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颂勾唇一笑,“你就这么离不开我,连打个洗脸水都要粘着我。”
杨絮,“……”
洗漱完毕,一人喝上一搪瓷缸山鸡蛋茶,临出门前,沈从临淡淡开口提醒,“背上你们俩的□□。”
沈从临今天没骑马,他徒步带着杨絮他们俩出了家门,带上四只大狼狗,留两只看家。
沈从临讲了一路,每走一个地方他都会停下来仔细地说明,哪块区域,什么地形,曾经有过什么动物出没,哪个地方有草药,哪块地方有可以吃的野生菌子野菜,还有哪块地方刀架脖子上也不要进去。
杨絮和姜颂认真听着,尽量把沈从临说得全记在心里,毕竟进入大森林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杨絮方向感有些差,光专注听沈从临说了,回来的时候沈从临要他们俩在前头带路回去,他一下子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好在有姜颂在。
回到家,杨絮跟姜颂说了他方向感差的事情。
有的人就是天生方向感差,姜颂听完一脸担忧地看着杨絮,再三叮嘱,“以后绝不许一个人出这间屋子。”
杨絮笑,“我还不至于在这个院子里找不着方向。”
姜颂不觉得好笑,“在林子里迷了路是很严重的事情,就当我求你了,就算是去厕所也得叫上我。”
见姜颂表情严肃,杨絮也笑不出来了,心里一软,乖乖点头,“好,这件事上我听你的。”
“真乖。”姜颂凑过去亲杨絮一口。
杨絮嫌弃,“我比你大,你大爷的……恶心吧啦的。”
姜颂咧嘴笑,丝毫不知脸红,“你哪比我大?让我看看。”
杨絮,“……”
姜颂又凑到杨絮耳边说了句什么,把杨絮臊了个大红脸,作势要咬他,却给姜颂一把摁在怀里亲起来。
第三天,沈从临依旧是带着杨絮和姜颂在林子里熟悉路,依然重复着昨天的话,如此反复,一周后,他牵了匹马给杨絮他们,声音不咸不淡地交代道:“别欺负老子的马,能走路尽量走路,别骑它。”
杨絮皱眉,“沈大哥,今天你不跟我们一块出去巡山了?”
沈从临卷着烟丝,口气依旧不冷不热,“今天你俩去,我带你们走了七天了,看看你们能记住吗。”顿了下,眯眼看向杨絮,“放心,老子的马认得路,狗也认得,你们俩要真是摸不清,它们会带你们回来。”
想想也是,连着七天,是该让他们俩出去试试了,于是杨絮点下头,说:“谢谢沈大哥。”
姜颂背上□□,问,“你那把木仓能借给我们吗?”
沈从临视线看向他,口气冷淡,“你要这么多木仓没用,再说了,你们俩到底会不会用那玩意?”
杨絮陷入了沉默,因为他确实不会用。
姜颂因为父亲是军官,对木仓对使用他知道,这种老旧□□,他一看就会。
“当然会用,你不要小瞧我们俩。”他说。
沈从临点燃烟卷,轻轻哼一声,语气透着怀疑,摆摆手,“一把就够了,赶紧去吧,尽早不尽晚,林区最忌讳太阳下山了。”
路上,杨絮忍不住问姜颂他到底是真的会打□□还是假的。
姜颂在前头带路,语气透着让他放心的安全感,“你放心,这种事我哪能说假话。”他放慢了脚步跟杨絮并排走,“你还放心,所有的路段我全部记得清清楚楚,连什么地方长什么样的野草开什么样的野花我都记住了。”
杨絮牵着马嘴角一弯,“信你。”他偏头看向旁边跟着他们慢悠悠走着的黑马,忍不住上手抚摸它,并柔声道:“今天辛苦你了黑风。”
姜颂也偏头看看黑风,然后继续看向杨絮,问,“你想骑马吗?”
杨絮摇头,“回来累了再说,现在不骑,而且沈大哥有说过不许我们骑马。”
姜颂轻哼,“他说能尽量走路就走路,又没说不让骑,你干嘛这么较真。”
杨絮忍不住笑,好奇地说:“你干嘛对沈大哥这么有意见?”
姜颂伸手拦住杨絮的肩膀,“我对他可没意见,就像你说的,在这个大林子里,他是专家,我们用得着他的地方太多了,不能树敌,得搞好关系。”
“那你对人家横眉竖眼的,说话也没好气。”
“他比我还过分,”姜颂捏下杨絮的耳朵,“我没找他干架已经是和颜悦色了。”
杨絮眼尾一瞥,挪揄地说:“我都不认得和颜悦色了。”
姜颂又捏下他耳朵,“亲爱的,他沈从临脾气比我还差,你怎么竟捡着我看了。”
杨絮回想了下,确实,这个沈从临脾气又差又怪,说话恨不得噎死人,但也不可否认,是个嘴硬心软的热心肠。
越走林子越深,在一处停下,杨絮擦擦汗,姜颂拧开军用水壶递过去,“喝口水歇歇再走。”
杨絮喝口水,把水壶递给姜颂,林子里他们俩说话的声音,再者就是不知名的鸟叫声,除了这些再无其他声响。
跟着的四只大狼狗训练有素,乖巧的很,蹲坐在地上竖着耳朵洞悉周遭一切。
看看它们,杨絮心安不少,又看看姜颂在自己身边更觉心安,想到姜颂也穿越过来,嘴角就浮现出一丝笑。
姜颂不明所以,“笑什么?”
杨絮难得肉麻一回,“我在想如果你没穿越过来,我自己在这个世界该如何度过,真的很感激你也在。”
姜颂声音里不由带了笑意,眼里带着温柔,“谁说不是呢,我更感激你也在,我也无法想象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你,得多难熬。”
杨絮“嗯”了声,“认证。”
姜颂哭笑不得。
两人也就坐了一小会就起身继续巡山,沈从临计算过时间,巡山这几段路,绕一圈再回来正好是三个小时,精准到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临来前,他说了,希望杨絮他们俩第一次不要超过四个小时。
不过,再过了三个半小时后,沈从临抽着烟卷琢磨着,这两个熊货该不会迷路了吧。
再又等了十多分钟,抽了几个烟卷后,沈从临骂骂咧咧站起身,背上□□准备出门,恰巧院门“吱嘎”开了,映入视线的是他的四只爱犬,接着是姜颂和杨絮。
姜颂背着杨絮,着急得喊,“借你马下山行不行?”
沈从临迎了上去,“咋了?”
“脚崴了,疼的连地都不能沾,我得带他去看医生。”姜颂一脸着急,跟骂人似的瞪着沈从临,“给不给借?”
杨絮拍他肩膀一下,“你吼什么?我没事。”
“脚断了才有事是不是?”姜颂又气又心疼,杨絮崴脚完全是一个没注意的情况,后背受的伤没好,脚又受罪,他能不着急。
沈从临眉头轻皱,“你先把他背到屋里,我瞧瞧。”
姜颂皱着眉,怀疑看着他。
“看什么?”沈从临开始嚷嚷了,“他脚肿成这样,你不先做个处理,下了山得废。”
杨絮想起来了,小说原剧情沈从临是学医的,他赶忙说:“姜颂,听沈大哥的,背我进屋。”
姜颂把杨絮背回了屋,沈从临不慌不忙地处理,然后让杨絮躺床上把脚抬高,叮嘱了些,然后说:“放心,没伤到骨头,不用打石膏。”
姜颂一脸不信,“你怎么知道没伤到骨头?他疼的那么厉害。”
沈从临淡定地看向他,“你要是不信,现在背着他下山找医生,我绝不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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