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自己一死,顾三千这臭小子也堕落了,像他们这种人只应出现在军事新闻频道,而不是娱乐新闻频道!他们是军人,怎么搞得跟个戏子一样,被人拿出来当噱头似的随便评论。
还有那个“O主角”到底是谁啊?想谈恋爱的话就好好找个人谈恋爱,还要把人带去酒店那种地方,还穿着军装被人拍到……丢人!胡闹!
牧临在忍不住指着电视上顾三千的照片骂了一通。
冷静下来之后,牧临终于注意到别的,他们刚刚叫顾三千什么来着,三星上将?原来这小子已经升任三星上将了……他记得自己牺牲的时候,他只有一星,既然能升星,看来是立下了军功。
那场仗应该打赢了吧。
牧临想到这里,心里终于感到一丝欣慰,他终于觉得自己的死值得了,赢了那场仗是一回事,还有,能让顾三千享了军功也好,他总算对战友有个交代。
顾三千并不是牧临的亲侄子,而是他战友的儿子。
刚收养顾三千时,牧临只有二十五岁。一次战役中,战友为了保护他而牺牲,战友家里没有亲人,只剩一个六岁大的儿子,被亲戚当球一样踢来踢去,牧临便决定亲自抚养顾三千。
牧临养了他十几年,说当亲儿子养也没差,他让他读军校,亲自带他上战场。牧临一个Alpha,并不知道怎么养孩子,只能凭直觉,竭尽所能地对他好。
牧临一生未娶。他试过带人回去,后来被他发现那人居然私下里欺负顾三千。这孩子本来就沉默寡言,被欺负了也不吭声,只是越来越自闭。好在后来被他及时发现,牧临便将那人打发走,也打消了结婚的念头。
总之他也没遇上非娶不可的人,家里更没有长辈管他,不娶也无所谓。曾经还有人建议他认顾三千做儿子,牧临没同意,他只让顾三千叫自己叔叔,更不让他改名。
名字是他亲爹唯一留给顾三千的东西,抢走的话太残忍,他希望他永远记得自己姓顾,永远记得自己亲爹是谁。
……
但是现在这臭小子长歪了,看他怎么收拾他!
牧临从新闻上知道现在是星历6052年,距离他死时过去了五年,也就是说,顾三千已经二十五岁了。
……长大了,怪不得开始想Omega了呢。
但是想找对象也得找正经人家的Omega,倒不非得是名门之后,还有谁能比他家门楣更高?但是这个对象名声不能太差,尤其那种老上乱七八糟花边新闻的人,他不允许。
……
唉,现在想这些有个屁用,他现在连顾三千的面儿都见不到,更何况就凭他现在这张脸,顾三千见着他也认不出来啊。
他盯着天花板叹口气——他不会真是老了吧,怎么净想些婆婆妈妈的事。
牧临正忧郁着,家里的门铃忽然响了,他便起身去开门。
来人他不认识,是个油头粉面的Alpha,长得倒是不错,就是打扮得太花哨,还擦粉……牧临下意识皱紧眉头:“你找谁。”
那Alpha愣了愣,忽然张开手欢喜地扑上来:“琳琳!你终于肯见我了!”
牧临条件反射提膝,当胸给那名Alpha来了个侧踢,一脚把他踹出去老远。他看着趴在地上的Alpha,脸黑如锅底:“你叫我什么?”
第2章 这他妈的是根验孕棒
——他祖母都没这么叫过他!
