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恋前顺便称霸星际好了(14)
夜色渐深。
一切却才刚刚开始。
第11章 今夜月色(小修)
叶之博走出小楼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他和莉娅又讨论了一次对未来的安排,却还是没能统一意见。
叶之博原本是打算,等到自己成年就想办法搭上黑潮拍卖行的路子,然后把莉娅他们送去沉星海。
再不济,以自己和老伍德的交情,让他们去荒星也可以。
虽然需要自己猎杀暗物兽来换取生活物资,但混血种都是天生具有力量的存在,他们总是可以生存下来的。
再怎么样,也比一辈子活在第九区这个偏远的小山林里好。
但是莉娅却拒绝了。
叶之博不明白是为什么。
深夜的森林中万籁俱寂,只有飞鸟振翅声偶尔响起。
在漫长却无果的谈话后,叶之博只觉得头脑昏昏沉沉。他疲惫地捏了捏眉心,脚下漫不经心地踩过枯枝与落叶,发出“嘎吱嘎吱”的轻响。
在走出树林,终于来到月下的溪边时,他蓦地看到一道黑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水畔,顿时警惕起来。
“——谁?”
那道身影半侧过身,冷白的月光落在对方脸上,映出了叶之博熟悉的轮廓。
“才刚刚被袭击过,你就这么没警惕心?”
灰蓝色的眼睛一瞬不瞬地望着他,不耐烦的语气下带着隐隐的担忧。黑发的大少爷双手抱胸,衣襟上有大片被水汽打湿的痕迹,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
“……商!?”
叶之博一愣,随后快步走了过去,有些惊讶。
“你怎么来了?”
“你对混血倒是关心……”黑发的大少爷哼了一声:“怎么,还要为他们考虑好未来的出路么,原来你眼里还有除了信用点以外的东西?”
“我不是……”叶之博觉得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微妙,“毕竟我总是要离开第九区的,他们也不可能要我保护一辈子。”
李瑾深的眼神闪了闪。
“沉星海并不是一个好进的地方,你想为他们寻找出路,不如想想别的办法。”他整个人都没在阴影里,看不清脸上的神色,“在帝国,也并非没有混血的容身之所。”
“我想送他们去荒星……”
“然后继续隐藏血脉身份一辈子小心翼翼地活下去?”李瑾深嗤笑一声,无不嘲讽地说道。
叶之博没有说话。
片刻后,月色下响起了一道轻柔得近乎于叹息的声音。
“你信得过我吗?”
叶之博看向黑发的青年,眼神很平静,却依然没有开口。
李瑾深看懂了他的意思,于是神情也淡了下来。
“我可以把他们送去混血种聚居的地方。”他没再问信不信得过的话,只是淡淡地开口道,“你可以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选择。”
黑发的大少爷说完便转身离开,似乎并不在意叶之博的回答。
黑夜中,那道远去的身影看起来有些落寞。
出人意料的是,夜色里很快传来了回应。
“我会考虑的。”叶之博注视着前方的那个背影,神情有些复杂。
他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抱歉,但是我需要时间。”
李瑾深离去的身影顿了顿,然后放慢了脚步,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快点跟上,你不是要保护我的安全吗?”
叶之博也笑了起来。
银发少年追了上去,直到与黑发的青年并肩。
“商老板放心,我一定对得起这个价!”
他们是雇主和保镖的关系。
或许,也可以不仅仅只是这个关系。
******
两人沿着溪水向下游走去,几乎在同时感觉到了不对。
他们在向城市的方向靠近,可周围却变得更寂静了。
太安静了,就连虫鸣与蛙声都已经消失不见。
前方的黑夜里暗影重重,叶之博几乎能够闻到枪管里那股硝烟的味道。
他轻吸了口气,用只有两个人的声音说道:“大少爷啊……你究竟是什么品种的乌鸦?”
瞧瞧这乌鸦嘴,怎么糟糕的事一说就是一个准呢?
身旁的黑发大少爷闻言侧首,给了他一个冷漠的眼神。
“别拖我后腿。”
叶之博撇撇嘴,双手抱在后脑懒洋洋地朝前走,一点也看不出紧张感。
“放心,大少爷,我们打的配合,还没输过——”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两道精神力场骤然铺开,交织相叠,顷刻间覆盖住了他们所在的整片黑暗!
而方才还在斗嘴的两人也蓦地分开,李瑾深一掌击向叶之博后背,将他远远送至高空,而自
己足下发力,看似缓慢,实则瞬息间就来到了那片黑暗之中——
一双手,轻飘飘地拍向方寸大乱的偷袭者。
一柄刀,自空中携着巨大的威势斩下。
一个照面,他们就将偷袭者击杀了大半!
“轰——”
“砰——”
炮火和枪击声自此才反应过来,狂风骤雨般倾泻而出,浓烈的硝烟霎时盖住了战场。
李瑾深不紧不慢地游走在战场中,脸上的表情既淡且冷,双掌翻转下,轻描淡写间便能夺取性命,可敌人却连他的一片衣角都沾不上。
而叶之博提着刀在人群中快速地穿行,一刀一人,见血封喉。刀起刀落间没有半分停顿,也不留丝毫痕迹,如同鬼魅般收割着性命。
他的身上脸上到处都是四溅的鲜血,那张精致漂亮的脸上却是一片漠然。
黝黑的瞳孔里死气沉沉,似乎倒映不出任何活人的气息。
没有惨叫,也没有哀嚎。
所有声势都被两人的精神力场无声无息地消弭,这场可怖的杀戮在寂静无人的夜色下悄然上演,只有夜风和明月作为观众。
所有的死亡和鲜血,于静默中乍现。
正如叶之博所说,他们两人是天生的搭档。
所向披靡。
“嗤——”
刀刃没入肉/体的声音传来,叶之博随手抽出刀,嫌弃似地甩了甩刀刃上的鲜血,回过身去。
他伸手,刚好接过李瑾深递来的手帕。
“你这是什么爱好?”黑发的大少爷满脸厌恶,躲得离叶之博三米远,“每次都溅一身的血……换衣服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心疼信用点?”
叶之博耸耸肩,随手扯下身上的斗篷,一把火将斗篷连着地上的尸体一起点燃。
在两人的精神力场下,所有的痕迹很快被抹灭得一干二净,速度之快几乎可以媲美星珀的效率。
叶之博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身旁的黑发大少爷,感到很有趣。
真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尊贵又傲气的大少爷,干起杀人放火,毁尸灭迹这种事竟然也如此熟练。
——看起来简直经验十足。
叶之博眨了眨眼睛,感觉自己总算没白捡一个麻烦回家。
唔,感觉还不错?
他把玩着手上的炮筒,对着筒身边沿线条流畅的阵纹啧啧称奇:“来的是红塔的枪械师啊。”
“我说大少爷……这些杀手好像是来找我的啊……”叶之博注视着眼前跳动的火光,感到有些纳闷。
他什么时候惹上沉星海的人了?
“他们的目标确实是你。”李瑾深不感兴趣地偏过头,“你应该想想自己究竟是怎么惹上沉星海的。”
这个家伙……
真的能活到自己回到帝星,把他捞进皇家军校,放到自己眼皮子底下的那一天吗?
就凭这份惹事的能力,叶之博究竟是怎么活蹦乱跳得活到现在的?
“啪叽——”
叶之博玩够了手上的大玩具,轻轻巧巧地将炮筒捏成粉碎,拍拍屁股准备打道回府。
“来的都是些杂兵,不是什么大事——”