊迎着阳光盛开,红的粉的煞是好看。
他忽然就有了主意。
他看了看表,已经接近正午,婚礼即将开始。
他却不紧不慢地在那一片大波斯菊中选了最好看的一些,连梗带叶地摘下,不一会儿就凑了一大束。
他继续前行,故意偏离原路线,往山林深处走去,沿路摘了不少叶子好看的植物搭配起来,看着有模有样了,就拿出西服口袋里的真丝手帕将这花花草草系成一束。
再往前走,他看到一丛极细的草,又是灵机一动……
……
……
……
沈家的保镖找到云彦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
弄得沈家一片焦灼混乱的人,此刻正如闲庭信步一般在山间漫步,怀里抱着一大束大波斯菊,衬的他那张白皙的脸愈发精致。
一根细草在他指尖处飞舞,被他缠成细细的圆环。
圆环还没缠完,他忽然被前路上的碎石绊了一下,他这才回过神来,神色中有种懵懵然的单纯烂漫。
他甚至没有往周围看,继续向前走,仿佛手中的那根草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他哼着小曲编着他的圆环,仿佛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找到他的几个保镖一时间竟然没有忍心打扰他。
过了片刻,一个保镖才终于想到自己的职责,轻咳了一声,在云彦茫然地抬头之后才说道:“云少,您怎么在这里?婚礼马上就要开……”
“你们终于来了!”云彦却看起来比他们还激动,他将还没编完的草戒揣进口袋里,两眼放光地大步走到几个保镖面前,试图伸手去拉住保镖的胳膊,却忽然看到自己手上沾的泥土和草汁,有些不好意思地往身上抹了抹。
……于是原本就脏了的礼服就更脏了。
众保镖:“……”
他们忍不住打量了一下云彦此刻一身的狼狈,心中默默估算着主子震怒的程度。
“快快快,我们回去,我只是想出来摘些花,结果就……迷路了……”云彦脸红红的,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幸好你们来找我了,我还以为我今天肯定是要迟到了!他万一生我的气了,可怎么办啊……”
保镖心里默默吐槽:
你还知道沈少会生气吗?!!!
马上就婚礼了你摘什么花啊!!!婚礼现场那么多花不够看吗?!!!
……而且你摘花就摘花,一路破坏了十几个摄像头是为哪般啊!!!
明知道有问题,但是保镖们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话不多说,赶忙将云彦带到了大路上,开车上山,直奔婚礼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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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沈疏珩残疾在身,总是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颜。
但是婚礼毕竟是一生很可能只有一次的大事,又是外公和母亲为他精心操办的,他不可能不出来见人。
来的宾客都是沈家和云家的朋友——云家虽然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但毕竟人脉还在,因此在场的也算是b市有头有脸的人物。
可就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主角之一却消失了。
云彦早上说自己有些困倦,想要补觉,这一休息就好久没出来,再去找他,人就不见了。沈家人只能一边装作若无其事的安抚宾客,一边抓紧时间派人寻找,云家父母更是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在心里将这不成器的儿子剐了一万遍。
沈疏珩此刻在别墅一层某个房间的窗边。
他坐的笔直,像一尊雕塑,一动不动地望向窗外。
他的手放在轮椅的扶手上,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近乎透明的惨白,没有一丝血色,让人忍不住猜测,他的血是不是像他的神色一样冰冷。
透过窗户看着草坪上神色各异的众人,面色阴沉,眼中透出一抹讥讽。
他的助理也像是雕塑一般静立在他身侧,只是时不时看一眼手机,透露出他内心的些许焦灼。
忽然,手机“叮咚”一声。
助理赶忙看向亮起的屏幕,松了口气,对沈疏珩道:“云少他们回来了,已经到了门口。”
沈疏珩终于收回目光,点了点头,驱动轮椅出了房间,助理连忙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继续报告着那边传来的信息——
“沈少,老于说云少的礼服有些脏了……”
“让他去换。”
“是。”
距离原定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婚礼还没有开始的迹象,前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渐渐觉出不对来,窃窃地交谈猜测,表面上却笑盈盈地颇有耐心。
有一些宾客确实很有耐心——如果主角一直没有出现,那可就有好戏看了。
而另一些则不断截住在人群中穿行忙碌的沈母询问情况,沈母笑着解释,神色中却有难掩的焦急。
正在他们猜的起劲的时候,却忽然看到沈疏珩独自驱着轮椅出来,探讨的声音不由小了好几度,生怕被这个煞星听见。
王家的长孙——不,应该说沈家的长孙,他脾气不好,这是人尽皆知的事,今天婚礼出了状况,谁知道他会不会发什么疯。
沈母见到儿子出来,立刻笑别正在交谈的客人,走到儿子身侧小声问道:“怎么样?人找到了吗?”
