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我保存得很好,这是我唯一可以称得上是“优势”的地方。
他也很意外,眼睛明显亮了很多。
我喜欢他亮晶晶的眼睛,如果他的眼睛会因为我多明亮一些,我什么都可以做。
所以我把这个世界上唯一在意的物品也还给了他。
果然,第二天他出去后,再回来时,就离开了。
我鼓起勇气问他可不可以去找他,他拒绝了,只说会来找我。
预料之中的答案。
我只能强颜欢笑给他告别。
他离开后,屋里又变成了空空荡荡的样子,真奇怪,明明住两个人的时候感觉十分拥挤来着。
他的东西全带走了,若不是临时置办的那张小床和热水器在,会让人以为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大梦一场。
接下来的每天我都会把他的床褥铺好,每晚都会去调好热水器。
假使有一天他会心血来潮地找我……假使……假使……
我尝试着去做出一些改变,不过我这个人在乔家破产后就一直四处流浪,死了就死了,没死的时候就打点零散的工去应付一下生存,所以没上过学。自然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大多是一些卖力气的活。
转变是偶尔我会在发一些暗恋他的博客,有一条莫名其妙火了,有人提议我去试一下把这些经历写成小说,或许会有人看。
我尝试了一下,意外地还不错。
我喜欢这个工作。
倒不是说我喜欢写小说,我只是喜欢我的生活中充满了他。我喜欢描述他,也喜欢读者透过我的文字爱上他的瞬间。
那会让我觉得,我也为他做了什么。也让我觉得,我的喜欢也是值点钱的。
他再也没有联系过我,我看了半年的日落。
秋季的时候会下雨,我就去公交车站牌那里等,有时会等一晚上,有时等了一小会雨就停了。
我总觉得下雨他会来。
我想他来,我想见他。
因为这一次,我连他的学生证也没有了。
门再次被敲响时,已经是年末了。
我怀疑自己是出现了幻听,但是我还是去开门了。
朝思暮想的人出现在门口,那一瞬间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喊他的名字。
幽默的是,我是个哑巴。
那一天我才知道他是个孤儿。
于是我又开始难过,我觉得老天很不公平,倘若他公平一些,怎么会让他无父无母地长大?
不过他好像不在意。
我们去买了年货,我给他做了一桌菜,这一次,我看到他的眼睛明亮起来了。
就那一瞬间,我想给他做一辈子的饭。
他包了水饺,不过因为饭菜做得太多,我们只下了几个,全当过年意思一下。
快到凌晨的时候,我本想给他发新年快递的消息,结果他一直在拍我的手,我看过去,看见他全然不输外面烟火的明亮眼眸,看见他用不熟悉的手语给我说——乔湛城,新年快乐。
很不流畅的动作,很明显是临时学的。
伴随着外面烟花此起彼伏的爆炸声,我听见了心跳的声音。
还好心跳不会说话。
他说明年还是这么闲的话,就带我去北方看雪。
所以要我活到明年。
我答应他了,但是他没有活到明年。
初六他走得匆忙,连他的小狗都一并先交给我了,我和他的狗面面相觑,我在心底无声给他的狗说:你是他的小狗,我是他的大狗。我们两条狗都被他留在这儿了。
后来再知道他的消息,是他的上级,也好像是他的同事来的。
来把他的小狗带走,顺便给我带来了他牺牲的消息。
我愣在原地。
我有很多话想说,我有很多话想问,但是我是哑巴,我无声地张着嘴。
那人却说:“之前季队提过一嘴,说你太可怜了,这是他存的一点钱,你就当是他谢谢你照顾毛饼吧。”
忘了说,毛饼就是他的狗。
我看了对方很久,没有去接这个卡。
毛饼也确实通人性,死活也不跟他走,对方一靠近它,他就乱咬人。
末了,还是我阻止了他,我给他打字:毛饼就先在我这里吧。
对方似乎也看出了那狗的抵抗,只好点点头,离开了。
我看见他转身离开时低头擦了擦眼泪。
我蹲了下去,毛饼难得亲近我一次,毛饼咬着我的衣服,要把我往外拖。
这种情况在毛饼伤还没好、刚养在我这里的时候也出现过,毛饼咬着我的衣服,一直想出去,直到他来了,它才松口。
那会儿我就知道了——
小毛饼不是想出去,小毛饼是想去找他。
我看着小毛饼一会儿,把衣服从它嘴里扯了出来,茫然地坐回了沙发里,我朝卧室看去,卧室的床上,阳光洒在我今天早上刚给他叠好的被子上。
我悲从中来,突然扶着门框哭了出来。
哑巴的悲伤就像哑巴的爱,一点声响也没有办法发出来。
他被葬在了烈士陵园,即使是被黑白照片钉在墓碑上也是好看得不可思议,我看见他眉眼弯弯的样子,总感觉恍如隔世。
告别会上,我看到了很久不见的乔北澈。
他比我大七八岁,头发倒是白了不少,真稀奇。
我看了他一眼,就离开了。
他死了,他的狗还活着,我还得把他的狗照顾好。
毛饼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他死了,在我家乖乖的,有时会跑来我的床上睡觉,我一开始对它的突然亲近感到不安,后来才发现,是因为这张床上有他睡过的气味。
小狗在想他。
有一天,小狗不见了。
我跑了整座小镇去找,太阳西陲时,在烈士陵园找到了它。
毛饼趴在他的墓前,正欢快地吃着他的贡品。
本来要带他走的,我想了想,还是去旁边的水果店,给它买了点新鲜的水果放在了他的墓前。
我心说,你吃完了,他吃什么?
我没有带走毛饼,我知道,毛饼不会回来了。
家里已经没有了他存在过的气息。
临走前,我最后看了一眼毛饼,才发现,当年他捡来的那条只有巴掌大的小狗,已经快和他的墓碑一般大了。
陵园里有守墓人,我把写书赚的钱全给了对方,希望他每天多给毛饼买点水果肉食吃。
这老头是个很好的人,一边唏嘘感慨着一边应下了。
后来我悄悄地去看了几次,毛饼的伙食确实不错,我放下了心,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离开的那天,我打车路过了乔北澈的烧烤摊,他的烧烤摊叫“给我弟留两串烧烤”。
他站在门前烤串,白腾腾的烟气几乎把他整个人都遮不见,旁边摆了一个矮凳和矮桌。
似乎是看我一直看这个店,司机主动给我说:“这个烧烤店的老板弟弟死了,他每天都会多剩两串。”
我点了点头。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觉得乔北澈的这个弟弟是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他。
这世间有很多人都爱他。
因为各种理由,出于各种情感。
我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因为,如果你见过他,你也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后来我遇到过其他人,其中也有对他念念不忘的人,这些你们都会在正文里见到。
回去之后,我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渐渐地,又做成了很大的公司。
时至今日,我终于又开始写关于他的故事。
因为我站的已经足够高,足够弥补我在专业作家方面的天赋,我身上的关注度足够将他的故事告诉每一个人。
只要有足够多的人知道、记得,他就会再次沐浴到阳光之下,会再次回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而我——
当你看到这本书时,我已经再度走上了寻找他的路途。
就像那些年一样,我会执着地等待一个雨天的到来。
届时,
季沐熙,我们雨天见。
……
耳旁是嘈杂的人声,还有机器滴滴作响的声音,季沐熙只觉得眼前又一片白光越来越刺眼,一直刺眼到他再也忍受不住,猛地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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