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锦将书递给他后,便慵懒地躺在沙发,闭上眼睛、他坐在他旁边,为他认真朗读。
读了几页,听到金世锦的呼吸渐渐变沉,以为对方睡着,便轻轻将书本放下,悄无声息起身,蹲在对方面前静静凝望着那张昳丽的脸。
只是才看了没多久,金世锦忽然缓缓睁开眼睛,似笑非笑地对上他的目光,也不说话,只嘴角轻轻一挑,露出一个魅惑勾人的笑容。
十九岁的林文恒顿时心如擂鼓,只觉得三魂六魄都离自己远去,脑子早不知如何思考,血气蓦地上涌,不管不顾用力抱住对方,狠狠吻上去。
他没有任何经验,全凭本能,那种少年人兽性的本能,克制压抑多时的情与欲在这一刻系数爆发,像是要把这个人吃掉一样。
秦朗看剧本上这段时,就觉得脑子嗡嗡嗡,一点头绪都没有。
此时屋内两人各自低头看着剧本,一时都没再说话也没动,房内越发显得安静。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宋墨忽然抬头,看向靠墙站着的青年,淡声道:“准备好了吗?”
秦朗愣了下,望着他不答反问:“你准备好了?”顿了下,又清清嗓子,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这段吻戏是林文恒主动,金世锦只是被动承受。就是虽然是两情相悦,但因为很突然,所以还是有那么一点强吻的意思,我会比较用力表达情绪,你可能要有点心理准备。”
宋墨弯了弯唇:“明白,我没问题的。”
秦朗放下剧本:“行,那你躺着闭上眼睛。”
宋墨将手中剧本放在一旁,从善如流躺下。
秦朗看床上着阖着双目的男人,剩下呼吸一口气,一步一步走到对方跟前,蹲下身体,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好看的脸,然后目光慢慢移到下方的薄唇;
他下意识舔了下嘴唇,道:“我要开始了!”
“嗯。”宋墨低声应道。
然而秦朗并没有立马开始,过了片刻,又道:“我真的开始了。”
宋墨缓缓睁开眼睛,似笑非笑看向他:“大哥,你是不是紧张?”
秦朗欲盖弥彰地提高声音:“怎么可能?两个男人有什么好紧张的?”
宋墨轻笑一声:“那就开始吧!”
秦朗道清清嗓子:“嗯。”
宋墨再次闭上眼睛。
秦朗看着对方的面容和嘴唇,也不知为何有点口干舌燥,连带着胸口里也莫名有点痒痒的。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再跟着大姑娘似的别扭了,深呼吸一口,也不等对方睁开眼睛,便撅起嘴朝对方唇上吻去。
宋墨掀开眼帘,看到的就是闭眼撅嘴朝自己靠过来的一张脸。
他弯起嘴角,忍住笑。
秦朗因为闭着眼睛,对对方的反应浑然不觉,当两张唇刚靠在一起,触到对方唇上灼热的温度,他忽然就一个激灵,跟触电似的猛然弹开。
紧接着,一股热意迅速蹿上耳根和面颊。
宋墨睁开眼睛坐起来,不动声色摸了下嘴唇,淡声问:“怎么了?”