沈疏珩点点头:“让他去换衣——”
话还没说完,他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不远处向他飞奔而来,兴奋地像是一只见到了主人的大狗。
他未说完的话就这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眼睁睁地看着少年跑到自己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单膝跪地,将一大捧花塞到了自己怀里:“送你!”
原本正在交谈的客人们看到这一幕,纷纷转过身来看他们,现场很快变得一片静谧。
而沈疏珩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机械性地接住那捧花。
他怔怔抬头,就看到少年笑盈盈地看着自己,那笑容比天上的阳光还要晃眼,却又没有让他觉得刺痛,因为那眼中又带着丝丝缕缕的柔情,像是藏着一片深邃星河。
少年只和沈疏珩对视了片刻,就脸红着低下头来,挠挠头发,小声说:“对不起……把礼服弄脏了。”
沈疏珩的目光这才落在他的礼服上——在洁白细腻的布料上,一点点痕迹都很是显眼,这里一片泥泞,那里一片草青,袖口还沾着些湿漉漉的气息,连脸上都有浅浅的一道泥印子。
可是这一切,放在眼前的少年身上,却让人联想到山野间的蓬勃朝气,让人很难心生反感。
“我……我……”少年支支吾吾地开口:“以前都是你送我东西,我还没有送过你呢……”
他终于鼓起勇气,抬起头来,再次看向沈疏珩,有些忐忑地说:“我一直都想送你一些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外公以前说你不常出门,我就想,把山野间的新鲜气息摘下来送给你……今天一早想到之后,我就偷偷出了门,可是没想到,却在山里迷路了……你不要怪我好不好?”
少年的语气直率的可爱,满是少年青涩而热烈的心思,又带着些撒娇的意味,让人觉得,这样的美少年,就算是犯了些什么错误,也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云彦慢慢说着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可没有人知道,他的内心正在翻涌着怎样的惊涛骇浪——
沈疏珩怎么长得这样好看!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人:额头光洁坦荡,睫毛纤长细密,鼻梁高挺,让五官显得极为立体,甚至连下巴的弧度都那么好看。
他的面部轮廓明明是硬朗的,神情和气场也冷肃到让人觉得难以靠近,但是那眼中却透着一抹忧郁,让人觉得柔软到心疼,微微下垂的睫毛和稍稍上扬的下巴显得无比骄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纵然云彦曾在娱乐圈中见惯了各色美人,却依然觉得,眼前这张脸,堪称顶级。
云彦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那么多年,却从来没有恋爱过,人人道他云彦眼高于顶,却不知道,他也曾在心里偷偷描绘过自己梦中情人的样子。
如果那个模糊的容颜具象化,就该是眼前这个人的样子。
眼前的这个人,长得没有一寸不合他的心意。
再次回顾原著,云彦觉得那个狗逼作者一定是脑子有坑。
俞朗的容颜描述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他今天见了,觉得不过如此。
而沈疏珩如此绝色!竟然没写!一句都没写!!!
每次写到沈疏珩出场,作者写人外貌时的花式彩虹屁就仿佛失了效,从来都是“他沉着一张脸”,“他神色如冰”,“他皱紧了眉头”,“他一脸苦涩”……可没写一句他好看啊!
原著误我,原著误我。
枉费他还怕自己面对沈疏珩那一张阎王脸什么都说不出来,做了那么久的心理建设。
要早知道沈疏珩长成这样,他一定策马奔腾地回来!
只是看着这张脸,他就可以吹出一万字的彩虹屁——
“……我知道,这捧花不及你送我的任何一种名贵,甚至不如这里布置的那些花精致。它在山间路边随处可见,但是它的盛开代表着我对你真挚而热烈的爱。”
云彦目光温柔,落在沈疏珩的脸上,赞美的语言如泉水般流出——
“在我的眼中,世间没有一种花草能配得上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深深沉沦其中,你是我心目中的阿多尼斯在人间的具现,你是鬼斧神工的英俊性感,万般星辰都汇聚在你的眼眸,每次看到此它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