牧临被那Alpha对他的称呼雷得外焦里嫩,他当然没反应过来是“琳琳”两个字,也没想到对方叫的可能是他附身的这个人。
谁让他名字里也有个“lin”呢,这着实叫人受不了。
牧临生于军人世家,全家人都是铁血硬汉的做派,从牧临出生起,他的名字就只有这一个,就是牧临。全家人数祖母对他最为和蔼,可是也从来没用叠字叫过他,于是乍听之下,牧临浑身鸡皮疙瘩都跳起来了。
还反胃。
所以,那一脚他一点也没留情。
如果不是附身到了一个体格孱弱的Omega身上,这位倒霉的Alpha肯定已经断掉了几根肋骨,并吐血不止。不过就算如此,牧临这一脚侧踢也够他受的,他趴在地上老半天,才哼哼着爬起来,那Alpha捂着被踢的地方不可思议道:“琳琳,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力气。”
牧临此时才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事有些不合理,不过他久居上位,做事从来不屑于向别人解释:“你到底有什么事。”
牧临习惯性板着脸,但是原主这张脸根本做不出严肃的表情,唇角自然上翘,眼角微微下垂,生起气来都是一张讨喜的脸,所以在那Alpha眼里也并没有多大违和感。
他走到牧临面前,犹豫了一下:“琳琳……”
“还想挨揍是不是?”
那Alpha下意识后退一步:“琳琳,你到底怎么了?”
“首先,不许叫我琳琳。”
“那叫什么?”
牧临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叫我大名。”
牧临感到一阵烦躁——他还不知道原主叫什么名字呢,这个人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那Alpha犹豫着说:“你是不是还在生气?可是,叫刘琳也太不亲切了,不然我叫你阿琳好么?刚认识的时候我也是这样叫你的……”
——原来这个身体名叫刘琳,还算是个正常名字,如果叫刘琳琳就太娘了。
那Alpha见牧临沉默,以为他默许自己的称呼,又开始得寸进尺,他试探着走上前,并轻轻握住牧临的一只手:“你不要把我妈说的话放在心上,她只是一时想不开,我好好劝劝她,她一定会接受你的。”
牧临暂时没有挣脱,他冷冷地看着对方握住自己的手,琢磨着他话里的意思——听起来,原主跟面前这个Alpha还有家庭方面的纠葛,而且从对方的态度来看,他们两人还很亲密,应当是情侣关系。
……是他最不擅长的关系。
牧临把手往回抽,那Alpha感觉到他这个动作,却紧紧抓住他,急切地说:“对了,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小盒子,打开后里面放着的是一只戒指。那Alpha将戒指拿出来,然后握着牧临的手要给他戴上:“这戒指是我们家的传家之宝,也是家族的象征。总之我已经认定了你是我未来的妻子,不论我妈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的,我给你戴上。”
听到这里,牧临总算猜到了他们是怎样的关系。想来原主与面前这位Alpha应当是情侣,两人准备结婚,但是遇到了来自家庭的压力,这也能解释原主的死——应该是一时想不开,服安眠药自杀了。
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尽快跟面前这位断绝往来,情侣关系对于他来说是个不□□,不仅因为他不懂得如何处理,最重要的是,在亲密的人面前很容易露出马脚,暴露自己不是“刘琳”。
——他当然不可能跟这个Alpha继续保持这种“情侣”关系,更不可能嫁给他,开什么玩笑。
牧临一边想一边下意识摩挲自己的食指,这是他多年养成的小习惯,他食指的指节处有一个月牙一样的小疤痕,是以前受的伤,牧临每次感到烦躁的时候就习惯性搓手指头,以此提醒自己三思后行。
比如现在,这种场面就让他就非常烦躁,很想打人。
牧临想了一会儿,忽然开口:“如果你妈不同意,干脆分了吧。”
那Alpha微微愣了一下,不可置信地道:“你说什么?”
牧临挑挑眉:“我说我们俩干脆分了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他说完就打算离开,但是那Alpha用力抓住牧临的手一把把他拽回来,急切地将戒指往牧临手上戴。
“我知道你一定在说气话,你先戴上这个!”
——真的想打人了。
牧临几乎忍不住了,但是在看到那枚戒指的时候,他忽然冷静下来。
这戒指看着挺特殊的,还有点眼熟。
作为传家宝的戒指自然名贵,铂金戒托,攒钻戒面,做工精细。但是它最吸引牧临的在于它的攒钻界面中央用点翠工艺描着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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