秦朗支支吾吾道:“好像……没找到感觉。”
宋墨看了看他,沉吟片刻,道:“没有环境和气氛,可能确实不对。要不然我们别试了,反正也没有要对的台词,明天到了片场,换上服饰,进入角色,感觉上来,直接拍。”
秦朗愣了下:“也行。”
听到对方的建议,他简直要重重舒一口气。
宋墨拿起剧本,站起身,又道:“那你今晚好好做点心理准备……”顿了下,又补充一句,“我的意思是,提前带入角色找找感觉,好明天去片场,顺利入戏。”
“明白。”
将人送走后,秦朗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他很清楚,自己刚刚之所以吻不下去,就是因为还没进入戏中身份。就是很清楚明白,自己是秦朗,对方是宋墨,以秦朗宋墨的身份接吻,就怎么都有点尴尬。
等明天带入角色,找到林文恒对金世锦的那种恋慕和欲望,那应该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估计宋墨自己也觉得尴尬,才这么提议。
想着,他拍拍还没完全散去热度的脸颊。
不过,对方说得没错,自己还得找找感觉,再搜几段吻戏观摩学习一番。
秦朗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在晚上找了几段非常经典的吻戏,仔细研究了一晚上,什么姿势什么力度,嘴巴舌头如何动,都看了个分明。
只不过可能是研究得太认真深入,秦朗这夜做个了冗长繁杂的梦,梦里全是自己在跟人接吻。
当然这个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宋墨。
不是林文恒和金世锦,而是自己跟宋墨。
在梦里,两人将他睡前看过几段经典的吻戏,什么舔吻吸舌吻全,全都复制了一遍,那叫一个缠绵悱恻难解难分。
翌日早上醒来,梦中那接吻的感觉,还真实得历历在目。以至于去片场时,他都没好意思跟宋墨对视,总觉得自己对人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上午拍摄的机场戏,是两位主角各自的戏,都还算顺利。
秦朗第一次如此期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但短暂的半天还是很快过去。
吃完饭午休后,第一场吻戏如期而至。
片场工作人员准备时,李思年笑呵呵问:“小秦,这场戏昨晚对得怎么样?”
“还行吧。”他不好意思说,其实压根没对。
李思年点头,继续笑道:“放轻松,一场吻戏而已。”
秦朗用力点头:“嗯,明白。”
李思年又笑呵呵道:“后面还有两场床戏呢!”
秦朗:“……”怎么感觉压力更大了。
他今天上午拍摄一直很投入,就是为了让下午拍摄时,带入感更强一点。
在导演回到主机位后准备时,他看了眼已经坐在沙发闭眼酝酿情绪的宋墨,自己也站在一旁闭上眼认真找感觉。
先是在脑子里过剧情,然一遍又一遍催眠自己说服自己,自己就是林文恒。
只有当自己彻底变成林文恒,这个吻才会变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但凡还能空出一点心思想自己是秦朗,对方是宋墨,恐怕都会有心理障碍。
没错,我是林文恒。
1939年生活在香港的十九岁大学生,爱上了一位孤独没落的富家少爷。
秦朗这次的自我催眠前所未有的成功,以至于在打板之后,他几乎就忘了自己是秦朗,忘了这是拍戏,只记得自己是林文恒,站在窗边的那位长身玉立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爱人。
当然金世锦转过身笑盈盈看向他时,他也不由自主弯起嘴角,眷恋地望着对方,心中默默心中感叹,金少爷生得真是俊,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金世锦光脚,踏着地毯,慢悠悠走到沙发坐下,对他招招手。
一个信手拈来的小动作,都带着说不上来的风雅迷人。
林文恒滑动了下喉咙,一步一步走到他旁边坐下。
金世锦将手中的英文书递给他,轻轻一笑,道:“你英文应该不错吧?我眼睛看得有点累了,你给我念念。”
林文恒点点头,接过书。
金世锦打了个哈欠,倒下身体,慵懒地半躺在沙发扶手,缓缓闭上眼睛。
林文恒默默看了他一眼,目光依依不舍移回来,落在手中的书页上,开口慢慢念起上面的英文字。
他读得很慢,声音缱绻温柔,因为这是读给自己所爱之人,每念一句话,都仿佛是在向对方告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畔的呼吸渐渐变沉。
林文恒停下来,看了眼面容平静恬然的男人,轻轻将书本放在身侧,又站起身无声地踩着地毯,来到对方脸前,蹲下身体,满怀爱意深深地凝望着对方。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肆无忌惮地对方,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目光禁不住有些贪婪。
只是看了没多久,原本已经沉睡的人,忽然缓缓睁开眼睛,自下而上定定望向他的眸子。
嘴角弯起一抹弧度,眼神波光流转。
金世锦是谁?风月场走过来的大少爷,曾在纸醉金迷的大上海,不知多少人拜倒在他这副皮囊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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